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碎一刻!准妈妈逛街时遭遇噩梦,竟将孩子弄丢,急寻孩子下落\"
最近,一则让人揪心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一对准妈妈和闺蜜在逛街时,不知怎么把孩子弄丢了。这件事情发生的原因是准妈妈的状态不佳,据说是“一孕傻三年”。这个事件引起了大家的思考和反思,我们要如何去看待和应对这种现象呢?
天地万物,尽在其中。时而光明,时而黑暗。人之所以为人,除了内在的潜能和天赋以外,还有环境、人生阅历、教育等因素的影响。然而,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却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轨迹。就像这件准妈妈把孩子给弄丢的事情,看似小问题,却牵扯到了教育和社会问题。我们需要积极地面对这些问题,寻找解决办法。
这个事件引起了我很深的感触和思考。首先,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心痛。想象一下,孩子在自己的身边,却突然不见了,准妈妈和闺蜜的心情一定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其次,我也反思了自己的状态。如果我处于一孕傻三年的状态,会不会也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呢?最后,我看到了网上人们对这件事情的讨论。有一部分人非常鄙视准妈妈的行为,觉得她没有尽到当父母的责任;还有一部分人则表示理解和同情。
从我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个事件里面,有一个具体的细节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这就是关于准妈妈的状态问题。虽然“一孕傻三年”这个说法并不科学,但是确实存在孕妇因身体变化,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情况。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忽略孕妇和产妇的身心健康问题。这一点,我们需要从社会、家庭和个人各个层面去加强关注和保护。
事实上,这个事件并不是孤例。过去,也曾出现过一些孕妇、产妇和青少年因为状态问题而发生意外和不幸的情况。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当我们面对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问题时,需要全面了解真正的需求和问题,并采取具体的行动和政策。
那么,这个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我认为,第一点是我们要关注和保护孕妇和产妇的身心健康问题。这需要社会、家庭和个人多方面去合作和配合。其次,我们要加强教育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营养均衡、生活规律和身体锻炼的重要性。最后,我们要从自己做起,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情绪,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孕妇和产妇是整个社会的中坚力量和未来希望,我们需要给她们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要承认人类的身体和精神是相互关联的,需要我们用一颗善良和关爱的心来协调和平衡。最后,我希望大家可以积极留言评论,分享自己的想法和看法,让我们共同关注和解决这个社会问题。
她拐卖了11个孩子,亲儿子都没放过
被判处死刑后,当庭决定上诉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被告人余华英 图片来源:贵州中院
“变脸”的邻居
余华英系经杨妞花辨认被找到的。1990年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的杨妞花,是家中最小的女儿。但在长达26年的时间里,杨妞花不得不一直以另一个名字“李素燕”进行生活。
杨妞花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1995年的一个冬天,她被拐卖到了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姚寨乡姚寨村,一个聋哑男人的家里。男人三十来岁,和老母亲两人相依为命。杨妞花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李素燕”,还有了一个新的“爸爸”和“奶奶”。
5岁的杨妞花并不完全清楚发生了什么。她只知道,是女子余某(余华英)把她带到了这里。“那是一个短发、抽烟穿黑风衣的女人,很男性化的一个人,她女儿和我年龄相仿”。这个余某当时和一名男子租住到她家隔壁,对自己和姐姐很好,会带姐妹俩逛街,会给她们买东西。
有一天,趁杨妞花父母不在家,余华英以买毛衣针为由把杨妞花骗出门。但余华英并没有带她去市场买毛衣针,而是带着她转乘了几趟汽车,在火车站附近给她换了身破烂的衣服,随后搭乘火车把杨妞花带到了河北邯郸。
杨妞花还记得,上了火车之后,余华英随即变换出一张凶狠的脸。这副面孔让她至今依然印象深刻。
其间,余华英不仅对杨妞花拳打脚踢,还将暖壶里的开水直接浇到她的头上,腊月天只让她穿一条单裤来御寒。
等余华英到案后,杨妞花才从她的供述中知道,因为自己是女孩,2500元的卖价在邯郸一直没有买家“接手”,因此余华英的心情很暴躁。
幸运的是,养父对杨妞花还不错。渐渐地,杨妞花也学会了与这个新的家庭相处。养父一家生活非常艰苦,三间土坯房,有时还漏雨,早年依靠打零工生活。
上完六年级后,杨妞花就辍学了。几年后,她开始外出打工。有一点她心里很清楚,这个家并不是她真正的家。杨妞花也曾想过,自己或许是被父母卖掉的;父母没有找过来,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忘了;但她更愿意相信,自己是被拐卖的。
2012年,杨妞花开始寻亲,找志愿者组织帮忙、发布寻亲信息,2013年又采血入DNA库,但一直没有进展。
一定要找到你
2021年4月17日,杨妞花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寻亲信息,照片是其到养父家一个月的时候拍的。
她能回忆起和家人相处的点点滴滴,自己掉进水坑差点淹死,爬上来后姐姐坐在旁边哭。从猪圈上摔下来,头破血流,姐姐背着自己,哭着去找妈妈。
“我已经31岁了,找了你们9年了,我怕再找不到,我年纪大了,没有能力再去报答父母给予生命之恩。”她还发了一张根据记忆画的家乡地图,“记得自己叫杨妞花还是杨妞妞,记忆中有个杨新明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爸爸,有一句方言叫啊不代,好像是喊姥姥,还记得一个桑英,不知道是姐姐还是妈妈。”
视频中杨妞花说,“你们还记得我吗?”“我想回家”。此时,她自己也已经有了三个孩子。
图/视频截图
同年5月3日,杨妞花的视频引起了贵州省织金县一个杨姓苗族女孩的注意,她从小听长辈说,有个堂姐在1995年时丢了。经过DNA比对确认,被拐26年的杨妞花终于与家人团聚。
不幸的是,在杨妞花被拐后,她的亲生父亲因为饮酒过量于1997年离世,母亲因为承受不住双重打击也于次年相继离世。后来,她从姐姐那里知道,一到晚上,父母就会带着姐姐到火车站里找人,夜里就在车站打铺盖。
杨妞花被拐前的全家福 图/受访者提供
“之前我在没有找到家的时候,我从来没想过去找人贩子。是找到家之后发现家里面变故那么大,才下决心要找人贩子的。”杨妞花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称。
2022年6月,杨妞花找到贵州警方,并提供线索。24天后,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涉嫌拐卖杨妞花的余华英抓获。
杨妞花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当时,民警拿出了十余张照片让杨妞花辨认,她一眼就认出来了,“那张凶狠的脸,与年轻的时候变化不大”。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余华英曾化名“张芸”,于2004年因拐卖儿童罪被云南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9年提前获释。再次被警方找到时,她在重庆某地独自生活,似乎也没有工作。和余华英一起拐卖儿童还有两名男子,其中一人已死亡,另一人下落不明。
之后,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余华英提起公诉,杨妞花向余华英提出了790万元的民事赔偿。但据王文广透露,根据检方提供的量刑建议书,被告人余华英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检方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
杨妞花对这一量刑建议并不满意,她委托律师将此案申请由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将民事赔偿增加至880万元,“赔偿金额本身并非目的,我也知道余华英赔不起。”
宣判死刑
7月14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贵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以来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法庭判处余华英死刑。
“最开始查出被拐卖的是7名儿童,等到了中院之后,通过公安审讯和信息对比又新增了4名儿童”,杨妞花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而据王文广介绍,此次指控的11起拐卖儿童案件,并不包括之前已审理结案的。
杨妞花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除这11名儿童之外,余华英连自己的亲儿子也没放过,“只因是她的私生子,也是在这之后,她开始尝到拐卖儿童的‘甜头’”。
再次看到余华英,杨妞花的感觉仍然是记忆中的那副凶狠的样子。她并不认为余华英有悔罪的态度,“她不承认虐待我,还在法庭上和我吵架”。这次庭审,也有几名当年被拐的当事人到场。
9月18日,贵阳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自己不服判决,将上诉。
作者:陈威敬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为什么“孩子一哭,我就烦躁,忍不住发脾气”?心理学告诉你答案
作者丨布谷妈妈
来源丨布谷妈妈(ID: yugu005)
在育儿过程中,不知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孩子一哭,大人就心烦意乱,忍不住大声吼他:“别哭了!”看着孩子哭,大人先控制不住情绪了,忍不住朝他发脾气。孩子哭得越厉害,大人越烦躁。我在布妞还小的时候,也有过这种情况。明知道孩子哭吼他不管用,可我就是莫名地烦躁,控制不住自己。为什么孩子闹情绪,我们大人先崩溃呢?一:“唤起”在心理学中,有一个词叫“唤起”。比如我看电视,眉姐姐去世那一段,嬛嬛踉踉跄跄走出来,用尽全身力气在悲痛。我每看一次这个片段,都会忍不住跟着哭一次。她的动作、她的眼神、她的面部表情、她的感染力,全都引起了我的共鸣,让我忍不住跟着她悲伤,跟着她难过。这种“从他人身上看见情绪,我们就会在内心感受到这些情绪”的状态,就是唤起。也可以说,你看到了什么,就成为了什么。你看到孩子哭,其实你也看到了他的情绪,你看到了他的无助、他的难过、他的伤心和痛苦。既然知道孩子哭是在难过,那为什么我们还会抓狂、烦躁,而不是耐心帮助他呢?因为我们自己也缺乏正确处理这种情绪的经验。而且孩子哭得越厉害,他“唤起”我们不安的情绪就越强烈,我们就越容易被这种情绪淹没。于是挫败感、无力感,甚至是恐惧感,让我们只想把这种不好的感觉赶跑,所以便用发脾气或者大声吼叫的方式来制止孩子:“别哭了!”看,哭声停止了。我们看不到孩子难过的情绪了,那种“唤起”我们自身痛苦的情绪也随之消失了。简单粗暴地制止、不允许孩子哭闹发脾气,虽然当下安静了,但对孩子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二:我们与孩子是用身体语言沟通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我们与孩子的交流,最主要是通过身体对身体进行沟通的。孩子对我们:喜欢就抱抱,不满就嘟嘴,生气就跺脚,害怕就低头......我们对孩子:喜爱就亲亲,赞赏就微笑,讨厌就推开,生气就瞪眼......尤其是小一点的孩子,当他表达能力不够的时候,他的所有负面情绪,几乎都是用哭这种身体语言来表达的。而孩子对我们的感知,也几乎都是从身体语言来获得。当孩子一哭,我们就生气、皱眉、推开他、情绪爆发。那他就会觉得——哭是不好的、哭是会引起别人痛苦的、哭是羞耻的、哭是会伤害到妈妈的。那他将来在任何一段关系里,都容易被内疚和焦虑击垮。而如果,当孩子被情绪淹没时,我们允许他哭闹、发脾气、憎恨,并且,将这种情绪包容和处理,然后以一种“容易消化”的形式还给他。那他将来就会知道:如果自己觉得不舒服,就可以拒绝别人,不用内疚;如果别人做法过分,那自己是可以发脾气的,不会“永久伤害”他人;即便表达负面情绪,别人也有能力包容;情绪是可以控制的,不会摧毁自己或者所爱之人。那我们要怎么做,能将孩子失控的情绪,以一种“容易消化”的方式还给他呢?三:抱持温尼科特提出一个在亲子关系中非常非常重要的词——抱持。怎么理解这个词呢?它可以是掌控局面、容纳、理解、包容、接纳。其实,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在一起”。举个例子。布妞骑自行车摔倒了,坐在地上哇哇大哭。我没有表现出不耐烦,急着制止她:“好了好了,别哭了。”也没有否认她的感受:“摔一下又不痛,有什么好哭的?”也没有指责她:“自己摔倒的,能怪谁呢?”也没有威胁她:“再哭我不理你了啊。”更没有羞辱她:“这么大人了还哭,丢不丢人?”我只是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抚摸她的后背,等她自己慢慢平静下来。我用这种默默陪伴,但接纳、包容的方式告诉她:“我与你同在。”再说一个我一位幼师朋友的例子。园里有个孩子,每次睡觉醒来,都会感到孤独非常想妈妈,自己偷偷躺在床上哭泣。她知道后,把那个孩子抱在怀里,轻声安慰:“你想妈妈了啊,跟妈妈分开这么久,是会想妈妈的,老师能理解你。想哭就哭吧,我会陪着你的。”等孩子慢慢平静后,她又告诉他:“下次想妈妈的时候,你就过来抱抱我,我一直在这里。”当孩子闹情绪的时候,我们没有先失控让情况变得更糟,这就是掌控局面。我们内心平静,理解、接纳、包容他的情绪,这就是“在一起”。也就是说,当孩子遇到无法忍受的情绪时,当我们被孩子“唤起”强烈的感受时,我们能够容纳、理解,并且以一种温和、易消化的形式,重新“还给他”。那总有一天,孩子就会在这样的相处中,学会自己控制这些情绪,并且学会如何应对和减轻痛苦,而不会动不动就情绪失控、难过不已。很多妈妈会说,一看到孩子哭,我做不到内心平静、从容接纳怎么办?这可能是,在我们的人生经历里,当遇到无法忍受的情绪时,很少体验过“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少有人能将这种情绪以一种温和的方式“还给”我们。那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一点一点去改变,一点一点去接纳。即使不知道如何安慰、理解孩子,我们至少要做到“掌控局面”。哪怕默默地陪着他,不让情况变得更糟,允许他发泄情绪,这也是一种“抱持”,一种“与你在一起”的支持。一点点改变,再加一些坚持,你就会发现,孩子会发生巨大的改变~宠粉福利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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