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产在婚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在婚姻法中,对于房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不动产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
1. 不动产婚姻法是什么?。
不动产婚姻法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不动产的归属关系的法律规定。它是我国婚姻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于规定夫妻之间的不动产问题。
2. 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1)离婚时房产归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中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必须在离婚时一并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婚前已有共同财产和婚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
由此可见,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归属问题,也是必须在离婚时一并解决的。如果夫妻双方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应该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所有权归属来处理。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而该方又不能提供房产全部资金来源证明,且另一方能够证明购房时的共同财产投入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房款的,房产应按双方共同财产处理。
(2)婚姻期间房产的归属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中规定,“夫妻可以协议婚前财产、婚期间个人所得和所得财产的归属。”因此,夫妻在婚前可以签订协议,规定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属问题。而在婚姻期间,如果双方都对房产有贡献,那么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一半所有权。
(3)遗产中房产的分配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遗产中的不动产,应当依据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定权利人。”因此,如果夫妻一方不动产登记簿上有房产,那么在遗产中,该房产应当归该方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都对房产有贡献,或者该房产是婚姻期间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一半。
3.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