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我国民法体系的总纲,其中包括了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之一,它关乎家庭、配偶、子女、财产等多个方面。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民法典关于婚姻的规定。
一、婚姻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婚姻的定义是指男女依法自愿结成夫妻,建立家庭、共同生活的法律关系。婚姻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和保护家庭利益原则。婚姻应该以男女自愿为前提,没有自愿就没有婚姻。男女应该平等地享有婚姻权利和履行婚姻义务,家庭利益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结婚的条件。
民法典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双方具有婚姻能力,年龄在男22岁、女20岁以上;。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并且没有近亲血缘关系或禁止结婚的其他法律规定;。
3.男女双方没有结婚或正在婚姻关系中,没有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宣告死亡的配偶。
三、婚姻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婚姻关系的建立需要双方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婚姻关系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死亡;。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
3.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5.一方经人民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剥夺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不能继续履行婚姻义务。
四、夫妻权利义务。
婚姻关系的建立和维持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维护,男女双方应该平等地享有夫妻权利和履行夫妻义务。夫妻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夫妻应该互相尊重、信任、支持和帮助对方,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2.夫妻应该平等地享有家庭财产,并且应该共同管理、使用和支配家庭财产,维护夫妻共同利益。
3.夫妻应该共同照顾和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教育和成长负有共同责任。
4.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特别是在生病、失业、辞职、抚恤等方面需要互相支持和帮助。
五、对家庭暴力的禁止和处理。
民法典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对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夫妻应该及时报警或者向相关部门求助。同时,民法典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在裁决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方面给予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