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婚姻和家庭的观念逐渐发生了变化。然而,婚姻和家庭这一基础性的社会关系,始终是我们社会中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为了保障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我国早在1950年就开始实施《婚姻法》。而最新的《婚姻家庭法》于2022年2月实施,为保障婚姻和家庭的和谐提供了更加严密的法律保障。
婚姻家庭法是建立在婚姻法基础之上的,旨在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该法明确了婚姻家庭关系的内涵和基本原则,为婚姻家庭关系各方当事人提供了更具体、更明确的法律保护。
其中,乞养制度是婚姻家庭法关注的重点之一。在婚姻家庭法中,乞养规定了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及时依法制定并履行乞养义务,是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具体来说,乞养制度强调离婚双方要坚持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秉持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确定抚养、教育、往来探视等问题,并应当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权益和其他正当权益。
而在实践中,乞养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首先,乞养仅针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未考虑到其他非婚姻关系下子女抚养的需要,导致对一些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不足。其次,乞养制度的实施需要依靠法律程序,而对于一些缺乏法律意识或者法律知识的人来说,可能会增加维权的门槛,造成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此外,在乞养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司法实践上的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乞养制度,并建立更加完善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丰富乞养司法实践的经验,制定更加完善的乞养制度,完善法律程序和途径,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体系,为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家庭价值的认识,加强家庭教育和道德建设,增强家庭责任感和家庭观念,形成社会共识和法治文化,为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乞养制度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保障和社会安全问题。我们应当深入研究乞养制度的实践应用,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加强对家庭价值和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的宣传,推动婚姻家庭制度的健康发展,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古代婚姻法制中的彩礼及其现代转型
婚姻法乞养是指古代婚姻中的一种习俗,其规定男方在娶妻时需要向女方家庭提供一定的礼金或物品作为彩礼,这被视为对新娘的尊重和感激,并用以表示男方家庭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彩礼的大小和内容因地域和家庭而异,有时可能达到巨额。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婚姻观念的变迁,彩礼制度在现代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彩礼多数是一种象征性的礼物或金钱,用以表示对新娘及其家庭的尊重和感谢,而不再强调男方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同时,在一些地区和家庭中,女方家也会提供相应的彩礼或嫁妆,以平等地对待婚姻双方。尽管现代社会的婚姻法以平等、自由和尊重为基础,但是在一些地区和社会群体中,仍存在彩礼习俗对女性的负面影响。例如,一些家庭在娶妻时需要支付高昂的彩礼,这可能导致经济负担过重,甚至引发家庭负债和精神压力;有些地区的新娘甚至会被视为商品,价格用以谈判和交易。因此,应该积极推动婚姻习俗的改变,建立平等、尊重和互利的婚姻关系,同时加强法律的监管和保护,以确保婚姻习俗不侵犯妇女权益。
一自考试题单选专项练习题
1.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家庭的责任,共同维护家庭的__________。A. 和睦。B. 发展。C. 稳定。D. 幸福。答案:D。2.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夫妻一方要求赡养他人,而另一方有能力赡养,可以判决__________。A. 赡养申请不成立。B. 婚姻无效。C. 离婚协议终止。D. 赡养义务转移。答案:A。3. 《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权要求依法履行,向__________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A. 家庭法庭。B. 人民法院。C. 政府部门。D. 社区组织。答案:B。4. 根据《婚姻法》,赡养费应当按照____________支付。A. 月。B. 季。C. 半年。D. 年。答案:A。5.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请求另一方履行赡养义务,应当提交__________。A. 赡养申请书。B. 离婚协议书。C. 调解书。D. 法院判决书。答案:A。
婚姻法第七章
婚姻法第七章:乞养。第一百一十五条离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乞养:。(一)因年老、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独立生活的;。(二)因抚育未成年子女需要生活费用的。乞养申请应当向被乞养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一十六条被乞养人应当按照其经济条件和请求人的需要,向请求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必要的抚养、教育费用。对于离婚前已经约定的抚养、赡养协议,除约定不合理外,仍应当执行。第一百一十七条乞养人改善了其生活条件或者增加了收入的,被乞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乞养费用。第一百一十八条被乞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乞养:。(一)乞养人的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或者受赡养费用的必要程度明显降低的;。(二)乞养不能实现的;。(三)被乞养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听取被乞养人的意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2023年4月浙江自考婚姻家庭法复习资料
婚姻法乞养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丧失扶养能力时,另一方有义务承担乞养责任的法律规定。在婚姻法中,乞养包括生活费和医疗费两部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乞养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 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其他扶养能力,确有需要乞养的情况;。2. 需要乞养的一方无法独立生活并不存在其他扶养来源;。3. 乞养的一方不能通过就业或者其他方式得到自给自足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乞养义务对于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有义务互相扶养。此外,《婚姻法》还规定了乞养义务的期限,通常情况下乞养义务持续到需要乞养方死亡或者恢复扶养能力为止。在2023年4月浙江自考婚姻家庭法复习中,需要重点关注婚姻法的乞养规定,并理解其实施的条件和期限。此外,还需要了解婚姻法中其他与乞养相关的规定,例如离婚后的抚养权、赡养老人等。只有全面掌握了这些规定,才能在实践中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为他人提供合法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