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女》被包养的女人与一个帅气缺金的年轻男人的爱情能走多远
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被富人包养的情妇包养着一个小白脸!?不太准确,他们之间发生了真正的爱情故事。这个1840年代的故事反而是开了后来者俗套故事的先河,后世无论是类似的小说情节或现实中的真实案例,只是刚好附属风雅,大略复制了这个故事。
女主玛格丽特是一位利用肉身交换奢侈富足生活的十分有名气的巴黎交际花。年轻姣好、身材修长有点儿过度窈窕(因为患有肺病)、头颅秀美、艳若桃李的鹅蛋脸上嵌着明眸皓齿,黛眉弯弯睫毛浓密,鼻子秀挺灵气,嘴唇适中算唯一普通的一处五官。她时年二十岁,正值豆蔻年华。
天使脸蛋魔鬼身材同时兼具着精妙绝伦的才华,这是被天主格外用心造出的美人儿。对生活有强烈渴望,皮肤上有软软细细透明的绒毛,透着稚气的神态(想必这类似于当今盛行的纯欲风)。
矛盾的和纯欲在她身上非常和谐,可想而知这个女人多么具有吸引力。无论年轻还是老去的、富有还是缺金的男人,都想和她发生有关爱的故事。
上帝是公平的,如此才貌双全的女人并不拥有富足的物质生活,她靠出卖肉身和名誉来换取每年十万法郎的生活费,她来自乡下的贫苦家庭,在巴黎却拥有一个最奢华女郎的封号。
玛格丽特身边有一个吸血鬼一样的皮条客,她给她介绍富有的公爵伯爵,自己从中劫获不菲的财富,同时是玛格丽特的大债主,因为在她那里买了很多的衣服帽子。
玛格丽特在外地泡温泉澡治疗肺病时,被刚刚失去肺病女儿的老公爵看花眼,以为是女儿的魂灵还尚在人世间,老公爵像爱女儿一样宠着玛格丽特,愿意负担她一切的生活开销,只求偶尔来看看她,共进一顿晚餐。老公爵不需要她的肉身却又并不默许她可以交往男人。
她过了三年平静孤寂的日子,对于一个热情似火的妙龄美女,她对巴黎热闹风流的生活十分怀念。这三年温泉养生,让她的病情很有起色,但病根难除。玛格丽特一回到巴黎,又开始了熬夜看剧、通宵聚会、午夜接待男爵的享乐。
直到一个痴情的年轻帅气男子出现在她面前,他不富有,拥有的年金刚好够自己体面的生活。阿尔芒向玛格丽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正中她下怀,原来一直在情场中游戏的玩家,稀缺的正是一份真挚的爱情。
玛格丽特愿意为了阿尔芒搬到乡下去居住,一来有益于身体恢复健康,另外也能逃避自己的身份,离开供养她的公爵伯爵。他们在乡下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夏天,老公爵听到了这件事的风声,停止了继续为她承担奢华生活的开销。
她多爱这个男人啊,为了维持这份爱情,她悄悄变卖自己的马车钻石珠宝披肩,她不愿意向阿尔芒伸手要钱,不愿逼迫他为了她去承担大额账单。她只要他承诺永远爱她永远不离开她。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玛格丽特深知自己的过去无法让自己拥有一份被祝福的爱情。阿尔芒的父亲远道而来,恳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因为她不光彩的过去,可能会使他的女儿的未婚夫退婚,会耽误阿尔芒的前程,会玷污他家族的名声。
玛格丽特为了他爱的人不受伤害,她答应这位老父亲会把儿子还给他。她信守承诺不曾告别就离开了乡下回到了巴黎,回到了伯爵的怀里。阿尔芒为了斗气,也和另一名开始交往,这一位总是想法设法让他付钱。
自古红颜多薄命,伤心之余玛格丽特的身体越来越差,她的肉身无法承受夜夜歌舞升平的纵乐。她长日躺在豪华的大床上,病得奄奄一息。昔日门庭若市的公寓,再也没有一个朋友前来探望。生命垂危之际,她期盼着能见阿尔芒最后一面。
阿尔芒从良心发现的父亲那里得知了真相,日夜兼程自远方赶来巴黎,却没有见到玛格丽特最后一面,连她的遗产拍卖会都没有赶上。
玛格丽特生前还有大笔负债没有偿还,死后她公寓里的每一件东西都将被拍卖以支付账单,哪怕一本精装小说,也能拍价一百法郎成交,实际十法郎到处可以买到。拍卖会上名妓花魁聚集,还有几个贵妇借机近距离窥探她们,也许暗自艳羡着她们轻佻放荡的享乐生活。
读完这个悲伤的爱情故事也几乎使我落泪,很多美丽的女子命运多舛,并不像我们普通人以为的拥有了美貌就能拥有一切想要的东西。我们一生需要很多很多才能安稳到老,但美貌女子也并不拥有特权。
你若喜欢《茶花女》,不妨去读或者听原著,会比看电影更清晰故事的来龙去脉,更能领略作者亚历山大·小仲马的文采斐然。以自己的审美去拼凑想象玛格丽特的绝尘之美。
我命里一定是缺金!
命里一定要有小金子
大概是年纪大了一点,就特别钟爱与钱有关的东西,比如黄金,金手链,金项链,金戒指。而我也恰巧喜欢金灿灿的东西,在我有了一定的财富基础之后。
我的第一个金项链,是阿泽送给我的。那一天,恰好是七夕,他来了我工作的地方,我本以为我们只是去吃一顿饭,没想到他却“意外”地送了一束鲜玫瑰花给我。
普普通通的鲜花,我并没有发现有礼物。反而是我到家后,他电话告诉我,花的下面有礼物,我按照他的指意,才发现有个大红色盒子,原来他给我偷偷地买了皇冠金项链。
那一天,他与我见面前,在商城里买的。他是怕我不收,也就把它暗藏了!
后来,我也失去了它。大概率是我戴上了两次,摘下来了,也便随手裹着纸巾里,丢在了包包里,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我给丟了。
我找了很久,但终究是还没找到,有点子对不住男青年。
从那以后,我总感觉,我与金项链终究是差点儿缘分的,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快地失去它了!
遇见了定居在香港的宝宝姐,看她每天都带着别致的小金子,项链,手链,还有手镯啊。大概是看见了特别好看的小金子,欣喜之余,当然是想着自己要是能拥有小金子那就太好了呀!
某一天,她有空了,就会给她的粉丝好友去代购小金子,包包,还有各类药品。我就趁机抓住了:有了好看的小金子,我就赶紧联系,让她给我买下漂亮的小金子。
原计划,我也本是打算步入30岁的那一年,准备给自己入一手“三十而立”的礼物的,买上了自己喜欢的小金子,价钱也合适,真的是太欢喜了呀!
不是说金钱上要有多富足,才可以买上小金子,而在于,在自己消费能力范围之内,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小金子,就算假以时日,或是多年以后,黄金仍旧是会更值钱!
钱过个两年,会通货膨胀,而黄金会保值,买小金子,只不过是以钱的另外一种方式来陪伴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