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硬什么意思(女人八字硬什么意思)

王安忆:论上海女人的硬

上海女性的硬,不是在攻,而是在守。男女交手的情景是有些惨烈,还有些伤心……上海的女性心里很有股子硬劲的,否则你就对付不了这城市的人和事。不知道的人都说上海话柔软可人,其实那指的是吴语,上海话几乎专挑吴语中硬的来的。用上海话来说爱几乎不可能。“喜欢”比“爱”这个字还温存些,可见上海的“爱”是实在的“爱”。

上海话用来说侠义倒是很好,都是斩钉截铁,一锤子定音的,有着一股江湖气。因此,说上海话的女人就总有着些侠士的意思,是和男人说得上话来,说的不是你我衷肠,而是天下道理。不知道的人还说上海女性婉约,那也是指的吴越风气,上海女性是吴越中最硬的来的。她们的硬不一定是硬在“攻”字上,而是在“守”。你没见过比她们更会受委屈的了,不过不是逆来顺受的那种,而是付代价,权衡过得失的。你决不能将她们的眼泪视作软弱,就是这道理。

切莫以为有那几行悬铃木,上海这城市就是罗曼蒂克的了,这里面都是硬功夫,一砖一瓦堆砌起来。你使劲地嗅嗅这风,便可嗅出风里沥青味,还有海水的咸味和湿味,别看它拂你的脸时,很柔媚。爬上哪一座房子的楼顶平台,看这城市,城市的粗砺便尽收你眼,那水泥的密密匝匝的匣子,蜂巢蚁穴似的,竟是有些狰狞的表情。

你也莫对那二十年、三十年的旧梦有什幺怀想,那只是前台的灯火,幕后也是这密密匝匝的蜂巢蚁穴,里头藏着的,也是咬牙切齿,摩拳擦掌的决心。这地方真是没多少诗意的,歌也是那种打夯的歌。你只有看见工地上彻夜通明的灯,这里不响那里响的打桩机声,你还会感动一下,有一些激越的情感涌上心头。这就是这城市创世纪的篇章,是要从宏观着眼的。而在那水泥狭缝般的楼底街道上蠕动的、如蚁的人生,你要他们有什幺样的诗情?

这里的女性必是有些男子气的,男人也不完全把她们当女人。奋斗的任务是一样的,都是要在那密密匝匝的屋顶下挤出立足之地。由于目标一致,他们有时候可做同志,携手并肩地一起去争取﹔有时候可就成了敌人,你死我活的,不达目的誓不休。这种交手的情景是有些惨烈,还有些伤心,因都是渺小的人生,在可怜的犄角里,周转不过身来,即使是胜也胜不了几寸,败却是不能败的。

这地方的男人也是用不上男子气的,什幺都得伏小曲就,蜷着地来,也难怪不把女人当女人。双方势均力敌,一样地无倚无赖,白手起家,谁也让不得谁。要说男女平等,这才是,同一地平线上,一人半边天。嚷着“寻找男子汉”的,大多是那些女学生,读饱了撑的。凡是浴血浴泪过来的,找的不是男子汉,是那体己和知心,你搀我,我搀你的。要说都是弱者,两条心扭成一股劲,就是这地方的最温存和最浪漫。

写上海,最好的代表是女性,不管有多幺大的委屈,上海也给了她们好舞台,让她们伸展身手。而如她们这样首次登上舞台的角色,故事都是从头道起。谁都不如她们鲜活有力,生气勃勃。要说上海的故事也有英雄,她们才是。她们在社会身份的积累方面,是赤贫的无产者,因此也是革命者。上海女性中,中年的女性更为代表,她们的幻想已经消失,缅怀的日子还未来临,更加富于行动,而上海是一个行动的巨人。正是在命运决定的当口,她们坚决、果断、严思密行,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说她们中年,她们也不过是三十岁上下的年纪,正是经验和精力都趋饱满的时候,她们没有少女的羞怯和孤芳自赏,也没有老年人那般看得幵,她们明白,希望就在自己的一双手上。她们都是好样的。

可是,她们却满足不了你浪漫主义的内心追求,她们太务实了。这地方的生存太结实了,什幺都是铿锵有声,没有升华的空间。也许你只有从大处着眼,去俯瞰那昼夜工作的工地,那里有一种聚集起来的。可你掌握那还有待时日,现在你则是伏手捡拾的日子。将那些零散在局部的热和力收集起来,准备着下一次的超越。

梦的延长线

用女人的发丝搓为绳索,能拴住象腿不令其动。

以女人的木屐削而为笛,横吹之声能令秋日之牡鹿集于眼前。

——《徒然草第九节》

1

再次站在村口那从未改变的亲切大柳树下,我才惊觉新丰竟是这么这么小,小到不用一眼就已一览无余,除了她的孩子再没有谁会去谈论她、挂念她。

记忆中新丰明明是那么那么大:我在这里出生,我在这里成长,她囊括了我的一生,赋予我至今所有的性格;朝阳从这里升起,夕阳在这里落下,整个天地全在这里了。

站在熟稔的村口,忽然觉得走了这么一大圈,我其实一直都想重新回到这里,回到这么一条小小的让人在心尖都要挂不住的街上。

2

新丰就只有一条街。外围是圈一到夏初就泛白飘香的洋槐树(如今树早没了,原来是树的地方现在成了一条环村的水泥路),街上从东到西两边像牙齿一样排列着村上所有的房子。西边极远处通往县城,那里只有少数大人才会去,遥远得于我毫不相干。东边百步则是垃圾山,不知从哪代人起,这里就是全村人丢垃圾的所在。村人至今仍是早起的习惯,一大早就或提或挑着自家的垃圾往山上倾倒,积至如今就成了这一带唯一制高点。我从很早起就想爬到那最高顶上,好好俯瞰一下这个我所存在着的世界。那里冬天一过就成了苍蝇的王国——红的、绿的、黑的,大的、小的、老的、少的、公的、母的,将整座山罩成乌泱泱一个整体,那聒噪不绝震耳欲聋的嗡嗡声正是新丰存在着的绝好证明。

我就是在苍蝇的嗡嗡包围中诞生的。

那是一个沉闷非常的夏日午后,远处雷声隐隐,黑云滚滚,可雨就是不下,让人愈加烦躁。妈终于因为腹痛被爸用平板车推进了村里唯一的诊所。诊所的牌子钉在村最东头一间破烂烂房子歪斜的门头上,只有一位老的没了年纪的赤脚大夫。已界临产期的妈妈就躺在诊所唯一的铺着变黄了的白床单的板床上,早被腹绞痛弄得精疲力尽,耳边却总围着一群嗡嗡不停的苍蝇。苍蝇的吵闹声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也掩住了众人脸上焦急的神色。

飞累了的苍蝇一只只落在床单上,让床单露出的部分显得从未有过的白。为了分散疼痛妈就盯住了其中的一只,红头的、最大的那只,浑身泛着肥皂泡一样的虹彩。它就在妈眼前绕啊绕啊绕,心有灵犀似的,就是不走。太阳终于要下山的时候,这只苍蝇猛然撞向了窗玻璃,撞得“啪啪”直响,撞得房子似乎都摇晃起来。它就这样义无反顾撞着,丝毫不理会近在咫尺的破洞,单纯满足于这种残忍的快乐。妈终于忍不下去了,挥舞着双手挣扎着要起身打开窗子。就是这个时候,我——出生了。我的哭声异常凶猛,震碎了玻璃,震动了小山,漫野的苍蝇席天卷地而来,遮蔽了夕阳,包围了诊所,盘旋在整个新丰上空。

夜幕降临了。

3

下了一整夜的暴雨。清晨,爸用洗澡的木盆把我和妈接回来。从此,那栋百年的带有阁楼的破木屋就成了我的家。如今一提到家,我脑中首先就浮现带阁楼的古老小木屋形象。

木屋嵌在新丰大街的门牙上,楼顶堆放着代代传下来说不清用处的杂物,下面隔成三间正房,后来我稍大些就又隔出了一室,变成四间房。隔墙是用芦苇捆扎编排成的,上面抹了一层黄泥,又刷了一层白浆,黄泥白浆都开始脱落了,一片片露出里面已经腐朽的灰黄色茎秆。新丰临着一个浅浅的大湖,湖边全是芦苇,家家盖房子架篱笆全用芦苇,席子垫子篮子也全是芦苇编的,冬天脚上穿着芦缨打的毛窝子,春天碗里盛着刚冒尖的鲜芦笋,总之,新丰人生活中的一切都离不开芦苇。

吱呀推开斑驳的黑漆黒锁黑门环大厚木门,迎面就是堂屋。全家人就在这里吃饭,只有一张红漆小饭桌,桌腿挨地一截是换过了的,没有上漆,还是黄黄的木头原色。新丰地潮,家家桌腿床腿都需常换。四只木板凳,有一只瘸了一条腿,常年就放在墙角,爸修过几次,还是扔在那儿了。妈每次看到了总要叫爸修一修,爸也就是随口答应着却从不动手。可我就喜欢坐这把椅子,因为我总是习惯往后靠,让椅子的两条前腿离地翘起来,然后晃来晃去,无论吃饭还是闲坐都如此。靠里壁是一架刷了绿漆的条几,但只刷了正面,背里还是白里泛黄的梧桐木原色。条几下正好塞进一张红漆八仙桌,桌帮上有很漂亮的雕花,做工很是精致。腿当然也是新换的,虽然仔细地刷了漆也还看得出来。

八仙桌上供尊一拃高清水观音瓷像,每逢年节常飘着几缕青烟。正墙上挂了幅颇有年代的福禄寿,边角都是虫蛀的细密小眼儿,两边是一对挂轴:“福禄寿三星高照,康宁乐四季平安”,也满是虫眼儿。年年过年大扫除妈总说来年要换一幅新的,但摘下来擦拭一番后一挂又是一年,到后来纸都快酥了,没法摘了,也就过年时象征性掸掸尘。图上仙翁那突突的大额头常常让小小的我产生大大的恐惧,吃饭时正对着我,让我总不敢抬头,又忍不住抬头偷偷瞅一眼,随即闷了头快速扒一大口饭。

堂屋左手边是厨房和粮仓,常年放着十几袋粮食,总是招来老鼠和蛇。爸在这里下着一个捕鼠夹子,隔段时间晚上就能听到“吱吱”乱叫声,早上起来就有一只被夹断了腰的老鼠口角流血倒在夹子上。进这屋时我总是很小心,生怕也踩在夹子上夹断了脚趾。我总害怕哪一天万一不小心踩到了夹子上,时时担心着自己的脚趾,然而至今为止一次也没有过,很有种那么多年的担心都白费了的空虚感。有一年爸突然换上了粘鼠板,听别人说效果更好,但第二天早上老鼠没粘到却留住了一条蛇,红底黑斑乱作一团被紧紧粘住了。爸说这是“屋龙”,护家的,伤不得,费了好大精神才给弄下来,放走了。之后还是用夹子。

靠墙处是一张案板,爸曾多次很骄傲地讲述它的掌故:这可是槐木的,很有年头了,比死去的爷爷的年岁还大,曾有人专门来家里查看过。这案板死沉死沉的,两个大人才勉强抬得起来。案板中间有一大片刀痕,已经凹进去很深了,可以想象它所经历的岁月。现在我们只用这案板的一个几乎没有刀痕的小角。案板的腿也换过多次了,有一条腿还是不平,用瓷片垫着。通向阁楼的木梯就在案板边上。

右手就是卧室,原本一间,后被隔成了两间。向阳的有张小小书桌的就是我的天地了,我就是在这里做梦,这里是我梦的起点。

4

迄今为止我做过很多很多梦。这很多很多梦之中第一个是什么样的,那早已想不起来了,就连什么时候做的也无法记得了,即便是如今新做之梦也逐渐在忘记,但我仍在做着梦,不断做新的梦。我有一个梦想,我要编织一个只属于我的梦的世界。因为这个,我不停做梦,不停做梦。有时候梦里的事很多年后真的发生了,我也搞不清是当初真的梦见了未来,还是我一直都活在梦中。

阁楼则是另一个世界,一个真正梦的世界。我总以为晚上做的梦,到了早上就凝结在了阁楼上,化作那样一堆梦幻般的东西。

很小的时候,应该是刚会跑吧,我就开始了阁楼上的探险。每次上去总能发现新奇的东西,进而编织出奇幻瑰丽的故事。我喜欢自己给自己讲故事而不喜欢妈妈偶尔给我讲的童话,并不是厌恶那些千篇一律,只是,我要赶快做自己的梦,然后早上起来去捡梦的结晶。一个人躲进光线黯淡的角落里,像蛹一样编织只属于自己的梦。

我在阁楼上发现的第一件宝贝是一杆水烟枪,不知是哪位先祖遗留下来的。曾听爸说起过太奶奶是抽水烟的,整天呼噜噜的。这就是我编织梦最开始的线头。我对着那杆水烟枪好多天,给自己织了个开天辟地到如今一样长的梦幻故事,虽然如今全忘了,但“很长很长”这个感觉却一直留存到今天。几天以后,我对这件神秘的东西厌倦了,无话可编了,于是抛下它又去找别的东西,然后再次给自己织一个直到自己终会厌倦的故事。阁楼上的物件以及给自己讲的那些故事,如今早已灰飞烟灭了,然而阁楼是我的宝库,是我梦结晶的地方,直到现在依然清晰如昨。那片黑洞洞的空间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一直呼唤我回去。

我有这样卓越编织故事的能力,这不得不归功于我的父母。他们的结合只是遵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的出世不过是这条古训的衍生品。父亲是个木匠,每天只是站在刨花锯末上痴迷着那些对他而言会讲话有灵性的木头。母亲只管一日三餐,至于其他的,一概不管,一整天也不知在做些什么。我会在地上爬时就知道了,自己只能找泥巴和蚂蚁玩。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尝试编故事了,讲给泥巴听,讲给蚂蚁听,当然,最终都是讲给自己听。

我有一顶鸭舌帽,蓝色的,抓周时舅舅送的,我常用它来区分角色,戴上帽子和不戴帽子的自己对话、挑衅、战斗、讲和,一直这样玩了很久,直到彻底忘却。后来有一天再次想起这顶帽子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它消失了,消失得那样自然,就像无声无息一去不返的童年时光一样。

再大些,我已完全能靠给自己编故事来渡过漫长孤寂又难熬的白天了。但是,这个世界并不只有白天。晚上是只属于我自己的,任何人也走不进来。要熬过冷寂又身不由己的夜晚,就只有织梦了。我总是盯着墙上屋顶泥块脱落的地方所形成的奇妙图形,或者窗外斑驳晃动的树影,编出一个又一个只属于黑夜的故事来。经常能连编好几个晚上。有一天,我终于发现,只要闭上眼就能看见一群红色的鸽子在黑暗里飞,那么一大群鸽子在浩瀚的黑夜里飞过来飞过去,多么自由自在。可是,一想要具体盯住一只,就怎么也看不分明了,盯哪只那只就会到处乱飞,终于混淆在大片的鸽子群里再也分不清了。我会这样盯着红色的鸽群遐想很久很久,直到自然进入梦境。我,我的梦,我的故事,就这样一天天长大起来。

我编故事的能力越来越强大,也越来越不满足于只讲给自己听。于是,我走下楼来,走向街道,去找一个听众,去抓一个我的梦的俘虏。

5

海,邻居胖婶的儿子,和我一般大,秋后出生的。只是从小体格就弱,总被人欺负,然后他妈就满大街去骂人。胖婶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身子圆圆的手臂圆圆的腿脚,骂起人来就像一串皮球在大街上滚动。因为这串皮球,没有人愿意跟海玩。

我有些同情又有些羡慕地看着边吸鼻涕边抽噎地跟着那串皮球的海。

其实胖婶除了护儿子以外其他都挺好的,人缘也不错。她有个用竹筷子和瓷葫芦做的捻线棰,一年四季都在过廊下自己的大腿上搓捻棉线,边搓边与四邻八舍扯些家长里短。我一直很好奇这些线她都用来做什么了。胖婶蒸的面灯也特别好吃。新丰人过元宵时家家都要蒸面灯,用杂粮掺红糖和面做成窝窝,上笼屉大火蒸熟,倒入豆油,插上灯芯(一般都是棉花缠火柴杆做的),放在大门口点燃。小孩子要在旁边守着,不能让灯灭了,待过了半夜十二点放完鞭炮,就可以拿起来吃掉了。胖婶做的面灯真是好吃,每年元宵节她都要给我一对(周围邻居每家她都送),所以我总盼着元宵节。

我从小身体也不好,出生时就一直咳嗽,胸口时不时就疼,却查不出任何毛病。同病相怜吧,我挺喜欢海的。

返回楼上,翻出一个皮球,我就去找海玩了。胖婶自是很热情,小孩子的相识也是那么自然,令如今的我羡慕又惭愧。我们不知疲倦地玩了一整天,约定下明天继续玩。

很快我们就常去对方家里了。我带海来院子里玩皮球,看我爸成天摆弄的那些木头玩意儿。偶尔爸兴致来时还会特意在我们面前卖弄一番手艺,但大部分时间他都只有一句话,“一边玩去”。但是我决不带海去我的阁楼,那是只属于我的世界。我也去了海的家里,泥坯墙围着的一幢很惹眼的红砖房,内壁全用石灰刷成了白色。不过,很多地方的白灰剥落了,露出暗红的砖头。那些剥落的图案有的很可爱有的很可怕,像一组组魔幻的小动物,有一块像极了一张戴王冠的人脸。最让我感兴趣的是东墙上的一块,像一头站立的熊,那样惟妙惟肖,让人怀疑简直就是谁故意给抠出来的。这些图案足够我编很多很多故事的了,我要一个一个慢慢讲给海听,把海也拉入我的梦的世界里来。

我进了海的房间。海和他妈睡一个屋。斜对面是他姐姐的房间,那个房间我进去过一次,此生仅有的一次,房间很整洁很清爽,却对小孩子有一种天然的排斥。第一眼瞥进那个房间时我就发现了放在书桌上的那个玻璃球,有我两个拳头大装满水和彩屑的玻璃球。

我对海和妈同住一个房间表示出了当然的蔑视,却怎么也忘不了那个玻璃球。翻飞的彩屑,梦幻般透明的水晶球,让我怎么都睡不着。我想进入那个透明的世界里去,透过那些彩屑水和玻璃,再看这个世界,会不会大有不同?我挣扎了好多天。终于,还是走进了那个房间,利用和海捉迷藏的机会。我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走进了这个房间,立刻就被那个透明的流动着无法抗拒光彩的水晶球吸了过去。我要拿走它,这么梦幻的东西仅只是摆在这里实在太可惜了。我不停地说服自己动手。当我怀着忐忑又虔敬的心用双手捧起它时,却感受到了意料之外的厚重。

我把梦幻的水晶球带出了村子,来到村外的水塘边。把水晶球放在眼睛上,世界立刻就不一样了,那么明亮那么干净那么梦幻,整个天地尽收眼底,天空也是弯曲的,似乎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水晶球,把整个世界都罩在了里面。我陶醉了。我陷在这个梦幻的世界里了,直到满村响起父母呼喊孩子回家吃晚饭的声音。我从水晶世界中出来,返回现实,立即就对水晶球厌烦了。我想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不能把它带回家。

我犹豫再犹豫,也想过埋在附近,坑都挖好了,但最后还是给丢进了水塘里。

水晶球就这样被我从自己的世界里赶走了,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在以后的漫长人生中我多次遇到了水晶球,但每次我都是立即绕道而走,落荒而逃。很久以后海的姐姐发现玻璃球不见了,吵闹过逼问过,海很委屈,我则一脸平静地说了不知道。

我和海的游戏还在继续。

我带着海满村子乱跑。下水塘游泳,去别家菜园摘黄瓜番茄;秋天就抓蚂蚱,大个的黄的绿的蚂蚱,用茅草串成串,就火烤来吃;摘地里的毛豆玉米,随便在谁家的柴垛上扯一把,拿到野地里烧了吃。秋天正是放野火的好季节,到处是枯黄的狗尾巴草,拿了火柴,走几步点上一把,很过瘾很刺激,像我们这样半大的孩子都在放野火。终于有一回放野火时,我们打死了谁家的一只鸭子,拿了削铅笔的小刀,跑到离村子很远的干涸沟渠里,烤了吃。没有盐味,根本不像电视里那样香,简直难以下咽,我们一人啃了半条腿,剩下的全埋了。

晚上就听到那家的老婆子在全村扯开了嗓子,从东骂到西,又从西骂到东。我是在骂声里睡着了的,不知海又是怎么样?想着第二天一定要问问他的感受,但醒来却早忘了。再次想起来要问时已是在海的婚礼上了,当时海一身帅气西装,正被他的几个死党捉住了灌酒。我提起那时偷人鸭子的事,海则早是一身酒气满脸醉意了,他有些茫然地略向我转转身,随即转过去应付下一轮的酒局了。我们早已疏远了很多年,再也无法知道他当时的想法了。因为实在不好吃,更怕被人逮住,偷鸭子的事就再也没做过。烧毛豆烤玉米倒是经常做,大人也并不怎么严肃对待这种事。

一个异常闷热的夏日午后,蝉在看不见的树荫里扯着喉咙嚎叫,“热——死了!热——死了!”。全村的大人都午睡了,小孩子虽被强逼着也要午睡,却被蝉嚎激得兴奋莫名,汗水像泉眼一样冒出来,身心都无法平静,懵然又决然扯开了大人的枷锁,走向了成长的未知地。

我和海跑去树荫里捉蝉。捉了放到一只大罐头瓶里,听它们在里面嚎叫,有些不会叫的,就扯掉了翅膀,扔进了水塘,只留下会叫的,带回家。第二天也全都死了。

终于玩腻了,准备回家,但海说,这个时刻姐姐在洗澡,他要晚点才能回家。村里人夏天洗澡都是在院子里,小孩子自是不避人,大人洗澡时就让小孩子出去玩,闩了门,就在太阳下坐在木桶里洗。我忽然脑子发热就怂恿海去偷看姐姐洗澡。

顺了柴垛,溜上墙。果然,在洗澡。

那个年龄永远怀着好奇又不太敢去想的情景,清晰地展现在眼前。

紧张气喘地看了好一会儿。

“没意思。”我小声咕哝了一句。

晚上,做梦。真的梦到了我和海的姐姐在一块儿洗澡。忽然,她飞了起来,我想追上去,却怎么也飞不起来,再咬牙跺脚蹬腿就是离不开地面。以前在梦里,“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想怎么飞就怎么飞,想什么时候飞就什么时候飞,和呼吸一样不需要去考虑。可现在,我憋足了劲儿,跺得地面“砰砰”响,就是飞不起来。醒来后,我还在懊恼地擂着床,实在是无法相信。

我飞不起来了。

从此以后我在梦里再也没有飞起来过。

6

海去县城上中学了,海的姐姐也已经远嫁。我又是一个人了。

我也上了中学,比海早一年。学校就在离村不远的镇子上。虽然不远,却也是我去的距新丰最远的地方了。第一次到镇上,可把我紧张坏了,找不到学校在哪里,一路上都在拼命记着各种路标,再想到会遇见更多不认识的人,心情就更紧张了,又一直担心找不到回家的路。好在,有好几个同村的大孩子也在这个学校,放学后我紧紧跟着他们,一路上战战兢兢,总算回到了家。从此以后,每天都要在村镇之间来回两趟,对这个地方也就慢慢熟悉起来。我的现实世界也开始扩大了。

海每周都会回来一次,然而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之间渐渐有了隔阂,也没什么缘由,彼此见面却不怎么说话,最后终至于不再见面,偶尔遇到也只是远远点个头而已。这段时期我学会了抽烟,也认识了几个说不上是但姑且称之为朋友的朋友。之所以和他们掺在一起,只是不想一个人。为了显示老成,我还特意用烟把食指和中指间熏成了黄色。看到人家纹身,又不敢,就往胳膊上印贴画,张牙舞爪一条龙,幼稚地装作不经意到处向人显摆。

认识了一个女孩,叫清清。她说原本是叫青青的,算命的说她命太硬,所以她爸就给她加了三点水,想软一点。清清大大咧咧,像个小子,总是和一帮男生一起打篮球,却和女生很疏远。相识是我们的座位紧挨着。她的成绩还好,所以我总是拿她的作业来抄。渐渐,就搅在了一起。按那时流行的做法,我请她去看电影,钱是从爸妈床席下偷来的。其实除了电影院,小镇上什么也没有,而那电影院也是又小又破的,常年没什么人,仅仅为附近几个村的小学校放些教育片而已。

这电影院在我中学还未毕业时就关了门,改成了服装批发市场,后来又被拆掉,在我离开家多年后,成为了菜市场的一部分。所以我们也没看几场电影。倒是经常逃学,也没什么可玩的,就是不想在学校呆着。拉她和我们一帮人去轧马路,嚼口香糖,租录影带,对着临街打开的窗户吹口哨,我们能做的也只是这样而已。一群讨厌学校的孩子,离开了学校又不知该干些什么,只是胡乱宣泄着自己过剩的青春。后来,她的成绩下滑厉害,父母找到学校里来,我们的座位被分开,也就不再一起逃学。

只是这样罢了。

毕业时,清清送了一本相册,我随手放在了课桌里,走时忘了拿,等想起时再也没心情去取,现在也不知归谁了。

回礼我没有给。

7

本来我的青少年时代就应该这样结束的,有点叛逆,又叛逆得随波逐流,既没有深交的朋友,更没有可以值得一恨的人。总之,就是很平淡,再怎么刻意为之也跳脱不出的平淡,一种普普通通的人所应有的普普通通的平淡。

可是,那天,发生了一件事,本来是一件小事,我的人生却因此而转向了。

——我从毕业典礼上偷跑了出来。

逃课一向是我的内行。那种热闹我不习惯,刚开始没多久,校长还在讲他的第一个祝愿呢,我就溜出了校门。别人都在参加典礼,连那些平时惯于逃课的人也忽然正经起来,竟然还有流泪的,我十分鄙夷。随意在镇上晃了一圈,无聊得紧,索性径自回了家,反正爸妈从不过问我的学业。在拐往村子的岔口处,远远望见了妈,我没有打招呼。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主动和家里人说话了。她根本没有看见我,一直紧贴着另外一个人,说说笑笑地走远了。我从记事起就从未见她那样开心笑过。看着那对背影,我的胸口忽然很痛,嗓子突然就噎住了,我想蹲下来呕吐,却赌气似的剧烈奔跑起来。我拼命跑,不顾一切,疼痛终于被我远远甩在了身后。

我一口气冲回家。门是闩住的。

熟练地翻了墙,蹲到窗子下,里面有令我更气闷的声音。悄悄推开窗溜进西屋,轻手蹑脚爬到阁楼上。炎炎夏日,阁楼蒸笼一样。我脱了衣服,让光脊梁紧贴在稍许凉爽的木板上。下面的声音像蒸汽一样隐隐升腾而来,蒸得我浑身赤红,快要熟了。口干舌燥,我翻身从衣服口袋中摸了一支烟,点了,大口大口吞进肚里,烟也有种油腻腻的味道,让我反胃,吸了半截就扔掉了。我恨恨地捻着衣服里剩下的香烟,扯烂,揉碎,扔得远远的,打火机的火光被我按得啪嗒啪嗒一明一灭一闪一亮。

天色渐暗下来。心头火起,索性,抓起衣服,跳出窗外。屋后紧贴着柴垛,新打的麦秸直堆到房檐处。我从柴垛上滑下来,口渴难耐,眼睛里有火星在迸。随手抓起一把麦秸,用火机点燃了。火终于要烧到手了,我咬着牙下定了决心,将快要燃尽的火把扔向了柴垛。

再次奔跑起来,耳边呼呼的风声像两堵墙将我与这个世界完全隔离开来。我不要停下来,我不想停下来。

一头撞进垃圾山里。黑压压的守卫军发出骇人的轰鸣向我袭来,我怒吼咆哮,挥舞衣服,拳打脚踢,终于给自己争取到一处理想的位置。躺下来,到处是发酵的味道,醇醇的,渗过鼻粘膜,直浸到脑子里来,很好闻,让人沉醉。

抬眼处,有片天色渐渐亮起来,越来越亮,越来越亮,终于亮得半个村子都骚动了。“邦邦邦”是敲铁盆水桶的声音,还有狗吠声,大人孩子的喊叫声,若有似无的“呼呼”风声,可这所有的一切都不及我耳边的“嗡嗡”声。

火光。

火光冲天。那火里燃着我的梦。我这些年梦的结晶全在里面,除非我不再做梦了,那火是燃不尽的。

胸口像被刺穿般疼痛。我咬牙忍住了眼泪,换个姿势,蜷起身子,闭了眼,不理会一切的嘈杂,口中只是念叨“快点睡去,快点睡去……”。我希望就这样永远睡下去,永远睡下去,不再醒来。

1

我自己给自己买了生日蛋糕,自己给自己点上生日蜡烛,自己给自己唱生日歌,最后,我自己祝自己——生日快乐。

终于十八岁了。

十八岁,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节点,因为,十八岁之前我只能拿到一半工钱。十八岁之后,我也领上全额工钱了。

我在一个镀铜的车间里打工,说不清这是第几份工作了,一直都安稳不下来,我也弄不清自己到底在躁动些什么。

领到了全额工钱,我想去外面租一间房子,不管什么样的,只要能自己一个人住就好。我不喜欢现在住的集体宿舍,有些东西让我很不自在,比如门口那架磁卡式公用电话机。每天总有人往家里打电话,也不知他们哪来的那么多话要说。这种时候我就躲得远远的,实在受不了那拉家常的声音,尤其受不了一边打电话一边笑。我从不打电话。父母在那次大火后去了不同的地方,组了不同的家庭,虽然他们并没有禁止我给他们打电话,但我绝不会这么做。我有他们的号码,他们的婚礼我一个都没有去。

房子租好了,离车间有点远,就买了辆二手自行车。上晚班还好,早班时就要起得很早,天不亮就得推车上路。我很喜欢这种忙碌的感觉,忙碌可以让脑袋悬起来,什么都不用去想,多好。早晚班一个月倒一次。和我搭班的是个只比我大几岁的小伙子,但看起来比实际要大得多,满脸胡子,个子不高,有些邋遢,看不出精明,却很开朗,开朗得让人嫉妒。我们两人掌管三条镀槽,工作简单到枯燥,就是不停往里面加锌棒。白班人来人往,各级领导频繁巡视,但晚班时偌大的车间除了工长偶尔来一趟,就只有我们两人了。老生产线,没什么大问题,小毛病又总是在那几个固定的地方,几天下来也就轻车熟路了。他是老手了,晚班时就提议我们轮流去睡觉。刚开始我睡不踏实,老觉得有人要来,刚眯了眼就睁开了,一直挣扎到天亮。不过没用多久终于还是习惯了,也学会了偷懒。

小个子姓刘,老喜欢说自己是三国刘皇叔之后,比我矮了一头,有点别扭,我还是叫他刘哥。

交班后我和刘哥常去附近的一家小店里喝酒。这样的小店车间外有一排,全是在做我们这些人的生意。我和刘哥去的这家店并没有什么特点,菜色也一般,后来才知道是刘哥喜欢上了这里的服务员,一个人不太好意思,就拉了我一块来。这是我们熟识之后他又一次拉我来这喝酒时告诉我的。那时我们经常在交班后聚在一起骂接班的老头,那老头每次都刁难我们,次次要拖上一个小时才肯放我们走,不是这有毛病就是那里需要整改,偶尔只拖个半小时就跟遇了大赦似的,而且老头自己还要说,“这是提前放你们走,你们的问题还要我来收拾。”

整个车间全是年轻人,就只有他这么一个老头,几乎全车间的人都在骂他,因为他喜欢藏工具,把扳手以及扫把都藏起来只给自己用,这些工具是下班前用来打扫车间的。很多班组都专门发动过针对他的搜查行动,在他下班之后举全组之力搜寻他藏起来的工具,常有所获,结果导致他一次次藏得更加隐蔽,终至无论谁再也找不到,连他徒弟也瞒着,每次要拿工具出来用都是在工作中段背着徒弟偷偷拿出来,用完后再避开人放回去。因为这,全车间没人喜欢他,也不明白他怎么还能做得下去,而且这也不是他这么大年龄的人所适合的工作啊,呛人的药水,频繁的熬夜。实在搞不懂。我和刘哥倒霉被他接班,所以每天都要在一起骂上几句,也因此更快熟识了。

我们坐在小店里喝酒,刘哥一杯接一杯,酒一下肚就开始诉说自己的苦闷心事和宏大的未来规划,我则适时插上句玩笑。差不多时,两人就摇摇晃晃回家。

2

“我恨我爸爸!”一天交班后,在小酒馆里坐下来,才喝了几杯,刘哥突然对我说。

“原以为长大后就不再那么恨了,没想到却越来越恨得厉害。去年我小妹结婚,他来了,看到他后我心中的愤怒再也抑制不住,若不是妈拉着,我真就冲上去扇他巴掌一脚踹翻他了。我妈说哪里有那么大的恨!可我就是恨啊,我觉得我到今天这一步全是因为他!

“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

“我是我妈一手带大的。小时常受人欺负,但我从来不敢问为什么就我没有爸爸。我就没见我妈笑过,从小到大都是背对着我,忙啊,忙啊,忙啊,总也忙不完。所以,很早我就出来打工了。

“小时候看别家的孩子骑在爸爸的脖子上,我那个恨呐,眼睛都红了,我就想,等我长大了,也要让我的孩子骑大马,我一定要做个好爸爸。

“我教他走路,教他骑车,准时去开家长会,下雨了就去给他送伞。小时候上学遇到下雨天别人都有家长来送伞,只有我淋着雨跑回家。小时候受的委屈,这一辈子都说不完。

“等我有了孩子,我一定做个模范爸爸,别家孩子有的,我都要给他,还都是最好的。小学的时候不是都要写作文的吗,我希望他也能毫不犹豫高高兴兴写《我的爸爸》。

“钱我也存得差不多了,再过段日子,我就向她告白,告诉她我喜欢她。我要娶她。我会给她一个完整的家。我绝对会做一个好爸爸。”

他的舌头已经很大了,我不得不把他从地板上拖起来。费了不少功夫把他架出酒馆,就那样让他坐在店外的水泥地上(他的话一直没有停,翻来覆去的),好半天,他才挣扎着站了起来,冲我摆了摆手,摇摇晃晃跨上自行车走了。

我是很想知道求婚下文的,想知道刘哥会在怎样时机下开口,是清醒明白着呢还是趁着酒劲。可是,再没有下文了。

那天晚上,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一辆比他还要摇晃的汽车从他身上碾了过去。

知道这件事已是在好些天以后了。我奇怪为什么刘哥不来上工了,难道就回家结婚去了?一个人狐疑地去了趟酒馆,那个女孩子依然在。我很想开口问,但终于还是忍住了,我怕万一坏了刘哥的好事。这下我就不得不和那个被我们天天咒骂的老头搭班了,虽然这让我很不舒服。这老头在工作中百般挑剔,自己偏又懒得出奇,总指挥我跑来跑去还腆着老脸说让我好好锻炼锻炼成长更快。但无论如何还是有一点好处的——交接班时再也不会被拖上一个小时了,不过被我们接班的人可就惨了。我反倒有点幸灾乐祸了,是得让他们也体会体会我和刘哥的痛苦。

那一天——工长特别严肃,特意将全组的人叫来开了会,说刘哥没了。刘哥的母亲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年龄倒还不大,但工长说看起来却比同龄人老上十多岁。车间里凑了些钱,连了骨灰盒一同交给了他母亲。我没有见到他母亲,不知道她捧着儿子的骨灰该是怎样绝望的表情。但,那种绝望我想象得出来。

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后悔。那天晚上,我应该送他回去的。虽然他肯定会拒绝我,但至少我应该这样明确表示出来。可我最终却什么都没有做。

胸口的痛就像后悔的解药一般随了我的期待汹涌而来。

痛过就好了,我安慰自己。

3

我给小敏讲刘哥故事的时候,小敏正给我煮面条。清晨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泄进来,浸润着我在床上的慵懒身体。我侧过身子,支起头,一边用手拨弄着清爽的晨光,一边给小敏讲述那些故事。小敏忙碌的声音从旁边灶台上传来,就着阳光,让我很舒服。

“骗人的吧。”

小敏端了碗汤面到床头来,热气腾腾的面上照例放了枚荷包蛋。看到蛋我又皱起了眉头,小敏立即伸过拇指来给我按平,她不让我皱眉头,说老皱眉头运气都要跑掉的,还将我鼻梁上方连在一起的稀疏眉毛也刮掉了,并嘱咐我要随时刮干净,说眉毛不能连在一起,不然没有运势。小敏每次都把荷包蛋煮成糖稀黄,是妈妈从小给她做的,糖稀蛋有营养。可我每次见到糖稀蛋只会想到鸭屎,开膛破肚的鸭屎。所以,总是闭了眼皱着眉一口吞下去,进了肚子,感觉胃里也都是鸭屎的味道。

小敏就是那家小酒馆的那个女孩子。

刘哥出事后我还是照常去那家酒馆,一个人。我是个不喜欢也不习惯改变的人,买东西只去同一家超市,剪发只去同一家理发店,吃饭只去同一家餐馆。可是和老板熟识了后我反而觉得尴尬,却又不愿再换家店,只是自己给自己找别扭,心里有点胆怯与不情愿,只好尽量少去,但就是不换。我也不喜欢穿新衣服,不习惯见陌生人。

渐渐终于搭了话,偶尔在街上遇到时也会一起逛逛街。她也总是一个人。

一年零两个月又三天后,小敏搬进了我住的这间屋子,那时她已换到了咖啡馆工作。

“是你自己编的吧。”

小敏对刘哥的故事很怀疑。

“就是那个经常和你一起来的小个子?每次来都喝醉,醉了就吐在店门口,次次都要我收拾,可讨厌死了!”

我无言以对。

还是吃面吧。用筷子插到碗底抄上几抄,然后挑起来,吹上一吹,呼啦啦,吸入肚中。满满都是幸福。

小敏心灵手巧,烧菜、操持家务都很擅长,自从她搬进来以后,这里才真正是人住的地方了,再也不脏不乱,窗明几净,温馨又舒适。在她面前我就是一个婴儿。理想中母亲的样子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吃碗面,去上工,下了工回来,有可口的晚餐等着,有明亮干净的房子,有清洁馨香的衣物,这就是“家”吧。

这一切都要感谢和小敏的相遇。

4

小敏从遥远的地方来到这个城市,坐了两天的汽车火车。她不说她的家人,也没见有什么朋友,似乎总是一个人。我也不问,只是等待。

我第一次在街上注意到她时,她就是一个人。那时刘哥刚告诉我喜欢她没多久,所以我有心留意着,小巧的身材,说不上漂亮,但很耐看,第一眼看去让人不讨厌;外表有些冷,有些怯怯的,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见面次数多了,觉得她那种怯怯的样子很让人怜惜。我终于有些明白刘哥为什么会看上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时刘哥却早已不在了。我很佩服刘哥看人的眼光。

留意久了,我发觉自己也开始喜欢上她了。有了这个想法,再去酒馆时就会刻意打个招呼,说上几句话。刚开始都只是我一个人硬说自话,小敏什么多余的也不说,再后来终于偶尔会有一个微笑。我一直坚持着,时间久了,终于搭上了话,再在街上遇到时也能一起走上一段聊上几句了。我特意花了一番功夫,终于弄清小敏休息时逛街的路线以及时间,像我一样,她的路线也极为固定:去商场看看衣服鞋子,去快餐店里吃东西,再去河边走一圈。有了这些,我们就总是遇到了,况且这个城市又不大。

小敏和我一起逛街吃饭,听我讲故事。我的故事又源源不断涌来,本以为早已干涸的脑细胞又泛起了涟漪。我的梦我的故事,像早晨的阳光一样再次鲜活起来。我像蜘蛛一样吐出我自小编就的故事,这些时候小敏都是安静抿嘴听着。我很想听听她的故事,但我不敢贸然出击,只能静静地焦急地等待着。

终于,有一次,在商场里转了大半天,陪她试衣服挑鞋子,一件又一件,似乎没有个尽头,但最后却一件也不买。小敏说她喜欢这样,就是想试一试,看一看,但一件也不想买。出了商场她要我给她买鸡翅吃。小敏喜欢吃鸡翅,说小时候妈妈从不让她吃,听老人传吃鸡翅嫁得远。所以长大后第一次离开家,她最想吃的就是鸡翅,第一次一口气吃了十只还不满足,如果不是囊中羞涩她会一直吃到撑破了肚子,小敏笑着告诉我。吃了鸡翅,沿着河边又继续走。小敏开始讲自己的故事,讲她小时候有多淘气,跟着一群男孩子到处野,有一次偷偷下河洗澡被家人发现,捉回家去,细竹条就打断了三根,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下河,到现在也不会游泳。我也不会。“那,要不哪一天我们去学游泳吧。”小敏笑着说。

“有一次我又闯了祸,不敢回家,一直躲在外面,后来又觉得不安全,就偷偷溜回家,躲在偏房一个麻袋里,自以为天衣无缝了,结果还是被找了出来,结结实实又打了一顿。你知道吗,我们那里家家门前都种有一丛细细的毛竹,比小指还要细,长不大的,就是用来打孩子的。你小时候有没有挨过打?”

“没有。”

“那真好哎!你肯定很听话。我从小老被打,后来就不怕了。有一次妈说要打我三十下,我还帮她数来着,满了三十下她还要打,我就跟她理论起来,把她给逗笑了。现在我也常跟我妈拌嘴,她从来都说不过我。你小时候都是怎么过的?”

“没什么啊,就是一群人一块儿满村子跑,偷人家的黄瓜番茄摘人家的玉米烤来吃。后来上学了,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了。”我说这些的时候自己都很心虚,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敞开心扉说说真话呢。似乎,比起现实来,我编故事反倒更拿手,更随心所欲。

“嗯,小时候都一样。我小时候也摘人家的毛豆玉米烤来吃,还上树偷人家的果子。我是最傻的那个,每次都是我上树摘,人家在下面捡,有一次主人来了,他们都跑了,就把我堵在了树上,结果被家长领回去又打一顿。”我想起我也曾和几个小孩子一起偷人大枣,被主人堵在树上,我一狠心直接从树上跳下,头差点栽到地上,往前冲了好远才终于直起身子,跑脱了,跑回家后才发现脚脖子肿了,半个月都走不好路。爸妈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

“你一个女孩子爬树啊。”

“啊。我们那里人人都会爬树啊,从小就爬,什么树都爬过。好多年不爬了,现在不知道还能不能爬得上。”

“你可真厉害。”

“那是!后来上学了,还是到处跑,去河边抓鱼,钓黄鳝。黄鳝可好钓了,铁丝弯个钩,穿条蚯蚓,在洞口晃几晃,黄鳝就上钩了。可我不喜欢吃黄鳝,只喜欢钓。你喜欢钓鱼吗?”

“根本就不会。我受不了,得一直等着不动死死盯着水面,我可没那耐性。”

“钓鱼可好玩了,一条一条钓上来可有成就感了。哪天我教你钓鱼啊。”

“不要。我不喜欢钓鱼。”

“那好吧。那我钓鱼你就在旁边看着。”

小敏真是健谈啊,一直说个不停,和外表看起来的样子大相径庭。这样一直说着,我们的距离突然就拉近了。我不再听她说话了,一门心思在想该在什么时机拉她的手,内心一直在斗争着,鼓着勇气,眼睛一直在瞅着时机,好在不经意间拉住她的手。她的手就在我手边,我只需一点勇气,大胆一点,再大胆一点,拉上去。我几次都要尝试了,可一跟她对眼,马上就退缩了,心中不停骂自己怎么这么胆小,勇敢一点!可胳膊僵住了,怎么也抬不起来,额头上汗珠不停冒出来。早已开始往回走了,我还在犹豫着斗争着,找不准时机。距离越来越短了,时机也越来越少了,我的手已在裤子上擦了很多次汗了。大胆,大胆,大胆,我一直在对自己鼓着气。能看到小敏的住处了。完了,没机会了。

我眼一闭,心一横,一切都不管不顾了,伸出手,战战兢兢拉住了小敏的手。啊!太好了!她没有拒绝!终于松下劲来,身子一下子就软了,汗哗哗往外冒。

“你手上怎么这么多汗啊。”

“紧张。”

“紧张什么啊。”

“一直在想怎么才能拉你的手。”

小敏的手软软的,温温的,真的很舒服。我真是高兴坏了,又听不到小敏说话了。好一会才终于定下神来。

清醒时我们已坐在不远处的石条凳上,依然拉着手。小敏在说自己上学的事。

“我上学上得早,虽然不笨,但很多事都不懂,和别人也玩不到一块儿去。有个男孩子给我递了一张纸条,现在想来他应该是喜欢我,可那时不懂啊,结果就直接交给老师了。老师把他教训了一顿,从那以后班里的男生就经常欺负我,女生也不和我玩,我也就一直一个人,没什么朋友。后来终于交到了一个朋友,玩得也很好,无话不谈,有一天却发现她把我们的私密谈话偷偷告诉了别人,我感觉被出卖了,那后就再也不交朋友了。我以后有了孩子,肯定不会让他早上学,到了年龄之后再去。后来我实在不想上学了,虽然考上了高中,但没考上重点,就对家里撒谎说没考上,不再上学,早早出来打工了。现在想想真有些后悔,打了几年工,到处的好工作都要学历,不管你再怎么有能力,学历不够就直接把你卡门外了。”

“没办法啊,社会就这样。”我被卡得都麻木了。

小敏说起了她打工的经历,一个人这些年跑了很多地方,很庆幸也很奇怪,竟然没被人贩子给拐走!

“当时刚从家出来,真是什么都不懂啊,好几次都差点被骗,好在遇到了很多好人。现在想想那时胆子真够大的,一个人离家那么远跑出来。可是,我当时就想赶快离开家,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我们聊了很久,感觉彼此像上辈子就认识了。

5

小敏说想去游乐场,一直都很想去,但一个人去太尴尬了。我也很想去,好几次都走到入口处了,最终还是鼓不起勇气进去,人家都是成双成对拖家带口的,一个人实在很不好意思。

我们去了游乐场。

人很多。小敏异常兴奋,我故意没表现出来,但心里也十分高兴。小敏拿着导览图,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兴奋得语无伦次,好久都定不下来先玩什么。近处传来阵阵尖叫,旁边有垂直升降机和大摆锤。小敏就拉着我去坐升降机。这是小敏第一次主动拉我的手,我高兴得浑身直冒汗。第一次坐,有些不知所措,全程像木偶样任凭工作人员摆弄。一切准备就绪,工作人员开始倒数,我既期待又紧张。突然,一下子就升上去了,太快了,几十米的高空中,悬停了。升起来时并不可怕,也许太短暂了还未能感到害怕,真正让人汗毛倒竖的是这个悬停,就这么被挂置了几秒钟,座椅又小,身子只能前倾,闭着眼都有眩晕感,感觉时间好漫长,心跳得非常厉害,太高了,也不知身边的小敏怎么样,实在不敢睁眼。

突然,迅猛下降,自由落体,心脏直接飘起来堵在嗓子眼里了,如果不是嗓子眼太细就直接飞出来了。不由自主地尖叫,五脏六腑都飘了起来,似乎连脑浆都飞散开了,这种感觉实在太恐怖了,一直在尖叫。猛然一停,终于落地了。我感觉要尿裤子了,嗓子也哑了,好一会儿都站不起来,腿软得厉害,直打颤。我还在恢复意识中,小敏在旁边说,“你的脸好白啊!”原来小敏一直在搀着我。我盯着小敏好一会儿,她的脸也没有血色。

太过刺激了,此生也就只坐这一回,下次无论如何也不敢了。想起上学时和几个同学一起骑自行车从山上直冲下来,根本没法控制了,只剩尖叫,旁边就是深涧也顾不上了,一口气冲到山脚下,浑身冰凉,好一阵才定下心来,汗也才出来了,回头一看,没掉下山涧可真是万幸。此后再也不敢来第二次了,真正的“归来心尚寒”。我们相互搀着到长凳上坐下,说着彼此刚才的体验,也看着下一批人悬空、下降、尖叫。“尖叫声好小啊,明明在上面时都要喊破喉咙啦。”确实,在下面听起来,悬在上面的人的尖叫声很小很小,根本听不出来恐怖害怕的意思,反而倒有一种很享受的感觉,也许很多人就是这样被诱惑上去的吧。

小敏说现在不敢去坐过山车,得先缓一缓。过山车一定要坐的,来游乐场不坐过山车那不白来了吗。

先去玩碰碰车。排队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自己一个人来的排另一边,结果只有一两个在另一边排队,“这太尴尬了,”小敏说,“如果是我肯定不玩了。”游乐场对单身的人实在是不友好,幸亏以前没有一个人进来过,不然以我的性格肯定得尴尬死,肯定直接就不玩了,而且也不会再有心情玩任何项目了。

小敏很会玩碰碰车,满场飞奔撞人,我根本操作不来,只是原地打转,急得满头大汗脸红红的,小敏看到了我的窘迫,就过来撞我,推着我走。她玩得很开心,我放弃了,任谁撞来撞去。

小敏一路笑着走出来,“你那懵懵不知所措的样子真的好可爱啊。”

吃点东西,收拾好心情,准备去坐过山车。红黄蓝白四种,红的最高,白的最低,小敏说要不先去坐黄的吧,不是很高,等坐下来看看感觉,如果还可以就再去坐红的。

去了黄的过山车。两两一组,工作人员又把单身来的人先拎出来等着凑对,真的够尴尬,能一个人来的都是真的勇士。

出发了。速度忽快忽慢,冲到了最高处,果然停住了,又是一样的感觉,一秒钟吧,猛然下降,心脏又飘了起来,尖叫,尖叫,尖叫,脑子全空了,身体被甩来甩去,头下脚上,肚内翻江倒海,差点就吐了出来。终于停下来了。比升降机好一点,但还是站不稳,脑袋昏昏的,缺氧了。

“要去坐红色的吗?”

“嗯嗯,不敢了,你还敢吗?你要想去我就陪你去!”

“不要了。你看你脸白得吓人。”

感觉小敏并没有那么怕,好像意犹未尽,我是真不敢了。歇了一会儿,我咬咬牙,决定再陪她去坐一次白色的。小敏稍有犹豫,但很快就答应了。这次是最矮的,很平缓,虽然也是悬空吊挂俯冲,却没有什么太大的刺激,坐起来舒服太多了。

小敏说这下满足了,很多年以内都不会再坐过山车了。

“女孩子都是口是心非的,嘴上说‘不’心里却在想‘是’,所以你要猜。”

“如果我就当真了,真没猜透你的心思怎么办?”

“那也不会怎么样,只是在你转身后会对你撇嘴翻白眼,之后就过去了,也不会有什么不高兴的。”

“真的?!”

“你试试呀!”

天色开始暗下来,我们走到了摩天轮旁。正是机会啊,我拉小敏去坐摩天轮,打算在摩天轮上到最高处时吻她。突然想到这个计划,激动得不得了,这不正是影视剧中常有的场景吗,男主角通常就是这样向女主角告白的。

跨进摩天轮,竟然是六十六号,好兆头啊。关了门,缓缓上升,我也慢慢期待着。然而,完全不是想像的样子,舱室晃动得太厉害了,我们一人坐一边,紧紧地抓住把手,根本不敢动,上到最高处时,感觉像又停住了,过山车的后遗症吧,总觉得又被悬在了最高处,马上就要俯冲下降了。我们两人都紧张得要死,牢牢把住座椅,脸色煞白,紧紧盯住对方,根本不敢看外面,更别提俯瞰城市夜景并趁机亲吻告白了。小敏突然开始大叫,“快点跟我说话!说什么都行!快点!我害怕!”我搜肠刮肚,讲起最近看的电视剧,说起了车轱辘话。终于下来了,踩到地面的那一刻,小敏忽然脚一软差点摔倒。

“一点都不浪漫,吓死人了!”

事情总是无法按自己想象的样子发展。只好再找机会了。

机会来得太突然。我送小敏回去,快到家门口时小敏停住了,转身望着我。这还等什么,我立即凑上去吻了她的额头。

“给你印个章!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了,我也就是你的了。”

小敏用双手捂住脸,笑了。

“好羞人啊。”

6

冬天,下雪了。初雪。小敏做我女朋友已五个月零十八天。

“我们去玩雪,好不好。”

一大早,小敏就像冬日晨光里觅食的麻雀,跳来跳去的。

“我的家乡没有雪。小时候我就好想下雪啊,那时就想,如果能让我玩一次雪,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我讨厌下雪,可家里一到冬天就下雪。穿过没脚踝的雪去学校,半路上脚趾就要冻掉了。看着别人父母给孩子送来干爽的替换鞋子,我只能偷偷地跺跺脚。那些年积聚的冰冷,用我整个的后半生都暖和不了。一到下雪我就感到血液只能流到膝盖。

“你会堆雪人吗?”

我偷偷堆过,很丑,不成样子。在木屋后面没人的空地上,尝试了几次,都很不成功,后来就放弃了,铲平了,生怕被别人看到。院子里的雪一大早就被爸清掉了,每次大雪他都会一大早起来清理,等我起来时院里只剩一滩水了,所以我从没有机会在院子里堆雪人。

“这个样子好丑,脸再圆一点,身子再大一点就好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见过的雪人。海的爸爸最擅长堆雪人了,有一年他在家门口堆了一头猪,非常非常逼真,海高兴得不得了,一大早就拉了我来看。好些天海都守在那里,不让人去碰。后来我们再三央求他爸爸再堆一个,但总是被敷衍。不过每年他总要堆上几个雪人在门口,引来很多小孩子,那时也是海一年中难有的得意时刻,几乎就是孩子王了。一到下雪天,半个村子的孩子都会围着海打转。

“算了,堆个兔子好了。

“冰箱里有红辣椒,去拿两个来。

“呀,兔子耳朵太长了,老是断掉,堆不出来。堆个小猪好了。”

看着小敏欢快认真的表情,我觉得自己就是个父亲,在陪着心爱的女儿堆雪人。我捂着小敏的手,红红的,像冰块一样蜇人。

“手这么凉,冷吗?”

小敏很兴奋,使劲摇摇头,挣脱了又去捏雪球。

如果有一个女儿,我就会像这样陪着她。我这么想着。

“呀,小心!”

雪球砸在了我发呆的脸上。

小敏捂着肚子蹲了下去,笑岔了气。

我也捏起了雪球。这种时候就应该像个孩子。

浑身湿透了,鞋子里也灌满了雪,却并不觉得冷。第一次,在冬天没有了寒冷的感觉。我觉得要用半生去清除的寒冷,如今彻底消失了。温暖,从对面的笑声中传递过来,像洗了热水澡又换了一身干净暖和的衣服,很舒服。

“我想把雪存起来,带回家。

“我想用雪来做饭。”

回来换衣服时小敏还意犹未尽,嘴里叽里呱啦个不停。

“你小时候得多幸福啊。”小敏拥进我怀里,仰着小脸,红红的俏鼻子里喷出的热气哈得我脖子直痒痒。

我一努嘴,小敏就把脸凑了上来。

瑞雪兆丰年。

“但愿今春能开出此生最美的花。”

1

我平生第一次给爸妈打电话。因为,我需要钱。

我要结婚了。

我不想告诉他们关于我要结婚的消息。

我编了一个故事,我在混社会,打架勒索偷窃,如今犯了事儿,需要一笔钱私了。

钱很快分别汇过来了。

我结婚了。

来参加婚礼的人只有女方的父母和几个要好的朋友,勉强能算是我这边的只有那个媒人。

婷不漂亮,但很文雅娴静,一眼看去就是那种很适合做妻子的人。她在百货大楼的化妆品专柜站柜台。百货大楼我倒是常去,偶尔也会从化妆品专柜前穿过,但在媒人介绍以前我真没注意到她的存在。我们仅仅吃了几次饭,看了几场电影,逛了几次街,买了东西见过她父母,就谈婚论嫁了。很快就去看了房子。等我拿到了钱,定下了租约,就办了婚礼。

婚后的生活还算适意。

工作之余我开始学绘画。活到现在,脑子里总是有一幅场景,看不太清却又挥之不去。我想把它画下来,具象化之后也许我就能明白了。学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也只是在入门的水平徘徊。我讨厌画太具体的东西,而抽象的东西我又无法准确地捕捉。最后终于明白自己根本就不是这方面的材料,在一个明媚的早晨,我偷偷把画笔颜料和画布画稿全都扔了。婷什么也不知道。

婷只对化妆品感兴趣,我们说不上几句,话题就会被她拉到化妆品上去。偶尔出去旅游,也总是在搜罗化妆品。看着她那一堆堆的瓶瓶罐罐,我就在想,女人啊真奇特。

婷的父母偶尔会来。每次一来,她母亲就和婷泡在卧室里叽呱不停。我则在客厅里抽烟,婷的父亲也在,他是个过于老实巴交的人。两个大男人窝在客厅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一句话也没有。她们母女聊完了走出卧室(但很多时候都是被我们给呛出来的),总是一边咳嗽着一边忙去开窗户。这时婷的母亲总要数落她父亲几句,有时也会捎带上我,我们唯唯而已。熄了烟,一起到楼下不远处的小餐馆吃饭。

婷和我都不会做饭,婷偶尔洗几个盘子——哗啦哗啦、粗手粗脚,好像盘子都是铁打的。她母亲也不做,在家时都是她父亲做饭。

楼下的那个餐厅很整洁,有着明亮的大落地玻璃窗,屋内装饰着色彩柔和的壁纸,玻璃橱窗摆着极具视觉诱惑的菜样,让人很有食欲。我和婷常在这里搭伙。婷偶尔会加个班,剩下我一个人实在懒得下楼,就煮碗面条,加个糖稀荷包蛋。

日子平淡如水。

婷说要攒钱买房子,租住的房子根本不能叫家。家呵,曾经我是那么努力热切地追逐过,但现在对我来说,只要能躺下来睡觉,那就够了。

看着婷每天盯着买房预算的天文数字皱眉头,然后又自己给自己打气,我突然发现婷也是很可爱的。

婷的脸型不漂亮,但嘴唇很好看;个子不高,但形体匀称;脑子不算聪明,但做什么都很认真。看到她把一整年的日程安排都巨细靡遗地标注在挂历上,每天的目标,每月的目标,都标注下来,我感觉自己这些年真是白活了。婷计划每年要旅行两次,每个月除了存钱外还可以看场电影,逢上年节给父母的孝敬也预先标明了。看到这张我们未来人生的走势图,我应该感到温馨才对,应该感到轻松才对,应该感到幸福才对,可我的第一闪念竟是,我被绑架了。

我被绑架在了这趟婚姻的列车上,虽然上车是我自愿的。

2

我们的女儿出生了。

我给女儿取名子衿。

生活有着自己的轨道,虽然婷还在努力认真地执行走势图,但很多事情还是不得不从生活中消失了。首先是每月一次的电影,除了要照顾哺乳期的婴儿外,我们也没有了当初看电影的那种心情。接着就是旅游,倒不是刻意取消的,只不过到了那个时节谁也没有提起,就这样自然消亡了。

婷的母亲搬来与我们同住,说要照顾女儿和外孙。结果照顾她俩的任务还是落在了我的身上。我学会了洗尿布换尿片,还掌握了冲奶粉的水温和熬粥煲汤的火候。

忙碌的日子充实而快乐。

我又有了当初那种想陪婷看电影的冲动。粉嘟嘟的婴儿也让我爱不释手,戳戳她那水嫩嫩的脸蛋儿,亲亲她那胖乎乎的小脚丫,我强烈地感受到,我的人生终于没有白活。

快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

婷又恢复到工作的状态了,婴儿却哭闹得让我整晚睡不着,工作上的事也跟着不顺心起来。我的烟抽得更凶了。婷的母亲回去了,因为总是睡不好,回去的时候眼睛是肿的。

我在想,是不是小时候的我也是这样子,整晚哭闹个不休,让父母更加讨厌我?现在我终于也做了父亲了,试着去理解当时父母的心情,但婴儿的哭闹总是打断所有的思绪。我能进入父亲的角色,可还是无法了解当时父母的心情。我出生的时候正值雨季,人的心情会因此而更加阴郁。这个婴儿却是出生在秋高气爽的季节,这种季节里天蓝水清,世界感觉也增大了,心情也随之开阔不少。望着怀抱里哭得抽噎的婴儿,我对自己说我要爱她呵护她一辈子。这种心情里有多少是因了天气的关系呢。

女儿在一天天长大。

有一天我忽然发觉自己一直都是在对着婴儿自说自话,我有多久都没和婷对话了呢?可是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说今天的天气还是化妆品?

别人都在那里讲孩子是维系婚姻的纽带,可我怎么觉得我和婷之间的距离却因为孩子而越发疏远了呢。

我爱她吗?好像我从未对她说过爱,我也没有想过爱,只是在我急切渴望一个家时,她及时给了我。

我感激她吗?可我心里没有任何感激的成分。看到她我不会激动,离了她我也不会失落,在她面前我一直都很平静。

但是,我爱这个婴儿,我感激这个婴儿。有了她,我的人生终于有了结晶,不再像烟雾一般没有核心随时都可能会散去。我的人生已不可改变,但她的人生是崭新的,她就是我人生的延续,她将改正我之前人生里的所有错误。我怀着这样的期待盼着这个小不点快快长大。似乎她长大了,我的人生也可以重新开始。

真的可以重新开始吗?

我望着怀中的婴儿,婴儿只会哭,纯粹的哭,任性的哭,怎么哄也不会停的哭。

我去外面抽烟,把婴儿留在摇篮里,任由她哭。

人生都是由哭开始的,也是伴随着哭声结束的。

现在我就想大哭一场,不在意自己的假面也不在乎旁人目光地痛痛快快大哭一场。

从懂事以后我就没有再哭过。很多很多次明明应该哭的,我却都没有哭——躲在阁楼上的时候,火光冲天的时候,模范父亲消失的时候,还有小敏背对着我甩出再见的时候。

没有大哭的人生是不是最差劲的人生?

3

医生劝我戒烟。说我的右边肺部有阴影。

我断然拒绝了。我不是不能戒烟,但“右肺有阴影”并不能成为戒烟的理由,至少我不认同这个理由。我依然抽着烟。抽烟几乎成了我人生的惟一乐趣,就像婷对于化妆品一样。如果哪天婷不再喜欢化妆品了,也许我会认真考虑戒烟。

我冷眼看着婷的理想在逐一变为现实。房子有了,属于自己的化妆品专柜也有了,还在计划着下一步盘个店面。我觉得她很幸福,幸福得让我嫉妒。我们彼此早已形成某种默契,我不主动向她搭话的时候她也不来找我搭话,我们都只是在自己的天地里,像是一湾水里的两个气泡,生怕一靠近彼此,自己就消失了。除了女儿以及必要的时候,我们不再有交集。我学会了钓鱼。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的时候我会去公园钓钓鱼,找不相干的人聊聊天,或者看树荫下的老大爷们下象棋。总之,就是本能又颓废地活着。

某一天,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位很久不见的根本就没记住名字的中学同学,彼此试探着照面寒暄之后,他告诉我这座城市里有不少旧时同学,大家定期都会在某处地方聚聚,今天他就是赶赴聚会的。他要拉我同去,我也无事可做,反正离这不远,决定随他去混混。

聚会的场所在一处偏僻又昏暗的酒吧。酒吧里湿气很重,仿大理石的地砖上滑溜溜地泛着水光。酒吧只有六七张桌子和一个小小的舞池,离舞池最近的桌子边围满了人。那位老同学把我领向了那张桌子。走近了,看出是三男四女,有些人稍显已为人父母而仍混迹于此的拘谨。都是似乎熟悉的面孔。一一介绍时才惊觉她也在这里。那个和我一块逃学后来被父母找回去的不怎么漂亮却迷恋着我的女孩,如今依然不怎么漂亮,却有着一种诱人的成熟风韵和野性。

别人的人生都是一条线,而我的则是一个圆,转啊转啊,最后又回到起点上。

女孩的名字叫清清,我依然记得。

这次聚会之后的一个星期天,我约清清出来喝咖啡,她爽快地答应了。她穿了一件淡蓝色的绣了蝴蝶的圆领无袖针织衫,太紧了,我都感到了束缚,露出的脖子和手臂很是丰腴。我们随便地聊着当下的热门话题,随兴地揭着当年同学的八卦,绝口不提自己目前的处境。三十多的人了,我们绝不会再问你过得好不好这一类的傻问题。喝完咖啡,她问我要不要去兜风。车子就在附近,一部很漂亮的红色跑车。我们上了绕城高速,把车子飙起来,扯开嗓门唱起当年的流行歌曲。

那天晚上我回来的时候,婷和女儿早已睡熟,我没有开灯,摸黑上了床。

我开始经常和清清约会。中学时想做而不敢做的事,现在在车子里就做起来。在清清面前我就是那个叛逆的少年,没有成人的伪装也不必去考虑背后的责任,像只野兽,一切都只遵从最原始的本能。我感到久违了的轻松。

每次约会回来,面对婷我就会觉得矮上一截,同时我们的距离也会加大一分。我明白,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我们之间将会变成无法逾越的鸿沟。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并不喜欢清清,可我抵挡不了内心深处渴望回到人生原点的躁动。

我们就这样一直持续着我们原始而单纯的关系,我知道婷早已发觉了,她只是在等待一次爆发的机会。像一头母狮即将发起攻击时那样蛰伏起来,等待着给予猎物猛然而致命的一击。

夏至晚上,我和清清平静下来后躺在车里看星星,远离城市的郊区星星很明亮,像小时候看到的那样明亮着闪烁着。我们并排躺了一会儿,在那刻,看星星的那一刻,突然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关系完结了,像梦醒一样不着痕迹地完结了。

我坐出租车回家。

我的人生就像一个圆,最后总得绕回来。

4

明天放暑假了,我去学校接女儿回家。到了学校才知道女儿被婷接走了,带回了娘家。

也不知这是我们第几次的冷战了。以前只是相互不说话,而最近的几次,婷都是直接跑回娘家。过几天我还得千方百计把她给接回来。一想到她母亲那没完没了的唠叨以及她父亲那只顾闷头抽烟的可怜相,我的心就哆嗦。先缓几天吧。

突然间就想老家了,想这么多年都没见过面的父母了。不知为什么,就是想。梦中父母的脸也是从未有过的慈祥。

反正也是一个人,那就回趟老家吧。

虽然早就知道老家什么都不会剩下了,我还是想回去看看。看看新丰那条街,瞧瞧老家那些人,听听他们的声音,重温那些熟悉的故事。我感觉自己突然成了老头,想回到老家的田地里去抓一把土。

请了长假,买了当天的长途汽车票。简单收拾了一下,冲个澡,照镜子时发现好久没刮鼻梁上的眉毛了。刮掉了连接的眉毛,深深呼吸了几次,感觉心情好了不少。背上小背包钻进了大巴车。

车里没有几个人,这时节回家的人本就不多。

车子没行多久就下起了夏天常有的暴雨。车窗上全是雨水,看不清外面。我把座椅放倒,睡上一觉。

车子进了服务区,休息半小时。我去吸烟区抽烟,隔壁的玩具展柜前一个穿了红裙子的小女孩在缠着爸爸买玩具,爸爸说下次买,小女孩撅着嘴不答应,说爸爸骗她总是说下次。小女孩的年纪和子衿差不多。本来这次我打算带她去游乐园的,只好等到下次了。想到“下次”,我苦笑了。我想,这次,回来我一定要狠狠亲亲我的子衿,一定会带她去她想去的任何地方。

上车前我顺手买了一个洋娃娃。

大巴继续行驶,前面雨越来越大,视线早已很模糊了,我担心会不会出问题。

果然,前面封路了。大巴车正好被堵在桥上。前面山体滑坡,好多穿着红马甲的工人在抢通中。

我只不过想回趟老家而已,为什么会这么困难。

得到通知还得需要大半天。

等了好久,车里终于有人坐不住了,几个人冲到司机跟前,要求司机掉头,绕道走。司机自然不同意,于是开始争执。我躺在座椅上,闭了眼,由着他们拉扯。安心等着就是了,有什么好争的呢,人生无论怎么样都是一步步走向死亡,早点晚点又有什么区别呢。双方的火气都越来越大,有人开始争抢起方向盘来。

突然,车子失控了,猛然撞向了防护栏。很快我就又体验到了久违的永远也无法忘记的悬停感。一车人都开始尖叫起来,慌乱惊恐却又束手无策,仅仅几秒钟之后,车子开始自由落体,过山车的感觉又来了,多少年了那种恐惧感又来了,心又堵在了嗓子眼上,五脏六腑都从胸腔里迸出来了。好在时间很短很短,身子猛然向下一坠,眼睛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是被胸口的剧痛疼醒的,睁开眼看了好一会,才明白——右胸被一根漆黑的钢条刺穿了,钢条穿透了我捂在胸口的洋娃娃,贯穿了右肺钉进了身后的靠背里。猛然想起小时候我和海用大头针把蛤蟆钉在树上的情景,现在的我就是那时的蛤蟆了。脑中开始浮现小时候的时光,一幕幕那样清晰。走马灯。似乎自己真就回到了小时候,回到那些个炎热躁动却又无忧无虑无知无惧的夏天。

“砰,砰,砰”,什么声音?

我抬起沉重的眼皮,头顶上方,有些红色的东西在靠近,他们蛮横地撞击着车窗玻璃,就像我出生时的红头苍蝇一样。他们看到了我,向我挥手。我知道他们想撞破这玻璃,侵入到我的世界里来。

我无力地挥挥手,想赶走他们。

我只想在这里睡上一觉,睡上长长的一觉,和我的红鸽子们一起。

不要来打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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