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和别人生了孩子,你会怎么处理?
一大早,在外打工养家的吕燕,带着父母怒气冲冲直奔婆家,走进那个曾经是自己婚房的家,吕燕抡起铁锤对着电脑、电视、家具一顿砸。
砸完还不解气,吕燕从柜子里翻出结婚时候娘家陪嫁的被子、衣物,扔到院子里,吕燕父亲点上了一把火。
吕燕的公公见状,扑通一声跪在媳妇儿面前,祈求原谅,求她不要再闹了。
赶来围观的邻居们不明所以,看到公公跪求的场面,邻居们七嘴八舌议论开了。
有人指责吕燕不该如此,有事儿干嘛不能好好说,能逼着老公公当众下跪,这样的儿媳妇谁家敢要?有的人窃窃私语,能让儿媳妇娘家打上门来,一定是婆家做了什么对不起儿媳妇的事情。
到底是咋回事儿呢?众人听完吕燕的诉说,看看吕燕婆婆的表现,本来还打算劝架的邻居们纷纷转身离去,甚至有人直言,没有一把火把这家烧了都算是吕燕娘家有理智涵养好了。
吕燕和丈夫都是农村的,婆家有自建的二层小楼,吕燕的婚房就在这里。
婚后,吕燕一直在外打工养家,一天,吕艳收到了来自丈夫的离婚起诉书。正当她一头雾水,和丈夫沟通时,恰巧有亲戚发给她两张照片,一张是一个婴儿,一张是婆婆在医院照顾一个产妇。
照片虽然拍的模糊,但仔细观察,婴儿脸型和丈夫如出一辙,吕燕心存怀疑,难道老公要求离婚是因为这个产妇和婴儿?
吕燕回到婆家,婚房房间里墙上挂着的结婚照片不见了,只找到了空空的相框。衣柜里没有一件自己的东西,给人的感觉是家里没有女主人一样。
吕燕回到娘家,把所有事情和父母和盘托出,看到女儿手机里那两张照片,吕燕父母决定要为女儿撑腰,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面对吕燕父母的质问,吕燕婆婆对于照片上的女人和婴儿起初是躲躲闪闪,只说是看对方可怜,才去医院照顾的,可这话谁又能信呢?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她和吕燕的丈夫到底有没有关系?随着交谈的深入,婆婆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你回来我还是欢迎的。
对于吕燕提出的医院的那个女人和孩子,婆婆话里话外有着维护,什么孩子是无辜的,什么女人刚生完孩子也很可怜,可对于自己儿子所做的错事,婆婆却绝口不提,反而还承认了那孩子是她孙子。
之前吕燕只是怀疑,当从婆婆嘴里得到确认那一刻,吕燕的心还是很痛。她痛恨老公的背叛,痛恨婆家所有人,明明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却没有一个人告诉她,直到女人生下了孩子,老公提出了离婚。
吕燕想起了婚房里,家具都还是很新的,可没有一点自己的影子,原来,这一切都是老公谋划好的,自己在外拼命打工养家,可老公却营造了一个自己单身没孩子的假象,在家里过起了有老婆有孩子的日子。
这俩人的婚姻肯定是走到头了,摊上背叛自己的老公本就很可怜,又摊上极力维护小三母子的婆婆,这日子还怎么可能继续过呢?
有人说,支持吕燕去法院起诉,告老公重婚罪,可事实上,认定重婚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这么简单。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点,那就是吕燕的丈夫需要和小三结婚,这里的结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领取了结婚证,显然,他们并没有领证,第二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吕燕的丈夫适用于这一种。
但是,问题又出现了,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部分能转化为公诉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有个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如果吕燕要起诉丈夫犯重婚罪,那就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丈夫重婚。说实话,这个证据并不容易取得。
有人说,他们孩子都生了,直接做亲子鉴定就好,现实问题在于,这只能证明丈夫和小三生了孩子,而不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你可能又要说,不同居怎么生孩子,这话没错,但现在没有“非法同居”这一说了,如果他们说我们只是以男女朋友名义同居,或者就是男的偶尔出轨,那就不能定义为重婚罪。
曾经有过类似案例,一女的吴某上法院起诉,告丈夫叶某和小三李某生了两个孩子,犯了重婚罪。法院审理认定了以下事实,叶某确实和小三李某前后生了两个孩子,甚至李某曾带其中一个孩子到叶某老家拜访,并披麻戴孝为叶某父亲送葬。李某也曾到叶某出租的店面收取租金。这在我们看来是罪证确凿铁板钉钉了吧?结果呢,法院驳回了吴某对丈夫和小三重婚罪的起诉。吴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因就是那俩人声称自己是以“男女朋友”关系同居生子。相关法律人士给出的解释是吴某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叶某、李某有非婚生子的事实,未能提交证实叶某、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回到吕燕这件事情上来,大概率到了最后,忙活一场也就落个丈夫婚内出轨的结果。丈夫顶多算是婚姻过错方,在离婚案件审理的时候,尽量保护吕燕合法权利不被侵害。
所以啊,有些事情感觉很无奈,对于吕燕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律师,打离婚官司吧,输了婚姻,别再输了官司,又输了人生。#我在头条对她说#
茫茫人海中,两个人能牵手组建家庭,真的不容易,请忠于婚姻,忠于家庭吧。随意释放荷尔蒙的结果,对谁都不好。
(事件案例来源于某短视频平台,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