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婚姻法》第14条关于婚姻共同财产的规定,一直备受人们的关注和讨论。2014年,中国婚姻法进行了一次大幅修订,其中《婚姻法》第14条也进行了更新,为婚姻家庭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婚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房产、股票、基金等所有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则由法院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公平地划分。
近些年来,不少离婚案件因为涉及到婚姻共同财产的划分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论。一些人认为,如果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贡献较大,比如照顾子女、家务劳动等,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无论在利益分配上还是在法律上,夫妻平等是最基本的原则,应当公平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2014年的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爱护、共同管理的房屋,一方单方面支付的房款,除相应地减轻对方财产份额外,其余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增加了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利益划分的考虑,更好地保障了夫妻之间的权益。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因为家庭原因、个人因素等原因放弃了工作收入等财产,也应当考虑到这些特殊情况,因为这些特殊情况将影响到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配。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这也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的。协商是一种理性的、公平的和务实的方式,有利于保持夫妻之间的家庭和谐。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法院将会依据夫妻之间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以便保护夫妻之间的合法权益。
总之,婚姻共同财产既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也是家庭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维护婚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终止后应公平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夫妻之间相互尊重和信任所必须的。当然,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不应当仅仅停留在物质上的分配,更应当考虑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和亲情,以及夫妻共同发展的需要。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
婚姻法14条规定了以下几点:。1. 婚姻关系的设立应当基于自愿和双方真实意愿。2. 男女双方应当自主选择配偶,不得被强制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涉。3. 男女双方应当自觉维护家庭的和睦,尊重家庭成员的人格尊严和个利。4. 男女双方应当平等地对待家庭成员,不得歧视或者虐待。5.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管理家庭,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抚养子女的责任。6. 夫妻双方应当保持忠诚,不得偷情或者有外遇。7.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相互尊重,不得侮辱或者恶意诋毁对方。8. 夫妻双方应当相互支持,彼此体谅,在婚姻关系同实现个人和家庭的幸福。婚姻法14条的释义是对这些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使人们更加清晰地理解这些规定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14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或者其他虐待家庭成员,导致家庭成员生活不能自理或者重大损害家庭和睦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坚持不改,使家庭生活不能继续的;。(四)因其他原因,感情确已破裂,没有挽救余地的。以上情形之一成立,有争议的,由当事人举证。
新婚姻法解释第十四条夫妻姓名权
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一方或双方姓氏。"这意味着夫妻可以自由选择使用哪一个姓氏,可以选择使用男方的姓氏,也可以选择使用女方的姓氏,还可以选择双方使用一个姓氏或者分别使用不同的姓氏。新婚姻法解释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姓名权的相关规定,指出夫妻双方的姓名权是平等的,没有等级之分;夫妻双方选择姓氏应当自愿,不得强迫;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院判决等方式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选择使用的姓氏不影响其法定身份和权利义务。无论使用哪一个姓氏,夫妻双方都具有相同的权利和责任。在进行婚姻登记、购房、办理护照等手续时,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新婚姻法释义
婚姻法14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一方可以证明是个人财产外,应当归夫妻共有。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应当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承担债务。新婚姻法释义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其他收入、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婚前所持的股票、基金等投资产品所得的收益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婚前所持有的财产、婚前受到的赠与、遗产、赔偿等个人获得的财物,以及离婚财产的划分前一方所获得的赔偿金。新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应当遵循协商一致、互相尊重的原则,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协议单方擅自处置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夫妻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解答十四
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这个规定,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了财产,这些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谓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双方没有离婚、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了两种情况:一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作所得的财产、知识产权收益、股利、利息和资本增值等;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房屋、车辆、股票、基金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赠与、遗嘱等方式获得财产,这些财产只属于该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同样,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侵吞、、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财产,这些财产也只属于该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不能归入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之列。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车辆等财产,应当确定产权份额。如果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占全部购买价格的比例较大,那么该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较少;如果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占全部购买价格的比例较小,那么该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较多。总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核心原则,旨在保障夫妻财产权益平等和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