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9(659是什么意思)

荣耀9i正式发布:麒麟659+4GB+吓人技术,1399元起

6月6日下午两点半,荣耀在北京除了发布了一项“吓人的技术”——图形处理加速技术GPU Turbo(让应用层的软件得到60%的效率提升,游戏各种帧数提升)之外,还发布了新款千元潮美旗舰手机——荣耀9i。

外观方面,荣耀9i采用了5.84英寸 19:9荣耀独有的“小萌脸”全面屏设计,12层纳米级工艺让背部晶莹剔透,双2.5D玻璃材质,四周金属收边,大大提升了荣耀9i握持舒适度。

共有梦幻紫、碧玉青、幻夜黑、魅海蓝四种配色。支持人脸与指纹双解锁。

拍照方面,荣耀9i拥有1600万前置感光增强镜头,暗光拍照更清晰。后置1300万像素双摄,PDAF快速对焦,硬件级虚化,轻松拍大片。

配置上,搭载了麒麟659处理器,3000mAh电池,全系4GB大内存,128GB大存储,EMUI8.0。并将于7月30日开启HOTA升级,升级GPU Turbo ​​​​。

最后价格,荣耀9i 4G+64GB 1399元;4G+128GB 1699元。

荣耀9i将于6月7日上午10:08分全网发售。怎么样,大家觉得荣耀这款手机值得买吗?

本文编辑: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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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不同表述对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计算的影响

杨加永 北京市观韬(济南)律师事务所

一、问题的提出

出借人因借款人不归还其借款,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其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5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2016年11月3日,生效判决判令借款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5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在执行时,对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计算,执行法官认为,因判决利息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故迟延履行期间不应计算一般债务利息,仅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而出借人则认为,应当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该案例的争议焦点即为在判决利息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情况下,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是否应当计算。因在实践中不同的法官对利息截止日期有着不同的表述,故此问题可类型化为利息计算截止日期的表述对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计算的影响。

二、实践中对利息截止日期的不同表述

实践中,对于利息截止日期,通常有“判决生效之日止”“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实际给付之日止”“实际清偿之日止”等五种表述方式,其中“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与“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所表达的意思相同;“实际给付之日止”与“实际清偿之日止” 所表达的意思也相同,将相同意思的表述归为一种,可分类为三种。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在案由“借款合同纠纷”下以上述表述方式为关键字,以2014年7月7日为时间分界,检索结果如下:

检索日期:2022年3月6日

从以上检索结果可以看出,在2014年7月7日之前,第2种表述方式是最常见的表述方式,其次为第1种,最后为第3种;而在2014年7月7日之后,第3种表述方式是最常见的表述方式,其次第2种,最后为第1种。

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的演变及分析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首次确立于1991年4月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条在2007年10月28日民事诉讼法修改时调整为第二百二十九条,2012年8月31日修改时调整为第二百五十三条,2021年12月24日调整为第二百六十条。)

2007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内容的通知》(法〔2007〕19号)明确要求,一审判决中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在所有判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1992年7月14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29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第293条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009年5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9〕6号)(以下简称《批复》)规定,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2014年8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2014年7月7日公布)(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第二条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法定的,与法律文书确认的金钱债务利率无任何的关联,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在2009年5月17日前按同期贷款最高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也就是说,一般债务利息仅计算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从届满次日起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2倍法定利率标准计算。

因为一般债务利息仅计算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故出现了第1、2种利息截止日期的表述方式,相比较而言,第2种表述方式更符合《批复》的规定,而第3种表述方式将导致利息计算的重复,不符合《批复》的规定。从第二部分的检索统计可见,在《解释》发布之前,第1、2种表述方式占检索文书的79.26%,进一步印证了上述的分析。

2014年8月1日之后,《解释》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单独的法定利率计算方式,与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没有关系,各算各的,互不影响。对于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对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从第二部分的检索统计可见,在《解释》发布之后,第3种表述方式占检索文书的87.27%,由此说明,审判实践中大部分法官还是认为第3种表述方式符合《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王宝道撰写的《<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所举例,均是采取第3种表述方式。在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341号民事判决书中,一审法院判决利息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当事人对此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改判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241号、(2017)最高法民终559号民事判决书均持此观点。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17号也认识到,利息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表述在形式上可能引起当事人的误解,且与人民法院判决的通常表述有所差别,故为更加便于当事人准确理解判项内容,将原审判决中关于利息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表述修改为“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实践中因判决主文对利息截止日期表述不一致,导致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无法得到充分有效保护的情况,下发了《关于规范民事判决主文中“逾期借款利息计算截止日期”表述问题的通知》(鲁高法办[2017]61号),要求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在山东省内规范了利息截止日期的表述。

四、《解释》施行之后的一般债务利息计算

从第二部分的检索统计可见,在《解释》发布之后,仍有大量的判决采用第1、2种表述方式。如在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647号民事判决书中,一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利息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在二审争议焦点不涉及利息的计算方式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却无理由地变更利息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

在此情况下,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呢?对此,有以下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当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解释》的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按照审执分离的基本原则,执行部门在执行中只能依据判决的表述予以执行。若对判决内容存有争议或有不同理解的,执行部门应当请审判部门进行释明,当事人亦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或者明确判决内容。既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利息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或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在迟延履行期间,不应当再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执监487号执行裁定书、(2018)最高法执监659号执行裁定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执监82号执行裁定书即持此种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民诉法解释》第五百零六条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因此,判决判令债务人支付利息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并在判项后载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判决内容已经包含了债务人应当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对债权人保护是连续的。如果将利息计算的截止日期确定为 “实际给付之日止”,则会重复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这对债务人来讲,是不公平的。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17号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申263号民事裁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鲁民终1759号民事判决书即持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执行部门的主要观点,该观点坚持形式主义,显失公平,徒增诉累。之所以出现第1、2种表述方式,系因为《民诉意见》及《批复》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式的规定导致一般债务利息仅可计算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在《解释》出台之后,法官基于审判的思维惯性仍然按第1、2种方式表述,虽然判项如此表述,但是在本院认为部分并未明确对判决生效之后或确定的给付日期之后的利息不予支持。在执行时,执行法官习惯机械割裂地理解判项,为避免犯错误及执行工作的开展,按字面意思计算利息,造成了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无法获得支持,导致依据《批复》尚且可获得按二倍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而依据《解释》仅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利息的不公平局面,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债权人的维权成本过高。

第二种观点沿袭了《批复》背景下的思维习惯,未能准确理解《解释》新创设的一般债务利息概念。该观点实质认为,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独立于一般债务利息,计算方式为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金钱债务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金钱债务利率×迟延履行期间,不论生效法律文书对金钱债务利息截止日期如何确定,均按上述方式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而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是一般债务利息的一部分,不具备独立性。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在诉讼请求为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且判决主文未明确对判决生效之日后或确定给付之日后的利息不予支持的情况下,无论是何种表述方式,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均一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避免诉累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迟延履行利息计算审判参考》(穗中法〔2017〕79号)即按此种方式计算一般债务利息。

五、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救济

在诉讼请求为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但利息截止日期却按照第1、2种表述方式判决的情况下,虽本文认为不影响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但此种表述确实是不规范的表述,在执行中会产生不同的理解,遇到此种情况,申请执行人该如何救济呢。

(一)提起执行异议和复议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争议属于执行异议和复议程序的审查范围。通过执行异议和复议程序处理不会影响现有的查封顺位,不会导致对现有的查封予以解封,不会影响执行效果。但是如上所分析,执行部门通常认为此种情形不应当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故通过此程序解决的难度不小。

(二)另行单独起诉

既然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利息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以该表述方式举例),那可否另案起诉主张“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呢?《民诉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而在此种情况之下,后诉是前诉的一部分,这将面临后诉是否是重复起诉的争议。

(三)申请再审

在通过提起执行异议和复议及另行单独起诉无法获得救济的情况下,唯有申请再审了。但是申请再审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在发现此问题时可能已经超期了。另外,债权受让人是无权申请再审的,故在受让债权时,需要特别注意利息截止日期的表述。

六、建议

综上所述,利息截止日期的不同表述纯粹系因审判法官的审判习惯及审判与执行部门对《解释》的不同理解所致,没有任何的过错的债权人却承担了此混乱局面的恶果,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司法资源,鉴于此种混乱局面在全国普遍存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规范统一利息截止日期的表述方式。

漯河45名失信被执行人被法院曝光!姓名、住址全都有……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首席记者 刘广超 实习生 张帆

6月28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化解执行难题,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该院再次曝光了45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相关线索。

被执行人:陈飞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0015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淞江路779号院24号楼5单元402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102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69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6000元

被执行人:武广磊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8530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姬石乡武庄村2组125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72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71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4000元

被执行人:孙俊锋

身份证号码:412825XXXXXXXX5311

家庭住址:河南省驻马店上蔡县西洪乡徐庄村孙庄251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74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75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2000元

被执行人:闫铭杰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0017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短工市街74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76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73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1800元

被执行人:丁德收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3014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乡阴东村7组982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77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77号

被执行人:王钦铭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0537

家庭住址:河南省郑州市红专路124号院4号楼16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75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74号

被执行人:马松伟

身份证号码:411121XXXXXXXX703X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侯集乡高寺村257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73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72号

被执行人:李金民

身份证号码:412824XXXXXXXX7277

家庭住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蔡寨乡蔡寨村委十一组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84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79号

被执行人:张琳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5631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文化路198号院3号楼1单元2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79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978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80000元

被执行人:张海洋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2554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卢庄新村后街9排6号

被执行人:韩国桥

身份证号码:411121XXXXXXXX5510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莲花镇韩寨村277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961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恢116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92000元

被执行人:韩国安

身份证号码:411121XXXXXXXX5539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莲花镇韩寨村568号

被执行人:孙永强

身份证号码:410403XXXXXXXX4013

家庭住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崂山路97号院12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2行审19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429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171936元

被执行人:安军超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4056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前袁村4组46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2刑初178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548号

被执行人:高国喜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1537

家庭住址: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万顺街一道巷6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2刑初176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547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3000元

被执行人:王美荣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206X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马夫张村239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2刑初106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554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10000元

被执行人:付要伟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8510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姬石乡付庄村9组307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2刑初47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550号

被执行人:张铁良

身份证号码:411121XXXXXXXX1531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吴城镇边庄村141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2刑初177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544号

被执行人:于东伟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6816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二郎村4组198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2刑初166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553号

被执行人:邓鹏

身份证号码:411502XXXXXXXX4010

家庭住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60号院11号楼2单元201号

执行依据:2012源刑初字第2223号

执行案号:(2017)豫1102执1190号

执行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91025元

被执行人:杨茹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0144

家庭住址:漯河市召陵区小寨杨村146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4民初3153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658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394530元

被执行人:朱国兵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9512

家庭住址:漯河市召陵区青年乡红山庙村

执行依据:(2018)豫1104民初144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648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40008元

被执行人:高丽娜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8548

家庭住址: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武庄村4组307号

执行依据:(2015)召民初字第256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628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9300元

被执行人:李广亮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9597

家庭住址:漯河市召陵区西坡李村91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4民初343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618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72000元

被执行人:林文龙

身份证号码:350321XXXXXXXX4218

家庭住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湘溪西路15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4民初3364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608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10025元

被执行人:张飞

身份证号码:412723XXXXXXXX2132

家庭住址:河南省商水县张明乡沟西村四组

执行依据:(2017)豫1104民初2039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508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72300元

被执行人:吕战伟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4573

家庭住址:漯河市召陵区吕仓村117号

执行依据:(2018)豫1104民初434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498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404050元

被执行人:潘晓丽

身份证号码:411122XXXXXXXX0087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颖河东路351号院3号楼2单元7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4民初1149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586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102540元

被执行人:刘永辉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5674

家庭住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123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4民初1695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623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3000000元

被执行人:于军超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6519

家庭住址: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支毛陈村5组293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4民初1101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653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367022元

被执行人:李运亭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601X

家庭住址: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西皋西村6组36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4民初996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659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54910元

被执行人:潘伏梅

被执行人:王文娟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2045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台东村

执行依据:(2017)豫1104民初3039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4执21号

执行法院:召陵区法院

执行标的:163342元

被执行人:陈世伟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0093

家庭住址: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村

执行标的:154800元

被执行人:陈雪慧

身份证号码:411102XXXXXXXX0083

被执行人:程钦僚

身份证号码:411122XXXXXXXX0057

家庭住址:黄河路108号院5号楼3单元301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3民初2847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3执897号

执行法院:郾城区法院

执行标的:99300.24元

被执行人:赵广奎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1031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靳勒桥村11组636号

执行依据:(2016)豫1103民初1182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3执911号

执行法院:郾城区法院

执行标的:33000元

被执行人:徐大行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1038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靳勒桥村9组474号

被执行人:李国强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605X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花园6号楼3单元6楼西户

执行依据:(2018)豫1103民初1396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3执903号

执行法院:郾城区法院

执行标的:23550元

被执行人:刘新宇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6518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崂山路97号院13号楼3单元502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3民初2341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3执803号

执行法院:郾城区法院

执行标的:302900元

被执行人:田要辉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7512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李集乡老管田村13组18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3民初454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3执250号

执行法院:郾城区法院

执行标的:51050元

被执行人:何书贞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1045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李集乡老管田村11组21号

被执行人:王春连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2021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吴拐村

执行依据:(2017)豫1103民初658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3执248号

执行法院:郾城区法院

执行标的:99735元

被执行人:田永超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7513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李集乡老管田村14组14号

被执行人:冉国丰

身份证号码:411123XXXXXXXX2011

家庭住址: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冉口村452号

执行依据:(2017)豫1103民初620号

执行案号:(2018)豫1103执234号

执行法院:郾城区法院

执行标的:46194.7元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侯昺昊

659分 ,报考华南理工大学,660分,选双非院校,后者只是为了学医

高考分数仅一分之差,由于专业的选择不同,职业生涯也将是天差地别。

儿子初中时的一位同学,在每次考试中都获第一,也是一起考入重点高中。高考录取结束后,在学校宣传栏上得知他被华南理工大学录取。得知高考分数是659分。

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枚清北的种子,但在学霸如云的学校内,就黯然逊色。每次考试校名次都在一、两百名左右徘徊,父母也是希望他能考入浙江大学。

每个学霸都有考名校的梦,只要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

华南理工大学是‬著名的985、211院校,双一流大学,综合实力虽然仅在国内大学排20左右,但其工科专业实力却非常出色。学校位于珠三角地带,地理位置优越,毕业生发展前景可观。

这位同学报考的专业是信息工程 ,刚好压线录取。位次是6000多。

这个专业就是学电子和通信的,在学校内是很好很热门的专业,主要单位有移动电信等运营商,华为,中兴、京信通信等通讯设备商,tcl、美的等电器厂商、南方电网、南方航空等大国企,还有百度、腾讯、UC等互联网公司等等。薪‬资‬待‬遇‬也‬是‬非‬常‬可‬观‬。

而我儿子填报的是温州医科大学临床5+3 ,温州医科大学也不是985大学,但专业分数真的奇高。在填报志愿时也是非常犹豫的。因学医有很强的地域性,所以选了省内的医科大学。

学医在经济和时间投入会比其他专业相对多一些,都说收入和时间不成正比,当医生如何辛苦 ,还得面临医患纠纷,还有听到网上反对学医的各种声音。尤其是看到一位医生爸爸写的文章,我纠结放弃一些985院校而为了学医选了温州医科大学。这是否值得?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值得庆幸的是,13年儿子上大学时没让他学医,当时北大医学院和上交医学院都打电话让报他们的学校,我坚决反对,儿子也不愿意学医,为此不少亲戚朋友都不理解,在他们眼里医生是个光鲜的职业,只有我自己知道学医的酸甜苦辣。原谅一个父亲的自私,没有让儿子选择医生这个职业,是不想让他走我走过的路,吃我吃过的苦,遭我遭过的罪。

这是一位医生爸爸的发自内心的声音,只有自亲身经历过才懂当医生的不易。有许多医生不让自己孩子学医,各种滋味自己知道,太累了。

家有医学生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有个安心的环境,与工作匹配的工资待遇。希望国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吸引更优秀的学生学医。相信医生这个行业必将越来越被重视。

麒麟659比骁龙660差多少 两者CPU和GPU性能、跑分等区别对比

[闽南网]

麒麟659和骁龙660区别大吗,哪个性能更好一些呢?在今年千元机中,麒麟659和骁龙660上镜率比较高,尤其是骁龙660被众多厂商的所采用,而麒麟659则出现在华为与荣耀多款千元新机中。那么,麒麟659和骁龙660哪个好?从命名上看,659相比660似乎相差很小,事实是否如此呢?下面小编将通过骁龙660对比麒麟659区别,带大家更准确的了解下。

对于手机处理器来说,决定体验的参数主要是CPU性能、GPU图形性能、功耗(制程)、网络基带、快充与AI支持等方面,下面首先直观来对比下,骁龙660和麒麟659的参数部分,如下表格所示。

高通骁龙660和华为麒麟659区别对比

虽然从命名上看,麒麟659和骁龙660数字差异很小,但从CPU核心参数来看,骁龙660相比麒麟659,无论是工艺制程、CPU、GPU、基带、网络、AI支持等方面都更有优势。简单来说,骁龙660相比麒麟659优势明显,几乎是全面的优势。

这意味着,骁龙660相比麒麟659不仅性能更强,功耗还更低,并支持更高速的移动网络,对快充、AI等等场景支持也更好。下面我们来通过安兔兔跑分软件对比,带大家更为直观的了解下。

麒麟659代表机型:荣耀9i,安兔兔V7跑分如下:

荣耀9i安兔兔跑分

骁龙660代表机型:小米6X,安兔兔V7跑分如下:

小米6X安兔兔跑分

注意!新都659公交线路有调整!

据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了解到

因五龙山跨线桥临时交通管制

设置限高门架(出城方向)

我区659路公交车无法通行

拟将于2022年1月31日起

对659路实施临时绕行方案

具体如下:

659路进城方向线路走向及站点不变,临时调整出城方向线路走向,十里店公交站至保利198公园站线路走向及站点不变,途经蜀龙大道南段、绕城大道南一段、育英路南段后恢复原线路行驶。临时取消出城方向站点:毗河苑社区、锦门小学、五龙山公交站、音乐百花谷、沸腾小镇、二台子小区、二台子蜀龙路口。临时增设出城方向站点:二台子、爵领欧城、蜀龙大道南段、绕城大道南一段、绕城大道南一段东。

★来源:新都区交通局

“新都服务”新媒体账号

★主管: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

★主办:新都区行政审批局服务促进科

★编辑:新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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