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6次手术,一代传奇离世!这种病能早诊早治吗?
著名音乐人坂本龙一
于2023年3月28日去世
享年71岁
据了解,坂本龙一的晚年一直在与癌症斗争,继2014年被确诊为咽喉癌后,2021年又被确诊为直肠癌。他曾在社交媒体如此写道,“此后的日子,我将‘与癌共生’。”然而,短短两年之后,他还是走到了生命尽头。
据报道,他是在复查喉癌时确诊了晚期肠癌。直肠癌早期几乎没有症状,随着病情的发展,常出现便血等症状。由于之前的放疗损坏了细胞,同样的疗法不再适用,于是他在一年内接受了6次手术。
肠癌,是越来越多被提及的字眼。因肠癌去世的名人不在少数。
巴西知名运动员、“球王”贝利因结肠癌引发多器官衰竭,终年82岁
曾为蝙蝠侠配音的凯文·康瑞于2022年11月在当地西奈山医院病逝,享年66岁,死亡原因是肠癌。
曾被称为商业奇才的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于38岁患大肠癌英年早逝;
家喻户晓的好莱坞巨星赫本也因患大肠癌病逝于瑞士家中,终年63岁。
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我国肠癌发病率连年“走高”,每年新发病人数约为13至16万人,在消化道肿瘤中稳居第二位。
值得关注的是,坂本龙一确诊时已是肠癌四期,癌细胞在全身扩散。肠癌应如何被早发现、早治疗?来看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消化科主治医师王吉林怎么说!
寻找可怕敌人的“阿喀琉斯之踵”
首先王吉林提到,根据现有信息披露,坂本龙一先后两次罹患的咽喉癌、直肠癌之间并无确切联系,除非为遗传性疾病。
据悉,同一器官或系统不同部位,同时或先后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发癌灶被称为重复癌,也叫多原发癌;6个月内为同时性重复癌,6个月以上为异时性重复癌。据文献报道,重复癌的发病率约0.4%至3.5%,但近年来在临床中,重复癌患者比例有明显增多趋势。
“肠癌固然可怕,但其实也是可以战胜的。”王吉林说,肠癌通常要经过许多年的缓慢发展,出现癌症之前,通常会长出非癌症息肉。“息肉是结肠或直肠黏膜组织的异常增生,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息肉称为腺瘤,它最有可能发展成癌症。”
在临床上,如果早期发现腺瘤,10名在早期发现大肠癌并进行治疗的患者中,有9名能够生存至少5年。“然而,如果肠癌已经扩散至邻近的器官或淋巴结,能够再活5年的可能性就要低得多。”为此,王吉林强调,战胜大肠癌的“尚方宝剑”在预防。常规筛检可以发现处于早期阶段、尚可治愈的癌症,或者切除癌前息肉,从而起到预防作用。
以美国为例,美国患癌致死的病例中,大肠癌位居第二。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15年间,美国肠癌发病率下降了逾三分之一。其最大的秘诀就在于通过筛检发现息肉,避免其发展成为癌症。
如何早期筛查肠癌
肠癌筛查项目包括直肠指检、大便隐血试验、软式乙状结肠镜和结肠镜检查。这些检查被用于筛查肠癌,甚至用于症状出现之前。
“目前国际指南推荐的筛查建议从50岁开始,不论男性和女性,应该至少每年一次粪便隐血检查、每5年一次软式乙状结肠镜检查或每10年一次完整的结肠镜检查。”王吉林说,目前学界专家一致认为,结肠镜检查是筛检结肠癌最有效的工具。而对于存在值得注意“蛛丝马迹”的高危人群,则建议在专业医生的建议下更早进行筛查。
大肠癌的高危人群有哪些?
第一,突然近期出现以下不适:反复便血、排便次数频繁、不明原因的腹痛、不明原因的排便习惯改变、不明原因的贫血、不明原因的体重降低等。这些症状可能是由其他良性疾病引起的,如痔疮、结肠炎或肠易激综合征等,但如果持续多日出现这些症状,应尽快就医,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进行合适筛查。”
第二,如既往有肠癌病史或癌前病变者,发生肠癌的风险会增加。“癌前病变包括腺瘤、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直肠炎、克罗恩病、血吸虫病)等。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发生肠癌的风险为一般人群的20倍,年龄也比一般人群提前约20年,平均发病年龄约为40至45岁。如果同时患有炎症性肠病和某种称为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的肝脏疾病,患肠癌风险更高。”
第三,有明显结肠癌家族史的人患肠癌风险也更高。王吉林解释,家族史的定义是“父母或兄弟姐妹中,至少有一人在60岁前或家族中至少有两名亲戚在任何年龄曾患有癌症或息肉。”但王吉林也提醒,85%的肠癌发生在无结肠癌家族史的人群中。
“上述因素可能都非人为可控,但除此之外,生活中也有需要牢记于心的风险因素。”王吉林说,饮食应多样化,限制摄入富含饱和脂肪的食物,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肥胖会增加肠癌患病风险;每周5天以上、每天活动至少30分钟可降低肠癌风险;烟民比非烟民死于肠癌的可能性要高约三分之一,中重度饮酒者也更容易患肠癌。
来源: 河北交通广播
妻子终止妊娠仅17天丈夫起诉离婚 法院不同意
妻子刚做完手术,丈夫就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法官会怎么判呢?
近日,云南红河,河口县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件:原告马某与被告罗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于2020年6月3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2021年1月生育一女。2022年9月,被告罗某再次怀孕,在原告马某的陪同下,于2022年11月7日在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随后,原告马某于2022年11月24日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罗某向法院提交其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由于原告马某提起离婚时,故意隐瞒罗某怀孕、终止妊娠未超过六个月的事实,且该案已经由法院审查后受理立案,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裁定驳回起诉。
综上,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马某的起诉。
来源: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