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太岁影响 2022年属蛇天秤座运势运程剖析
知运改命,理解本人所在生肖或星座的运势,能够顺势翻身。属蛇天秤座文雅高尚,聪明世故,在生活中还是比拟招人待见的。那么,随着2022年新的年份的到来,属蛇天秤座在冲太岁的虎年,运势如何呢?我们一同来看看吧。
整体运势
进入虎年,属蛇天秤座整体运势表现不佳,要惹起注重。由于刑太岁的缘故,不只工作不顺,在感情生活方面也会遇到较多的烦心事。遭到“勾神”以及”这些“贯索”凶星的干扰,属蛇天秤座今年看待工作的态度易消极懈怠。事业不稳定,工资收入相关于以往来说也将减少不少。属蛇天秤座今年假如想要钱财富足,就需求想方设法的努力赚钱。感情方面收获不多,已婚属蛇天秤座还需多投入精神去照顾家人。安康上可能有小病不时的懊恼,本年度要做好身体的颐养。
财富运势
进入2022年属蛇天秤座财运不理想,相对低迷,多加留意才是。由于凶星贯索的影响,属蛇天秤座在生活当中会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钱财不能自主,常常会为物质所困,在求财的道路上也会历经各种坎坷。此外,属蛇天秤座本身赚钱才能较差,由于工作不稳定,局部人可能会失去收入来源,但是生活当中所需求花钱的中央十分多,特别中年阶段的属蛇天秤座,上有父母要养,下有孩子要养,生活压力会比拟大。
爱情运势
从爱情运势来看看,2022年属蛇天秤座的桃花运势可观。他们调整了本人的态度,看到比本人更优秀的人会踌躇不前,找到了愈加正能量的目的,因而不论提到什么范畴的问题,跟喜欢的人都会有许多聊不完的话题。并且在感情运势方面,属蛇天秤座十分喜欢在喜欢的人面前展现本人,这也促进了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金融贷款纠纷中,债务人通过借新贷偿还旧贷的,旧贷与新贷不具有关联性
(图源网络,侵删)
裁判要点:贷款人为还旧贷而借新贷,债权人以借新还旧为由主张新贷与旧贷为同一贷款且旧贷中的抵押合同在新贷中仍然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信息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案 号:(2022)最高法民申160号
案 由: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22-05-25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最高法民申160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遂平县支行,住所地河南省遂平县建设路01246号。
负责人:宋磊,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大利,河南成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王忠,男,1977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赵圆圆,女,1983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以上二被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夏玲丽,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二被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梦梦,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韩艳丽,女,1974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秀强,河南红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纪,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一加一天然面粉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遂平县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王**,该公司董事长。
一审被告:王**,男,1977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一审被告:河南省豫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66号1103、1105室。
法定代表人:刘兆杰,该公司执行董事。
一审被告:河南鼎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紫荆山路16号紫金城写字楼9层。
法定代表人:柴建新,该公司执行董事。
一审被告: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张之鹏,该公司执行董事。
一审被告:河南新优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105号方圆创世A座17楼1705室。
法定代表人:李晨龙,该公司执行董事。
再审申请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遂平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遂平支行)因与被申请人王忠、赵圆圆、韩艳丽及一审被告一加一天然面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加一公司)、河南省豫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鼎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新优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农发行遂平支行申请再审称,本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再审。事实与理由:(一)韩艳丽、王忠抵押担保的贷款是借新还旧,用于偿还一加一公司原来的贷款,新贷与旧贷是同一笔贷款。(二)一加一公司与农发行遂平支行于2017年6月20日签订的41172801-2017年(遂平)字002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026号《借款合同》),韩艳丽、王忠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房产抵押担保,且均已办理抵押登记。(三)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和贷款内部网络操作系统规则,办理抵押登记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与实际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编号、金额不符,但并不能否认是同一笔贷款。(四)韩艳丽、王忠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属于个人单独所有,没有共有人,办理抵押担保依法不需要配偶同意。(五)二审没有查明韩艳丽、王忠抵押担保的相关事实,认定事实错误。
王忠、赵圆圆提交意见称,(一)王忠、韩艳丽抵押担保的贷款与农发行遂平支行主张的贷款并非同笔贷款,一审认定事实错误,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本案借新还旧是一加一公司与农发行遂平支行间的行为,与王忠、赵圆圆无关。农发行遂平支行主张的新贷主合同无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原旧贷因清偿已消灭,原抵押登记亦已涂销,农发行遂平支行不能对王忠、赵圆圆名下的房产主张实现抵押权。(三)对农发行遂平支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与实际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编号、金额不符,不能否认是同一笔贷款”的观点不予认可。(四)王忠与赵圆圆于2006年9月13日登记结婚,位于遂平县英华路东侧房产属于二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个人所有,王忠未经赵圆圆的同意单方将房屋办理抵押登记系无效行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农发行遂平支行的再审申请事由不成立,本案不应当再审。
第一,农发行遂平支行据以要求王忠、韩艳丽承担保证责任的41172801-2018年(遂平)字000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004号《借款合同》)对应的《自然人抵押合同》《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房地产抵押清单》及《配偶(或其他共有人)书面声明》,经一审法院委托鉴定,其中王忠、赵圆圆、韩艳丽的签名均非本人所签。现王忠、赵圆圆、韩艳丽均否认对004号《借款合同》有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二审法院认定王忠、赵圆圆、韩艳丽对004号《借款合同》没有提供抵押担保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无不当。
第二,王忠、韩艳丽虽就各自名下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但根据原审查明的事实,王忠、韩艳丽办理抵押登记系为41172801-2018年(遂平)字000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008号《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进行的担保。该借款合同与农发行遂平支行主张的004号《借款合同》在合同编号、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等方面均不一致,二审法院认定该份借款合同与农发行遂平支行主张的004号《借款合同》不是同一笔借款,并无不当。
第三,2017年2月10日的《股东(大)会决议》虽明确一加一公司向农发行遂平支行借款1720万元并提供担保,2017年4月15日的《农发行借款申请书》亦有王忠、韩艳丽签字,但在004号《借款合同》中王忠、韩艳丽同意抵押担保的签章为假,且王忠、韩艳丽自认系对008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进行抵押担保的情况下,难以根据农发行遂平支行提供的证据证明王忠、韩艳丽具有为004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进行抵押担保的意思表示。农发行遂平支行虽主张案涉贷款系借新还旧,但026号《借款合同》与本案并不具有关联性,在案证据亦难以证明王忠、韩艳丽有为案涉新贷提供抵押担保的意思表示。二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认定王忠、韩艳丽并非为农发行遂平支行诉请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无不当。
第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CM2006系统升级(一期)操作手册》部分内容摘录与本案所涉贷款并无直接关联,无法据此认定两笔贷款的同一性。农发行遂平支行关于两笔贷款系同一笔贷款的再审申请事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另外,二审法院在认定两笔贷款不具有同一性的情况下,已向农发行遂平支行释明可就008号《借款合同》另行主张权利,已充分保障其诉权,亦无不当。
第五,即便王忠、韩艳丽的房产系单独所有,办理抵押登记不需要配偶签字,但亦无法据此否认为案涉贷款进行抵押担保的王忠、韩艳丽签章为假的事实。故二审法院认定王忠、韩艳丽系对008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进行的抵押担保并无不当。因此,农发行遂平支行关于二审法院没有查明王忠、韩艳丽抵押担保相关事实,王忠、韩艳丽办理抵押登记不需要配偶同意的再审申请事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农发行遂平支行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遂平县支行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曾宏伟
审 判 员 冯文生
审 判 员 吴凯敏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马鹏云
书 记 员 李岩松
来源:判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