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减婚姻法,一份反对声音与多数的支持声音,在近日的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与关注。这份提案所要求的是将婚姻法由原来的123条削减到80条,以简化婚姻登记流程、避免夫妻故意拖延离婚等。这样的削减,是否真的符合当代社会的需求呢?我们来逐条梳理以下2017年最新的婚姻法,以此来探讨。
第一条:本法为维护婚姻自由、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统一婚姻法律,规定基本婚姻制度,制定家庭关系法律,保护家庭的合法权益,发挥家庭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之法。
这一条可以说是婚姻法的“宗旨”,号召着大家努力维护婚姻自由、促进婚姻家庭和睦。这些都是任何时代都需要关注和重视的。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婚姻的订立、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法自主、自愿、公开、平等地进行。
这一条规定了我国的婚姻基本制度,其“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也是有理有据的。站在当代的角度上看,这一点显然不能随意动摇。
第三条:男女结婚,年龄、婚姻状态、国籍、民族、职业、家庭背景、宗教信仰等不得加以限制。
这说明我们的婚姻制度不仅注重自由,也注重平等。因此,不能因为诸如“家庭背景”等原因而限制婚姻自由。
第四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这个条款也非常明确,在婚姻中不能有任何的买卖行为。
第五条:婚姻应当建立在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
这一点在当代社会尤其需要强调,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人们自由意愿的重视也越来越多。
第六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互相帮助,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这一条号召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平等,是对“家庭和睦”的进一步诠释。而夫妻之间相互扶持、分享生活和责任,则是一种家庭的温馨和幸福的体现。
第七条:夫妻有财产约定的自由。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个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作用和相关约定的规定,更多的是在为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打下基础。
第八条:夫妻一方经营、管理的企业,应当注重保护婚姻生活,维护家庭利益。
这个条款则是当代更加注重夫妻之间生活和工作平衡的一个体现,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理解和整合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第九条:禁止家庭暴力。
这个条款则是对当代社会一种很好的呼吁,希望能够远离暴力,呵护自己和家人。
第十条:禁止家庭成员间虐待、遗弃无劳力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家庭成员。
这个条款则是倡导完整和谐家庭的一种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