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昏迷,他整个意识都被困在梦境里做了3周的梦,这是什么感觉!
人们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但梦境因为缺乏逻辑性而与现实截然不同,这也是它的神奇之处。
如果真的一直做梦做下去,会不会出现《盗梦空间》里那样在短时间内感受各种离奇古怪、悲欢离合、大梦三生的感觉?
最近,还真的有一个“连续做了三周梦”的男人,醒来后详细回忆记录了他那个绵长的梦:
2018年美国男子Michael Fahey身体突发状况,被送往医院抢救。由于手术的并发症,从入院开始一直到第二个月中旬,他一直处于昏迷之中,意识被困在梦境里出不来。
梦里,他有时候是孤身在无边荒原等待的杂货店老板,有时候是徘徊在日本霓虹街头寻亲的游客;
有时候化身成漫威英雄,和复联一起拯救人类;
有时候又进入了DC的世界,成为邪恶的双面间谍;
更多的时候,是和他的肉体一样,在生死边缘挣扎,一次次与死亡作斗争…
一个长梦,让他体会了无数种不同的人生…
(以下描述是Mike用第一人称视角描述的梦境奇遇记)
2018年3月22日,我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手术。
从修复主动脉夹层的手术中恢复时,我的妻子本以为我能在术后几小时内醒过来,然而不幸的是事实并非如此。
医生们发现一旦取下呼吸机,我就无法自主呼吸。更糟糕的是,当我意识略微有点恢复时,我就会惊慌失措地试图扯下呼吸机。所以医生们不得不连续两周一直给我服用镇定剂。我接受了麻醉治疗,但却不是完全无意识地陷入昏迷。
我的身体停留在到了肯尼斯通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但意识却被一层又一层的梦境包裹、占据。
我梦到了各种各样的情景,有些轻松欢快,有些暗黑凄凉。
在梦里我一遍又一遍地面临死亡和世界终结;
有时候我是英雄,有时候我是恶棍。
只有在非常少的情况下,我在梦里才是我自己:Michael Fahey
【置身荒原的杂货店老板:无望的凄凉和绝望】
这些我能回想起来的梦,大部分没有固定的顺序,但是我记得梦境最开始的样子:
在一个到处都飘着深红色尘埃、感觉生了锈的世界里,空气非常干燥,天空是泥土的颜色。
我在一个位于荒原的破旧杂货店里,坐在充满静电的电视机前,看着电视里新闻正在播报,整个社会正在黑暗中苦苦挣扎。
我是这家杂货店的老板,店里基本没有什么生意,只能卖些垃圾废品,到处都是空罐头和用细绳捆起来的纸板,上面还有一堆早就没有意义的零售品牌商标。
我把这些破烂收集起来,期望有人能来买,但始终没有任何人出现。
我呆呆地坐着,喃喃自语,似乎是想要回忆起生命里有意义的瞬间。
我渐渐地变得唠唠叨叨,开始听一些很聒噪的音乐。
这个置身荒原的梦是我的第一个梦,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被困在里面,对那种孤独绝望的感觉难以忘怀。
那种粗糙、沙哑、悲伤的感觉,仿佛是在垂死的边缘,让我感到非常害怕。
最终,我没有从荒原梦中真正的醒过来,而是去了个更好的地方:
我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坑,一个四周是棕色岩壁的完美圆形坑中。
这个坑的墙壁向上延伸,最中心是一个被柔软的绿草所覆盖的高原,阳光照耀着草坪,而我就躺在草坪中央。
我看得到四周,却离不开这个地方。
我在梦里意识到自己所处的是一个不真实的世界,但这个感觉并不坏,所以我祈祷别把我带回到那个荒原里去,仿佛真的有人会听到我的祈祷一样。
那个荒原就像一个梦魇,无论如何,躺在被阳光洒满的温暖草地上比荒原好了太多。
后来我知道,在我住院期间经历过一系列非常艰难的抢救,直到被输入镇定剂后才缓和下来。
荒原梦的痛苦或许就和抢救期间的痛苦有关。
直到现在,每当我感到低沉忧郁的时候,我都会想象自己躺在梦里的那个温暖的草丛中,那种宁静的感觉总是能让我舒缓一点。
【去霓虹绚烂的日本,在街头漫步、寻亲、玩宠物小精灵并破案】
我一直很想去日本,想在色彩缤纷的橱窗前漫步,在弥漫着烟雾的拱廊里游走。
或者是穿过秋叶原的街道,躲进一家商店里,购买各种稀奇古怪的电子设备和玩具。
又或者是在某个舒适的地方喝着日本特有的酸奶饮料,吃各种精致可爱的草莓蛋糕。
所以在睡梦期间,我多次梦到自己身在日本,或者说身在我想象中的日本。
有一次我在一条繁忙的街道中心,沿着地上凸起的人行横道走路,手里拿着一个像是神奇宝贝里的道具。
那不是一个简单的游戏机,表面上看是一个老式的皮卡丘外形计步器,上面还有一个小型的液晶屏,会提示我下一部该怎么走,该去哪里。
后来天空突然下雨了 ,我披上了一件透明的塑料雨衣。
第二次梦到日本,梦里的情节更清晰:
当时的我要去拜访我的一个失散多年的叔叔,他是一个隐居但高产的日本动漫家、雕塑家。
在找他的过程中,我看到了无数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穿着闪光的机械套装的女人。
我穿过烟雾缭绕的跳蚤市场,到处打听这个叔叔的消息,慢慢感觉到他可能不像家人所说的那样卑鄙,而是一个好人。
最后一次梦到日本,梦里的情节开始变得暗黑。
我变成了一名高端技术人员,有非常重要的任务:
通过捕捉和重现被谋杀的受害者的记忆,帮助警方破案。
我的重现记忆的工具,是一个神奇宝贝主题的记录仪。这是一个手持电子设备,能够记录玩家在使用期间所有的想法和感受,包括看到、听到的一切。
这个装置原本是用来当神奇宝贝的周边的,但政府发现它好像可以用来追查罪犯,重现被害者生命的最后时刻。
所以,我追踪了一个使用这个设备最后遇害的少女的记忆,看到她在日本的街头闲逛,知道她即将受到攻击而死。我非常紧张,心快要挑出来,呼吸越来越重,因为我被这个女孩当时的恐惧情绪震撼住了。
这可以说是一场噩梦了,结尾如何我记不起来了,可能在我的潜意识中,这样痛苦的情节就是我想要忘记的。
【正邪之间:成为复联联络人,还是DC的邪恶间谍?】
还有一些有趣的梦,是关于看过的漫画和电影的。
我的潜意识里,漫威是非常美好的,DC却比较黑暗。
所以在我的梦里,梦到漫威时候总是明亮而欢快,而关于DC的梦总是黑暗惊险。
例如,我梦到自己身处亚特兰大市中心的一间病房,可能是因为潜意识里我知道亚特兰大是漫威很多电影的取景地。遇到了危险后,我在病房里打出了一个求救电话,呼唤漫威的英雄们快来救我。
当时的我坚信,正在城里拍摄复联无限战争的英雄们,一定能赶过来救我。
在梦里,似乎电影里的人设就是他们真实的人设,最后我得救了,并成为了漫威英雄在70年代时和普通人之间沟通的大使。
不仅和他们一起穿越时空,也陪同他们一起进行着史诗般的朝圣之旅。
不过冒险的途中得知雷神托尔死了,让我非常难过。
但这种难过,比不上在DC漫画中的悲伤。
在DC有关的梦境里,我发现自己和小丑等黑暗人物为伍,一起制造了有毒的致命蛋糕,计划着一个大阴谋。
虽然后来我发现自己似乎原本是政府秘密组织的特工,是为了渗透进敌方才加入到黑暗队伍中的。
但最后黑暗同化了我:
我真的变成了一个杀手,一个经营着一家烘焙店,用各种各毒蛋糕杀人的恶魔。
我非常清晰地记得这种反转带来的震惊,也记得当时的自己发现“真实身份”后的痛苦:
也许是我的潜意识里一直在告诉自己,我要当个好人,但在梦里的我却抑制不住对邪恶的渴望。
控制不住自己,用非凡的侦探技巧,帮助黑帮掩盖谋杀的痕迹。
最后,我甚至变成了一个电视节目的制作人,把自己的故事拍沉成了像是《教父》一样的黑帮片,而我就是黑帮片里黑帮少年们的领袖。
我之所以会反复梦到这两个宇宙中的情节,大概是因为我实在太喜欢他们了吧。
【生与死的战斗:战胜食物,才能吃掉食物】
可能由于住院期间我的身体状况一直不稳定,每次护士准备给我减少镇定剂剂量,我的身体就开始出现崩溃的迹象,最终不得不恢复镇定剂让我重新稳定下来。
这种现实里的挣扎反应在梦里,就变成了长梦中那个反复出现的主题是:生与死的战斗。
我梦到过自己作为人类代表,与一个变异的人形鸡决斗,胜利了才能吃掉这只鸡。
在这个奇怪的场景里,有科学家解释,说他们通过克隆技术创造了杂交动物种类,它们非常适合食用。
为什么要创造一种有自我感知的食物?
我也不知道。但是在梦里我得到的重点信息是,除非我在战斗中赢了这只鸡,赢得它对我真正的尊重,否则这种奇奇怪怪的鸡就不会卸下它的金属盔甲和爪子,不会让我吃掉它。
这样的战斗似乎进行了很多次,这些鸡的样子和姿势也一直在变,非常奇怪。
另一个生死战斗,是关于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梦到自己陷入了深深的海底,
在几乎是墨黑色的黑暗恐惧里,有一些人形蛇身的人在玩扑克。
我如果能赢了他们,我就能收到一大瓶威士忌;
如果我输了,我就会被杀死。
我现实生活中并不是酒鬼,我也不知道怎么会遇到这样奇怪的情节。
但我能回忆起那种在黑暗的、墨色的水里打牌,肺里的气体一点点随着呼吸冒出来,发出可怕的咕噜声。
醒来后,我才知道那个咕噜声是有来源的:
我的身体当时有呼吸困难,肺里充满了液体,所以当我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时,就会听到那样的咕噜咕噜的声音。
或许是呼吸的痛苦在梦里也无法摆脱,这和在深海里随时可能窒息死掉的状态的确很像。
【梦到了很多食物,却基本吃不到】
对于昏迷中的我,医生通过插管给我喂食、补充营养,所以长梦期间,我没有通过口腔进食过,但在梦里我还是会有饥渴的感觉。
我梦到星球大战要重新上映,全国各地的餐馆都提供了和星战相关的各种披萨和饮料。
我喜欢吃甜食,于是在梦里喝了很多甜饮料、融化的奶酪之类。
我还梦到自己走过餐厅,看到别人在吞食披萨和可乐,但自己始终没吃上一口。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进入到了一个即将面临末日的世界里。
在这个世界里,我变成了一只会说话的老鼠,教我的鼠小弟们如何制作意大利烤肠。
但是因为梦里的我肚子疼,烤肠做好了我却一直吃不到。
之后我又作为人类,参加了一场西班牙语好莱坞大片的演员聚会。
聚会上有很多好吃的,但是我的胃不允许我进食。
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在昏迷期间为了补充营养我身体入了导食管,这引起了胃酸反流,会产生灼痛。
这种身体的痛苦,最终反应在梦里,就是各种“想吃吃不到,肚子疼”的情节。
【梦到了与家人重聚,在末日之前变成精灵】
当然,在昏迷期间“家庭”也是我经常梦到的主题。
不仅是梦到我自己的家人,而是看到各种以家庭为单位的人群在游走。
我梦到自己和妈妈、哥哥、姐姐相遇了。
我们在一个闪闪发光的银色城市高层建筑中漫步,互相追赶。
当我跑累了停下来时,我变成了秋天这个季节的拟人:我成了秋天的精灵,就像是漫画中的情节一样。
即使变成了精灵,我也要赶在世界末日到来之前,和我的兄弟姐妹们道别。
我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但是对此似乎并不恐惧。
我还梦到在日本遇到了我的哥哥和姐姐,就在那个我想要找失散多年的叔叔的梦之后。
当时我好像真的找到了那个叔叔,但被他敦促签了一份协议,告诉我,我必须要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尽快死去。
我答应了,心态非常平和,觉得这是一种不错的死亡方式。
但是奇怪的是,我没有梦见我的妻子和我7岁的双胞胎孩子。
他们根本没有出现在我的梦里,甚至没有照片,没有任何信号显示他们存在。
在现实中,我爱他们三个,把他们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但是在梦里我却剔除了他们。
或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并不想把他们带到梦里那个破碎的、离奇的、即将面临末日的世界吧。
【缓慢的苏醒:梦与现实的交叠,余韵至今未消】
4月中旬我慢慢醒过来时,我第一个关于现实世界的印象,是看到守在我身边的妻子艾米丽。
根据家人们的说法,我恢复有意识状态已经好几天 ,嘴里时不时地会说些梦话,有时候眼睛会睁开一下看看四周,但注意力却没办法集中,视线无法聚焦。
我猜,视线不能聚焦可能的因为他们没给我戴眼镜吧。
在这所谓的恢复意识期间,其实我还在做梦,但是梦开始和现实混合在一起。
梦里我好像看到了Windows的屏保,但它成了一个可以用来电视购物买零食的设备;
我看到了医院窗外的工业风扇,梦里它成了一个冰淇淋冷冻车的装备;
我还看到了一个值夜班的护士,他也出现在了我的梦里;
据说我的姐姐也在我开始恢复意识期间来看过我,所以,我可能才会在梦里和她进行了长时间的对话吧。
后来我终于慢慢醒了过来, 一直到五月底我才摘下呼吸机,才开始能够自己吃饭,吞咽;
四肢也才慢慢恢复活动能力,但下半身依然无法动弹…
谁知道我到底哪天能完全好起来能呢?
苏醒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梦里经历过的一切,留下的情绪非常强烈,到现在我都还会为自己成了一个与蝙蝠侠对抗的邪恶坏蛋而愧疚,到现在我回忆起梦里的荒原都会感到恐惧和压抑。
我之所以要和家人谈论这些梦,甚至记下来这些梦,是为了向外界求证,这些梦都不是真的。
不过,还有很多情节到现在我都不确定,到底是梦还是真实发生过。
现在,离当时的那个长梦结束已经快一年了。
我对那些梦境有了新的看法:
在梦里我超越了生死,在身体摇摇欲坠危在旦夕之间,这些梦分散了我对痛苦的注意力。
现在,我仍然在做梦,甚至比从前更容易做梦。
有时候,我甚至会回到住院期间的那些噩梦里去。
只是现在,那些梦都不会太长。
白天降临后,我随时可以醒来,而不是被迫一直困在梦境里…
(自述部分完)
中国有个成语叫做“黄粱一梦”,讲的就是现实的片刻之间,梦里已经过了波澜壮阔的一生。
连续做梦三周的Michael在梦里到底过了多少“年”,体会了多漫长的人生,估计常人难以想象。
从这样的长梦中醒来,对Michael来说,又何尝不像是回到了另一个梦境里。
这样一想,“夜夜好梦”真的是一件无比美好的事情:
就算美梦醒来后一切都是虚幻,但美梦带来的安宁、欢欣,却是真实的情绪,同样能让我们获得满足。
在艰难的现实人生里,这份满足也很珍贵了...
Ref:
https://kotaku/the-dreams-of-a-man-asleep-for-three-weeks-183357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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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是锦鲤:关于梦境我也是有很多话说的。事实上醒来都会知道梦是假的,但梦境里赋予的感官刺激却远远大过现实实物的魅力,这是我一直匪夷所思的。或许是因为既与外界暂时切断讯号,又不停收到外界讯息刺激?梦总是跳跃着,但它并非毫无逻辑。它总是与现实息息相关的,不管是在做总结还是在预估未来。
平苏CuZn:每次睡觉都很期待做梦,不管美梦还是噩梦,因为都是现实里体验不到的,然饿……醒了就忘……
KOIKOIKING:我们的现实是不是也是另一个世界我们的梦境呢
莎士比亚的英语老师:突然想到一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梦很精彩,如果是我,肯定会醒着流泪
藏獒菌:说明这个人跳了不少坑…宝可梦啊漫威啊dc啊…
卡瓦哇卡哇卡:emmm昨天才看的梦的解析,今天就。。。 上次也是 才了解到maoa基因,博主就发了那篇天生犯罪人。也太神奇了叭
寻找世界的齿轮:有没有人看过伊藤润二的《长梦》?很精彩,在梦里走向永恒
Akira_saig:感觉有很多赛博朋克元素。。。闪闪发光的城市建筑、光怪陆离的霓虹,人就像数据流一样在虚拟和现实中穿行,还有那个重现受害者记忆来破案的梦,和赛博朋克恐怖游戏《观察者》(Observer)的设定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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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虫小记:布莱克、阿波利奈尔与鲁迅的跳蚤
杜飞《跳蚤图》
布莱克《跳蚤的幽魂》
鲁迅先生在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奔流》第一卷第六期上绍介了亚波里耐尔(GuillaumeApollinaire,即纪尧姆·阿波利奈尔)的《跳蚤》一作,附野兽派画家杜飞(RaoulDufy)的木刻。诗中有:
跳蚤,朋友,爱人,无论谁,凡爱我们者是残酷的!我们的血都给他们吸去。阿呀,被爱者是遭殃的。
阿波利奈尔一诗描状爱情、友谊之苦,将跳蚤、朋友、爱人并举,首行一句呼语便独辟蹊径,剥落了风花雪月之类的老调常谈,委实不同凡响。以跳蚤的咬噬类比爱情的折磨,形象地再现了深情的代价,道尽了爱的苦痛,非亲历者不能深味其中滋味。然将跳蚤与爱情并举,看似惊世骇俗,实则并非阿波利奈尔独创。英国十七世纪大诗人约翰·多恩《跳蚤》一诗将跳蚤吸吮血液作为两性相交的意象,以跳蚤小小的身体比作同房的婚床,可谓奇崛至极。十八世纪,日本俳人小林一茶有:“纵使是蚤痕,/在少女身上,/亦是美的”,表达的是爱屋及乌的痴情。钱锺书先生亦调侃痴情之人“愿亲肌肤,甘为蚤虱”。用情至深者,为亲近所爱之人,就是化作跳蚤也在所不辞。爱情之伟大甜蜜与跳蚤之卑微可恶相提并论,夸张而不矫饰,不啻于修辞中一次别开生面的历险。
阿波利奈尔《跳蚤》一诗源出《禽虫吟》(LeBestiaire)一书,木刻插图出自杜飞之手。这幅作品有着木刻特有的魅力,黑白对比强烈,层次分明,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一只肥硕的跳蚤,赫然现身画面之上,体型巨大,填满了整个画面,周围修饰着细密的花草图案。这只放大版的跳蚤,虽张牙舞爪,却显得憨态可掬,另一方面,精细的线条如雕镂一般清晰明了,充满了力量感。阿波利奈尔与当时活跃在巴黎的先锋艺术圈过从甚密,对毕加索推崇备至,极力鼓吹杜飞、布拉克(GeorgesBraque)、马蒂斯(HenriMa tisse)、鲁奥(GeorgesRouault)等野兽派画家的作品。他原计划请毕加索操刀,刻制这部诗集的插图,孰料后者一拖再拖,最后转由杜飞完成了这项工作。也许是由于毕加索对耗时耗力的木刻比较抵触,虽然尝试了几幅,最后不了了之。这不禁让人想象,如果毕加索当初没有拖延,会有什么样的画作,是否也会创作出一幅与其这一时期作品《亚威农的少女》比肩的名作——在一个平行世界里,一幅以跳蚤为题、署名毕加索的假想的木刻画出现在拍卖行或美术馆里。事实上,毕加索的确也曾尝试为这本书做插图,留下的草图和《亚威农的少女》的草图出现在同一画册里。
不过,在真实的世界里,西方艺术中最著名的“跳蚤图”当属威廉·布莱克(Wil liamBlake)的一幅题为《跳蚤的幽魂》(TheGhostofaFlea)的作品了。这幅画现藏于伦敦泰特现代美术馆,以丹培拉调和金粉的方式绘在红木板上。画中的形象骇人,跳蚤被表现为一个类似于人的形象,描画的不是跳蚤虫体解剖学意义上的真实,而是其“魂魄”。图中的形象浑身,虎背熊腰,长着长舌利爪,一手持有碗状容器,一手似乎握着利刃,迈步前行,仿佛是要去取人血肉。整幅画面笼罩在阴森可怖的氛围之中,背景是简化的“星夜”,暗示了“作案时间”。显然,这种“摄魂术”不是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一种象征主义的表现法。整幅图充满了动感,仿佛将观者置于某一犯罪现场。通过这一半人半兽的形象,布莱克将动物的特征赋予人类的形象,以此捕捉了某种嗜血的“兽性”。
与艺术史上众多“大作”相比,它的尺寸相当袖珍:21.4cm×16.2cm,却大名鼎鼎,许多论者都曾谈及。G.K.切斯特顿(Chester ton)在所著传记《威廉·布莱克》(WilliamBlake,1910)中对这幅画进行了极为精到的描述与阐释。在他看来,这幅画仅题目本身就说明了布莱克为什么是一个如此有趣的人物。这个奇特而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题目首先说明了布莱克是一个令人无法忽视的、近乎荒唐的存在——谁又会想到画“跳蚤的幽魂”呢?画中的生物似乎行走在一座巨塔高大的廊道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是它长而突兀的脊骨,一直延长到脑后,以至整个后背像石砌塔一般。它的面部既像鹰,又像猪,眼睛闪闪发光,近乎疯癫。切斯特顿将其称作“异物”(“thething”),认为它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上述细节,这个造物真实可信,像一个深夜悄无声息穿过走廊的高大的吸血鬼,很容易便可触发观者对画中情境的“代入感”。正因为此,切斯特顿指出,布莱克所描绘的不是跳蚤,而是“跳蚤的理念”,也即是跳蚤之魂,由此为这幅画赋予了柏拉图的色彩:“跳蚤的幽魂比跳蚤本身还要牢固。与其幽魂咄咄逼人、硕大无比的在场相比,他(跳蚤)的躯体则模糊不清、古怪奇异。”
关于这幅画的缘起,布莱克密友、艺术家约翰·瓦利(JohnVarley)的《占星相术学》(TreatiseonZodiacalPhysiog nomy,1882)一书有所交代。据瓦利所述,布莱克曾有过一场幻象:“这个幽魂以昆虫这副他从未料想到的形象出现在他的想象中。”在画这幅图的时候,幽魂告诉布莱克说所有的跳蚤躯体中都是嗜血成性之人的灵魂。钱锺书先生则饶有兴味地辑录了这一掌故,并进行了一定的发挥和演绎,将其置于东西文化的“轮回”之说中:“古希腊大哲学家作小诗,自言前生为男子、为女人、为树、为鸟、为鱼;又鲁辛《鸡谈》写雄父能作人言,自述夙生即大哲学家毕达哥拉士(Pythagoras),转世为妓、为国君、为马、为乌鹊、为蛙等,轮回百千度。后世不乏祖构,所见诙诡莫过诗人勃来克记蚤虱自言皆杀人流血者魂魄所寓,化作虫豸么么,则己欲易遂而为人害又不大。盖造物两全兼顾,正如蜜既得成而花复不损也。”在钱先生看来,布莱克的“跳蚤说”沿袭了“因果报应”论。跳蚤象征是人世中的“嗜血狂魔”,他们经历轮回,却不改其性,不过被贬至这般体量,虽惹人生厌,危害也无足挂齿了。将令人生惧的“大魔头”转化为令人生厌的“小虫豸”,大小之间,天壤之别,惩罚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这种大与小的转化关系,不仅是一种纯属审美层面的、象征主义的修辞策略,也不仅是因果报应的逻辑,还反映了精神层面的深度,折射出某种神秘主义的态度。关于这一点,切斯特顿写道:“每一位伟大的神秘主义者都有一把放大镜。他能从所有的跳蚤中看到巨人的存在——或者巨兽。我刚提及这些巨人居住的高塔;不过,这座高塔也是一个微型的世界。布莱克看到了跳蚤的灵魂比其身躯大一万倍,这一点不容质疑地显示了一个神秘主义者观物的最佳状态。”
与其诗作如出一辙,布莱克的画乃是对人性的微观研究,拿跳蚤嗜血谈人性中的贪婪、污秽,无异于“以小博大”,由一个看似无足轻重的切口,进入关于人性的思索,既生动犀利,又不失厚重。事实上,除了这幅作品,布莱克大部分画作尺寸都相对较小,即使是为但丁《神曲》、弥尔顿《失乐园》所作的“天堂”“地狱”之类宏大题材的作品,也是螺蛳壳里做道场,用“微型”来描述并不为过。单看这些画的复制品,特别是那些震撼人心的“上帝”视角的画面,很难想象它们是被浓缩在如此小的图上。例如,《远古时代》(TheAncientofDays)这幅作品,表现的是神以尺规创世的宏大主题,景象壮美宏伟,使人想起米开朗琪罗在西斯廷穹顶的巨制,但是其尺寸也不过一张A4纸的大小。相对于米开朗琪罗表面积近500平方米的“大作”,这幅画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单从艺术品的物质层面而言,与文艺复兴时期类似题材的宏图巨制相比,布莱克的作品显得极为谦卑、低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布莱克的艺术观和实践方式,而《跳蚤的幽魂》无疑以“小图画小虫”的做法极为恰当地再现了这一方面。
鲁迅译厨川白村《观照享乐的生活》一文,便提及了布莱克这种“以小见大”的思想:“虽是自然界的一草一木,报纸上的社会新闻,也都可以看作暗示无限,宣示人生的奥妙的有意义的实在。借了诗人勃来克(W.Blake)的话来说,则‘一粒沙中见世界,一朵野花里见天,握住无限在你的手掌中,而永劫则在一瞬’云者,就是这艺术生活。”厨川对布莱克评价甚高,将其称为“预言者”,认为他超过了他的时代一百年,因此当时共通共感者少。此处所表述的是一种观物的态度,小如虱蚤亦可折射宏大的意义。物的体量大小与其重要性不成比例。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是象征主义的。在后来的历史中,这句话及其不同版本成为大多数中国读者了解布莱克的入口,以至成为某种临近“鸡汤”式的陈词滥调。
对于作为插画家的布莱克,鲁迅也偶有提及。《〈比亚兹莱画选〉小引》将比亚兹莱(AubreyBeardsley,也译比尔兹利)与布莱克比较,称后者为“幻想家”,“画他所‘梦想’的事物”。鲁迅对布莱克着墨并不多,不过却能一语中地。布莱克正是这么一位专事“梦想”之事的画家,而这幅基于梦境的《跳蚤的幽魂》当然可以作为这句判断的注解。众所周知,鲁迅对中国的美术事业极为关切,对中国现代新兴木刻艺术的发展厥功至伟。不可考鲁迅是否看过这幅版画,不过,对美术造诣颇深的鲁迅若尝寓目此画,定会赞叹不已。在这一时期,布莱克开始进入中国人的视域之中,受到论者的欢迎。这与他本人的思想和中国文化传统的亲和性也有一定的关系。在1935年出版的《中国艺术》(ChineseArt:AnIntroductoryHand booktoPainting,Sculpture,Ceramics,Textiles,Bronzes&MinorArts)一书中,鲁迅的同代人英国艺术史家、诗人劳伦斯·宾雍(LaurenceBinyon)指出,布莱克的思想与中国文化传统有着相通之处,认为宋代绘画中充溢着布莱克所谓的“生物皆神圣”的精神。
宾雍本人也曾以跳蚤为切入口探索中西文化的异同。他的《龙之飞舞》(TheFlightoftheDragon)一著(1911)引屠格涅夫《自然》一诗,讽刺人类的高傲虚妄。诗中的人梦见自己走入一座拱顶高大的地下大厦,看到了自然之神,见其深陷沉思,便向前询问:“啊,我们的万物之母!您在想什么呢?您是否在思考人类未来的命运?抑或是考虑着人类如何尽可能达到完满和幸福?”女神答曰:“我正在思考的是如何让跳蚤的腿儿更有力量,以便它更容易逃脱它的敌人。进攻和防御的平衡已被破坏……应该恢复过来。”人类满怀自信,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自然之神思考的对象,却碰了一鼻子的灰。自诩为“万物之灵长”的人被屠格尼夫如此拉下神坛,置于尴尬的境地。在自然之神的眼中,人与自然万物等量齐观,伟岸如人可以轻如草芥,纤小如蚤也可重若千斤。“一切生物都是我的儿女,所以我一视同仁地爱护它们,一视同仁地消灭它们。”
《龙之飞舞》是宾雍谈论中国艺术的系列著作之一,旨在向西方读者介绍中国艺术作品与思想。这本书付梓行世之后便受到诗人庞德等同时代东方艺术“发烧友”的热捧。此处引用屠格涅夫,是为了以此比较中西对待自然生物的不同态度。在宾雍看来,十九世纪的科学发展揭露了人的生物性本质,带来了人对自身地位的幻灭。人类并不独享自然之神的专宠,也不比跳蚤之类的生物高贵。然而,对于中国思想者而言,却不会有这样的幻灭。他不必借科学之力便已深谙“齐物”之思。在他心中,宇宙是一个连续的整体,“他的生命与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的生命有着亲密的联系”,不可割裂。因此,“他对所有的生命待之以敬意,尊重每一个生命的价值”。如果西人以人为宇宙之中心,秉持万物皆为我用的观念,那么中国人则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在中国传统的思想体系中,人并非高高在上,占据着执掌一切生命的位置。这种独特的思想充分体现在中国的绘画之中。在中国艺术史中,山水画、花鸟画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与西方专注人物画的传统明显不同。中国艺术家“乃是受一切生命的整体性这种信念的支配,不是只受人类的整体性这种信念的鼓舞,而是来自对一切生物——昆虫、动物、花、树、男人、女人、神祗、天使——的整体性的信念。这种整体感构成了他们全部创作的基础”。
屠格涅夫诗中,跳蚤作为至卑贱、至微小又遭人厌弃痛恨的造物,反而是自然之神沉思的对象,这一将人类与跳蚤相提并论的反转自然饱含讽刺。在没有显微镜的漫长历史中,跳蚤恐怕是人们所能目视的最为微小的生物,加之旧时卫生条件欠佳,又常人畜共处,这种令人生厌的虫子无异于人类最为常见的“小型伴侣物种”之一,因此也成为古人心中“小”的对应物,屡屡出现在修辞、譬喻之中。《庄子·秋水》中有“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以跳蚤类小,以丘山喻大,可能是文字记载中较早的一例。另一方面言之,这种小若纤毫的生物与人有着不解之缘。理查德·琼斯《不速之客:藏在家里的自然史》一著指出“现代的人类是唯一拥有跳蚤的高级灵长目动物。这很不幸,但确是我们定居的生活方式的直接后果。”在人类漫长的定居史中,跳蚤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物种。它的每一次亮相总能打破人类的舒适,将人从精心打造的专有的城堡中撕扯出来。一次微不足道的咬噬,把人类重新放在自然循环的食物链中,随之而来的瘙痒和抓痕提醒着我们在自然万物中的位置。人类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家园也是其他物种繁衍生息的栖息地。我们猎杀动物,汲用大地之脂膏,而自己的血肉也是滋养生物的营养。
人与跳蚤历史悠久的共生关系也势必反映在文学艺术之中,东西文化概莫能外。法国思想家拉罗什福科(LaRoche foucauld)曾言:“举凡虎、狮、熊、狼、狐、马、牛、猫、猪、犬之殊类各种,猴、孔雀、鹦鹉、鹊、鸳、枭、蛇、虾蟆以至蜘蛛、蜂、蝶、蝇、蚤虱之属,人无不有其伦比。”不论大小,从狮子老虎到蚊蝇虱蚤,动物点缀了人类的语言,既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修辞手段,也负载了政治寓意与道德说教。就跳蚤这种微型生物而言,其多寡与居住环境有莫大的关系,与华屋美宅相较,陋室寒舍多蚤,故清苦之寒士(也即大多数文人)多受跳蚤侵扰,亦不足为怪。它的出现势必指向了困苦不堪的生存环境。小林一茶俳句有:“它们的寿长——/蝇,蚤和蚊/在这个穷苦的村镇。”其意昭然。在另一首俳句中,他写道:“蚤咬的痕迹——/一边数着咬痕,/一边护佑她的婴孩”,穷苦而慈爱的母亲形象跃然纸上,读来令人泪下。清郑珍诗云:“昨宵蚤会今宵蚤,前路蝇迎后路蝇”,形象贴切,将羁旅之狼狈毕尽,又以诗文自嘲,表达了身处窘境之达观。肉体虽不能超离,精神亦难高蹈出尘,但却可以以跳蚤入诗,聊以,又有幽默风趣的韵致。风雅如松尾芭蕉也会以跳蚤俳谐:“尽是虱蚤/一匹马/在我枕畔尿尿”,与郑珍的诗文有异曲同工之妙,皆是以蚤起兴,摹状羁旅之狼狈。
芭蕉与一茶一生皆颠沛流离,困厄不堪,诗句中这些不受人待见的小动物偶有现身,当然也不足为奇。不过,一茶的俳句中并无对这类生物的憎恶。这一点颇受人称道。周作人称赞道:“(小林一茶)同圣芳济一样,以一切生物为弟兄朋友……”这令人想到那首闻名于世的俳句:“不要打啊,/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他的心中充满了对于这些小生物的慈悲:“跳蚤们,可不觉得夜长么?岑寂么?”一茶晚年不幸遭遇家中失火,危难之中仍不忘怜悯之心:“火烧场呵,跳蚤们哄哄的喧扰着。”为此,周作人感慨道:“在他的句集里,咏跳蚤的句子很多,而且并不嫌憎它们。他诗里说冬天还有跳蚤出来,他的住家的景况,就很可以想见了。在许多句子里,仿佛他是和跳蚤一同游嬉着似的。”这种慈悲不正是体现了宾雍所言的东方人的“生命观”吗?
宾雍的种种观点在当时亦传到中国,被周作人等人征引。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在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的讲演中,周作人便引用了宾雍关于中日艺术的言论,对他的见解极为赞赏。考虑到周氏兄弟早年读书兴趣颇多重合之处,对美术兴致又大,鲁迅读过宾雍的著述也未尝不可。鲁迅对以跳蚤等昆虫取譬的方式也是情有独钟。除了阿波利奈尔的《跳蚤》一诗,《华德保粹优劣论》中,他还引入了“大家知道的世界名曲”歌德的《跳蚤歌》:
跳蚤做了大官了,
带着一伙各处走。
皇后宫嫔都害怕,
谁也不敢来动手。
即使咬得发了痒罢,
要挤烂它也怎么能够。
嗳哈哈,嗳哈哈,哈哈,嗳哈哈!
这首曲子取自《浮士德》,以皇帝豢养跳蚤为宠物讽刺榨取民脂民膏的群臣。怀疑这些文字有讥讽时事的嫌疑,故而予以禁止。鲁迅以为,当局者的心思细密,不仅有大刀阔斧的政策,连这么细枝末节的事也不放过。在这篇文字以及《夏三虫》等文中,跳蚤成为鲁迅杂文的中心隐喻。《夏三虫》语带讽刺地对蚤、蚊、蝇予以臧否,“赞美”了跳蚤的美德。相对于蚊子惺惺作态的伪道学,跳蚤吸血来得畅快,一口下去,贪婪而毫不含糊,丝毫不遮掩大快朵颐的快意:“跳蚤的来吮血,虽然可恶,而一声不响地就是一口,何等直截爽快。蚊子便不然了,一针叮进皮肤,自然还可以算得有点彻底的,但当未叮之前,要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却使人觉得讨厌。……鹰鹯虎狼之于它们,正如跳蚤之于我们罢。肚子饿了,抓着就是一口,决不谈道理,弄玄虚。”他由此感慨:“古今君子,每以禽兽斥人,殊不知便是昆虫,值得师法的地方也多着哪。”在这篇文章中,昆虫被视作师法的对象,跳蚤、蚊子与苍蝇进食的生理行为被赋予了隐喻的色彩,用来比拟人事,从中汲取训诫。在这里,很明显跳蚤是一种被隐喻化的存在。
除了跳蚤,苍蝇、蚊子、蜜蜂、蚂蚁以及《诗经》里的蜾蠃等等都多次出现在他的文字之中。不过,鲁迅对待师法昆虫或以昆虫行为取譬的修辞方式并非一贯态度鲜明,这种不明感源于在他的身上博物学家与文学家两种角色之间的碰撞。他一方面对法布尔的《昆虫记》推崇备至,认为这部“大著作”是一本既有趣又有益的书,另一方面又评判了其中的两种缺点:“一是嗤笑解剖学家,二是用人类道德于昆虫界。但倘无解剖,就不能有他那样精到的观察,因为观察的基础,也还是解剖学;农学者根据对于人类的利害,分昆虫为益虫和害虫,是有理可说的,但凭了当时的人类的道德和法律,定昆虫为善虫或坏虫,却是多余了。”在这里,他反对以人类的道德好恶加诸昆虫之上,推崇解剖学的科学态度。这种严谨既来自他自身的知识训练,特别是医学背景,又来自他对中国思想传统的深刻反思。例如,对于“螟蛉有子,蜾蠃负之”的典故,他予以了剖析。中国古人以错误的生物学知识架构道德训诫,以为细腰蜂是要养育青虫做义子,演绎出“孝慈”的道理,殊不知细腰蜂是要以青虫为幼蜂的活体饲料——“夷人可恶,偏要讲什么科学。科学虽然给我们许多惊奇,但也搅坏了我们许多好梦。”但是,在批判了这种错误的认知之后,他继而又以此寄寓了对于当时政事的分析,由此批判精神的麻痹术。所以,他既秉持科学的态度,似乎并不赞同以人的道德评判动物,例如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蜾蠃之认识的考据与批判,与此同时又拿这些形象来谈论政事。
周氏兄弟皆爱博物之学,对花鸟虫鱼倾注了大量的热情,文中比比皆是。他们的这一爱好旨趣既有共同之处,又有明显的歧异。周作人也对法布尔偏爱有加,文中屡屡谈及,认为“读一本《昆虫记》,胜过一堆圣经贤传远矣”。除了舶来的《昆虫记》,中国的“释虫”传统,从《尔雅》到清人的《百廿虫吟》《蠕范》等也受到他的嘉许。在周作人那里,包括跳蚤在内的花鸟虫鱼多是一种高雅的趣味,是超离事外的闲情逸致,不关时局世事。在鸟兽虫鱼里,他对昆虫情有独钟。在评点英人《塞耳彭自然史》(TheNaturalHistoryofSelborne)时,他声称:“生物中又以鸟类为主,兽及虫鱼草木次之,这些事情读了都有趣味,但我个人所喜的还是在昆虫,而其中尤以讲田蟋蟀即油胡卢,家蟋蟀,土拨鼠蟋蟀即蝼蛄的三篇为佳……”谈道光年间《百廿虫吟》一著时,他写道:“生物的范围很广,无一不可资观察,但是我仿佛偏重虫豸者,这大抵由于个人的爱好,别无什么大的理由。”自然,这种兴趣精致而细碎,构成了周作人的杂学,既有怡情自娱的一面,也有避世隐逸的一面,不免有“雕虫末技”的嫌疑。就在鲁迅谈“螟蛉之子”、周作人醉心清代释虫笔记的时候,周建人与人主编了《昆虫的研究》等自然研究丛书,这些书属于科普的范畴,追求的是科学的严谨,旨在播撒现代生物学知识,重点不在鲁迅的社会寄托,也不在周作人的闲情逸致,显然是另一种看待昆虫的方式了。
由此看来,以关于跳蚤等昆虫的文字为入口,也可寻绎周氏兄弟乃至普罗大众的文化思想与人生态度的不同。三者之间,一种是隐喻的,或至少是以此及彼,谈昆虫亦是谈人,沿袭了借物取譬的修辞传统,由此点评世事;一种是偏重审美的,属于书斋里的雅致,与文人几案的清玩摆设并无二异,正如周作人《谈养鸟》一文所引李笠翁之言:“花鸟二物,造物生之以媚人者也”,蚊虫蝇蚤,亦在其列;一种是纯科学的,严格隶属“赛先生”的麾下,是现代生物学在中国传播的组成部分。对待自然万物,人类的态度无外乎周氏兄弟所踵武的这三种方式罢。跳蚤可以是敌人,可以是科学静观的对象,也可以如阿波利奈尔诗中所并举的那样:“朋友,爱人。”(孙红卫)
我的读书故事——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师生一席谈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在第28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我有幸应图书馆、校团委之邀,在咱们汇思空间与大家一起分享我的读书故事。在这里,我想结合自己的读书经历,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于读书的好处,很多名流大家都不吝文笔宣讲过:迟子建说,书籍是无声的音乐,是绚丽的绘画,是巍峨的建筑;毕淑敏说,书是一座快乐的富矿,储存了大量的浓缩的欢愉因子;梁实秋说,对于一般人而言,读书是最简便的修养方法;毛姆说,养成阅读的习惯,等于为你自己筑起一个避难所……因时间关系,我就不再赘述了。
我想说的是,网络时代,泥沙俱下,读书这件事,还需大家要重新看待。因为身居这个瞬息万变的数字化时代,我们面对的是信息过剩,传统的读书变成了刷视频,各式各样的客户端、号、网,尤其是短视频的普及让传播的门槛大幅降低,一些识字不多的人不仅可以通过抖音等获取信息、学习知识,甚至还可能成为网红。
但是漫无目的涉猎(包括阅读非原创的传统纸质图书),或被动接收平台推送的以消遣为主要目的的碎片化内容,并不能取代“读书”。我们知道,读书比网上碎片化学习更有利于构建系统的知识体系,更有助于培养缜密的思维,及带来有深度的思考和创造。所以,读书永不过时,我们不妨从电子屏世界解放出来,抽出一些宝贵时间真正地用来读书。
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曾把人生际遇分为三个境界,他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
而我的读书际遇及思想境界,虽比上王国维先生那么高深旷达,但细究起来大致可为四个阶段,或四个层次,通俗地说,即:痴迷画册的童年、酷爱文学的少年、诗情洋溢的青年、学以致用的中年。这四个阶段,对于我,每一次人生的转变和思想的提升,基本上都离不开一本的书引导。
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与各位分享一些读书的真实感受。
天真童梦被一本画册唤醒
6岁时,我到邻村的姑妈家走亲戚。当时,年轻的姑妈正在村办小学教书,就把我带到学校玩。为不影响教书,姑妈就在学校附近的商店了给我买了一本小人书《抗金凯旋》,把我放到她那昏暗狭窄的办公室哄我玩。我那时还没上学,不认识画册上的字,就只好一页一页地翻看里面的图画。好在我小时候常听父亲讲起岳飞大战金兀术的故事,所以一看到画册里那个高大勇猛的将军就认定是岳飞。事实上,那本画册的故事主角就是岳飞。这个境况已过多年,但我到现在都不明白,那时年幼无知的我到底从哪里学来的“先知先觉”本领,怎么竟一见钟情、一见如故式地把一本一字不识的小人书看完?总之,那一个下午,我是怀着有生以来最好奇最迫不及待的心情,一口气津津有味地把那本画册翻了个滚瓜烂熟。
小人书里讲的是岳飞击败金兀术铁浮屠的战役,是历史上著名的郾城大捷。这场爆发于绍兴九年的大战,与其说这是一场两军展开阵势之后的会战,不如说是一场金兀术依仗其麾下铁浮屠、拐子马两支精锐骑兵部队,悍然发动的偷袭战。这种依靠骑兵对敌人指挥枢纽进行手术刀式打击的战术,曾是金国屡试不爽的拿手好戏。但在郾城之战中,由于岳飞指挥得体,岳家军训练有素,偷袭失败后的金兀术,不得不咽下战争失利的苦果。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图书,也是我长这么大所度过的一个最幸福最充实的下午。我不知道那个下午怎么过得那么快,好像一转眼天就黑了,而我还没把那本画册看舒服。直到姑妈把课讲完来办公室叫我时,原以为平时淘气的我十分安静地睡着了。她做梦都没想到我竟在那个酷热的下午表现得那么沉静,好像突然长大了,懂事了,不闹人了。更使她惊奇而心疼的是,当时我瘦小而稚嫩的小腿肚上趴了很多跳蚤和蚊子我都不知道。最后,还是她大叫着用粗实的巴掌使劲帮我打下去的。
我至今记得,姑妈那通红的手掌上粘着一股腥气很大的血,血迹上匍匐这一只个想逃跑的跳蚤和一只粉身碎骨的蚊子。我睁大眼睛看着那只血红的跳蚤,被姑妈咬牙切齿地送到嘴里,咯嘣一声就不见了。我这才从那杀声震天的刀枪剑戈中回过神来。
通过这本小人书,让我从此对中国的历史,尤其宋朝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为我日后创作长篇小说《掉枪河传》提供了很多故事素材和精神动力。
文学少年带着伤感进京城
我10岁那年上小学三年级,因为第一篇作文《课间十分钟》写得好,语文老师杨文珍送给我一本破旧的作文书,我就视若珍宝带回家读。那本作文书有20多篇文章,我利用一周时间细嚼慢咽地“啃”完,虽然看得很仔细,但只有对书末那篇《山那边有座北京城》的文章记忆犹新。文章是燕山脚下一位农村小作者写的,说他的爸爸在北京城里工作,他有机会跟着爸爸到首都北京去过几次,看了城里很多名胜古迹深受鼓舞,就立志好好学习,长大了一定像爸爸那样在北京城工作。他春节去邻村的舅舅家走亲戚,将爸爸带他到北京城的所见所闻给比小他两岁的表弟说了,小表弟三岁时失去了爸爸,跟着务农的母亲相依为命,听了表哥的讲说,心里既羡慕又自卑。为了安慰和鼓励可怜的表弟,小作者就给表弟承诺,等到他上学了就让爸爸带他到北京城。谁料,几个月后他那可怜的表弟就因一场车祸而离开了人世,从此成为小作者心中永远无法挥去的痛。
这篇作文从头到尾没什么华丽的词藻,但通过一个山区小学生朴实的文笔娓娓道来,实在感人肺腑。我不知道当时这位小作者写这篇文章时是怎样的心情,反正我当时读着读着就哭了。
我静静地坐在窗前,带着无限酸楚而惊叹的心情轻轻合上书本,久久地坐着,任泪水默默顺着脸颊往下流。母亲见状,还以为我在学校受了什么委屈或发烧生了病,赶忙摸着我的额头问怎么回事,我竟然一下子扑到她的怀里,大叫一声:“妈,我想到北京!”
母亲惊讶地问去北京干什么,我说想看看山那边的北京城。母亲见我两眼泪花,手握着书本语无伦次,就索性要过书本翻了翻,然后扑哧笑了。她看了几眼那篇文章后,眼圈也红了,然后长叹一声说:“哦,真是岁月无情,意外防不胜防啊,你一定是在同情那位作者的小表弟吧,为他们那没有实现的心愿而落泪……妈理解你,等到暑假了,我就带你去北京,好不好?”
我望着妈妈的脸,使劲地点了点头。于是,我等呀等,盼啊盼,就为那篇文章作者的遗憾,更为母亲的一句承诺,我在度日如年的发奋读书中,终于熬到了闷热的暑假,跟着妈妈乘坐绿皮火车第一次走进了北京城。
因为一本小小的作文书,因为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不仅实现了人生第一次走向外面世界的梦想,而且深深地读懂了世事的无常和生命的宝贵,学会了珍惜时光,尤其是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雷厉风行,决不找各种理由拖延误时,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那个先来。
热血青年从现代诗中走来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是汪国真风靡数年仍脍炙人口的现代诗《热爱生命》。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汪国真或许是一个较为遥远的名字。要知道,他在上世纪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却是中国最红的文化人之一。汪国真逝世前,据北京零点调查公司1997年7月对“人们所欣赏的当代中国诗人”调查表明,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生的诗人中,他名列第一;他的诗集发行量创有新诗以来诗集发行量之最,他的许多诗句,也都是知识青年们在结交朋友、恋人时最常被借鉴的。
他于1956年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71年初中毕业,进入北京第三光学仪器厂当工人。七年后,22岁的汪国真考取暨南大学中文系。1985年他的一首打油诗《学校一天》刊登在《中国青年报》上,收到很多读者来信,从而引起出版社的关注,为他先后出版了《年轻的潮》《年轻的思绪》《年轻的风》《年轻的潇洒》等诗集。
可以说,上世纪90年代,汪国真的诗非常流行。虽非家喻户晓,但绝对受年轻人的喜爱,尤其是文学爱好者,基本上都或多或少地接触过他的诗歌。他的诗朴实无华,清新率真,在平淡简约的意境中,诠释着明净向上的人生哲理。
1999年夏,我刚大学毕业,到西安一家报社去实习。一天,同事拿来一本汪国真的诗集《年轻的潮》,大家就在办公室里传来传去,大声朗诵。因为这本诗集在书店里已卖得脱销,我们就在办公室争着抄写。年轻气盛的我,在采访本上一口气抄了十几首感觉不错的诗。后来,没事的时候就像煮茶酌酒一般细细品味:“我们可以欺瞒别人/却无法欺瞒自己/当我们走向枝繁叶茂的五月/青春就不再是一个谜/向上的路/总是坎坷又崎岖/要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真是不容易/有人悲哀/有人欣喜/当我们跨越了一座高山/也就跨越了一个真实的自己”,那种充满冥想快意的美感,真的妙不可言。
那时的我一身书生气,而且还有点自命清高,刚从安谧的校园中走来,对外面的花花世界什么都不懂,外出采访经常四处碰壁是家常便饭。遇到困难和挫折,想不通时就自暴自弃,甚至常常心灰意冷,怀疑自己是不是白上了大学,是不是找错了工作,为什么自己那么笨?
编辑部主任看我情绪低落,一天从早到晚闷闷不乐,就找我谈心。他把我叫到办公室,不是讲大道理,而是给我读汪国真的诗:“倘若才华得不到承认/与其诅咒/不如坚忍/在坚忍中积蓄力量/默默耕耘/诅咒无济于事/只能让原来的光芒黯淡/在变得黯淡的光芒中/沦丧的更有大树的精神/飘来的是云/飘去的也是云/既然今天/没人识得星星一颗/那么明日/何妨做皓月一轮”。
我听完,忍不住笑了,敞开心扉对他说:“这首诗好像专门写给我的,如果才华得不到承认,与其诅咒不如坚忍,在坚忍中默默耕耘,真是说到我心坎上了!”
听完诗句,我像打了一支,开始抖擞精神,从迷茫消沉中走出。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再加上夜以继日地发奋努力,我很快适就应了新的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新闻记者。
人到中年最是书香能慰心
《人生》的作者路遥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他的作品质朴厚重,给人一种拼搏进取的力量。尽管我已到中年,把这部作品反复看了无数遍,但每次看完都有新的思考和启发,从中获取很多意想不到的教益,让我能够重新认识人生,然后再出发。
这本小说是路遥先生的成名作,倾注了他很多心血。小说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背景,描写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构成了其故事构架。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体现出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
看过这部作品的读者,可能有人会讨厌高加林,认为他花心,放弃了一直深爱他的刘巧珍,认为他太过于现实,只想到自己,只想自己能够更好。其实,他也有内心的痛苦,生活在当时的环境下,你如果娶了刘巧珍,基本上一辈子只能生活在农村,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生活,但是高加林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他不愿意这样过一辈子,他渴望成功,渴望城市的生活,所以他答应了黄亚萍的追求。作为一个出身卑微的热血青年,他喜欢上黄亚萍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黄亚平不仅漂亮有才华,而且还是一个标准的城市姑娘。两个人经常来往,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和共同爱好,所以彼此吸引。
而高加林对于刘巧珍同样有着致命的吸引,因为他是一个帅气的知识分子,所以刘巧珍喜欢他是很正常的。高加林在人生低谷一无所有的情况下,有这样一个漂亮、朴实、善良的女孩爱上了他,并且这个女孩的父亲还是村里的“二能人”。于是,思想还不成熟的他,错误地理解了爱情,被感动冲昏了头脑,幼稚地回应了巧珍的感情,开始了这段不纯正不平等的恋情。可想而知,结果只能是悲剧收场。
于是,我常常抚摸书页扪心自问: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路遥的《人生》究竟想告诉人们怎样的道理?
其实,答案就是扉页开题中的那句引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路遥先生在作品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这段话,应该是《人生》最有力的注解。
难道不是么?人生,说到底,最根本的就在于选择!
上大学那阵子,在学校图书馆第一次读《人生》,当时对高加林进城后,放弃善良的农村姑娘巧珍的负心汉形象,愤恨不已。随着时光蹉跎,我成家立业后再认真细读,才开始理解了高加林的处境,明白了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负心汉。在特殊的年代、复杂的环境中,一个农村青年该对未来命运做出怎样的抉择,就算今天的你我,也不一定能比他处理得更好!
如果你觉得高加林辜负巧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那么对比《无问西东》中许老师和妻子淑芬的无性婚姻悲剧,你觉得哪个更可悲?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放在时代洪流中,高加林对巧珍的负心,也算是彼此放手,因为那时候的心境,他已不甘于和一个精神世界不在同频道的农村女孩在一起了,他想到这是以后的生活常态,对于感情这件事,当断则断,不断则乱,这是应该得到我们理解的。他宽容善良,而且看重感情,在张克南家对他造成伤害时,他也学会了忍气吞声和心甘情愿。
爱是什么?爱是成全,不伤害!这就是人生,每一步选择都决定你的一生,当我们在做抉择时,要遵从自己内心,从一而终,且行且珍惜!
从《人生》这部作品中,我读懂了世事无常和命运多舛,人生是一次单程旅行,每一步都要小心。因此,最后我希望大家都能走好自己的每一步,尤其在面临人生的岔路口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和理智,考虑成熟后再做出正确的选择,不管是事业、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爱情亦如此!(根据2023年4月23日在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图书馆座谈会上的发言整理)
作者:郑长春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