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格局 | 七杀格
七杀格与正官格大致是类似的,当然也是有区别的,主要有以下四条:
一、官星只许一位,多则以杀论,而七杀虽然也以一位为贵,但多也无妨,不以破格论;
二、正官格不能被食伤克制,而七杀则须以食伤来克制,特别是在无印的情况下;
三、正官不能与食神相合,合官则不贵,而七杀最喜被食神或劫财合住,合杀则贵嘛;
四、官星不能遇刑冲破害,而七杀则可遇。
因为有了上述区别,所以七杀格就有了以劫合杀或以刃敌杀格,而正官格则没有。因为合去了官星则少了贵气,合去了七杀则添了贵气。
七杀善于攻身,视如猛虎,必须予以制化。尽管是身强杀浅的命造,对七杀最好也要有一定的制约,否则岁运一旦扶起七杀,则随时会招来杀身之祸。当然,制杀也不能太过,把大老虎制成了小猫咪,也就没有了贵气。
对付七杀,通常有三种方法:
一、以印化杀生身;
二、以食伤制杀护身;
三、以劫合杀或以刃敌杀。
化杀是以德服人,化敌为友;
制杀是以智伏鬼,为我所用;
敌杀是以命相争,拼死抵抗。
因此,敌杀不如制杀,制杀不如化杀。其中制与化,又最好别同时存在都有力量,否则会互相妨碍,互碍则会让七杀无制来攻身,便是破格了。只要制与化不相互妨碍,则制与化也可以兼用。
若官杀混杂,则宜取清,或弃杀留官,或弃官留杀,不使官杀相混,清则贵,混则贱。
如何去留,需看谁当月令,官当令则弃杀,杀当令则弃官;
官杀俱不当令时,则弃根轻者,留根重者。无根者不当混杂论。
但若官杀均有强根,则须仔细比较各自的强弱,取生扶多者而弃生扶少者。
总之,去一留一则贵,官杀双重则贱。官杀混杂的命格,最宜身强,虽混杂也无大害,但要是身弱,官杀一混则命局层次就会降低很多。
上等杀格,是杀印相生,无财坏印,无食扰印,无官混杀,杀、印、身均有强根,如此则必文武兼备,功勋粲然,出将入相;
中等杀格,身弱则有印而无财,身强则有财而无印,或财印俱有,但身无根气,或格虽破而原局有补救,如此则格低一等,富贵福寿不能全备;
下等杀格,杀星无根,财星衰弱,或有财食扰印,如此则富贵极小,或虽贵不久。
1、 杀印相生格
是杀格中的上等格局。它用印化煞生身,化敌为友,将杀为我所用。
2、 财滋弱杀格
与用官喜财格类似。区别在于:正官不能被食神克制或合住,而七杀在无印时则需要食伤克制或合住。还有,在一生的成就上,用官喜财的偏于文贵,而财滋弱杀的偏于武贵
3、杀邀食制格
杀邀食制格和食神制杀格有区别吗? 虽然二者都是以食制杀,似乎没有什么分别,但仔细想来,还是有点不同的。其区别就像是故意杀人和正当防卫。杀邀食制,就像是老虎跑到你家里面来吃人,你邀请警察或旁人来你家里帮你对付老虎,属于正当防卫。以食制杀呢,就如你专门上山去捕猎老虎,属于故意猎杀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的。月令是代表家的,七杀在月令时,就是杀邀食制;食神在月令时,就是食神制杀。杀为用神者,命主的性格呈七杀的特性,事业趋向以功名为主;食神为用神者,命主的性格呈食神的特性,事业趋向以技艺为主。凡是杀邀食制格,只要一见财星泄食生杀,即为破格。
4、 以劫合杀格
正官尊贵,除了能与日主相合之外,不喜与其它十神相合,尤其是食神,这叫“合官不贵”,因此就没有以劫合官格。而伤官合杀,比劫合杀,都是好事。七杀会因贪合而忘记克身,故而就有了这以劫和合杀格。
朱元璋矛盾的铁血治贪:杀了十几万贪官,为何结果却是越治越贪?
如果要问我国历史上哪个皇帝治贪最严厉?大明太祖朱元璋称第二,只怕没哪个皇帝好意思称第一。
然而如果要问我国哪个朝代官员贪腐最厉害?能跟大明相比的,只怕也只有延承大明制度的大清了。
穷苦出身的朱元璋一心想要消灭贪官,可为什么他不但没有如愿以偿的消灭贪腐,反而间接开启了一个的开端呢?
治贪,老朱是真的狠在这个“穿越”盛行的年代,先给大家普及一条“硬通货”知识:如果你想穿越到古代做官,往哪儿穿都好,千万千万不要去大明洪武年间。
大明洪武年间的官,不是难不难做的问题,首先就非常考验你心理承受能力。
根据在那个年代做过官,有亲身体验的叶子奇在其著作《草木子》中的记载,洪武年间官府的大堂座位边上都有一个袋子,专门用来放贪污60两银子以上贪官的皮,为的就是让官员感到害怕,不敢贪污。
而且这不是哪一个地方特有,而是各府、州、县、卫都必须存在的。
在各地官府的旁边都有一个“皮场庙”,这个庙里供的是土地,放的就是剥皮用的工具。当地一旦发现官员贪污达60两银子以上,就会被拉到这个“皮场庙”,公开处刑剥皮后填入干草,然后挂到大堂上的公座旁边。
你不要以为这是徒有其表的形式,“洪武四大案”中的“空印案”和“郭桓案”,都是因治贪引发的大案,就算保守一点估计,朱元璋因治贪杀掉的人也在10万到15万之间!
这意味着什么?它至少意味着绝大多数地方官府大堂的公座旁边,放个三五个“剥皮揎草”的实物吓人,还是非常绰绰有余的。
想象一下,当你做了官,某一日没有回家,来找你的妻儿亲朋到大堂参观,突然儿子指着公座旁边的“稻草人”问:咦!爸爸去哪儿啦!
此情此景,是不是想想就刺激的不行?
而且在洪武朝查贪污,并不是大家认识中的那样;抓住一个贪官查出来他贪了多少钱,了解一下他是通过什么手段贪的,抓几个典型,打打板子意思意思就收工了。
朱老板在他亲自编写的文件《大诰》中明确规定,凡是查到贪官,必定要层层追查到底!
假如知府贪了,如果是知县行贿,那就把知县捉拿到案,继续追查知县哪儿来的贿款。知县到案后如果供出衙役书办,那就抓书办衙役,继续再往下查,一直查到这批贿款都是从哪些农户身上压榨到的为止。
这已经不是“诛九族”那么简单了,是把官场见过面没见过面的同行们,都给列入“必杀名单”。
这样的办案方式,看起来似乎挺理想,即使现在肯定还会有人为之叫好。然而在实行的过程中,却意味着出现一件贪腐案,往往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受到株连,一不小心整个区域的官员“全军覆没”。
甚至很多官员根本没有参与其中,最多只是督导不严或管理不善,也会因涉案而被冤杀。
比如户部尚书滕德懋被人举报涉嫌贪污,气愤的朱元璋立刻把他杀了还不解气,还让人剖开他的肚子看看他都吃些什么“昧良心食”。
结果锦衣卫剖开滕德懋的肚子之后,才发现这位曾经的户部尚书的肚子里,只有一些粗粮和野菜……
对此朱老板也只好长叹一声;唉!原来是个清官啊!
只是朱老板虽然知道自己会杀错人,但他并没有收手的意思,继续秉持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精神,继续杀将下去。
据历史资料统计,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九年这段时间里,两广、两浙、江西、福建这几个地方,几乎没有一个官员能够成功熬到三年期满的,都是在上任之后不久就因涉案被抓起来了。
那个年代几乎没有一天不在查案,没有一天不在杀官。以至于当时官员上任时,亲朋好友不但不替他高兴,反而哭哭啼啼如同吊丧一般。
而朝廷的日子同样也不好过:官杀的太快太多,想做官的人又太少,以至于很多衙门都没有足够的主事官员,运转不起来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朱老板大手一挥;好办!把那些抓起来暂时还没杀的给拉出来,带着刑具,继续去衙门办公扛活!
这个就叫“戴死罪、徒流办事”,或“戴斩、绞、徒、流刑在职”。
别的朝代的读书人为了做官抢的头破血流,但洪武年间的读书人为了不去做官,甚至不惜自残,由此可见当时朱老板的手段有多狠。
给朱老板当官,真难在洪武朝做官,要面临的不仅仅是杀头的危险,还要做好忍受贫穷的准备。
穷苦人出身的朱老板认为,做官本来就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如果稍微用点心还会好名声。
条件都这么优厚了,再谈钱多俗?所以朱老板给官员的俸禄,少的简直可以说是可怜。
在我国长达几千年的历史当中,明朝是出名拔尖的“薄俸”,史家甚至有“明官俸最薄”之说。
我国自秦汉时开始明确官员的品秩等级,其俸禄的多少一直都是按品秩等级发放的。
明代正一品年俸是1044石;正二品732石;正三品420石;正四品288石;正五品192石;正六品120石;正七品90石;正八品78石;正九品66石。
这个数字有多寒碜?
汉代时一品官丞相之流年俸万石,另有月俸钱六万。
宋朝时一品官月俸400贯(一贯一千文钱),另有禄米职田等福利。
虽然时代背景有所不同,但即使是排除物价和通胀的因素,明代官员的俸禄很低却是明显的事实。
朱老板不但取消了官员自唐代以来的职田福利,还取消了官员子女“荫封”的特权,甚至连官员“致仕”时的“退休金”都不想给。
这么低的俸禄,让洪武朝的清官们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比如明朝初年陕西有名的清官陈观,自己当着官,平常连老婆孩子都养活不好,他死了之后老婆孩子更是差点被活活饿死。
吏部尚书刘菘身居高位,手握官员升迁考核的实权,但是当官十几年,老家没有增添一点财产,一床破被子盖了十几年,后来被老鼠咬了才换下来。被子虽然换了下来,布料还是被他本着不浪费的精神,修修补补给儿子改成了一身衣服穿。
弘文馆学士罗复文因为性格耿直受朱元璋赏识,有一次朱老板突发奇想要去罗复文家里私访。结果到地方一看,罗复文家又破又旧,而罗复文本人正在断腿的梯子上修补墙面。
发现朱元璋来家的罗复文,赶紧让老婆搬来一个凳子给老板坐,结果凳子腿儿还是不平的。
由于俸禄太低,洪武年间官员们贪污的东西也是无法八门,很多都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在朱老板的《御制大诰三编》中,清楚的记载着由皇帝亲自主理的贪腐案中,有些官员的贪赃的居然是“圆领衣服一件、纱巾一条、靴子两双、袜子一双、书四本”之类的东西。
说句不好听的,这些东西别说用来“行贿”,就是打发要饭的都未免有些寒碜……
虽然现在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洪武朝清官,大多衣冠楚楚,红光满面,然而实际上在那个年代,只要是清官,十有八九衣冠破旧,虽然不至于面有菜色,但脸上大概率是不会有什么油光的——日子过得都太穷了!
朱元璋对官员们的手段,那真是资本家看了流泪,犹太人看了心碎,就连寡头财阀看了都觉得有罪!
在朱老板的高压手段之下,大明的吏治真的变好了吗?
不要命不要脸,只要贪尽管朱元璋对贪官杀起来毫不手软,为了治贪大手一挥就是人头落地成千上万万。而且还没有什么“禁区”,不管是开国功臣还是自家亲戚,涉嫌贪腐,一律一刀砍翻。
在很多人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大明一定吏治清廉,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太平。然而理想有多丰满,现实就有多骨感。实际上从洪武元年开始,大明官吏的贪腐就始终没有断过,而且贪腐的程度也同样堪称触目惊心。
王公贵族们的亲戚家奴狗仗人势欺压平民,强夺百姓财产的案子层出不穷,强抢民女,杀人夺产的时候案件时有发生。
与此同时刑部收钱用死囚顶罪,或者收钱后脱罪轻判甚至免罪的案件,也同样无法杜绝。刑狱为国法之本尚且如此,其他各部的贪腐情况可想而知!
印钞局私发宝钞中饱私囊,兵部借抓捕逃亡军人敲诈勒索,工部在工程中上下其手私吞工程款……
官员们以“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做不到”的方式,依然绞尽脑汁,前赴后继的贪。最夸张的是浙江省的钱粮赋税,当地官员收取的金额居然比朝廷要求的高出近50%!
最有代表性的是苏州知府陈宁,此人为了逼迫百姓交钱粮,竟然让手下备上炭火烙铁,百姓如果不能按时交钱粮,直接上烙铁烫。
而且官员们还和地主们勾结,采用谎报、瞒报、转移的方式,把本该自己缴纳的钱粮赋税,都转移到普通百姓的身上。
在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们的联合下,洪武年间百姓的日子可以说是苦不堪言。
据统计,洪武元年到洪武十八年,刚刚开国的大明王朝,就爆发了一百多次农民起义,其频率高达每年六次以上。
这样的频率,别说新兴王朝,很多病入膏肓的王朝也会感到汗颜!
为什么朱元璋一心治贪,官员们反而越治越贪?第一个原因肯定是穷。
朱元璋给各级官员的俸禄,实在是太低了。一个堂堂县令的俸禄,一年才不过区区90石,换算成纹银一个月不超过5两。这点钱养活一家老小尚且不足,如果要算上仆人和衙门里的开支,根本不够用的。
洪武年间的清官,衣服打补丁,吃饭一年到头不见几次肉是常态,比之中等收入百姓家庭尚且不如。
平民百姓尚且“饥寒起盗心”,官员穷成这个样子,怎么会不起贪心?
第二个原因就是没希望。
洪武年间的贪官,有很大一部分是不顾脸面,不要命的争分夺秒式的狂贪。
因为在动辄被株连的情况下,很多人一开始就明白自己不可能会得善终,所以干脆破罐子破摔,一上任干脆立刻开始不管不顾地赶紧捞钱。
反正早晚都是死,还不如泡着澡看着表,舒服一秒是一秒。
这让那个年代的刑场十分热闹,往往是前官的脑袋还没来得及砍,继任官员就已经被押入了大牢等着砍头。
朱元璋对官员们这种前赴后继的死法看不懂,但是很明显大受震撼,在他亲自主编的《御制大诰续编·罪除滥设第七十四》中感叹:“朕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
杀的跟不上贪的,越治还越贪了……
写在最后尽管朱元璋的意愿是消灭贪腐,打造一个为官清廉正直的新王朝。但实际上自朱元璋之后,大明王朝的贪腐程度虽然不至于“绝后”,但绝对堪称是“空前”。
现在网络上有些人喜欢把不同时代的人聚一块,搞一个虚拟的“群聊”。
如果这种“群聊”真的可以存在,明清两代的读书人一定会被前辈们“群殴”致死,即使是前朝贪官,恐怕都忍不住去踹上两脚。
朱元璋严苛的治贪手段,不但没有开创一个清廉正直的新时代,反而造成世官场各种“常例”“冰敬”“碳敬”之类的灰色收入空前盛行,官场之上的灰色贪腐,甚至成了公开的秘密。
压力越大反弹越大,在朱元璋这里获得了完美的验证。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其实说穿了无非两个字:人性!
朱元璋太过注重手段和权威,却忽视了人性中最基本的弱点。在社会性的活动中,忽略人性弱点的结果必然是灾难性的。
而且朱元璋虽然在治贪上费尽了心思,还不辞劳苦的编撰了《大诰》,鼓励民间跟他一起治贪,但是本质上仍然难逃人治的范围。
甚至在他所编写的《大诰》中的案例中,绝大多数的案例的流程和结果,都并不符合《大明律》。
皇帝自己都做不到奉公守法的同时,却对下属官吏们犯法行为暴跳如雷……
如今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如此荒唐的行为,真是何其讽刺!
八字中官杀混杂的净化方法有那三种?
官杀混杂就应当留其所喜者而去其所恶者,还要注意其力量的强弱。正官力量强时,就应当留正官而去杀;七杀力量强时,就应当留七杀而去正官。也可以不去正官,因七杀有刚强之气,不怕混。去留的方法是:用天干上的神来除去藏干中的神,有正官留正官;有七杀留七杀。有时官杀都在天干,或官杀都在地支,就应视其轻重,留重去轻。
官杀混杂决定去留时,还要注意日干的阴阳:阳日干去杀留官;阴日干有伤官时,就应该去官留杀。一般来说:天干易去,地支难去。官杀混杂净化方法有制、化、合三种。
1、制
食神是克制七杀最为得力的用神,《继善篇》云:“一杀创乱,独食可擒。”命局中以正官为用神,杂以七杀,有食神克制七杀,必然官高爵显;若以七杀为用神,杂以正官,有伤官克制正官,虽然也可居尊位,但无发达之力;无制服、无去留者必为贫贱之命。尤其是官杀强旺而身弱者,更要制服。若食神和伤官亦并见,食神有力则去杀,伤官有力则去官。杀强身弱者,亦可用食神制杀,必须注意食神在命局中的位置,要无财泄食助杀、无枭印夺食为妥,尽量避免克泄交加。
食神制杀只能一制一,如果只有一个七杀,而有两个以上的食神,这叫“制之太过”,有的命书中称为“尽法无民”。
食神制杀时还要注意日元是阴干还是阳干。阳干要日元强旺;阴干不怕杀旺,只要食制。用食制杀时,天干上就不能露财透印,财能滋杀,印能夺食护杀。杀用食制,贵在中和:杀轻助杀,食轻助食。
食神制杀时不宜见偏印,经云:“食神逢枭,不贪即夭。”见了偏印可用偏财来解。食神制杀太过,也可用偏印来解。
在命局中冲和制不能同在一处,有制就不能遇冲,有冲就会失去制的效果。
2、化
官杀乃是印星的原神,官杀克身可用印来化解,使之达到官杀生印,印生身,将矛盾转化,变不利为有利。
身弱官杀强时,当用印化,化比制好。因身弱已受官杀之克,再用食伤,必然克泄交加,其命更困。如果用印来化官杀,既可化官杀又可生身,一举两得。印还可以制正官的恶神伤官。尤其是七杀强时当用印化。经云:“齐之以刑,不如化之以德。”《继善篇》云:“众杀横行,一仁可化。”
官杀都喜印。正官遇印叫正官佩印,又叫官印双全,乃富贵之命。有官有印才是真官,有官无印,虚名虚利。真官之命定是清正廉明,学识渊博。七杀遇印即可化为权力,发挥更大的威力。经云:杀无印无文彩,印无杀不威武,杀印双全,功名显达。日主身弱有印绶,即使官杀混杂,也非凶命。身弱无印,最怕官杀混杂。用印化杀,不忌正官。用财生官,最忌七杀。
官杀强旺时,可以制和化同时并用;官杀弱时,不宜制化并用,还要用财来生弱官杀。在命局中制和化同时出现时,如化弱制强,则会施恩不足,反结怨恨;如化强制弱,就会依赖成性,无自理能力。
3、合
日主身弱,七杀强透,既无食制,又无印化,可以用合的办法去之。《继善篇》云:“官星七杀交差,却以合杀为贵。”七杀为凶神,合去七杀为贵命。正官为喜神,合去正官为贱命,又叫贪合忘官。但在官杀混杂的情况下,为了去留使命局清纯,对正官亦有用合的办法去之,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格局的层次必然低下多了。
用合的方法时,也要注意日主的阴阳。阴日伤官,只能去官,不能合杀;阴日伤官既可去官,又可合杀,紧邻正官就去官,紧邻七杀就合杀。阳日食神即可以去杀,又可合官,但官不喜合,定当损贵,紧邻七杀就去杀,紧邻正官就合官。阴日食神只能去杀,不能合官。食神若合印,印绶贪合忘生,必不顾日主之用。还有自合之法,如甲午、壬午、辛巳等等。
正官怕合,合正官还要看合神的强弱,合神强,正官被强合神所牵连。合神跟随正官为好命。如果遇有正印和正财与他干相合而不顾及正官,叫做孤官无辅。正官还忌日干外的干合,否则成为破格。正官忌冲,正官逢冲遇合即可消解,也就是“贪合忘冲”。官冲不合,便成为漂泊之命了。
七杀可与劫财、羊刃、伤官相合。七杀与羊刃相合时,威武刚强,建功立业。经云:“杀无刃不显,刃无杀不威,杀刃相停(相等),位至王侯。”又云:“杀乃威猛,刃为武器,独杀刃强,将帅之命。”阳日干七杀会与劫财干合。阴日干七杀会与伤官干合。干合多时反成仇敌。
杀刃相合时,杀轻刃重喜助杀,官运无妨。杀重刃轻,宜官制刃,无食伤更妙,但行官运有害。若食伤重,必然泄刃又伤杀。
官杀混杂在命局中无法去留净化的,也可以在行运的运程中予以化解。因之行运既可成格,亦可破格。
克冲刑害不一定能达到净化的目地。比如克,被克者的力量不一定全部消失。刑,有越刑越旺,还有开库之能。因此,净化方法仅此上列三种,是最佳的理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