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溪(堂溪姓还存在吗)

日知录(卷二十七)------顾炎武(明末)

○汉人注经左氏解经,多不得圣人之意。元凯注传,必曲为之疏通,殆非也。郑康成则不然,其于二《礼》之经及子夏之传,往往驳正,如《周礼·职方氏》:“荆州其浸颖湛。”注云:“颖水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豫州其浸波搓。”注云:“《春秋传》曰‘除道梁搓,营军临随’,则洼宜属荆州,在此非也。”《仪礼·丧服篇》:“唯子不报”传曰:“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注云:“唯子不报,男女同不报尔。传以为主谓女子子,似失之矣。”“女子子为祖父母”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注云:“经似在室,传似已嫁。”“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注云:“然则女君有以尊降其父母者,与《春秋》之义虽为天王後,犹曰吾季姜,是言子尊不加于父母,此传似误矣,”《士虞礼篇》:“用尹祭”注云:“尹,祭脯也。大夫士祭无云脯者,今不言牲号而云尹祭,亦记者误矣。”于《礼记》则尤多置驳。如《檀弓篇》:“齐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注云:“当为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注云:“持宠虐民,非也。”“叔仲衍请繐衰而环经”注云:“吊服之经服其舅,非。”《月令篇》:“孟夏之月,行赏封诸侯”注云:“《祭统》曰:‘古者于谛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今此行尝可也,而封诸侯则违于古。封诸侯,出土地之事,于时未可,似失之。”“断薄刑,决小罪”注云:“《祭统》曰‘草艾则墨’,谓立秋後也。刑无轻于墨者。今以纯阳之月断刑决罪,与母有坏堕自相违,似非。”“季夏之月,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注云:“四者甲类,秋乃坚成。《周礼》曰:‘秋献龟鱼。’又曰:‘凡取龟用秋时,’是夏之秋也,作《月令》者以为此秋据周之时也,周之八月,夏之六月,因书于此,似误也。”“孟秋之月,毋以封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币”注云:“古者于尝出田邑,此其尝并秋,而禁封诸侯割地,失其义。”《郊特牲篇》:“季春出火”注云:“言祭社,则此是仲春之之礼也,仲春以火田,田止弊火,然後献禽,至季春火出而民乃用火。今云季春出火,乃《牧誓》社,记者误也。”“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注云:“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阳气新,用事顺之,而用辛日,此说非也。郊天之月而日至,鲁礼也。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鲁以无冬至,祭天于圜丘之事,是以建子之月郊天,示先有事也。”“尸,陈也”注云:“尸或诂为主。此尸神象,当从主训之,言陈,非也。”《明堂位篇》:“夏後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注云:“此皆其时之用耳,言尚非。”“君臣未尝相弑,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注云:“春秋时,鲁三君弑。又士之有讳由庄公始,妇人髽而吊始于台骀,云君臣未尝相弑,政俗未尝相变,亦近诬矣。”《杂记·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注云:“妻之党自主之,非也。”“圭子男五寸”注云:“子男执壁,作此赞者失之矣。”此其所驳虽不尽当,视杜氏之专阿传文则不同矣,经注之中可谓卓然者乎!

  《论语》:“子见南子”注:“孔安国曰:行道既非妇人之事,而弟子不说,与之祝誓,义可疑焉。”此亦汉人疑经而不敢强通者也。

  宋黄震言:杜预注《左氏》独主《左氏》,何休注《公羊》独主《公羊》,惟范宁不私于《毅梁》,而公言三家之失。如曰:“《左氏》以鬻拳兵谏为爱君,是人主可得而协也;以文公纳币为用礼,是居丧可得而昏也;《毅梁》以卫辄拒父为尊祖,是为子可得而叛也;不纳子纠为内恶,是仇燃可得而容也;《公羊》以祭仲废君为行权,是神器可得而窥也;妾母称夫人为合正,是嫡庶可得而齐也,”又曰:“《左氏》艳而富,其失也诬;《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今考《集解》中纠传文者得六事:“庄九年,公伐齐,纳纠。”传:“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後伐,故乾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解曰:“雠者,无时而可与通。纵纳之迟晚,又不能全保雠子,何足以恶内乎?然则乾时之战不讳败,齐人取子纠杀之,皆不适其文,正书其事。内之大恶,不待贬绝,居然显矣。恶内之言,传或失之。”“僖元年,公子友帅师,败宫师于丽,获莒。”传:“公子友谓莒曰:‘吾二人不相说,士卒何罪?’屏左右相搏。”解曰:“江熙曰:经书败莒师,而传云二人相搏,则师不战,何以得败?理自不通也。子所慎三战居其一,季友令德之人,岂当舍三军之整,佻身独斗,潜刃相害,以决胜负者哉!此又事之不然,传或失之。”《信十四年,季姬及增子遇子防,使缯子来朝。”传:“遇者,同谋也。”解曰:“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又事之不然。《左传》曰:‘缯季姬来宁,公怒之,以增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襄十一年,作三军。”传:“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作三军非正也,”解曰:“《周礼》、《司马法》: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总云诸侯一军,又非制也。”《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传:“夷狄之君诱中国之君而杀之,故谨而名之也。”解曰:“蔡侯般,杀父之贼,此人伦之所不容,王诛之所必加。礼,凡在官者杀无赦,岂得恶楚子杀般乎?若谓夷狄之君不得行礼于中国者,理既不通,事又不然。”“‘宣十一年,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人。”传曰:“明楚之讨有罪也。似若上下违反,不两立之说。”《哀二年》: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刺胎于戚。”传:“纳者,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解曰:“江熙曰:齐景公废世子,世子还国,书篡。若灵公废蒯立辄,则蒯不得复称囊日世子也。称蒯为世子,则灵公不命辄审矣。此矛盾之喻也。然则从王父之言,传似失矣。经云‘纳卫世子’,‘郑世子忽复归于郑’,称世子明正也,明正则拒之者非邪。”以上皆纠正传文之失。

  宋吴元美作《吴缜〈新唐书纠谬〉序》曰:“唐人称杜征南、颜秘书为左丘明、班孟坚忠臣,今观其推广发明,二子信有功矣,至班、左语意乖戾处,往往曲为说以附会之,安在其为忠也?今吴君于欧,宋大手笔乃能纠谬纂误,力稗前缺,殆晏子所谓献可替否和而不同者,此其忠何如哉!然则唐人之论忠也陋矣。”可谓卓识之言。

  ○注疏中引书之误《尔雅·释山》:“多草木岵,无草木赅亥。石戴土谓之崔嵬,土戴石为且。”毛传引之互相反。郑康成笺《诗·采蘩》,引《少牢馈食礼》:“主妇被褐”误作《礼记》。《皇矣》引《左传》:“郑公子突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晋士会若使轻者肆焉其可”,误合为一事。注《周礼·大司徒》,引《左传·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误作“吾子疆理天下”。引《诗》:“锡之山川,土田附庸”,误作“土地”。《射人》引《射义》“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误作《乐记》。《县士》引《左传》:“韩襄为公族大夫”,误作“韩须”。注《礼记·月令》,引《夏小正》:“八月,丹鸟羞白鸟”,误作“九月”。引《诗》:“称彼兄献,万寿无疆”,误作“受福无疆”。范武子解《毅梁传入庄十八年,引《玉藻》:“天子玄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误作《王制》。郭景纯注《尔雅》,引《孟子》:“止或尼之”,误作“行或尼之”。引《易》:“巩用黄牛之革”,“固志也”,误以《革》《遇》二父合为一传。韦昭《国语》注“公父文伯母赋《绿衣》之三章”,误引“四章”,高诱《淮南子注》引《诗》:“鼍鼓逢逢”,误作“鼍鼓洋洋”。孔颖达《左传·文十八年》正义引《孟子》:“柳下惠,圣之和者也”,误作“伊尹,圣人之和者也”。苏拭《书传·伊训》引《孟子》:“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误作“从流上而忘反谓之游”。朱震《易传·井》大象引《诗》:“维此哲人,谓我劬劳”,误作“知我者谓我的劳”。赵汝梅《易辑闻·蹇》大象引《孟子》:“我必不仁,我必无礼”,误作“我必不仁不义”。朱元晦《中庸章句》引《诗》:“後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误作“至于大王”,《诗集传·闵予小子》引《楚辞》:“三公穆穆,登降堂只”,误作“三公揖让”。朱子注《论语》:“夏日瑚,商曰琏。”此仍古注之误。《记》曰:“夏後氏之四琏,殷之六瑚。”是夏日琏,商日瑚也。《享礼》注引“发气满容”,今《仪礼》文作“发气焉盈容”。汉人避惠帝讳,“盈”之字曰“满”,此当改而不改也。

  《孟子》:“有为神农之言”注:“史迁所谓农家者流也。”仁山金氏曰:“太史公《六家同异》无农家,班固《艺文志》分九流,始有农家者流。《集注》偶误,未及改,”

  杨用修言:“朱子《周易本义》引《韩非子“‘参之以比物,伍之以合虚’,误以‘合虚’为‘合参’。原其故,乃自《荀子》注中引来,不自《韩非子》采出也。”按伍所以合参,安得谓之合虚?乃今《韩非子》本误。

  ○姓氏之误《毅梁传》隐九年:“天王使南季来聘,南,氏姓也;季,字也。”南非姓,“姓”字衍文。桓二年:“及其大夫孔父。孔氏,父字溢也。”父非溢,“溢”字衍文。

  《诗·白华》笺:“褒姒,褒人所人之女。姒,其字也。”“字”当作“姓”,此康成之误。孔氏曰:“褒国,拟姓,言拟其字者,妇人因姓为字也。”乃是曲为之解耳。

  朱子注《论语》、《孟子》,如大公姜姓吕氏,名尚,其别姓氏甚明。至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子禽姓陈名亢,子贡姓端木名赐,子文姓门名毅放菟之类,皆以氏为姓。齐宣王姓田氏,名辟疆,则并姓氏而为一矣,岂承昔人之误而未之正与?

  ○左传注隐五年,“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後”。按子元疑即历公之字。昭十一年,申无字之言曰:“郑庄公城栋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杜以为别是一人,厉公因之以杀曼伯而取栋,非也,盖庄公在时即以栋为子元之邑,如重耳之蒲,夷吾之屈,故厉公于出奔之後取之特易,而曼伯则为昭公守栎者也。九年,公子突请为三覆以败戎。桓五年,子元请为二拒以败王师。固即厉公一人,而或称名,或称字耳。合三事观之,可以知厉公之才略,而又资之以虔邑,能无篡国乎!十一年,“立桓公而讨穷氏,有死者”。

  言非有名位之人,盖微者尔,如司马昭族成济之类。解曰:“欲以弑君之罪加写氏,而复不能正法诛之。”非也。

  桓二年,“孔父嘉为司马。”杜氏以孔父名而嘉字,非也,孔父字而嘉其名。按《家语·本姓篇》曰:“宋公熙生弗父何,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其後以孔为氏。”然则仲尼氏孔,正以王父之字。而楚成嘉、郑公子嘉皆字子孔,亦其证也。

  郑康成注《士丧礼》曰:“某甫字也,若言山甫、孔甫。”是亦以孔父为字。刘原父以为己名其君于上,则不得字其臣于下。窃意春秋诸侯卒必书名,而大夫则命卿称字,无生卒之别。字。”亦未尝以名字为尊卑之分。桓十一年,郑伯寤生卒。葬郑庄上。宋人执郑祭仲。十七年,蔡侯封人卒,蔡季自陈归于蔡。名其君于上,字其臣于下也。昭二十二年,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刘子单子以王猛人于三城。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爵其臣于上,名其君于下也。然则孔父当亦其字,而学者之疑可以涣然释矣。君之名,变也;命卿之书字,常也;重王命亦所以尊君也。

  “其弟以千亩之战生”。解曰:“西河介休县南有地名千亩。”非也。穆侯时,晋境不得至介休。按《史记·赵世家众“周宣王代戎,及千亩战。”《正义》曰:“《括地志》云:千亩原在晋州岳阳县北九十里。”

  五年,“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解曰:“王师败,不书,不以告。”非也。王师败,不书,不可书也,为尊者讳。

  六年,“不以国”。解曰:“国君之子不自以本国为名。”焉有君之子而自名其国者乎?谓以列国为名,若定公名宋,哀公名蒋。

  八年,“楚人上左,君必左,无与王遇”。解曰:“君,楚君也。”愚谓君谓随侯,王谓楚王。两军相对,随之左当楚之右,言楚师左坚右暇,君当在左以攻楚之右师。

  十三年,“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解曰:“或称人,或称师,史异辞也。”愚谓燕独称人,其君不在师。

  庄十二年,“萧叔大心”。解曰:“叔萧,大夫名。”按大心当是其名,而叔其字,亦非萧大夫也。二十三年,“萧叔朝公”。解曰:“萧,附庸国。叔,名。”按《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宋戴公生子衍,字乐父。裔孙大心,平南宫长万有功,封于萧,以为附庸,今徐州萧县是也。其後楚灭萧。”

  十四年,“庄公之子犹有八人”。解:“庄公子,传惟见四人:‘于忽、子、子仪并死,独厉公在。八人名字记传无闻。”按犹有八人者,除此四人之外,尚有八人见在也。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传称其字曰“子人”,亦其一也。

  二十二年,“山岳则配天”。解曰:“得太岳之权,则有配天之大功。”非也,《诗》曰:“崧高维岳,骏极于天。”言天之高大,惟山岳足以配之。二十五年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市于社,伐鼓于朝。周之六月,夏之四月,所谓正月之朔也。然则此其常也,而曰非常者何?盖不鼓于朝而鼓于社,不用市而用牲,此所以谓之非常礼也。杜氏不得其说,而曰以长历推之,是年失闰。辛未实七月朔,非六月也。此则咎在司历,不当责其伐鼓矣。又按。“唯正月之朔”以下乃昭十七年季平子之言,今载于此,或恐有误。

  信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解曰:“不知其故而问之。”非也,盖齐侯以为楚罪而间之,然昭王五十一年南征不复,至今惠王二十一年,计三百四十七年,此则孔文举所谓丁零盗苏武牛羊,可并案者也。

  五年,“太伯不从”。不从者谓太伯不在太王之侧尔。《史记》述此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之去,是以不嗣。”以亡去为不从,其义甚明。杜氏误以不从父命为解,而後儒遂傅合《鲁颂》之文,谓太王有翦商之志,太伯不从,此与秦桧之言“莫须有”者何以异哉!

  六年,“围新密,郑所以不时城也”。实密,而经云新城,故传释之,以为郑惧齐而新筑城,因谓之新城也。解曰:“郑以非时兴土功,故齐桓声其罪以告诸侯。”夫罪孰大于逃盟者?而但责其非时兴土功,不亦细乎?且上文固日“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则不烦添此一节矣。

  十五年,“涉河,侯车败”。解曰:“秦伯之军涉河,则晋侯车败。”非也。秦师及韩、晋尚未出,何得言晋侯车败?当是秦伯之车败,故穆公以为不祥而洁之耳。此二句乃事实,非卜人之言。若下文所云“不败何待”,则谓晋败。古人用字自不相蒙。

  “三败及韩”,当依《正义》引刘炫之说,是秦伯之车三败。

  及韩在涉河之後,此韩在河东,故曰:“寇深矣。”《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韩原在同州韩城县西南。”非也。杜氏解但云“韩,晋地”,却有斟酌。

  十八年,“狄师还”。解曰:“邢留距卫。”非也。狄强而邢弱,邢从于狄而伐者也。言狄师还,则邢可知矣。其下年,“卫人伐邢”,盖惮狄之强,不敢伐,而独用师于邢也。解曰:“邢不速退,所以独见伐。”亦非。

  二十二年,“大司马固谏曰”。解曰:“大司马固,庄公之孙公孙固也。”非也。大司马即司马子鱼。固谏,坚辞以谏也。隐三年言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桓二年言孔父嘉为司马,知大司马即司马也。文八年上言杀大司马公子卯,下言司马握节以死,知大司马即司马也,定十年,“公若貌固谏曰”,知固谏之为坚辞以谏之也。

  二十四年,“晋侯求之不获,以解上为之田”。盖之推既隐,求之不得,未几而死,故以田禄其子尔。《楚辞·九章》云:“思久故之亲身兮,因缟素而哭之。”明文公在时之推已死。《史记》则云:“闻其入绵上山中,于是环绵上山中而封之,以为介推田,号日介山。”然则受此田者何人乎?于义有所不通矣。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骰。”解曰:“不同陈,故言及。”非也。及者,殊戎翟之辞。

  文元年,“于是闰三月,非礼也”。古人以闰为岁之余,凡置闰必在十二月之後,故曰归余于终。考经文之书,闰月者皆在岁末。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哀公五年闰月,葬齐景公是也。而《左传》成公十七年、襄公九年、哀公十五年皆有闰月,亦并在岁末。又经传之文,凡闰不言其月者,言闰即岁之终可知也。今鲁改历法,置闰在三月,故为非礼,《汉书·律历志》曰“鲁历不正,以闰馀一之岁为首“是也。又按《汉书·高帝纪》:“後九月”,师古曰:“秦之历法,应置闰月者总致之于岁末,盖取《左传》所谓归馀于终之意。何以明之?据《汉书·表》及《史记》汉未改秦历之前屡书‘後九月’,是知历法故然。”

  二年,“陈侯为卫请成于晋,执孔达以说”。此即上文所谓我辞之者也,解谓晋不听而变计者非。

  三年,“雨蠢于宋”。解曰:“宋人以螽死为得天佑,喜而来告,故书。”夫陨石退,非喜而来告也。

  七年,“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赢,且畏逼”。解曰:“畏国人以大义来逼己。”非也。畏穆赢之逼也,以君夫人之尊故。

  十三年,“文子赋《四月》”。解曰:“不欲还晋。”以传考之,但云成二国,不言公复还晋。《四月》之诗当取乱离痪矣,维以告哀之意尔。

  宣十二年,“宵济,亦终夜有声”。解曰:“言其兵众,将不能用。”非也,言其军嚣,无复部伍。

  成六年,“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必言仆大夫者,以君之亲臣,故独令之从公而入寝庭也。解未及。大夫,如王之太仆,掌内朝之事。

  十六年,“必阝之师,苟伯不复从”。解曰:“苟林父奔走,不复故道。”非也,谓不复从事于楚。

  “子在君侧,败者壹大。我不如子,子以君免”。败者壹大,恐君之不免也。我不如子,子之才能以君免也。解谓军大崩为壹大,及御与车右不同者,非。襄四年,“有穷由是遂亡”。解曰:“浞因羿室,不改有穷之号。”非也。哀元年,称有过浇矣,此特承上死于穷门而言,以结所引夏训之文尔。

  十年,“郑皇耳帅师侵卫,楚令也”。犹云从楚之盟故也。解谓“亦兼受楚之敕命”者,非。

  十一年,“政将及子,子必不能”。解谓:“鲁次国,而为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忧不堪。”非也。言鲁国之政将归于季孙,以一军之征而供霸国之政令,将有所不给,则必改作。其後四分公室而季氏择二,盖亦不得已之计,叔孙固己豫见之者。

  十八年,“堑防门而守之广里”。解曰:“故经书‘围’”。非也。围者,围齐也,非围防门也。

  二十一年,“得罪于王之守臣”。守臣谓晋侯。《玉藻》:“诸侯之于天子日某土之守臣某”是也。解以为范宣子,非。

  二十三年,“礼为邻国阙”。解曰:“礼,诸侯绝期,故以邻国责之。”非也。杞孝公,晋平公之舅。尊同不降,当服缌麻三月。言邻国之丧,且犹彻乐,而况于母之兄弟乎!

  二十八年,“陈文子谓桓子曰:‘祸将作矣,吾其何得?’对曰:‘得庆氏之木百车于庄。’文子曰:‘可慎守也已:’”解曰:“善其不志于货财,”非也。邵国贤曰:“此陈氏父子为隐语以相谕也。”愚谓:木者,作室之良材;庄者,国中之要路。言将代之执齐国之权。

  三十一年,“我问师故”。问齐人用师之故。解曰:“鲁以师往。”非。昭五年,“民食于他”。解曰:“鲁君与民无异,谓仰食于三家。”非也。夫民生于三,而君食之。今民食于三家而不知有君,是昭公无养民之政可知矣。八年,“舆劈袁克杀马毁玉以葬”。解以舆为众,及谓欲以非礼厚葬哀公,皆非也。舆嬖,劈大夫也,言舆者掌君之乘车,如晋七舆大夫之类。马,陈侯所乘。玉,陈侯所佩。杀马毁玉,不欲使楚人得之。

  十年,“弃德旷宗”。谓使其宗庙旷而不把。解曰:“旷,空也。”未当。十二年,“子产相郑伯,辞于享,请免丧而後听命,礼也”。子产能守丧制,晋人不夺,皆为合礼。解但得其一偏。

  十五年,“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言忘其彝器,是福柞之不登,恶在其为叔父乎?解以为“福祚不在叔父,当复在谁”者,非。

  十七年,“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日者人君之表,不救日食,是有无君之心。解以为“安君之灾”者,非。

  十八年,“振除火灾”,振如振衣之振,犹火之著于衣,振之则去也,解以振为“弃”,未当。

  “郑有他竟,望走在晋”。言郑有他竟之忧也。解谓“虽与他国为竞”者,非。

  二十三年,“先君之力可济也”。先君谓周之先王,《书》言,“昔我先君文王、武王”是也。解以为“刘盆之父献公”,非。

  二十七年,“事君如在国”。当时诸侯出奔,其国即别立一君,惟鲁不敢,故昭公虽在外,而意如犹以君礼事之,范鞅所言正为此也。解以为“书公行,告公至”,谬矣。

  三十二年,“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解曰:“星纪,吴,越之分也,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吴先用兵,故反受其殃。”非也。吴,越虽同星纪,而所人宿度不同,故岁独在越。

  定五年,“卒于房”。房疑即“防”字。古 阝字作阜,脱其下而为〈户方〉字,汉《仙人唐公〈户方〉碑》可证也。《汉书》:“汝南郡吴房”,盂康曰:“本房子国。”而《史记·项羽纪》封阳武为吴防侯,字亦作哀六年,“出莱门而告之故”。解曰:“鲁郭门也,”按定九年解曰:“莱门,阳关邑门。”

  十一年,“为王孙氏”。传终言之,亦犹夫概王奔楚为堂溪氏也,解曰:“改姓,欲以避吴祸。”非。

  凡邵、陆、傅三先生之所已辩者不录。

  ○考工记注《考工记·轮人》注:“郑司农云:掣读为纷容掣参之削。”正义曰:“此盖有文,今检未得。”今按司马相如《上林赋》云:“纷溶忘记{艹削}参,猗尼从风。”字作{艹削},音萧。而上文“既建而迤,崇于轸四尺”注:“郑司农云:迤读为猗移从风之移,”《正义》则曰:“引司马相如《上林赋》。”疏其下句,忘其上句,盖诸儒疏义不出一人之手。

  ○尔雅注《尔雅·释诂篇》:“梏,直也。”古人以觉为梏。《礼记·缁衣》引《诗》:“有觉德行”作“有梏德行”,注未引。

  《释言篇》:“邮,过也。”注:“道路所经过,是以为邮传之邮。”恐非。古人以“尤”为“邮”,《诗·宾之初筵》”是曰既醉,不知其邮”,《礼记·王制》:“邮罚丽于事”,《国语》:“夫邮而效之,邮又甚焉”,《家语》:“帝而废裘,投之无邮”,《汉书·成帝纪》:“天著变异以显朕邮”,《五行志》:“後妾当有失节之邮”,《贾谊传》:“般纷纷其离此邮兮,亦夫子之故也”,《谷永传》:“卦气悖乱,咎征著邮”,《外戚传》班亻什赋:“犹被覆载之厚德兮,不废捐于罪邮”,《叙传》:“讥苑扦惬,正谏举邮”,皆是过失之义。《列子》:“鲁之君子,迷之邮者”,则又以为过甚之义。

  ○国语注《国语》之言“高高下下”者二。周太子晋谏灵王曰:“四岳佐禹,高高下下,疏川道滞,钟水丰物。”谓不堕高,不埋卑,顺其自然之性也。申肯谏吴王曰:“高高下下,以罢民于姑苏。”谓台益增而高,池益浚而深,以竭民之力也。语同而意则异。

  “昔在有虞,有崇伯鲧”。据下文“尧用殛之于羽山”,当言“有唐”,而曰“有虞”者,以其事载于《虞书》。

  “至于玄月,王召范蠡而问焉”。

  注云:“鲁哀公十六年九月。”非也。当云鲁哀公十六年十一月,夏之九月。○楚辞注《九章·惜往日》:“甘溘死而流亡兮,恐祸殃之有再”。注谓“罪及父母与亲属”者,非也。盖怀王以不听屈原而召秦祸,今顷襄王复听上官大夫之谮,而迁之江南,一身不足惜,其如社稷何!《史记》所云“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即原所谓祸殃之有再者也。

  《大招》:“青春受谢”。注以谢为去,未明。按古人读谢为序,《仪礼·乡射礼》:“豫则钩楹内”注:“豫读如成周宣谢之榭,《周礼》作‘序’。”《孟子》:“序者,射也。”谓四时之序,终则有始,而春受之尔。

  《九思》:“思丁文兮圣明哲,哀平差兮迷谬愚。吕傅举兮殷周兴,忌〈喜丕〉专兮鄂吴虚。”此援古贤不肖君臣各二,丁谓商宗武丁,举傅说者也。注以丁为当,非。

  ○荀子注《荀子》:“案角鹿唾陇种东笼而退耳。”注云:“其义未详。盖皆摧败披靡之貌。”今考之《旧唐书·窦轨传》:“高祖谓轨曰:‘公之人蜀车骑、骤骑从者二十人,为公所斩略尽,我陇种车骑,未足给公。’”《北史·李穆传》:“芒山之战,周文帝马中流矢,惊逸坠地。穆下马以策击周文背,骂曰:‘笼冻军士尔!曹主何在?尔独住此?”盖周、隋时人尚有此语。

  ○淮南子注《淮南子·诠言训》:“弄死于。”注云:“,大杖,以桃木为之,以击杀羿。自是以来鬼畏桃也。”《说山训》:“羿死桃部不给射”,注云:“桃部,地名。”按“部”即“”字,一人注书而前往不同若此。

  ○史记注《秦始皇纪》:“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五百石秩卑任浅,故但迁而不夺爵。其六百石以上之不临者亦迁而不夺爵也。史文简古,兼二事为一条。“山鬼固不过知一岁事也。”其时已秋,岁将尽矣,今年不验则不验矣,山鬼岂能知来年之事哉!退言曰:祖龙者,人之先也,谓称祖乃亡者之辞,无与我也,皆恶言死之意。

  始皇崩于沙丘,乃又从井陉抵九原,然後从直道以至咸阳,回绕三四干里而归者,盖始皇先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堑山湮谷千八百里。若径归咸阳,不果行游,恐人疑揣,故载辒京辣而北行。但欲以欺天下,虽君父之尸臭腐车中而不顾,亦残忍无人心之极矣。

  《项羽纪》:“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虮虱。”言虻之大者能搏牛而不能破虱,喻距鹿城小而坚,秦不能卒破。

  鸿门之会,沛公但称羽为将军,而樊哙则称大王,其时羽未王也。张良曰:“推为大王画此计者?”其时沛公亦未王也。此皆臣下尊奉之辞,史家因而书之,今百世之下,辞气宛然如见。又如黄歇上秦昭王书:“先帝文王、武王。”其时秦亦未帝。必以书法裁之,此不达古今者矣。

  “背关怀楚”,谓舍关中形胜之地而都彭城。如师古之解,乃背约,非背关也。

  古人谓倍为二。秦得百二,言百倍也。齐得十二,言十倍也。

  《孝文纪》:“天下人民未有赚志”,与《乐毅传》:“先王以为谦于志”同,皆厌足之意。《荀子》:“怅然不慊”,又曰:“由俗谓之道尽赚也”,又曰“向万物之美而不能赚也”,又曰“不自赚其行者言滥过”;《战国策》:“桓公夜半不赚”,又曰“膳咱之赚于口”,并是“慊”字而误从口。《大学》:“此之谓自谦”,亦“慊”字而误从言。《吕氏春秋》:“苟可以谦剂貌辨者,吾无辞为也”,亦“慊”字而误从人。

  “三年,复晋阳中都民三岁。”《正义》曰:“晋阳故城在汾州平遥县西南。”此当言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遥县西南、言晋阳误也,然此注已见卷首“中都”下。“文帝前後死,窦氏,妾也。”诸侯皆同姓,谓无甥舅之国可娶,《索隐》解非。

  “十一月晦日,有食之。”《汉书》多有食晦者,盖置朔参差之失。其云“十二月望日又食”,此当作月耳。

  “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後相谩。”谓先共祝诅,已而欺负乃相告言也,故诏令若此者勿听抬。注并非。

  《考武纪》:“其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日建元,二元以长星日元光,三元以郊得角兽一曰元狩云。”是建元、元光之号皆自後追为之,而武帝即位之初亦但如文、景之元,尚未有年号也。

  《天官书》:“疾其对国”,谓所对之国。如《汉书·五行志》所谓“岁在寿星,其冲降娄”;《左氏传·襄二十八年》:“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社氏解谓失次于北,祸冲在南者也。

  “四始者候之日”,谓岁始也,冬至日也,腊明日也,立春日也。正义专指正月旦,非也。

  “星陨如雨”,乃宋闵公之五年;言襄公者,史文之误。正义以“僖公十五年陨石于宋五”注之,非也。

  《封禅书》:“成山斗人海。”谓斜曲人之如斗柄然,古人语也,《匈奴传》:“汉亦弃上谷之斗辟县造阳地以予胡”,又云“匈奴有斗人汉地,直张掖郡”。“各以胜日驾车避恶鬼。”胜日谓五行相克之日也,索隐非。

  “天子病鼎湖甚。”湖当作“胡”,鼎胡,宫名,《汉书·杨雄传》:“南至宜春鼎胡,御宿昆吾”是也。

  故卒起幸甘泉而行右内史界。索隐以为湖县,在今之阌乡,绝远,且无行宫。“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按此即谓武帝,服虔以为高祖,非。“奉车子侯暴病一日死。”死于海上,非死于泰山也。索隐所引《新论》之言殊谬。

  《河渠书》:“引洛水至商颜下。”服虔曰:“颜音崖。”崖当作‘岸’。《汉书·古今人表》屠岸贾作“屠颜贾”是也。师古注谓山领象人之颜额者非,其指商山者尤非。刘已辩之。

  《卫世家》:“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是顷侯以前之称伯者乃“伯子男”之伯也,索隐以为“方伯”之伯,虽有《诗序》“旄丘责卫伯”之文可据,然非太史公意也,且古亦无以方伯之伯而系溢者。

  《楚世家》:“武土使随人请王室尊吾号,王弗听。还报楚,楚王怒,乃自立,为楚武王。”“乃自立”为一句,“为楚武王”为一句,盖言自立为王,後谥为武王耳。古文简,故连属言之。如《管蔡世家》:“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为灵王。”《卫世家》、《郑世家》皆云;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自立,为平王。《司马穰直传》:“至常曾孙和因自立,为齐威玉。”又如《韩世家》:“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与此文势正同。刘炫云号为武,武非溢也,此说凿矣。项梁立楚怀王孙心为楚怀王,尉忙自立为南越武帝,此後世事尔。“西起秦患,北绝齐交,则两国之兵必至。”此两国即谓秦、齐也,索隐以为韩、魏,非也。《越世家》:“乃发习流二千。”习流谓士卒中之善泅者,别为一军。索隐乃曰“流放之罪人”,非也。庾信《哀江南赋》:“彼锯牙而钩瓜,又巡江而习流。”

  “不者且得罪”,言欲兵之。

  《越世家》:“吾有所见子晰也。”晰者,分明之意,《易·大有》象传:“明辨也。”即此字。音折,又音制。索隐误以为“郑子”之。

  《魏世家》:“王之使者出过,而恶安陵氏于秦。”安陵氏,魏之别封。盖魏王之使过安陵,有所不快,而毁之于秦也。

  《孔子世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按《玉篇,彳部》:“彳氐,除饥切。抵徊,犹徘徊也。”然则字本当作“抵徊”,省为“低回”耳。今读为“高低”之低,失之。《楚辞·九章·抽思》:“低徊夷犹,宿兮。”“低”一作“徘”。

  《绦侯世家》:“此不足君所乎?”

  谓此岂不满君意乎?盖必条侯辞色之间露其不平之意,故帝有此言,而条侯免冠谢也。

  “建德代侯坐酎金不善,元鼎五年,有罪,国除。”当云“元鼎五年,坐酎金不善,国除”,衍“有罪”二字。

  《梁孝王世家》:“乘布车。”谓微服而行,使人不知耳,无降服自比丧人之意。

  《伯夷传》:“其重若彼”,谓俗人之重富贵也;“其轻若此”,谓清士之轻富贵也。

  《管晏传》:“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礼然後去,岂所谓见义不为无勇者邪?”此言晏子之勇于为义也。古人著书,引成语而反其意者多矣。《左传·僖九年》:“君子曰:《诗》所谓‘自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苟息有焉,”言苟息之能不玷其言也。後人持论过高,以苟息赞献公立少为失言,以晏子不讨崔行为无勇,非左氏,太史公之指。

  《孙殡传》:“重射。”渭以千金射也。索隐解以为好射,非。

  “批亢捣虚”,索隐曰:“亢言敌人相亢拒也。”非也。此与《刘敬传》:“扌益其肮”之肮同,张晏曰:“喉咙也。”下文所谓“据其街路”是也。以敌人所不及备,故谓之虚。

  《苏秦传》:“前有楼阙轩辕。”当作“轩县”。《周礼·小胥》:“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注谓:“轩县者,阙其南面。”

  “殊而走。”《说文系传》曰:“断绝分析曰殊。”谓断支体而未及死。《樗里子传》:“今伐蒲人于魏,卫必折而从之。”此文误,当依索隐所引《战国策》文为正。魏”。

  《甘茂传》:“其居于秦累世,重矣。”谓历事惠王、武王、昭王。

  《孟子苟卿传》:“始也滥耳。”滥者,泛而无节之谓。犹《庄子》之洋自恣也,注引滥觞之义,以为初者,非。

  “傥亦有牛鼎之意乎?”谓伊尹负鼎,百里奚饭牛之意,藉此说以干时,非有仲尼、孟子守正不阿之论也。

  《孟尝君传》:“婴卒,溢为靖郭君。”以号为谥,犹之以氏为姓,皆汉初时人语也。《吕不韦传》:“谥为帝太後”,与此同,王褒赋“幸得溢为洞萧兮”,亦是作号字用。

  《平原君传》:“非以君为有功也而以国人无勋。”当作一句读,言非国人无功而不封,君独有功而封也。

  《信陵君传》:“如姬资之三年。”谓以资财求客报仇。

  “徒豪举耳”,谓特貌为豪杰,举动非真,欲求有用之士也。

  《蔡泽传》:“岂道德之符,而圣人所谓吉祥善事者与?”“岂”下当有“非”字。

  《乐毅传》:“室有语,不相尽,以告邻里。”谓一室之中有不和之语,乃不自相规劝,而告之邻里,此为情之薄矣,正义谓必告者非。

  《鲁仲连传》:“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赙衤遂。”谓二国贫小,生死之礼不备。索隐谓君弱臣强者非。

  “楚攻齐之南阳。”南阳者,泰山之阳。《孟子》:“一战胜齐,遂有南阳。”《贾生传》:“斡弃周鼎兮,而宝康瓠。”应劭曰:“斡音。,转也。”“斡流而迁兮,或推而还。”《索隐》曰:“斡音乌活反。斡,转也。”义同而音异。今《说文》云:“斡,蠡柄也。从斗,朝声。杨雄、杜林说皆以为轺车轮斡。乌括切。”按朝字,古案切。《说文》既云朝声,则不得为乌括切矣。颜师古《匡谬正俗》云:“《声类》《字林》并音管。”贾谊《服鸟赋》云:“斡流而迁。”张华《励志诗》云:“大仪斡运。”皆为转也。《楚辞》云:“维焉系?”此义与斡同,字即为“”。故知斡、管二者不殊,近代流俗音乌括切,非也。《汉书·食货志》:“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师古曰:“斡谓主领也,读与管同。”

  《张敖传》:“要之置。”置,驿也。如《汉相国世家》:“取祁善置”,《田横传》:“至尸乡厩置”之“置”,《汉书·冯奉世家》:“燔烧置亭。”《淮阴侯传》:“容容无所倚。”容容即“禹禹”字。

  《卢缩传》:“匈奴以为东胡卢王,”封之为东胡王也,以其姓卢,故曰东胡卢王。

  《田荣传》:“荣弟横收齐散兵,得数万人,反击项羽于城阳。”正义以为濮州雷泽县,非也。《汉书》城阳郡治莒;《史记·吕後纪》言齐王乃上城阳之郡;《孝文纪》言以齐剧郡立朱虚侯章为城阳王;而《淮阴侯传》言击杀龙且于潍水上,齐王亡去,信遂追北至城阳,皆此地。按《战国策》貂勃对襄王曰:“昔王不能守王之社稷,走而之城阳之山中,安平君以敝卒七千禽敌,反千里之齐,当是时,阎城阳而王天下,莫之能止,然为栈道木阁而迎王与後于城阳之山中,王乃复反,子临百姓。”则古齐时已名城阳矣。

  “无不善画者莫能图”,谓以横兄弟之贤而不能存齐。

  《陆贾传》:“尉佗乃蹶然起,坐谢陆生。”坐者,跪也。

  “数见不鲜”,意必秦时人语,犹今人所谓“常来之客不杀鸡”也。贾乃引此以为父之于子亦不欲久,当时之薄俗可知矣。

  《袁盎传》:“调为陇西都尉。”此今日调官字所本。调有更易之意,犹琴瑟之更张乃调也。如淳训为选,未尽。

  《扁鹊传》:“医之所病病道少。”言医之所患患用其道者少,即下文六者是也。

  《仓公传》:“臣意年尽三年,年三十九岁也。”按徐广注,高後八年,意年二十六,当作“年尽十三年,年三十九岁也”,脱“十”字。《孝文本纪》:“十三年,除肉刑。”

  《武安传》:“与长孺共一老秃翁。”谓尔我皆垂暮之年,无所顾惜,当直言以决此事也,索隐以为共治一老秃翁者非。

  “因匈奴犯塞,而有卫、霍之功。”故序匈奴于卫将军、骤骑传之前。

  《南越尉佗传》:“发兵守要害处。”按《汉书·西南夷传》注:“师古曰:要害者,在我为要,于敌为害也。”此解未尽,要害谓攻守必争之地,我可以害彼,彼可以害我,谓之害。人身亦有要害,《素问》:“岐伯对黄帝曰:‘脉有要害。’”《後汉书·来歙传》:“中臣要害。”

  《司马相如传》:“其为祸也不亦难矣。”衍“亦”字。

  《汲黯传》:“愚民安知”为一句。

  《郑当时传》:“高祖令诸故项籍臣名籍。”谓奏事有涉项王者,必斥其名曰“项籍”也。

  《酷吏传》:“尸亡去,归葬。”言其家人窃载尸而逃也。谓尸能自飞去,怪矣!

  《游侠传》:“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延陵谓季札,以其遍游上国,与名卿相结,解千金之剑,而系冢树,有侠士之风也。

  《货殖传》:“廉吏久久更富,廉贾归富。”又曰:“贪贾三之,廉贾五之。”夫放于利而行,多怨。廉者知取知予,无求多于人,义然後取,人不厌其取。是以取之虽少,而久久更富,廉者之所得乃有其五也。注非。

  “洛阳街居在齐、秦、楚、赵之中。”《说文》:“街,四通道。”《盐铁论》:“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丘,郑之阳翟,二周之三川,皆为天下名都,居五诸侯之衢,跨街冲之路。”

  “尽椎埋去就,与时俯仰。”椎埋当是“推移”二字之误。

  《太史公自序》:“申吕肖矣。”肖乃“削”字,脱其旁耳。与《孟子》:“鲁之削也滋甚”义同,徐广注以为者非。

  ○汉书注《汉书叙例》,颜师古撰。其所列姓氏邓展、文颖下亦云:“魏建安中”,建安乃汉献帝年号,虽政出曹氏,不得遽名以魏。

  《高帝纪》:“诸侯罢戏下,各就国。”注引一说云:“时从项羽在戏水之上。”此说为是。盖羽入咸阳,而诸侯自留军戏下尔。他处固有以戏为麾者,但云罢麾下似不成文。

  “不因其几而遂取之。”训几为危,未当。几即“机”字,如《书》:“若虞机张”之机。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谓书其平日为人之实迹,如《昭帝纪》:“元凤元年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宣帝纪》:“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是也。刘改“义”为“仪”,谓若今团貌,非。

  《武帝纪》:元封元年,“诏用事八神。”谓东巡海上而祠八神也,即《封禅书》所谓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之属。文颖以为祭太一,开八通之鬼道者,非。

  “天汉元年秋,闭城门,大搜。”与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搜同,皆搜索好人也,非逾侈者也。

  《昭帝纪》:“三辅太常郡得以叔粟当赋。”汉时田租本是叔粟,今并口算杂征之,用钱者皆令以叔粟当之。其独行于三辅太常郡者,不独为贱伤农,亦以减漕三百万石,虑储侍之乏也。

  《元帝纪》:永光元年,“秋,罢。”如淳曰:“当言罢某官某事,烂脱失之。”是也。《左传·成二年》:“夏,有。”亦是缺文,杜氏解曰:“失新筑战事。”

  建昭三年,“戊己校尉”。师古曰:“戊己校尉者,镇安西域,无常治处。亦犹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而戊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一说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处三十六国之中,故曰戊己也。”《百官公卿表》注亦载二说。《汉官仪》曰:“戊己中央,镇覆四方。”又“开渠播种,以为厌胜,故称戊己焉。”按马融《广成颂》曰:“校队案部,前後有屯,甲乙相伍,戊己为坚。”则不独西域,虽平时校猎,亦有部伍也。又知其甲乙八名皆有,而西域则但置此戊己二官尔。《车师传》:“置戊己校尉,屯田,居车师故地。”《乌孙传》:“汉徙己校屯姑墨,”而《後汉书·耿恭传》:“恭为戊校尉,屯後王部金蒲城;谒者关宠为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故师古以为无常治。

  《哀帝纪》:“非赦令也,皆蠲除之,”犹《成帝纪》言“其吏也迁二等”同一文法。盖赦令不可复反,故但此一事不蠲除也。

  《王子侯表》:“〈幸瓜〉节侯息城阳顷王子。”师古曰:“〈幸瓜〉即‘瓠’字也。又音孤。”《地理志》北海郡下“〈幸瓜〉侯国”,师古曰:“〈幸瓜〉即‘执’字。”二音不同。而《功臣表》:“〈幸瓜〉讠聂侯酐”者,师古曰:“钒狐同。”河东郡下作“狐讠聂”,又未知即此一字否也。

  《百官表》:“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师古曰:“长水,胡名也,宣曲,观名。胡骑之屯于宣曲者。”按长水非胡名也。《郊祝志》:“霸产丰涝,径渭长水,以近咸阳,尽得比山川伺。”《史记》索隐曰:“《百官表》有长水校尉。”沈约《宋书》云:“营近长水,因名。”《水经》云:“长水出白鹿原,今之荆溪水是也。”

  元凤四年,蒲侯苏昌为太常。十一年,“坐籍霍山书泄秘书,免。”师古曰:“以秘书借霍山。”非也。盖籍没霍山之书中有秘记,当密奏之“而辄以示人,故以宣泄罪之耳,山本传言:“山坐写秘书,显为上书,献城西第,人马千匹,以赎山罪。”若山之秘书从昌借之,昌之罪将不止免官。而元康四年,昌复为太常,薄责昌而厚绳山,非法之平也。且如颜说,当云“坐借霍山秘书,免”足矣,何用文之重辞之复乎?

  建昭三年七月戊辰,“卫尉李延寿为御史大夫一姓繁”。师古曰:“繁音蒲元反。”《陈汤传》:“御史大夫繁延寿。”师古曰:“繁音蒲胡反。”《萧望之传》师古晋婆。《谷永传》师古音蒲河反。蒲元则音盘,蒲胡则音蒲,蒲河则音婆,三音互见,并未归一。然繁字似有婆音,《左传·定四年》:“殷民十族繁氏。”繁音步何反。《仪礼·乡射礼》注:“今文‘皮树’为‘繁竖’。皮古音婆。”《史记·张丞相世家》:“丞相司直繁君。”索隐曰:“繁音婆。”《文选》“繁休伯”,吕向音步向反。则繁之音婆相传久矣。

  《律历志》:“寿王候课比三年下。”谓课居下也。下文言“竟以下吏”,乃是下狱,师古注非。

  《食货志》:“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六甲者,四时六十甲子之类;五方者,九州岳读列国之名;书者,六书;计者,九数。瓒说未尽。

  “国亡捐瘠者。”瘠,古“”字,谓死而不葬者也。《娄敬传》“徒见赢老弱”,《史记》作“瘠”。《後汉书·彭城靖王恭传》:“毁过礼。”《大戴礼》:“赢丑以。”皆是“瘠”字。则此瘠乃字之误,当从孟康之说。“课得毅皆多其旁田,亩一斜以上。”盖懦地乃久不耕之地。地力有徐,其收必多,所以作代田之法也。

  “天下大氏无虑皆铸金钱矣。”无虑犹云无算,言多也。

  “布货十品,”师古曰:“布即钱耳。谓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按本文,钱、布自是二品,而下文复载,改作货布之制,安得谓布即钱乎?《莽传》曰:“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直货钱二十五。”今货布见存,上狭下广而歧,其下中有一孔,师古当日或未之见也。

  《郊把志》:“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坂城祠之,其神或岁不至,或岁数来也。常以夜,光辉若流星,从东方来,集于祠城。若雄鸡,其声殷,云野鸡夜鸣。”如淳曰:“野鸡,雉也。吕後名雉,改曰野鸡。”《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鸡皆鸣。”师古日/雉也。”窃谓野鸡者,野中之鸡耳。注拘于苟悦云:“讳雉之字日野鸡。”夫讳“恒”日常,讳“启”曰开,史固有言常言开者,岂必其皆为恒与启乎?又此文本《史记·封禅书》,其上文云“有雉登鼎耳雊”,其下文云“公孙卿言,见仙人迹喉氏城上,有物如雉往来城上”,又云“纵远方奇兽飞禽及白雉诸物”,并无所讳。而《汉书·地理志》南阳郡有雉县,江夏郡有下雉县;《五行志》:“王音等上言,雉者听察,先闻雷声”,则汉时未尝讳雉也。

  “木寓龙一驷,木寓车马一驷。”李奇曰:“寓,奇也。寄生龙形于木。”此说恐非。古文伊、寓通用,木寓,木偶也,《史记·孝武纪》:“作木偶马”,而《韩延寿传》曰“卖偶车马下里伪物者,弃之市道”。古人用以事神及送死皆木偶人木偶马,今人代以人纸马。又《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索隐曰:“偶音寓。”《酷吏传》:“匈奴至为偶人,象郅都。”索隐曰:“《汉书》作寓人。”可以证寓之为偶矣。

  《五行志》:“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余城。”“四”当作“三”,古四字积划以成,与三易混,犹《左传》:“陈蔡不羹三国”之为四国也。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其後郑获鲁隐。”按狐壤之战事在其前,乃隐公为公子时,此刘向误说,班、史因之,不必曲为之解。

  》沟洫志》:“内史稻田租挈重。”挈,偏也,《说文》有用字。注云:“角一俯一仰,”意同。

  《楚元王传》:“孙卿”,师古曰:“荀况,汉以避宣帝讳改之。”按汉人不避嫌名,荀之为“孙”,如孟卯之为“芒卯”,司徒之为“申徒”,语音之转也。

  “上数欲用向为九卿,辄不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终不迁。”衍一“不”字,当云“辄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持者,挟持之义,而非挟助之解也。

  《季布传》:“难近”,谓令人畏而远之。师古以近为近天子,为大臣,非也。

  《樊哙传》:“项羽即飨军士,中酒。”中酒谓酒半也。《吕氏春秋》谓之“中饮”。凡事之半日中。《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中置”,谓馈之半也。毕。《史记·河渠书》:“中作而觉”,谓工之半也。《吕氏春秋》:“中关而止”,谓关弓弦正半而而止也。中酒犹今人言半席。师古解以不醉不醒,故谓之中,失之矣。

  《淮南厉王传》:“命从者刑之”,《史记》作“刭之”,当从刭,音相近而讹。下文“太子自刑不殊”,又云“王自刑杀”,《史记》亦皆作“刭”也。“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按《史记》无下“告”字,是衍文,师古曲为之说。

  《万石君传》:“内史坐车中,自如固当者。”反言之也,言贵而骄人,当如此乎?

  《贾谊传》:“上数爽其忧。”谓秦之所忧者在孤立,而汉之所忧者在诸侯;汉初之所忧者在异姓,而今之所忧者在同姓。

  张敖不反,故添一“贯高为相”句,古人文字之密。

  “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必古有是语,所谓“君薨而世子生”者也,季桓子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遗腹之为嗣,自人君以至于大夫,一也。

  《邹阳传》:“宋任子冉之计,囚墨翟。”《史记》作“子罕”。文颖曰:“子冉,子罕也。”按子罕是鲁襄公时人,墨翟在孔子之後,子冉当别是一人。“秦皇帝任中庶子蒙之言。”师古曰:“蒙者,庶子名也。”今流俗书本“蒙”下辄加“恬”字,非也。按《史记》,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为先言于秦王,非蒙恬,蒙亦非名,传文脱一“嘉”字。

  《赵王彭祖传》:“椎埋”,即掘冢也。新葬者谓之埋。师古曰:“椎杀人而埋之。”恐非。

  《李广传》:“弥节白檀。”弥与“弭”同。《司马相如传》:“于是楚王乃饵节徘徊。”注“郭璞曰:“洱犹低也。节,所杖信节也。”

  “陵当发出塞,乃诏强弩都尉,令迎军。”言当俟陵出塞之後,乃诏博德迎之。

  《苏武传》:“陵恶自赐武,使其妻赐武牛羊数十头。”今人送物与人,而托其名于妻者,往往有之。其谓之赐者,陵在匈奴己立为王故也,云恶自赐武,盖嫌于自居其名耳。师古注谓,若示己于匈奴中富饶以夸武者,非。

  《司马相如传》:《子虚之赋》乃“游梁时作”。当是侈梁王田猎之事而为言耳。後更为楚称齐难而归之天子,则非当日之本文矣。若但如今所载子虚之言,不成一篇结构。

  《张安世传》:“无子,于安世小男彭祖。”谓贺无见存之子,而以安世小男为子,其早死之子别有一子,乃下文所谓孤孙霸,非无于也。

  《杜周传》:“吏所增加十有余万。”谓辞外株连之人。

  《张骞传》:“竟不能得月氏要领。”古人上衣下裳,举裳者执要,举衣者执领。

  《广陵王胥传》:“女须位曰:‘孝武帝下我言。’”孝武帝降凭其身而言。“千里马兮驻待路。”言神魂飞扬,将乘此马而远适千里之外,张晏注以为驿马,非。

  《严助传》:“臣闻道路言: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即下文所云“会闽越王弟余善,杀王以降”者也。当淮南王上书之时,不知其名,故谓之甲,犹云某甲耳。师古曰:“甲者,闽越王弟之名。”非。

  《朱买臣传》:“买臣人家中。”即会稽邸中也。邸如今京师之会馆。

  《东方朔传》:“以剑割肉而去之。”裴松之注:“《魏志》云:古人谓藏为去。”《苏武传》:“掘野鼠去[C030]实而食之。”师古曰:“去谓藏之也。”《杨浑传》:“廷尉当恽大逆无道”者,以书中有“君父送终”之语。

  《梅福传》:“诸侯夺宗。”如帝挚立不善,崩,而尧自唐侯升为天子是也。《梅福传》赞:“殷鉴不远,夏後所闻。”谓福引吕霍上官之事以规切王氏。师古注谓封孔子後,非。

  《霍光传》:“张章等言霍氏皆雠有功。”晋的曰:“雠,等也。”非也,此如《诗》:“无言不雠”之雠。《左传·僖五年》:“无丧而忧,必雠焉。”注:“雠犹对也。”《律历志》:“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能雠也。”郑德曰:“相应为雠也。”《郊祀志》:“其方尽多不雠。”《伍被传》赞:“忠不终而诈雠。”《魏其传》:“上使御史簿责婴,所言灌夫颇不雠。”

  《赵充国传》:“微将军,谁不乐此者?”言岂独将军苟安贪便。人人皆欲为之。师古注以“微”字属上句读,非。

  《辛庆忌传》:“卫青在位,淮南寝谋。”谓伍被言大将军数将习兵,未易当;又言虽古名将不过是,为淮南所惮。

  《于定国传》:“万方之事大录于君。”按今所传王肃注《舜典》“纳于大麓”曰:“麓,录也。纳舜,使大录万机之政。”盖西京时已有此解,故诏书用之。

  《于定国传》赞:“哀鳏哲狱。”《毛诗》、《礼记》凡鳏寡之鳏皆作“矜”,此亦矜之误。哲则“折”之误也。师古以传中有哀鳏寡语,遂以释此文,而以哲为“明哲”之哲。

  《龚胜传》:“勿随俗动吾家,种柏作祠堂,”师古曰:“多设器备,恐被发掘,为动吾家。”非也。古人族葬,胜必已自有墓,若随俗人之意,更于家上种柏作祠堂,则是动吾家也。盖以朝代迁革,一切饰终之礼俱不欲用。

  《韦贤传》:“岁月其祖,年其逮。於昔君子,庶显于後。”孟自言年老,慕昔之君子垂令名于後,欲王信老成之言而用之也。在邹诗曰“既且陋”,则此为孟之自述可知。

  “下从者与载送之。”下如《爱盎传》:“下赵谈”之下,与之共载,复送至其家也。

  《尹翁归传》:“高至于死。”高谓罪名之上者,犹言上刑。

  《王尊传》:“猥被共工之大恶。”谓御史大夫劾奏尊以靖言庸违,象共滔天。

  《萧育传》:“鄂名贼梁子政。”名贼犹言名王,谓贼之有名号者也。师古曰:“名贼者,自显其名,无所避匿,言其强也。”非。

  《宣元六王传》赞:“贪人败类。”《大雅·桑柔》之诗,师古庄误以为《荡》。

  《张禹传》:“两人皆闻知,各自得也。”崇以禹为亲之,宣以禹为敬之,故各自得。

  《翟方进传》:“万岁之期,近慎朝暮。”谓宫车晏驾,故下文郎贲丽以为可移于相也。

  《杨雄传》:“不知伯侨周何别也。”谓不知是何王之别子。

  “冠伦魁能。”能字当属上句,言为能臣之首。

  史书之文中有误字,要当旁证以求其是,不必曲为之说。如此传《解嘲篇》中“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固乃“同”之误;“东方朔割名于细君”,名乃“炙”之误,有《文选》可证。而必欲训之为固、为名,此小颜之癣也。《颜氏家训》云:“《毅梁传》:“孟劳者,鲁之宝刀也。”有姜仲岳,读刀为“力”,谓公子左右姓孟名劳,多力之人,为国所宝。与吾苦净。清河郡守邢峙,当世硕儒,助吾证之,赧然而服。此传“割名”之解得无类之。

  《儒林传》:“弟子行虽不备,而至于大夫郎掌故以百数。”谓不必皆有行谊,而多显官。

  《货殖传》:“为平陵石氏持钱。”持钱犹今人言掌财也。如氏、直氏皆平陵富人,而石氏皆亦次之。

  《游侠传》:“酒市赵君都、贾子光。”服虔曰:“酒市中人也。”非也。按《王尊传》:“长安宿豪大猾箭张禁、酒赵放。”晋的曰:“此二人作箭作酒之家。”今此上文有箭张回,即张禁也。君都亦邵放也,名偶异耳。

  《佞幸传》:“朕惟噬肤之恩未忍。”是取《易·暌》六五“厥宗噬肤”,言贵戚之卿,恩未忍绝。

  《匈奴传》:“孤偾之君。”愤如《左传》:“张脉偾兴”之偾。《仓公传》所谓“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卫律为单于谋穿井筑城治楼以藏,与秦人守之。”师古曰:“秦时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孙尚号秦人。”非也,彼时匈奴谓中国人为秦人,犹今言汉人耳。《西域传》:“匈奴缚马前後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匄若马!’”师古曰:“谓中国人为秦人,习故言也。”是矣。其言与秦人守者,匈奴以转徙为业,不习守御,凡穿井筑城之事,非秦人不能为也,《大宛传》:“闻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亦谓中国人。

  “去胡来王唐兜。”师古曰:“为其去胡而来降汉,故以为王号。”非也。《西域传》:“羌国王号去胡来王。”

  “臣知父呼韩邪单于蒙无量之恩。”其时尚未更名,当曰“臣囊知牙斯。”作史者从其径更名录之耳。

  故印己坏,乃云“因上书求故印”者,求更铸如故印之式,去新字而言玺。《南粤传》:“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师古曰:“言非正嫡所生。”非也。《春秋·左氏桓公二年传》曰:“卿置侧室。”杜解:“侧室,众子也。”《文公十二年传》曰:“赵有侧室曰穿。”

  《西域传》:“康居国王东羁事匈奴。”言不纯臣,但羁縻事之,与乌孙羁属意同,当用彼注删此注。

  “宜给足,不可乏。”当作“可不乏”。

  《外戚传》:“常与死为伍。”言滨于死。

  “其条刺史大长秋来自之。”“史”当作“使”。元是“使”字。

  “丞知是何等儿也。”言藏之以辨是男非女。师古注非。

  “奈何令长信得闻之。”谓何道令太後闻之。

  “终没,至乃配食于左坐。”谓合葬渭陵,配食元帝。

  《王莽传》:“治者掌寇大夫陈成自免去官。”盖先几而去。

  自称“废汉大将军”者,自称汉大将军也,下文云“亡汉将军”同此意。自莽言,谓之废汉、亡汉耳。

  “会省户下。”省户即禁门也。蔡邕《独断》曰:“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者不得人,故曰禁中。”孝元皇後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

  “右庚刻木校尉。”“刻”、“克”同,取金克木。

  《叙传》:“刘氏承尧之後,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左氏昭公二十九年传》:“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刘累者,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师古引“士会奔秦,其处者为刘氏”,则又其苗裔也。

  “雕落洪支。”谓中山、东平之狱。服虔以为废退王氏,非。

  ○後汉书注《光武纪》:“今此谁贼,而驰鹜击之乎?”注:“谁谓未有主也。”非,言此何等贼,不足烦主上亲击也。

  “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言比略卖人口律罪之,重其法也。

  《质帝纪》:“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注:“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为《礼》者谓之礼家。”非也。谓如《诗》有齐、鲁韩、毛。通《齐诗》者自以为《齐诗》教授,通《鲁诗》者自以为《鲁诗》教授,韩、毛及《五经》皆然,乃所谓家法耳。《鲁丕传》言:“法异者各令自说师法”;《徐防传》言:“伏见大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循家法”是也。

  《安帝纪》:“永初元年九月癸酉,调扬州五郡租米,赡给东郡济阴、陈留,梁国下邓、山阳。”注:“五郡谓九江、丹阳、庐江、吴郡、豫章也,扬州领六郡,会稽最远,盖不调也。”按《顺帝纪》:“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安帝时未有吴郡,止五郡,无可疑者。注非。

  冯异遗李轶书:“苟令长安尚可扶助,延期岁月,疏不间亲。远不逾近,季文岂能居一隅哉。”言季文于更始为亲近之臣,当在朝秉政,岂得居此一隅。注失其指,反以为疏远,非。

  《景丹传》:“邯郸将帅数言,我发渔阳、上谷兵,我卿应言然。”谓邯郸将帅有此言,我亦聊以此言应之,不能必二郡之果来也。本文自明,注乃谓王郎欲发之,谬矣。

  《鲍永传》:“大守赵兴叹曰:‘我受汉茅土,不能立节,而鲍永死之,岂可害其子也?’”“永”字误,当作“鲍宣”。

  《杨厚传》:“阴臣近戚妃党当受祸。”阴臣谓妇人,下文宋阿母是也。注:“阴,私也。”非。

  《郎顗传》:“思过念咎,务消只悔。”注:“只,大也。”非也。按《易·复》:“初九,无只悔。”九家本作“多”,古人多、只二字通用。

  《朱浮传》:“自损盛时。”“损”当作“捐”。

  《贾逞传》:“乡人有所计争,辄令祝少宾。”云:“祝,诅也。争曲直者辄言敢祝少宾乎?”非也。言敢于少宾之前发誓乎?事之如神明也。古人文简尔。《钟离意传》:“光武得奏,以见霸。”见当作“视”,古“示”字。作视谓以意奏示霸也。

  《张禹传》:“祖父况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按《前汉志》,常山郡之县十八,其十二曰关。《续汉志》无此县,世祖所省也,其地当即今之故关,建武十五年,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

  《梁节王畅传》:“今陛下为臣收污天下。”收污犹《左氏传》所谓“国君含垢”。

  《李云传》:“当有黄精代见。”注:“黄精谓魏氏将兴也。”按云本不知是魏,故下言陈、项、虞、田、许氏尔。黄之代赤,自是五运之序,王莽亦自以为祖黄帝也。

  《曹腾传》:“颖川堂溪赵典等。”按《蔡邕传》作“五官中郎将堂溪典。”注:“堂溪,姓也。”此文衍一“赵”字。

  ○文选注阮嗣宗《咏怀诗》:“西游咸阳中,赵李相经过,”颜延年注:“赵,汉成帝後赵飞燕也,李,武帝李夫人也。”按成帝时自有赵李,《汉书·谷永传》言赵李从微贱专宠,《外戚传》:“班亻亻予侍者李平,平得幸,亦为亻亻予,”《叙传》:“班亻亻予供养东宫,进侍者李平为亻亻予,而赵飞燕为皇後。自大将军薨後,富平定陵侯张放、淳于长等始受幸,出为微行,行则同舆执辔,入侍禁中,设宴饮之,会及赵李诸侍中,皆引满举白,谈笑大噱。”史传明白如此,而以为武帝之李夫人何哉。

  ○陶渊明诗注《西溪从语》:“陶渊明诗云:‘闻有田子春,节义为士雄。’《汉书·燕王刘泽传》云:‘高後时,齐人田生游乏资,以书干泽,泽大悦之,用金二百斤为田生寿,田生如长安,求事幸谒者张卿,讽高後立泽为琅邪王。’晋的曰:《楚汉春秋》云:‘田生字子春。”非也。此诗上文云:“辞家夙严驾,当往至无终。”下文云:“生有高世名,既没传无穷。”其为田畴可知矣。《三国志》:“田畴,字子泰,右北平无终人也。”“泰”一作“春”。若田生游说取金之人,何得有高世之名,而为靖节之所慕乎!

  “遂尽介然分,终死归田里。”是用方望《辞隗嚣书》:“虽怀介然之节,欲洁去就之分”。

  “多谢绮与用,精爽今何如?”多谢者,非一言之所能尽,今人亦有此语。《汉书》:赵广汉为京兆尹,常记召湖都亭长西至界上,界上亭长戏曰:‘为我多问赵君。’”注:“多问者,言殷勤,若今人千万问讯也。”

  ○李太白诗注李大自《飞龙引》:“云愁海思令人嗟。”是用梁豫章王综《听鸡鸣辞》:“云悲海思徒掩仰。”《胡无人篇》:“太白人月敌可摧。”是用《北齐书·宋景业传》:“太自与月并,宜速用兵。”二事前人未注。

  太白诗有《古朗月行》,又云:“今人不见古时月。”王伯厚引《抱朴子》曰:“俗士多云今日不及古日之热,今月不及古月之朗,是则然矣。”而又云:“狂风吹古月,窃弄章华台。”又曰:“海动山顷古月摧。”此所谓古月则明是“胡”字,不得曲为之解也。然大白用此亦有所本,《晋书·符坚载记》:“古月之未乱中州,洪水大起健西流。”此其本也。或曰析字之体止当著之忏文,岂可以人诗乎?”蒿砧今何在,山上复有山”,古诗固有之矣。

  “谁怜李飞将,白首没三边。”昔人讥其以“飞将军”翦截为“飞将”者,然古人自有此语。《後汉书·班勇传》:“班将能保北卤不为边害乎?”後魏唐永,正光中为北地太守,数与贼战,未尝败北。时人语曰:“莫陆梁,恐尔逢唐将。”井以“将军”为“将”。

  “海上碧云断,单于秋色来。”单于是地名。《通典》:“麟德元年,改云中都护府为单于大都护府。领县一,曰金河。有长城,有金河、李陵台、王昭君墓。”《旧唐书·突厥传》:“车鼻既破之後,突厥尽为封疆之臣,于是分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单干部护领狼山、云中、桑乾三都督,苏农等一十四州。”《新唐书》言:“碛以北著州悉隶瀚海,南隶云中。云中者,义成公主所居也。颉利灭,李靖徙突厥赢破数百帐居之,以阿史德为之长。众稍盛,即建言:‘愿以诸王为可汗,遥统之。’帝曰:‘今可汗,古单于也。’乃改云中府为单于大都护府,以殷王旭轮为单于都护。”《通鉴》注引宋白曰:“唐振武军,旧单于都护府,即汉定襄郡之盛乐县也。在阴山之阳,黄河之北,後魏所都盛乐是也。唐平突厥,于此置云中都护府,後改单于府。”《新唐书,地理志》曰:“唐之盛时开元、天宝之际,东至安东,西至安西,南至日南,北至单于府。”徐九皋诗题曰“送部四镇人往单于”,崔颢诗题曰“送单于裴都护赴西河”,岑参《轮台即事诗》:“轮台风物异,地是古单于”是也。

  ○牡子美诗注《寄临邑舍弟诗》:“徐关深水府。”《送舍弟颖赴齐州诗》:“徐关东海西。”徐关在齐境,今不可考。《左传,成公二年》:“齐师败于鞍,齐侯自余夫入。”《十七年》:“齐侯与国佐盟于徐关而复之。”

  《行次昭陵诗》:“威定虎狼都。”注引《苏秦传》:“秦虎狼之国,甚为无理”。此乃用《秦本纪》赞:“据狼弧,蹈参伐。”参为白虎,秦之分星也。“往者灾犹降,苍生喘未苏”,谓武、韦之祸。“指麾安率土,荡涤抚洪炉”,谓玄宗再造唐室也。本于太宗之遗德在人,故诗中及之。钱氏谓此诗天宝乱後作,而改“铁马”为“石马”,以合李义山诗“昭陵石马”之说,非矣,其《朝享太庙赋》曰:“弓剑皆鸣,汗铸金之风马。”在此未乱以前,又将何说?必古记有此事而今失之耳。

  《奉赠韦左丞丈诗》:“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颜氏家训》:“古来名士多所爱好,惟不可令有称誉,见役勋贵,处之下坐,以取残杯冷炙之辱。”《高都护骢马行》:“安西都护胡青骢。”《魏书·吐谷浑传》:“吐谷浑尝得波斯草马,放入海,因生骢驹,能日行千里。”世传青海骢者是也。《送蔡希鲁还陇右诗》:“凉州白麦枯。”杜氏《通典》:“凉州贡白小麦十石。”

  《天育骤骑歌》:“伊昔太仆张景顺,临牧攻驹阅清峻,遂令大奴守天育,别养骥子怜神骏。”按史言,玄宗初即位,牧马有二十四万匹,以太仆卿王毛仲为内外闲厩使,少卿张景顺副之。开元十三年,玄宗东封,有马四十三万匹,牛羊称是,上嘉毛仲之功,加开府仪同三司。是景顺特毛仲之副尔。今斥毛仲为大奴,而归其功于景顺,殆以诗人之笔而追黜陟之权乎?

  《哀王孙诗》:“但道困苦乞为奴。”《南史》:齐明帝为宣城王,遣典签柯令孙杀建安王子真。子真走入床下,令孙手牵出之,叩头乞为奴,不许而死。“朔方健几好身手。”《颜氏家训》:“顷世离乱,衣冠之士虽无身手,或聚徒众。”

  《大云寺赞公房诗》:“犭斤々国多狗。”《韩非子·储说右上》:“夫国亦有狗。有道之士陈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迎而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胁,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晚行口号》:“远愧梁江总,还家尚黑头。”刘辰翁评曰:“人知江令自陈入隋,不知其自梁时已达官矣。自梁入陈,自陈人隋,归尚黑头,其人物心事可知。著一‘梁’字而不胜其愧矣。诗之妙如此,岂待骂哉。”按《陈书·江总传》:侯景寇京都,诏以总权兼太常卿。台城陷,总避难崎岖,至会稽郡,复往广州,依萧勃。及元帝平侯景,征总为明威将军、始兴内史。会江陵陷,不行,总因此流寓岭南积岁。天嘉四年,以中书侍郎征还朝。以本传总之年计之,梁太清三年己已,台城陷,总年三十一。自此流离于外十四五年,至陈天嘉四年癸未还朝,总年四十五,即所谓“还家尚黑头”也。总集有《治孔中丞矣诗》曰:“我行五岭表,辞乡二十年。”子美遭乱崎岖,略与总同,而自伤其年已老,故发此叹尔,何暇骂人哉。传又云:京城陷,人隋,为上开府。开皇十四年,卒于江都,时年七十六。去祯明三年己酉陈亡之岁又已五年,头安得黑乎?其台城陷而避乱本在梁时,自不得蒙以陈氏,何骂之有?且子美诗有云“莫看江总老,犹被赏时鱼”,有云“管宁纱帽净,江令锦袍鲜’,有云‘江总外家养,谢安乘兴长’,亦已亟称之矣。

  《北征诗》:“君诚中兴主,经纬固密勿。”《汉书·刘向传》引《诗》:“密勿从事”,师古曰:“密勿,犹邑勉。”

  “不闻夏殷衰,中自株褒妲。”不言周,不言妹喜,此古人互文之妙。自八股学兴,无人解此文法矣。

  《晚出左掖诗》:“骑马欲鸡栖,”盖欲效古人敝车赢马之意。《後汉书·陈著传》:“朱震字伯厚,为州从事,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谴超,超诣狱,谢三府,语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鸡栖言车小也。余闻之张锦衣纪云。

  《垂老别诗》:“土门壁甚坚,杏园度亦难,”土门在井陉之东,杏园度在卫州汲县,临河而守,以遏贼,使不得度,皆唐人控制河北之要地也。《旧唐书》:郭子仪自杏园渡河,围卫州。史思明遣薛岌围令狐彰于杏园。李忠臣为濮州刺史,移镇杏园渡。今河南徙,而故迹不可寻矣。唐崔峒《送冯将军诗》:“想到滑台桑叶落,黄河东注杏园秋。”

  《秦州杂诗》:“西戎外甥国。”注引吐蕃表称外甥为证。按《册府元龟》载吐善书,皆自称外甥,称上为皇帝舅。开元二十一年,从公主言,树碑于赤岭,其碑文曰:“维大唐开元二十一年,岁次王申,舅甥修其旧好,同为一家。”则盟誓之文诏敕之语已载之矣。

  “胡舞白题斜。”按《南史》:裴子野为著作舍人,时西北远边有白题国,遣使繇岷山道人贡。此国历代弗宾,莫知所出。子野曰:“汉颍阴侯斩白题将一人。”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然则白题乃是国名。而此诗以为白额,悦亦词家所谓借用者乎?

  《喜闻官军已临贼境二十韵》:“家家卖钗钏,准拟献香醪。”《南史·庾果之传》:“果之尝兼主客郎,对魏使。使问杲之曰:‘百姓那得家家题名帖卖宅。’答曰:‘朝廷既欲扫荡京洛,克复神州,所以家家卖宅耳。’”

  《送郑虔贬台州司户诗》:“酒後常称老画师。”《旧唐书·阎立本传》:“太宗尝与侍臣学士泛舟于春苑池中,有异鸟随波容与,召立本,令写鸟。阁外传呼云:‘画师阎立本!’”

  《寄岳州贾司马六丈已州严八使君诗》:“贾笔论孤愤,严君赋几篇。”是用《史记》贾谊至长沙吊屈原事。《汉书·艺文志》:“严助赋三十五篇。”古人经史皆是写本。久客四方,未必能携,一时用事之误自所不免,後人不必曲为之讳。子美《寄岳州贾司马六丈巴州严八使君诗》:“弟子贫原宪,诸生老伏虔。”本用济南伏生事,伏生名胜,非虔。後汉有服虔,非伏也。《示撩奴阿段诗》:“曾惊陶侃胡奴异。”盖谓士行有胡奴,可比阿段。胡奴,侃子范小字,非奴也。

  《佐还山偎寄诗》:“分张素有期。”後魏高允《微士颂》:“在者数子,仍复分张。”《北史》:蠕蠕阿那襄言:“老母在彼,万里分张。”後周庚信《伤心赋》:“兄弟则五郡分张,父子则三州离散。”

  《蜀相诗》:“三顾频繁天下计。”《人衡州诗》:“频繁命屡及。”《蜀志·费讳传》:“以奉使称旨,频繁至吴。”《晋书·刑法志》:“诏旨使间频繁。”《山涛传》:“手诏频繁。”《文选·庚亮让中书令表》:“频繁省闼,出总六军。”潘尼《赠张正治诗》:“张生拔幽华,频繁登二宫。”陆云《夏府君诔》:“频繁帏幄。”《答兄平原书》:“锡命频繁。”

  《题郭明府茅屋诗》:“频惊适小国。”《左传·信公十七年》:“楚文王戒申侯:‘无适小国。’”

  《寄韩谏议诗》:“色难腥腐餐枫香。”《汉书·佞幸传》:“太子痈而色难之。”

  《送李卿诗》上四句谓李卿,下四句乃公自道。“晋山虽自弃”,是用介之推入绵上山中事。

  《伤春诗》:“大角缠兵气。”《後汉书·董卓传》赞:“矢延王辂,兵缠魏象。”

  “钩陈出帝畿。”《水经注》:“紫微有钩陈之宿,主斗讼兵陈。”

  “耆旧把天衣。”《南齐书·舆服志》:“衮衣,汉世出陈留襄邑听织。宋末用绣及织成,齐建武中,乃彩画为之加饰金银薄,时亦谓天衣。”梁庾肩吾《和皇太子重云殿受戒诗》:“天衣初拂石,豆火欲然薪。”唐姚元景《光宅寺造佛像赞》:“姜被承欢,曳天衣而下拂。”

  《赠王二十四侍御诗》:“女长裁褐稳,男大卷书匀。”《南齐书·张融传》:与从叔征北将军永书曰:“世业清贫,民生多待。榛栗枣修,女贽既长。束帛禽乌,男礼已大。勉身就官,十年七仕。不欲代耕,何至此事?”

  《八哀诗》:“长安米万钱,”《汉书·高帝纪》:“关中大饥,米斛万钱。”《食货志》:“米至石万钱。”

  《解闷诗》:“何人为觅郑瓜州?”公自注:“今郑秘监审。”刘辰翁曰:“因金陵有瓜州,号郑瓜州。”谬甚。按瓜洲唐时属润州,非金陵。且其字作“洲”,非“州”也。本文并无金陵;即令秘监流寓金陵,遂可以二百里外江中之一洲为此君之名号乎?《唐书·地理志》:“瓜州,晋昌郡,下都督府,武德五年析沙洲之常乐置,属陇右道。”《萧嵩传》:“开元十五年,吐蕃陷瓜州,执刺史田元献,以嵩为兵部尚书、河西节度使,嵩奏以命张守为瓜州刺史,修筑州城,招辑百姓,令其复业。”《张守传》:“以战功加银青光禄大夫,仍以瓜州为都督府,以守外为都督,”岑参《为字文判官诗》:“君从万里使,闻已到瓜州。”盖必郑审尝官此州,故以是称之,今不可考矣。

  《夔府书怀诗》:“苍生可察眉。”《列子》:“晋国苦盗,有郑雍者,能视盗之貌,察其眉睫之间而得其情。”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旧唐书·郭山恽传》:“中宗引近臣宴集,将作大匠宗晋卿舞浑脱。”胡三省注《通鉴》:“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毡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因演以为舞。”中宗神龙二年三月,并州清源县尉吕元泰上疏言:“比见都邑坊市,相率为浑脱、骏马、胡服,名为《苏莫遮》,非雅乐也。”

  《遣怀诗》:“元和辞大炉。”扬雄《解难》:“陶冶大炉。”

  《秋兴诗》:“直北关山金鼓震。”《史记·封禅书》:“遂因其直北立五帝坛。”

  “波漂菰米沈云黑。”梁庾肩吾《奉和皇太子纳凉梧下应令诗》:“黑米生菰叶,青花出稻苗。”

  《久居夔府将适江陵四十韵》:“摆阅盘涡沸。”《鬼谷子》有《捭阖篇》,“稗”、“摆”古今字,通。

  《哭李尚书诗》:“奉使失张骞。”《旧唐书·蒋王浑传》:浑孙之芳,幼有令誉,颇善五言诗,宗室推之。开元未,为驾部员外郎。天宝十三载,安禄山奏为范阳司马。禄山反,自拔归西京,授右司郎中。历工部侍郎,太子右庶子。广德元年,遣之芳,兼御史大夫,使吐善,被留境上。二年而归,除礼部尚书,寻改太子宾客。

  “秋色调春草,王孙若个边?”五臣注《文选·招隐士》曰:“屈原与楚同姓,故云王孙。”

  《宴王使君宅诗》:“留欢卜夜,”“”字当从月,甫父名闲,自不须讳此字。《说文》:“,隙也。”暇之“”本从隙生义,只是一字。《至日遣兴诗》:“朱衣只在殿中。”音异字同。

  ○韩文公诗注韩文公《游青龙寺赠崔大补阙诗》:“侧耳酸肠难濯浣。”是用《诗·柏舟》:“如匪浣衣”。《秋怀诗》:“戚戚抱虚警。”是用陆士衡《叹逝赋》:“节循虚而警立”。注皆不及。

  ○通鉴注“赋于民而食人二鸡子。”赋于民而食者,取之于民也。人二鸡子者,每人令出二鸡子也。胡氏未注。

  “几能令臧三耳矣。”言几令人以为实有三耳。

  “汉武帝太初三年,胶东太守延广为御史大夫,”注:“延广,史逸其姓。”按延即姓也。三十九卷“郑人延岑”注:“延,姓。岑,名。”四十五卷有京兆尹南阳延笃。

  诸葛亮《出师表》云:“後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所谓败军乃当阳长扳之败。其云“奉命”则求救于江东也,注乃云:“事见上卷文帝黄初四年。”非。

  “虞翻作表示吕岱,为爱憎所白。”注曰:“谗佞之人有爱有憎,而无公是非,故谓之爱憎。”愚谓爱憎,憎也。言憎而并及爱,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又如得失,失也。《史记·刺客传》:“多人不能无生得失。”利害,害也。《史记·吴王濞传》:“擅兵而别,多忙利害。”缓急,急也。《史记·仓公传》:“缓急无可使者。”《游侠传》:“缓急,人之所时有也。”成败,败也。《後汉书·何进传》:“先帝尝与太後不快,几至成败。”同异,异也。《吴志·孙皓传》注:“荡异同如反掌。”《晋书·王彬传》:“江州当人强盛时,能立异同。”赢缩,缩也。《吴志·诸葛恪传》:“一朝赢缩,人情万端。”祸福,祸也。晋欧阳建《临终诗》:“潜图密己构,成此祸福端。”皆此类。

  “庾亮出奔,左右射贼,误中舵工,应弦而倒。船上咸失色,欲散。亮不动,徐曰:‘此手何可使著贼。’”注曰:“言射不能杀贼,而反射杀舵工。自恨之辞也。”非也。亮意盖谓有此善射之手,使著贼身,必应弦而倒耳。解嘲之语也。宋明帝泰始三年,“沈文秀攻青州刺史明僧,帝遣辅国将军刘怀珍浮海救之,进至黔陬。文秀所署长广大守刘桃根将数千人戍不其城,怀珍军于洋水,遣王广之将百骑袭不其城,拔之,”注云:“洋水即巨洋水。”按不其城在今即墨县西南,而巨洋水乃今之巨蔑河,在临胸、益都、寿光三县之境,与黔陬、不其相去三四百里,安能以百骑而袭取之乎?《水经注》云:“拒艾水出黔陬县西南拒艾山,又谓之洋洋水。”《胶州志》曰:“洋河在州南三十里,发源铁撅山,东流入海。”此即怀珍所屯军处耳。

  梁武帝大通二年,“魏尔朱荣欲讨山东群盗,请敕蠕蠕主阿那襄发兵,东趋下口,以蹑其背。”注云:“下口盖指飞狐口。”非也。此即居庸关下口。一百六十六卷注曰:“幽州军都县西北有居庸关,湿馀水出上谷沮阳县之东南,流出关,谓之下口。”

  周主从容问郑译曰:“我脚杖痕,谁所为也?”对曰:“事由乌丸轨、宇文孝伯。”谓由此二人也。下云“因言轨捋须事”,亦是译言之也。故轨见杀而孝伯亦赐死。注以字文孝伯属下读,而云“孝伯何为出此言”,误矣。

  “突厥立刘武周为定杨可汗。”注云:“将使之定扬州。”非也。杨者,隋姓,下条云:“刘武周为定杨天子,郭子和为平杨天子。”犹言定隋、平隋尔,“杨”字从木。

  武後永昌元年二月丁酉,“尊魏忠孝王曰周忠孝,太皇妣曰忠孝太後。文水陵曰章德陵,咸阳陵曰明义陵。”注云:“武氏之先葬文水,士及其妻葬咸阳。”非也。後父士葬文水,母杨氏葬咸阳。後章德改名昊陵,明义改名顺陵,其碑文云然。

  刘肃《大唐新语》:“中宗宴兴庆池,侍宴者并唱《回波词》。给事中李景伯歌曰:‘回波词,持酒卮。微臣职在箴规,侍宴既过三爵,喧哗窃恐非仪。’”首二句三言,下三句六言,盖《回波词》体也。今《通鉴》作“回波尔时酒卮”,恐传写之误。

  唐穆宗长庆元年,刘总奏分所属为三道,以幽、涿、营为一道,平、蓟、妫、檀为一道,瀛、莫为一道。注云:“营州治柳城,道里绝远。刘总奏以为一道,必有说。”按《新唐书。地理志》:“营州,柳城郡。万岁通天元年,为契丹所陷。圣历二年,侨治渔阳。开元五年,又还治柳城。”意者中唐之世,复侨治于幽、蓟之间。而史家自天宝乱後,于东北边事略而不详,故今无所考耶?“李茂贞不敢称帝,但开歧王府,置百官,名其所居为宫殿,妻称皇後。”注曰:“自为歧王,而妻称皇後。妻之贵,逾于其夫矣。”窃谓此事理之必不然,“皇後”乃“王後”之误。

  《後汉·高祖纪》:“吴越内牙指挥使诸温。”注:“《汉书·地理志》琅邪郡有诸县,盖以邑为氏也。”非。按越有大夫诸稽郢。

  周太祖广顺元年,慕容彦超遣使人贡。帝虑其疑惧,赐诏慰安之,曰:“今兄事已至此,言不欲繁,望弟扶持,同安亿兆。”今兄者,太祖自谓也。事已至此,谓为众所推而即帝位也,观下文称之为弟,语意相对,可知注以汉祖为彦超之兄,改作“令兄”者非。

党建引领聚民心 便民服务送到家——湖滨街道虎形山社区棠溪人家开展“便民服务暖万家”主题活动

岳阳晚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许杏 特约记者 黄亚文)夏日来临,气温逐渐攀升,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虎形山社区棠溪人家小区党支部联合南湖新区城管局、小区物业、苏宁易购开展“便民服务暖万家”进小区活动,为居民免费提供理发、小家电清洗及维修、地毯清洗等便民贴心服务,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活动现场,居民的热情高涨,参与度很高,纷纷将家中使用已久的风扇,地毯、小家电等设备搬到了服务展位让志愿技术人员清洗,有的居民还向志愿小组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家政服务。“清洗电扇看似不难,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拆卸、清洗、还要重新组装。小区党支部开展这个服务蛮实在的,让我们不出家门,省心又省力。”“现在开空调还有点早,这个便民举措很贴心,非常恰合时宜。”业主们对便民服务活动纷纷点赞。此次便民服务活动项目契合了居民的日常需求,让居民们不出小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热枕暖心的服务,切实感受到惠民与便利。接下来,棠溪人宗小区党支部将充分整合辖区各种资源,为居民朋友提供更多务实便捷的服务。

那些冷门又惊艳的复姓,你知道嘛?

【周生】

《郑通志·氏族略》收载。其源不一:《姓氏考略》注引《路史》云:"帝尧之后有周生氏。"据晋《中经簿》云:"魏侍中周生烈,本姓唐,外养周氏",遂氏周生,汉代有周生丰。

【澹台】

一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鲁国孔子弟子澹台灭明,属于复姓省文简化为氏;二源于啖氏,出自唐朝时期啖氏一族,属于因避讳改姓为氏。三源于姬姓,出自秦朝时期著名隐士周贞实,属于以居邑名称改姓为氏。

【南宫】

源于姬姓,出自周文王四友之一南宫子,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

【即墨】

《姓氏考略》注云:"齐大夫食采于即墨,以为氏。"郑樵注"即"亦云:"汉单父令即费,其先食采即墨,因以为氏。此以邑为氏。

【辛垣】

《中文大字典》注云:"《战国策》魏将辛垣衍;《资治通鉴》作'新垣衍'"。

【温孤】

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郑通志·氏族略》收载,其注云:"代人,改为温。垂拱中有温孤元轨。"又或作"温狐"。

【承桑】

源流一:源于姜姓,出自山谷时期神农氏之妻承桑,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源流二:源于国名,出自古代承桑国之后,属于以国名为氏。

【九方】

《姓氏考略》注云:"属於九方者,以地为氏。"

【棠溪】

《续通志·氏族略》收载,其《补遗·复姓》注云:"后汉延笃从颍川棠溪,曲受《左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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