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四柱算命:生辰八字男女命克妻克夫信息化解方法!
男命“克妻”信息:
一是八字中出生日地支为劫财的男人克妻。
出生日地支为婚姻宫,是妻子正财星居住的位置,犹如妻子的“家”,这个地方却住着一个专门克正财星的劫财,说明妻宫时刻遭受着它的克制,如此妻子岂能平顺?
如果这个劫财在八字五行平衡中又是忌神的话,则一定会克妻,劫财越旺克性越厉害,严重的可连续克损妻子。我身边就有一个熟人,他八字婚姻宫就是劫财,而且四柱中比劫多,又临月建旺,所以结婚五次,三离两死。
如果婚姻宫虽然坐劫财,但是不旺,有官杀制之,或者这个劫财是喜用神,则一般不会死妻,多是婚姻关系不好,或者妻子身体小毛病多之类问题。
二是八字组合中正财与劫财紧挨着的男人克妻。
比如年干为正财,月干为劫财,他们就是紧挨着的。正财代表男命的妻子,劫财代表劫克男子的敌人,如果他们挨着,妻子会安生吗?
这种情况下,如果劫财很旺又为忌神,婚后会出现严重不吉,不是离婚就是死妻。反之,如果劫财为用神,而正财很旺又为忌神的话,往往应验男人老婆强势,他老想征服对方又不能如愿,只会出现夫妻感情一般,争吵较多之类事情。
三是八字中正财星弱而透干,岁运逢劫财损妻。
正财星弱,为喜用神,又明透在天干上,相当于老婆本来就身体不好,还将其置于最危险的地方,这样不正方便了劫财对她进行攻击吗?所以行运走劫财旺的时候,妻子就会被克。这个“劫”字,预示着轻者生离,重者死别。这里的轻重,取决于正财和劫财各自的力量旺衰对立情况。
四是婚姻宫逢三刑损妻。
刑者,刑法也,有伤病、折磨、灾祸之意。婚姻宫三刑,是说八字中有丑未戌或寅申巳,而日支占其中一个字的,就叫刑到了婚姻宫。既然刑有伤损之意,婚姻宫逢三刑,自然是要伤及配偶。 如果三刑中某个字的藏干中有正财星,正财星又为喜用神的话,必主损妻。
五是八字中有财星墓库而正财星又弱的男人克妻。
婚姻宫坐劫财者(婚姻宫坐劫财的是指出生日干支为丙午、丁巳、壬子、癸亥,戊午、己巳不论男女),配偶身体不好、婚姻不顺利。如这个劫财又为忌神,则更加严重。求测,起名,调理加本人
八字中劫财在月令上,婚姻不顺利,早婚容易离婚。如劫财在月令,又透到天干上,无官星克制,则严重,容易伤妻,配偶身体不好。劫财在时柱,中年后期到晚年孤寡,劫财为忌神更是如此。
财星入墓,配偶寿命不长。凡日干为木或水、八字有戌,日干为火、八字有丑,日干为土、八字有辰,日干为金、八字有未,就说明其财星在八字里有墓,要警惕妻子寿命问题。
婚姻是否和谐美满是评定人生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参照系数。一个人的事业再辉煌,如果婚姻不顺,可以肯定地说他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他内心深处的那种痛苦和无奈、旁人无法想象和理解的。相反,有的人一生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但却有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我想那清贫中的甜蜜,着实让人羡慕不已。
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关注自己的婚姻,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这个课题,多角度地提取命主婚姻信息之象。
一个八字,就可以看成是一个家庭,四柱中的八个字,相当于家庭中的各个成员,日元代表命主本人,其它七个字,根据十神所对应的六亲关系,就可定位其代表家庭中的人。看婚姻,则着重看夫妻星、宫位与日主的关系及喜忌情况等,从而提取出有关的信息之象来。
女命“克夫”信息:
1、婚姻宫坐伤官者(婚姻宫坐伤官的是指出生日干支为甲午、乙巳、庚子、辛亥),配偶身体不好、婚姻不顺利。如这个伤官又为忌神,则更加严重。
2、八字中伤官在月令上,婚姻不顺利,早婚容易离婚。如伤官在月令,又透到天干上,无印克制,则严重,容易伤夫,配偶身体好则事业不如意。伤官在时辰,中年后期到晚年孤寡,伤官为忌神更是如此。
3、八字中伤官和正官紧邻,克夫无疑。正官代表丈夫,伤官是专门克正官的,这两个冤家紧挨着,无解,丈夫迟早要被克掉,严重的丈夫死亡伤残,轻者离婚,一生婚姻都不顺利。
4、官星入墓,配偶寿命不长。凡日干为木、八字有丑,日干为火、八字有辰,日干为土、八字有未,日干为金或水、八字有戌,就说明其官星在八字里有墓,要警惕丈夫寿命问题。求测,起名,调理加本人
用风水化解法;
现代社会环境使然,夫妻关系越来越不稳定。有的人才结婚几年,就开始闹离婚,或者陷入无休止的冷战。大家都在探讨,怎么才能有效改善夫妻关系,很多人从社会学、心理学、婚姻学、甚至法学角度进行研究,提出了各自的理性看法,可这些观点对于如此快速“进步”的社会来说,不但没能改善婚姻不稳定的现状,而且还促使男人女人们对婚姻的看法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显得更加不稳定。
要想改善婚姻状态和夫妻关系,命理、风水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从命理、风水角度调理婚姻感情,可以收到奇效。这一方面,经过数千年易学前辈的反复实践、验证,这里无需笔者饶舌,还是谈谈从命理学角度改善夫妻关系的具体方法吧。
首先是要审查夫妻房是否出现风水大忌。如果出现镜子对床(易导致夫妻生活中斤斤计较、神经敏感)、房间异型角多(易导致夫妻生活互相不坦荡、怪异事横生)、床头朝向违逆命局喜用(易导致生活中烦恼事过多、多梦虚惊,从而在婚姻生活中缺乏耐心)、夫妻房过小过大(房间过小会导致夫妻心胸狭窄,过大会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淡薄)、床上压梁(易导致夫妻生活沉闷压抑)、夫妻房光线太暗(易导致夫妻之间关系扑朔迷离,互相猜疑)、夫妻房窗外电线纷乱(易导致夫妻关系微妙化,胡思乱想)、夫妻房门对卫生间(易导致异病、夫妻感情不洁),等等。遇见这些情况,赶紧设法改变,或用风水之法化解。求测,起名,调理加本人
有时候,住在一个房间感觉婚姻感情不顺利,你不妨换一个房间住,也许会有所改善。然后再审查夫妻双方八字命运。已经结婚了,没必要再进行合婚,“合八字”已经来不及了。结婚以后,主要是看夫妻之间婚姻宫形态和大运流年对婚姻宫、配偶星的影响,一旦双方都出现“动婚”现象,就有可能导致夫妻关系紧张,甚至离婚。
首先看夫妻婚姻宫是否互相冲、刑。比如男的八字里日支为亥,女的八字里日支为巳,这就叫婚姻宫相冲;男的八字里日支为戌,女的八字里日支为丑,这就叫婚姻宫相刑。婚姻宫互相刑冲,一般代表没有外在原因,是夫妻之间互相不理智,不能正确处理夫妻感情,甚至为了家庭琐事而导致的夫妻关系紧张。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相互认识到这个问题了,就可以自我规避,改善夫妻关系。
如果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宫都是被命局中其它地支冲刑,比如月、时地支冲刑日支,这会因为其它外来因素造成夫妻不和,甚至造成离婚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五行生肖化解方法来解决其刑冲关系,比如月支是卯,日支是酉,可以用戌合住卯而解卯酉之冲……其中道理,稍懂五行原理的人,一点自明。不懂命理五行的朋友,一定要请专家协助,不可随便按此方法化解,以免适得其反。
如果夫妻之间配偶星被合、克,也会因为外在因素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即男命正财星在八字里被比劫或其它干支合、冲,女命正官星在八字里被比劫或其它干支合、冲,有配偶被他人抢走之虑。这种情况,仍然可以采取五行合、冲原理解之。求测,起名,调理加本人
大运和流年是通过合、冲、刑、害四种方法来引动婚姻宫或配偶星的,如果该年夫妻双方都有这种引动,说明发生的事情会影响到夫妻的婚姻感情。遇见这种情况,还是小心为妙,可以根据具体组合形态,以合、冲原理进行五行化解。
另外还要让夫妻双方都明白该年面临的夫妻问题,这样双方才会都引起注意,不做点燃夫妻矛盾的事,不说增加夫妻矛盾的话。这种岁运引起的夫妻关系紧张,最最重要的是打时间仗,一般过了该年或该阶段,就没事了。
1、到八字中夫星最旺的地方去发展,这叫方位风水化解法。如夫星是木,去到东边发展。夫星是火,去南方发展。夫星是土,去南方或中部发展。夫星是金,去西边发展。夫星是水,去北边发展。
2、居住生活在夫星最旺的环境中,这叫居家风水化解法。
3、布置旺夫星的风水阵,这叫风水阵物化解法。
4、通过合双方的八字,选男方的八字化解女方克夫的组合,这叫人缘风水化解法。
5、如果真心相爱,可以不必领取结婚证,这叫政策风水化解法。
6、保持良好的心态,用自己意念化解克夫的克性,这叫心理风水化解法。
结婚吉日选择需要注意以下六大原则:
1、选择润年润月为宜。中国人对结婚日期的挑选颇为看重,并且非常讲究“润月年”之说。择结婚吉日,最好在有润月的年份,因为会有好兆头。当然,如果当年没有“润年”,也不必强求。注意,“润年” 有阳历与农历之分。今年就是公历的“润年”。
2、避开农历的三七九月。选吉日最好避免在农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这三个月份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重公”,均为传统的“鬼节”,不宜办喜事。
3、避开三娘煞和杨公忌的日子。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就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习俗,是吉利的话尽管说,不吉利的话忌说,故有“好的不灵丑的灵”的俗语。在忌口俗中,又特别忌说或忌用“十三”之数,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用农历十三这一天。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叫杨公的人,生有十三个儿子,人人都说他命好,杨公亦以自己有十三个儿子为恃,常常对人说:“我有十三个儿子,即使碰上三灾之祸我也不怕,一年十二个月,就算一月死去一个,我还有一个儿子为我送终。
”真是事有凑巧,有一年发生了瘟疫,刚好又凑巧这年有闰月,杨公的儿子得了疫病,先后一个个都死去了。到了年关十二月,杨公的十三个儿子全部死掉,只剩下他自己,晚景十分凄凉。人们都说,杨公的遭遇全部都是应在他自己说的丑话上。此后,人们便忌说丑话,一时说了出口,也要吐一口唾沫再说过一句好话。同时,十三这个数也被认为是个不祥之数。
4、择日要以女方为准。择日的一条原则是,以新娘的出生日期为主,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可见女方择日之重要。若是把此原则颠倒或不顾,将会导致婚后的婚姻出现问题,甚至离婚,新人们万万不可忽视。
5、必须避开父母生日。在传统命理学中,父母生辰不应与结婚吉日相同,即是父母生日的那天不宜嫁娶。
6、注册与结婚仪式日期。如果你决定将注册与结婚仪式的日期分开,最好这两天都是择日行事。如要取舍的话,便应以进行迎亲及摆酒的传统礼仪当日为准,选在吉日举行,因为中国传统始终视这天为真正婚嫁日。
各位看官,有问题头条私我,发送“看八字”即可!“她八字克夫,这婚我不结了”,法院:那你赔钱
广西南宁当年发生的一宗婚嫁纠纷,成为当地人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女孩王昭君出生于1993年,男孩韦小保出生于1992年,两人都是广西人。
2013年4月,当时20岁的王昭君和21岁男子韦小保通过网络相识,一个月后,两人建立恋爱关系。
当时王昭君在南宁武鸣上班,韦小保在南宁市区,两地相隔几十公里。两人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只能在周末或放假时才能见上一面。
2013年11月,王昭君意外怀孕了,但她和韦小保都还没做好结婚生子的准备,最后决定把孩子拿掉。
2015年7月,韦小保提出想和王昭君结婚,让王昭君辞职到南宁和他一起生活。王昭君同意了,她很快辞职并搬到南宁,和韦小保开始同居,筹备结婚事宜。
2015年12月,王昭君再次怀孕,这一次,两人都决定要这个孩子。
2016年1月18日,韦小保陪同王昭君到当地的镇级医院进行建卡产检,医生检查后怀疑胎儿发育有问题,让他们到大医院进一步作产前筛查。
十天后,他们到了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产前筛查,结果显示胎儿没有病毒感染,发育正常。
看到检查结果,韦小保和他的家人也松了一口气。
2016年2月4日,农历年二十六,刚好又是立春,韦小保和大姐韦玲、媒人一起到王昭君家提亲。
韦小保按照当地风俗给了王昭君的父母15000元。
按照韦小保的想法,这15000元是彩礼钱,一部分拿来宴请客人,摆上一两桌,邀请女方家血缘关系最亲的一批亲戚吃饭,大家相互认识一下就可以了。剩余的钱则留给女方的父母。
谁知王昭君父母当天大张旗鼓,一口气宴请了所有亲戚和本村村民,用这笔钱摆的酒席多达几十桌。
事后,双方父母沟通后才得知,王昭君家人认为这15000元只是茶水钱,彩礼需要另外再给,并且结婚的时候还需要给他们送一头猪。但考虑到两家距离遥远,也可以折价5000元由他们购买。
韦家人听了虽然心里不悦,但也没多说什么,问了王昭君的生辰八字就回家去。
过年后,2016年2月14日,正值西方情人节,王昭君父母去到韦家商谈婚事。一切事情似乎都在顺利进行中。
但第二天,王昭君突然收到韦小保的微信:这婚我不结了。
这条微信宛如晴天霹雳,王昭君随即联系韦小保,想问个明白,但怎么也联系不上。过了一天,韦小保甚至把王昭君的微信拉黑了。
王昭君伤心欲绝,她去到医院咨询人流的事情。医生表示因王昭君已人流过一次,这次已怀孕三个多月,再引产的话以后可能无法再生育。如果确实要引产就要趁早,否则胎儿越大对产妇危险越大。
2016年2月18日,王昭君打电话给韦小保的父亲,其父亲表示:“这婚不结了,你把孩子打掉。”
听到此话,万念俱灰的王昭君当天随即前往医院办理住院,2016年2月21日把腹中孩子引产。
在此期间,韦小保仍然对王昭君不闻不问。
2016年2月24日,韦小保的三姐发短信告知王昭君,说她八字克夫,因此不能和其弟弟结婚。
王昭君一听气炸了,怀了孩子、摆了订婚宴,韦小保的悔婚已让她颜面扫地、身心受创,把孩子引产了现在居然找出这么一个理由搪塞她。
她一纸诉状把韦小保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赔偿医疗费4496.5元、交通费152元、误工费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一审法院: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王昭君认为,韦小保这种悔婚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也不符合诚实信用的法律精神,侵害了她人格权中的性权利,使得她身体、精神均受到严重损害,韦小保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韦小保答辩说:我是2012年年底从部队退伍,通过招聘的方式到市区某交警大队担任辅警,原告她是我的初恋。
我和她无法结婚的主要原因是她父母那天摆订婚宴过于铺张浪费。并且那天我给的一万五,他们认为不算彩礼钱,彩礼要另外给,这对刚工作不久的我来说压力巨大。要知道那一万五都是找我父亲和三个姐姐筹集的。
再加上算命先生说我们八字不合,她有克夫之相,因此我家人也反对这门亲事。
对于初恋,我亦付出了真心,无法结婚且亲生骨肉被引产,我的精神同样遭受到巨大伤害。
我们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以及后果应该有辨别判断能力。我们都有恋爱、结婚自由,相互之间不存在侵犯性权利一说。
至于引产的后果,我和原告都有责任,不应由我一人承担。因此此前给原告家人的一万五千元,我没有要求返还。
原告的误工费应该是2500元,不是3000元,并且精神抚慰金5万严重超出本地经济水平和司法审判实践惯例,恳请法院予以下调。
把握别人人生大事的算名先生
对此,网友们有不同的观点。
有些网友认为,是女方不厚道在先,彩礼钱不一次性说清楚,估计想着怀孕了订婚了就可以吃定男方,订了婚再漫天要价,难怪男方不想结了。
有的人则认为,男方也没说女的后面还要很多彩礼钱,他都工作那么多年,还部队退伍的,满嘴没钱,八字不合咋不早说?这会让女的在老家待不下去。渣男必须赔钱。
还有些人认为,八字不合、克夫命的人就不要结婚了,结了早晚也得离。
法院审理后认为,
结婚自由诚然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但结婚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应以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对应的责任为条件,以符合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为前提。
韦某某有权选择不结婚,但其表示要与王某某结婚在先,并在同居期间致使王某某怀孕,然而又在未与女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径直悔婚,事后又拒绝沟通、隔绝沟通渠道,且无任何善后措施和积极行动,导致王某某终止妊娠,对王某某的身体产生损害。
故韦某某致使王某某受孕的先前作为,与悔婚后的种种不作为,共同构成过错,与王某某的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韦某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王某某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与韦某某同居及受孕行为,虽受到韦某某行为的影响,但均为自愿,是对自身性权利的自由处分,其未慎重考虑未婚先孕的不利后果,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韦某某悔婚后,王某某仍享有生育权,其终止妊娠虽符合社会大众的基本观念,但并非必然选择,该行为是王某某自行决定和自我选择的结果。
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原因力、参与度等,认定韦某某的责任比例为70%,王某某的责任比例为30%。
因此韦某某需向王某某赔偿医疗费3147.55元、交通费106.4元、误工费1750元,精神抚慰金12000元。
至于韦某某提出的彩礼款项,因与本案侵权责任纠纷属不同法律关系,且韦某某未提出反诉,如韦某某主张返还彩礼款项的,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
男女双方如果遵循传统,应当自始至终遵循。时而追求开放思想,时而希望遵照传统,容易产生纠纷。
提亲给彩礼、合八字,这是典型传统婚嫁礼仪中的流程,古代称之为“纳采”和“问名”。
但古人思想保守,在正式婚礼仪式前,男女双方通常不存在性行为,少有未婚先孕的现象。
如此,即使“纳采”提亲时彩礼问题谈不妥,或者“问名”后双方八字不合,结婚不成,对男女双方损失也不大,女方更不用冒上把胎儿引产的风险。
而当今社会下性观念开放,婚前同居、婚前性行为普遍常见。
如果男女双方不在乎传统婚嫁礼仪,未婚先孕、先孕后婚,都无可厚非,但女方仍需警惕男方变心、拒绝结婚。
如果男女双方希望按照传统礼仪流程举行婚礼,则不建议未婚先孕。
在整个传统婚嫁流程当中,需要两个家庭不断沟通、协商各种大小事宜。人多嘴杂,某个地方出现问题,哪怕是小问题,也容易被放大处理,影响未婚夫妇的感情,甚至可能导致婚事告吹。
此时如果女方怀孕,一旦男方悔婚,很可能就此摊上官非。
而结婚是自由的,法律不强制一个人必须要与另一个人结婚。只能就他拒绝结婚导致的损害结果判决赔偿。
但即使赔偿了,并非一切都能恢复原状。
如网友所言,相对而言女方确实更吃亏一些。医学上引产经历导致不孕的情况比较常见。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但愿这个“进不了洞房进官府”的案件,能给恋爱中的男女带去一些启发和思考。
案例来源: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桂0105民初2386号,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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