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的丈夫竟是潜逃嫌犯?面对欺诈婚姻,检察机关做了一件事……
“我没想到,结婚十多年的丈夫是改名换姓、逍遥法外的杀人犯,我不愿意背负‘杀人犯的老婆’的名声,能不能帮我撤销这段婚姻……”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检察机关启动一体化办案模式,召开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监督撤销一起受欺诈婚姻案,并促成该市多部门建立溯源治理长效机制,共同推动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妥善处理。
丈夫竟是杀人犯
“他是个骗子,骗了我10多年!没想到他还杀过人!”钱某口中的他,正是和她登记结婚多年的丈夫。2006年,钱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高某的河北籍男人,二人迅速发展为恋人关系。2007年2月,钱某与高某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大连庄河市民政局向其颁发了结婚登记证,此后二人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
看似平静的生活,在2020年4月8日这天被打破。
河北某县公安局刑警来到钱某家中,将其丈夫高某抓捕。原来高某并不姓高,而是姓张。1999年6月2日,张某手持钢管在河北一工地将工友击打致死后潜逃。潜逃期间,为了正常活动,张某办理了身份信息为高某的虚假身份证明。潜逃至庄河市后,张某冒用高某的姓名和身份证明与钱某结婚生子。张某归案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丈夫身份突如其来的大反转,让钱某彻底懵了,她做梦也没想到与自己结婚多年的丈夫不仅身份是虚构的,而且竟然是个杀人犯!感受到被深深地欺骗的钱某,决定向民政机关申请撤销这一“荒唐的”婚姻关系。
2020年5月初,钱某向庄河市民政局申请撤销结婚登记,民政局以结婚登记行为不存在胁迫等情形为由不予撤销。同年5月29日,钱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民政局撤销其作出的准予钱某与张某(冒名高某)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一审法院以该行为已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钱某不服,提起上诉,亦未获得支持。
2021年4月9日,钱某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与张某(冒名高某)解决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一审法院以相关纠纷未先行确定为由驳回起诉。钱某再次申请上诉也未获得支持。
生活重新开启
走了这么多法律程序,钱某的婚姻登记还是没有被撤销,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今年5月,钱某向大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理了此案。
“经初步审查后,我们发现钱某的起诉已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但案涉婚姻登记对象存在明显错误且对钱某造成重大影响,其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诉求合法合理。”办案检察官、大连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刘世红介绍说,“在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均未获法院裁判支持,行政机关又表示无权主动撤销的情况下,钱某的正当诉求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实现,为打破‘程序空转’困境,切实为民排忧解难,我们决定对此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此案是《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大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首例案件,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采取“一体化”工作模式与庄河市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由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亲自主办,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案件调查期间,我们先后调取张某故意杀人案件的刑事裁定书和刑事案件讯问笔录,对案涉民事、行政裁判卷宗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多次走访庄河市民政局,沟通案情并了解婚姻登记有关工作。”联合办案组办案检察官、大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房明说,经过细致的调查核实,办案组全面掌握了案件具体情况和有关细节。
今年7月6日,大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市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特约检察员等参与评议。听证会上,听证员们围绕庄河市民政局是否应当撤销案涉婚姻登记,对案涉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并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民政局应当撤销案涉婚姻登记。
听证会后,大连市检察院于7月7日向庄河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送达,建议该局依法撤销案涉婚姻登记,同时加大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同类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婚姻登记行为。庄河市民政局予以采纳,于9月1日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钱某的生活终于可以步入正轨。钱某说:“我终于不再是杀人犯的老婆了!”
助推类案溯源治理
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同时,就张某请托他人为其违法办理虚假身份证明的情况,大连市检察院还向刑事案件管辖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建议予以核查。
以此案为契机,怎样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虚假婚姻登记问题,以及出现该类问题后怎样才能及时有效应对解决,引起了大连市检察机关的深入思考。
为此,大连市检察院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在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案件线索移送、职责分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面加强协作,汇聚多方合力,建立溯源治理长效机制,共同推动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的妥善处理。截至目前,经检察机关梳理排查已发现同类案件线索,正在办理中。
检察机关主动联合多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助推类案溯源治理的做法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辽宁省人大代表、大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岚认为:“婚姻登记作为夫妻关系合法化的重要载体,兼具确认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是一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政确认行为。实践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不仅影响正常的婚姻登记秩序,而且受害方往往因为‘过期之诉’遭遇维权难题,引发行政争议,进而影响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大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加强诉源治理,对这类行为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充分体现了其对消除实质违法行为、彻底化解法律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努力和决心,真正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
周公解梦:这4件事情,大多都是吉兆,最后一个书中常有记载
梦见杏树是一个十分吉利的兆头,这暗示着你接下来的生活会十分的幸福。商人梦见了杏树,这是要发财的兆头,所以要仔细对待最近的每一笔生意了。而老人梦见了杏树,那就预示着你的身体会十分的健康,会延年益寿。单身的男女梦见了杏树,这就预示着你很快就会找到自己的意中人。梦见自己去摘杏,那就预示着最近你的生活会有很大的收获,可以说春风得意,而日后的生活也会比较幸福。梦见吃杏也是一个好兆头,暗示着你将会婚姻幸福。
据《周公解梦》记载见捕鱼,男凶女吉。人捕鱼食,主皆吉。张网捕鱼,大吉利。梦山中捕鱼,主诸事不利。女人梦见捕鱼,那么将来会有一个十分富有的丈夫,而且两个人之间会生活的比较愉快。而病人梦见了捕鱼,那么就要小心一点了,如果不注意一点病情的话很有可能会一病不起。而梦见投网得鱼,那真的是一个大凶之兆,特别是捕大雨那必然是有大凶事,一定要当心了。
梦见有僵尸,那么很有可能一个很久没有联络的朋友将会突然拜访你。梦见和僵尸说了几句话,那么你最近可能会有一些小愿望可以达成,而且一些正在做的事情也会完美完成。但是要是梦见一大群的僵尸的话,那么可能是你最近的精神比较紧张,可能有些事情一直困扰着你,但是你一定要想办法走出这个状态,因为心态是转运的很大关键,只有你调整好心态,一些才会慢慢地变好。
梦见茄子也是一个比较好的兆头,下面就是一些书中关于梦见茄子的描述。梦银茄。君子梦之,做事多疑;常人梦之,出行遇贵,受屈得白,患病得苏,忧苦遇乐。《断梦秘书》梦紫茄,吉。梦人授此,得童仆;以授人,主交易。梦生吃紫茄,主生男;梦熟吃,主生女。《梦林玄解》梦紫茄。梦生食,主生男;梦熟食,主生女。梦人授之,主得童仆;梦授与人,主善贸易。《断梦秘书》食茄者,主妻有子。《周公解梦》梦银茄,吉。君子梦此,做事多疑;常人梦此,出行遇贵;被冤枉者梦此,得以申明;疾病梦此,得复苏;忧苦梦此,好事至。《梦林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