重磅快讯!福建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涨啦!快告诉爸妈
近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通知明确
从2022年1月1日起
为我省2021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
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
全省总体调整水平
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
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
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
二是挂钩调整
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在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三是适当倾斜的群体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1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818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818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惠及全省220万名退休人员。
案例
问
我每月领取养老金3000元、缴费年限30年,这次调整后每月可以增加多少养老金?
答
每月可以增加130元。算法很简单:定额调整40元;加上挂钩调整60元(3000元×2%)、按缴费年限对应的30元。如果您2021年当年达到70周岁,还可以再增加40元。新增加的养老金从2022年1月份开始补发。
通知原文如下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批复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三、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一)定额调整部分
退休人员每人按40元调整。
(二)挂钩调整部分
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
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三)适当倾斜部分
1.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2.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818元的,补齐至2818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其他调整政策
(一)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二)“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养老金调整,按以往办法与离休人员同步调整,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三)纳入各设区市、县(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参照企业退休人员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地方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分级统筹分别拨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特定人员,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同时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六、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省人社厅、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5日
综合/福建人社、福建发布
来源: 厦门广电
长江鲟天然水域自然产卵,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在四川宜宾的养殖场内,周亮抱着长江鲟。受访者供图
今年3月底,长江鲟23年后首次实现野外自然繁殖的消息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简称长江所)牵头、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等机构参与的长江鲟天然水域繁殖试验在四川宜宾展开,试验中,人工培育的长江鲟在自然江水中产卵受精,并长成幼苗。
研究表明,2000年以后,长江鲟野外繁殖停止;2022年7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认定长江鲟野外灭绝。
4月16日,“长江鲟天然水域繁殖试验成果鉴定会”在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举行。据报道,与会专家认为:此次试验的成功,证明了人工培育的长江鲟亲本具备自然繁殖的能力。
但争议的声音也随之传来,有专家质疑这次试验掺杂了过多的人工干预,难以被称为长江鲟野外自然繁殖。
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参与此次试验以及长期进行长江鲟保护及研究的专家学者,热心保护的民间力量,力图还原近年来人们为恢复长江鲟野外种群做出的努力。
未进行任何激素刺激条件下产卵
3月19日,长江宜宾江安段,竹岛内侧夹江水域,20尾长1.2米至1.4米的长江鲟亲鱼(指发育到性成熟阶段,有繁殖能力的雄鱼或雌鱼)被放入空间大小45立方米的预制网笼产卵巢内。
江安长江协助巡护队队长周涛和他的队员们负责将产卵巢放置在2米深的江底,在产卵巢东侧底部,顺着水流的方向,安置了四个口径1米呈圆锥形的采卵网,采卵网口子大开,受精卵会顺着水流流入采卵网内。在人工产卵巢底部,铺设了鹅卵石,用于营造适宜长江鲟受精卵孵化的环境。一同放置在水下的还有四台可以调节水流的潜水泵,参与试验的四川省农科院水产所副所长周波解释,水流加快,有助于刺激亲鱼产卵排精。
这个45立方米的人工产卵巢以铝合金材料焊接而成,长宽高5X3X3M,底部被固定于河床底部,涨潮时,江水淹过,退潮时,一部分结构露出水面。
之所以要使用45立方米的人工产卵巢,周波说,一方面是因为长江中水体过大,不便监测,另一方面,是希望在有限的空间中,使长江鲟达到一定的种群密度,雌鱼与雄鱼能够得到充分的接触。
3月19日,周涛的同事们在江上安装人工产卵巢。受访者供图
农业农村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基地(现同时为四川省水产研究所基地)为实验提供了亲鱼,周亮告诉新京报记者,试验之前,杜浩、周波和同事们用B超机圈定了一百来条亲鱼,“B超机能确定鱼是不是有卵,是雌的还是雄的,但成熟度是看不出来的”,周亮带着几个同事下池子挑选亲鱼,“我们用手来感受它腹部,要柔软而有弹性,还有通过泄殖孔的颜色来判断鱼是否成熟。”
长江所助理研究员程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次试验中的长江鲟,是在未进行任何激素刺激的条件下产卵的。
在正式试验之前,长江所研究员杜浩曾带队对长江鲟进行过仿生态繁殖,据新华社报道,在人工模拟的产卵场,参与实验的4尾雌鲟和6尾雄鲟自由感受多样性的水流环境、类似自然的河床质环境10余天,最终顺利产出受精卵,并获得健康成活幼苗。
周波也曾参与过仿生态繁殖实验,他介绍,在占地面积6平米大小的人工水池中,引入附近水库中的水,用水流对鱼进行刺激,模拟自然江水流动,模拟自然河床底质,最终的成果是,雌鱼排卵,雄鱼排精,并收获受精卵。
人工控制下的自然繁殖
3月21日,长江鲟开始产卵,周波记得,他看到了长江鲟亲鱼雌雄伴游的场景,之后,雌鱼排卵,雄鱼排精,在水中形成受精卵。
周涛与队员们每天一早用捞卵网将黑色的受精卵捞起,四川省农科院水产所的杨飞和同事们挑选出健康的受精卵,为下一步实验做准备。
受精卵在长江的自然水体中孵化成鱼苗后,工作人员再将鱼苗转移至岸边的水箱中。
据人民网报道,首批长江鲟幼苗活性良好,体长已从原来的三四毫米成长到四五十毫米,通体呈黑色。试验投放的20尾长江鲟亲鱼中雌鱼8尾、雄鱼7尾完成了繁殖活动,繁殖率为75%,产卵量超50万粒,受精率为54%。
在4月16日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长江鲟天然水域繁殖试验成果鉴定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表示,长江鲟天然水域繁殖试验成功,是人工控制下的自然繁殖,是推动长江鲟恢复野外种群的一次进步。
这次试验从放长江鲟下水到被农业农村部验收,只花了不到一个月,但对周涛来说,前期工作的准备则在2020年前后开始,他和团队在长江上游为试验选址,几个人坐船跑了七八百公里,在一些被列入备选的江段,除了测量水流水温之外,他穿着潜水衣下水,观察水底的结构。要找的地方是水底鹅卵石和河沙比较丰富的水域,水流较缓,水质清洁,关键是,也要便于管理和观察,最终,试验地点定在了四川宜宾江安夹江江段,此地符合实验的所有需求。
2021年,周涛在长江流域为试验寻找场地。受访者供图
杜浩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提到,他们曾做过一项实验研究,在不同的地块铺上沙,铺上石头,有的地方什么也不放。结果发现,长江鲟喜欢往沙里钻。“这就是它们的生活习性,沙滩上的水蚯蚓、钩虾等水生昆虫给它们提供了丰富的饵料,它们一方面是为了觅食,一方面是为了栖息。”
长江宜宾江安段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等珍稀鱼类的传统栖息地和产卵场。
在接受宜宾当地媒体采访时,杜浩认为,这次实验的成功打消了大家对长江鲟不具备野外繁殖能力的顾虑,证明了只要给长江鲟创造好的水流、产卵环境,它是可以在江里实现自然繁殖的。
争议
该试验被多家媒体报道为“长江鲟23年后实现野外自然繁殖”,但野外自然繁殖的说法也引来了不少争议。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鲟鱼专家组成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认为,长江鲟实现了野外自然产卵的说法不够准确,“仍然是人工干预下的产卵。”危起伟说,这项实验技术目前比较成熟,在欧美和中国,中小个体的鲟鱼都有比较多的先例。“我们都盼望着长江鲟能够早日实现野外自然产卵,但就目前来看,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危起伟提到了自然繁殖的概念,“自然繁殖是指自然种群中的鱼在自然条件下自主性地选择栖息地和交配对象,并且成功交配、受精、产卵、孵化。而此次试验虽然是在天然水体下进行,但这些长江鲟并非自然种群中的鱼,而是人工养殖的个体,并且,实验进行了大量的人工干预,无法认为这是长江鲟的野外自然产卵。”
危起伟说,自然繁殖需要两个条件,一是长江流域里有足够多成熟的长江鲟;二是在合适的时间,例如春天3-5月份,是长江鲟的繁殖季,有合适的水温和底栖条件,能够让它们实现交配和孵化。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曾在2014年至2017年之间担任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他认为,本次在宜宾的试验证明,长江鲟可以在长江水体中产卵,“说明这个环境是没有问题的,这个试验的成功,让我们之后进行长江鲟保护更有信心了。”
原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生态研究所所长常剑波亦认可本次试验在长江鲟保护中的进步,但也坦言,这只是长江鲟恢复野外种群的一小步,常剑波认为,由于之前对长江鲟保护不够重视,“一些对长江鲟的基础研究工作甚至都并不到位,它们现在是否还有洄游习性,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长江鲟不再野外自然繁殖,这些东西我们提出了很多设想,但现在还是没有一个清楚研究的。”
3月19日,周涛、周亮和周波(从左至右)为试验选鱼。受访者供图
人工繁殖与增殖放流
长江鲟曾是长江重要经济鱼类,数据显示,上世纪70年代,宜宾江段长江鲟的春季捕捞量就达到5吨。1984—1996年,在长江上游泸州及宜宾段共调查到长江鲟151尾,到2000年只有零星误捕。2000年以后未见野生仔鱼。
据新华社报道,长江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自然种群规模急剧缩小,2000年左右野外自然繁殖停止。
201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把长江鲟列为极危级保护物种。2022年7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认定长江鲟野外灭绝。
长江鲟的保护可以追溯到1983年,当年,国家明令禁止长江鲟鱼类(包括长江鲟)的商业性捕捞利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第二十七条写明,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应当予以保护。1989年,长江鲟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000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长江上游合江至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鲟也是主要的保护对象之一。2018年5月,农业农村部印发《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
1976年,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率先开展了长江鲟的人工繁殖,当年成功催产了江中捕捞的成熟长江鲟,获得1300余尾鱼苗。随后,开展了长江鲟池塘驯化繁殖研究,于1976年-1980年完成了从受精卵到成鱼再产卵的全人工繁殖驯化过程。
但因为一些历史原因,重庆及四川当地的一些研究所没能再继续对长江鲟进行人工养殖。
1993年,四川宜宾的周世武牵头成立宜宾珍稀水生动物研究所,周世武的儿子周亮说,1997年前后,该研究所收集到近百尾野生长江鲟幼鱼,至今仍有18尾长江鲟原种存活,占全国长江鲟原种数量的90%以上。
周世武、周亮父子在1998年首次成功实现长江鲟的内塘人工繁殖,2004年,其繁殖数量达到万尾以上。
2023年春,长江鲟人工繁育出苗,周亮检查育苗活力。受访者供图
多位受访的专家表示,目前,长江鲟的人工繁殖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周波说,仅四川农科院水产所,就具备每年产100万尾以上长江鲟苗种的能力。
早些年,紧随人工繁殖之后的工作是增殖放流,常剑波告诉记者,人工繁殖解决了长江鲟物种保存的问题,增殖放流的目的,是为了恢复长江鲟的野生种群。
2007年,宜宾市珍稀水生动物研究所首次对长江鲟进行放流。此后近二十年,增殖放流工作在多个机构多有展开。
周波说,2017年之前,被放流的长江鲟大多是尚未进入“成年期”的“孩子”,2017年之后,亲鱼放流才开始多了起来,“这几年各单位放的亲鱼加在一起,差不多有600尾。”
据2023年《水产科学》上的论文《长江鲟类资源现状及保护》,据统计,自2017年起,各科研机构开始重视亲鱼和后备亲鱼的放流,在2017—2022年宜宾珍稀水生动物保护研究所、长江水产研究所与四川省水产研究所放流亲鱼分别为94、70 和10尾,向家坝增殖放流站、长江水产研究所和四川省水产研究所人工放流后备亲鱼分别为115、463和20尾。2019—2020年“长江渔业资源与环境调查”专项项目组在长江上游开展了2次长江鲟自然繁殖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增殖放流的长江鲟个体在放流后主要集中于宜宾三江口以上江段,部分放流个体已观测到摄食,能较好地适应放流后的水域环境。
但也有专家提到,一部分放流的长江鲟因为个体太小,容易被其他鱼类吞食,还有一些无法适应野外生存环境,再加上2020年之前长江尚未全面禁捕,长江鲟易遭到渔民误捕。
周波回忆,他们曾在2022年监测到一条2019年放流的长江鲟,放流时的体重是26公斤,但再见到它,体重只有13公斤。
为何23年未发现长江鲟野外自然产卵
《长江鲟类资源现状及保护》中提到,在全流域65个固定站位的监测中,2017—2020年共记录到长江鲟350尾,所有记录个体均为增殖放流个体。
危起伟曾用各种办法试图监测长江鲟野外繁殖的踪迹,但始终没有发现野生长江鲟的踪迹,“我们放流的长江鲟都在5厘米以上,如果出现一条5厘米以下的小鱼,我们就肯定知道,这是放流的鱼产卵孵化了。但遗憾的是没有。”
这也意味着,所有放流的长江鲟并未实现野外自然繁殖。
“它能通过人工进行繁殖,仿生态繁殖也成功了,它们是有产卵天性的,但为什么放了那么多鱼却监测不到有进行产卵呢?”周波告诉记者,这也是困扰科研人员多年的难题。
长江鲟究竟为何23年未发现野外自然产卵,危起伟认为,原因比较复杂,可能是因为原来的产卵地已经不适合产卵,或是这些养殖的鱼还未能适应天然水体环境,另外,目前放流的数量可能也还不够。
“现在长江的水体环境与上世纪70年代比起来可以说有天壤之别,目前的长江环境是否适合长江鲟繁殖,这些基础的工作我们还没有做到位”。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衣艳荣在今年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坦言,长江水生生物保护还存在多个方面的问题,其中之一是长江水系连通性较低。长江流域闸坝数量众多,阻隔了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这“三场一通道”完整性,对水生生物的繁衍、生存有不利影响。
周亮曾算过一笔账,“放流下去的鱼,存活率算50%,亲鱼产卵后,又有9成的鱼是坏卵,或者被其他鱼吃掉,剩下的一成,还要算受精率,我们这回的试验大约是50%,在野外,数值肯定到不了这么大,之后,还要再算50%的孵化率,即使孵化成功,又有9成的鱼苗被吃掉,这么算下来,长江鲟产卵后再长出新苗的概率甚至不足千分之一。”
时隔23年后,长江鲟在长江天然水域首次实现自然产卵。一颗颗绿豆大小的鱼卵在江水中漂流。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2021年12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中科院印发《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实施期限2021年到2025年,方案提出要加强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和栖息地保护修复工程,推动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等珍稀物种拯救行动有关保护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今年2月28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表示,珍稀物种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自然种群规模、基数过小,珍稀物种栖息生境质量也不高。
在发布会上,马毅指出,实施长江鲟自然种群重建计划,加大增殖放流和监测力度,恢复长江鲟自然繁殖。推进构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各方专业科研力量协同配合、重大科研专项平台支撑的保护研究格局,加大对长江珍稀物种保护研究机构和团队的扶持力度,扩大保护研究队伍,全面系统提升长江珍稀物种的保护研究水平。
李彦亮告诉记者,他在担任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时曾推动过《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2015-2035年)》的发布,长江鲟的拯救行动计划紧随其后提出,但对于计划的被执行程度,李彦亮并不乐观,“我们的行动计划写得很漂亮,政策是好的,因为始终缺乏资金,在落地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周波坦言,因为缺少经费,一些设想的研究和实验只能一拖再拖。
周波回忆,水产研究所曾在四川省青衣江干流城东电站-千佛岩电站之间约12公里的河段,开展野外放归实验,当时共放流了亲本20组,且全部安装声呐装置和建立遗传档案。
“比较遗憾的是,当时遇到了洪水,鱼都被冲走了。由于声呐装置的监测范围在一公里内,这次实验以失败告终。”
安装声呐装置是目前研究长江鲟活动范围的最佳方式,但成本不菲,周波说,在一条鱼里植入设备需要大约四五千块钱,其电池续航能力也只有两年。
危起伟说,从物种保存来说,长江鲟已经脱离了危险,长江十年禁渔是个很好的窗口期,希望能够建立起长江鲟的自然种群,让它们自然繁殖。
周波认为,长江鲟在长江水中实现产卵孵化,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这些孵化出的小鱼能在野生条件下存活吗?明年繁殖季,我们的鱼还能孵化吗?能不能在把长江鲟放流之前,先对它们进行一些野化训练呢?”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务实措施,实施中华鲟的“陆-海-陆”仿生活史接力保种,开展产卵场江段自然繁殖实验,防止野外种群灭绝。实施长江鲟自然种群重建计划,加大增殖放流和监测力度,恢复长江鲟自然繁殖。发布川陕哲罗鲑保护行动计划,实施历史栖息地种群重建行动。
新京报记者 李冰洁
编辑 胡杰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