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里制(八字里制化什么意思)

八字测算之何谓制杀两立

制化两立,就是指印星与食伤并透或并存时,两者互相缠斗,把七杀丢在一边不管,致使七杀无制,乘机攻身。制化两立就是制化互碍、制化互斗的意思。如果制化要兼用,则制与化必须不两立,不互碍。

制化并透时,一般以印星为相神,食伤为喜神,所以制化两立就是相、喜互斗。至于制化两立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伤、印齐透于天干,形成互相缠斗、牵制,是制化两立(有通关者不是);

(2)伤、印齐会于地支,形成互相缠斗、牵制,是制化两立(有通关者不是):

(3)原局有食制杀,岁运出现枭印克食叫枭印夺食,是制化两立;

(4)原局有印化杀,岁运出现食伤耗印叫食伤扰印,是制化两立。

当然,如果食伤和印星都有根,都有力气,互相争斗,双方都没心思管七杀了,才是真正的制化两立,破格大凶。否则,如果印强食弱,就是去食用印,食伤扰不了格,也不是真正的制化两立(当印旺于食时,印星即使被食伤牵制,也有余力化杀,所以格局不能视为全破,而视为半破)。但如果印弱食强,印星夺不了食,反为食所侮,这也是真正的制化两立,因为制、化并存时,要取印星为相神,所以印弱食强,食伤反侮印星时,就会破格(如果认为“当食旺于印时,食伤即使受弱印克制,也有余力制杀,所以格局不能视为全破,而视为半破”的话,就是一种误解,因为食伤只是喜神,虽有制杀之功,却无关格局成败)。

同理,若七杀格在原局制化两立,当行运中扶起制星,制旺于化时,也不会变为杀邀食制格,而仍以制化两立论破格。但若行运中扶起化星,化旺于制时,有时可视为杀印相生格被修复,以吉论。

关于制化两立的取象,比如杀格而遇制化两立,就是读书不能专心,印旺时能读书,伤旺时又想着玩乐,制化两立严重时以破格论,没有书读了。其他取象以此类推。

四、七杀与财星的关系

在七杀格中,七杀无论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在月令还是他处),无论在什么时候,都需要制,即使弱杀需要财滋,也同时需要制(但在月刃用杀或七杀为相神、喜神时,七杀不须制,反喜生扶)。而反过来说,七杀在被制化的同时,也需要财星滋养,因为无财则杀无源,就像一只老虎,既要用笼子把它关起来,也要不断给它喂食。当然这里须注意,当弱杀需财滋时,此财星非常吉利,遇之则得良妻、发大财;当强杀逢财生时,此财星虽然也为喜神,但其吉利度要减少许多,得妻则未必是良妻,发财也未必是大财。还须明白,在杀格里,不管财星作用有多大,有多好,也只能作喜神,不能作相神。

但财星有时则是七杀格的忌神。当食伤制杀时,如果财星插在中间通关,财星就帮错了忙,好心办了坏事,因为七杀正需食伤来制,何须财星劝架?当印星化杀时,如果财星去破印,财星也是破格的忌神。还有当劫刃合杀时,如果财星去合劫刃,财星也是破格的忌神。

以上是七杀格里七杀与财星的关系。当七杀格变为从杀格时,财星则可作成格的相神(参见下面“七杀无制时的处理”),不管多少都不能制。

简言之,对于七杀格来说,财星与制化都是同时需要的,关键就看怎么组合,一般只要财星与制化不互碍就行了。如果七杀有制化合,则财星辅杀为喜神,尤其是弱杀更需财星滋养(七杀有财星滋养,也可避免制化太过的毛病),无财则杀无源,也不是好事(有制化而无财则格低),但财星不能破印、化食伤、合劫刃,否则为忌神;如果七杀无制化合,则财星党杀为忌神,但若成从杀格,财星则为相神。

七杀既需要制化,也需要生扶,而官星只需要生扶,不需要制化(印星是为了护官,而不是化官),这是两者的最大区别。

注:七杀与财星的关系简要概括

七杀格的七杀,再弱也要制,无制则破格。当然在制的同时,也喜欢财生,所以又说财滋弱杀(这就像老虎,即使是病虎,也要防它、制它,否则它还会伤人。但也不要忘了给老虎一些食物,否则它又会饿死)。但在喜财的同时,又怕财在食、杀之间通关,那又是破格。

五、七杀与官星的关系

七杀也忌官杀混杂,若原局有官杀混杂,则宜有字清格,或弃杀,或弃官,不使官杀相混,须知清之则贵,混之则贱。

六、七杀无制的问题

七杀无制,并非像平衡用神所说的一定要七杀强旺才算无制,只要七杀无食制、印化、劫合,不管这七杀强不强旺,有没有强根,有没有财生,就是七杀无制(也不管七杀弱不弱,七杀无制化合,就是无制)。

在七杀格里,七杀无制就是破格,古语说:“七杀无制,光棍小人。”但七杀无制有时又能变成从杀格,这时七杀无制就不足为害了,反而变成了吉相(参见下面“七杀无制与从杀格、月刃用杀格的区别”)。从杀格的七杀是不能制的,一制反而破格。

另外在月刃用杀格里,七杀也是不能制的,却喜生扶。

还须明白,当七杀为格局之用神时,七杀无制则不成格,但当七杀为格局之相神或喜神时,七杀也是不能制的(七杀太多需清格除外)。

七、七杀格的高低等级

上等杀格:杀印相生,无财坏印,无食扰印,无官混杀,杀、印、身均有强根,如此则必文武兼备,功勋粲然,出将入相。

中等杀格:身弱则有印而无财,身强则有财而无印,或财印俱足,但身无根气,或格虽破而原局有救应,如此则格低一等,富贵福寿不能全备。

下等杀格:杀星无根(官星无根不能立,杀星无根也能立),财星衰弱,或有财食扰印,如此则富贵极小,或虽贵不久。

#古代官职

—、中央官职

皇帝下有丞相或称宰相佐理国政,统领百官。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司,下设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1.三司九卿

【三司】三司又叫“三公”共同负责军政事务。周时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司。秦、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司,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到东汉时,名称有所改变,指太尉、司徒、司马。

【司徒】、【丞相】、【大司徒】主管行政。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有时称相国,简称“相”,常与宰相通称。中国历史上有“太宰”和“丞相”名称,并无“宰相”的官名,但人们习惯上称秉承君主旨意、主宰全国政务、权高势重的人为“宰相”。宰相为君主之幕僚长,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丞相是秦、汉时期定的制度,一般只设一个丞相。东汉的司徒等于丞相,而真正行使宰相权力的却是尚书令。从魏、晋至隋、唐,基本上是以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等执政者为宰相。从唐玄宗开元年间至宋代,以同平章事为宰相。宋神宗时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元代至明初以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设左右两个丞相,右丞相专门管理国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顾问”,不需要管理国事。明永乐年之后,以内阁大学士为宰相。洪武十二年以后废除,不再有“丞相”、“平章”和“参政”等官名。清雍正年之后,军机大臣是事实上的宰相,而内阁大学士是名义上的宰相。

【司马】、【太尉】、【大司马】主管军政。战国时司马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秦至宋均有设置太尉,太尉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为全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部长。汉代称大司马,掌管军事。隋唐时司马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后来历代也多沿用太尉这个官衔,但逐渐变成加官的官衔,没有实权。到了宋徽宗时期,把太尉定为武官的最高一级官阶。元代以后废除这个名称。

【司空】、【御史大夫】、【大司空】负责管监察和秘书工作。远古尧时期司空是掌管水利、建筑的官员。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制定保管法律、政令的司法官员。秦朝时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西汉时,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丞相缺位时,往往由御史大夫递补。晋以后御史大夫不再负责文书工作。唐代“御史大夫”即御史之长,四品官。宋代多缺而不补,元代则虚存其名,明、清两代废去这个名称。

【九卿】指的是光禄寺、太仆寺、太常寺、宗正寺、大理寺、卫尉寺、鸿胪寺、少府寺、太府(大司农)寺九个寺。寺即官署,最高长官称“卿”。到北魏时期,在正卿之下还设少卿,历代相沿,略有变动,直到清末才废止。

【光禄寺卿】光禄寺最高长官,掌管宫廷的守卫和护从,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

【太仆寺卿】、【冏卿】太仆寺最高长官,别称冏卿。掌管皇帝的车马、牲畜之事,北齐始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卿】太常寺最高长官,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管宗庙祭祀与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未废。

【宗正寺卿】宗正寺最高长官,唐置,主管皇族事务。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卿】、【廷尉寺卿】大理寺最高长官,最高司法。执掌法律、掌管刑狱、案件审理等。相当最高法院院长。秦汉为廷尉寺,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卫尉寺卿】卫尉寺最高长官。掌门卫屯兵,负责宫门警卫。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卿】、【大行令】鸿胪寺最高长官,又叫大行令,是负责接待来宾事务的长官。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至北齐曰鸿胪寺,唐以后负责外交及民族事务,既管朝廷的待客,又管司仪。相当外交部部长。明清两代专管朝廷的朝会仪节。清未废。

【少府寺卿】少府寺最高长官,掌山海池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卿】、【大司农寺卿】、【治粟内史】、【大农令】主管农业事务的最高长官,掌管钱谷、租税、赋役、财政、金帛、货币等。太府寺即大司农寺,又称大司农寺卿,别称治粟内史、大农令。

【光禄寺少卿】光禄寺副长官。

【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副长官。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长官。

【宗正寺少卿】宗正寺副长官。

【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副长官。相当最高法院副院长。

【卫尉寺少卿】卫尉寺副长官。

【鸿胪寺少卿】鸿胪寺副长官。相当外交部副部长。

【少府寺少卿】少府寺副长官。

【太府寺少卿】太府寺副长官。

2.三省六部

【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魏晋南北朝时期,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是中书省、门下省。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

【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属尚书省管辖,分管政务。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中书令】中书省长官,即内史,是最高辅政官,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汉武帝时以宦官充任,职掌传宣诏令。魏晋设中书监及中书令,监令同等,其权任相当于宰相,习惯上监在令前。隋、唐以后,中书监废止,只存中书令。唐代中书省的“中书令”、尚书省的“尚书令”与门下省的“侍中”,同称三省长官,共同掌管中央的机要。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中书令是惟一的最高国务长官,门下省、尚书省遂废。明、清两代废除中书令的官名。

【中书监】魏曹所设,与中书令同等权位。

【中书侍郎】中书省副职。

【中书舍人】地位比中书侍郎低,掌管起草皇帝诏书。唐、宋时中书舍人是相当尊贵的官职。明代设中书科中书舍人,仅掌书写诰敕等事,官阶从七品。开始名为中书省直省舍人,后因中书省废而改称中书科中书舍人。中书舍人不为人重视,仅作为外观装点而已,其中有以工书得名实际担任缮写者。清仍其制,一般称中书科中书,是无足轻重之官。

【侍中】、【侍中郎】门下省长官,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门下侍郎】门下省副职。

【给事中】门下省具体办事的官员,朝廷中经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职位次于门下侍郎。

【尚书令】尚书省长官,总管六部的最高官职。参议大政,综观政务,百官之长。相当于国务院总理。隋、唐时逐渐形成以尚书为尚书省长官的制度,是中央行政监督各部门的最高首长。唐、宋两代尚书令实际上就是宰相。

【仆射】是主任或领班的意思。唐、宋两代“仆射”实际上就是宰相。

【尚书左、右仆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官员,职位次于尚书令。其中尚书右仆射全面负责行政事务。

【太宰】古代“太宰”为百官之长。宋徽宗时期,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一般通称吏部尚书为太宰。

【尚书】六部中各部正官。尚书是主管文书的意思,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汉代在宫廷中主管文书的官称为尚书。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为正长官。相当于现在的部长。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为六部长官的副职。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

【吏部尚书】、【吏部侍郎】主管人事的最高正、副政务长官,掌管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等事。相当于组织部正、副部长。

【户部尚书】、【户部侍郎】主管财政的最高正、副政务长官,掌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民政事务等,是户部的最高长官。

【礼部尚书】、【礼部侍郎】掌贡举、礼仪的最高正、副行政长官,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是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贡举的大臣。

【兵部尚书】、【兵部侍郎】全国最高军事政务的正、副主管长官,统管全事政务。相当于国防部正、副部长。

【刑部尚书】、【刑部侍郎】刑部最高正、副长官,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相当于司法部正、副部长。

【工部尚书】、【工部侍郎】工部最高正、副长官,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是掌管全国水土工程的大臣。

【二千石曹尚书】汉代郡国守相的官俸为二千石,古习惯上称地方行政长官为二千石。那时尚书是分曹办事,分管郡国守相文书的尚书被称为二千石曹尚书。

【郎中】、【员外郎】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正、副官员,分掌各司事务。战国时郎中为宫廷侍卫。

【虞部郎中】负责山林绿化的官员。

【主事】六部中郎中、员外郎以下主管事务的官员。

3.专职京官

【后稷】远古尧时期掌管农业的官员。

【工师】远古尧时期掌管制作器物的官员。

【虞】远古尧时期掌管山泽的官员。

【典乐】远古尧时期掌管教育、音乐的官员。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公”是“王”以下最高爵号。汉代始封王。唐代封郡王,唐、宋两代有国公、郡公、开国、县公等级别。宋封国公、伯。明代仅封侯、伯。清代封亲王、侯、伯。

【郡王】隋、唐以后,郡王为次于亲王一等的爵名。清代郡王并不取郡名,而是取美名冠之,如顺承郡王等。

【国公】唐、宋、元、明时期,王以下的公爵一级,以古国名称国公,如“郇国公”等。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长。

【左尹】、【右尹】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主书】战国时魏国为国君保管各种文字资料的人员。

【太史令】秦汉以后职掌文史、星历的官员。

【郎中令】秦时掌管宫殿门户。

【督道仓吏】秦时管理官仓内粮食的官员。

【太师】、【少师】西周置太师,原为官职,又名太宰,是辅弼国君之臣。周时与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副职为少师。

【太傅】、【少傅】三公之一。太傅职位很高。副职为少傅。

【太保】、【少保】三公之一。太保位次太傅。副职为少保。

【三公】、【三孤】历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多为大官的加衔,或死后所赠,表示恩宠而无实际职权。称辅佐三公的副职少傅、少保、少师为三孤,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太子太师】、【太子少师】辅导太子之官,副职为太子少师。负责传授太子知识的老师。

【太子太傅】、【太子少傅】辅导太子之官,副职为太子少傅。负责监督太子行动的老师。

【太子太保】、【太子少保】辅导太子之官,副职为太子少保。负责照管太子身体的老师。

【东宫三师】、【东宫三少】古代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都是太子的老师。简称“三师”、“三少”,原是天子或太子左右最亲近的人。“师”是传授其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即分别是负责君主智育、德育、体育的老师。隋唐以后,太子的老师均以别的官衔任命,“三师”、“三少”为加官赠官的官衔,没有职事。宋代“三师”是宰相、亲王的加官官衔。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御史中丞】汉代掌管宫廷藏书之处的官员。汉代御史大夫的下属官员,负责中央馆、图书馆,处理直达君主的一切奏章,监督在外行使巡察权的各部刺史等。汉以后御史中丞为御史的长官,与司隶校尉同为最有权威的督察官。唐代观察使大多具有御史中丞的职务。明代以后不再有御史中丞的名称。清代因巡抚兼右副都御史,因此称巡抚为中丞。

【同平章事】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简称。“平章”是商量处理国事的意思。位高时,“同平章事”相当宰相的官衔;位低时,官衔也在五品以上。宋中叶以后废除同平章事的名称,元代时用时不用,官位较低。

【左右曹】汉代处理皇帝文书的官职。这种官职不是专职,而是加职。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处理皇帝的文书。

【令史】汉代郎以下负责文书工作的官职。隋、唐以后,令史变为三省、六部御史台低级事务员的称谓。

【秘书令】三国魏初置秘书令,掌机要文书。后改为中书监和中书令。

【译官令】、【九译令】汉代设置的翻译官,负责翻译异国来信之语言。相当于当代的外文秘书。

【兰台令史】汉、三国时期在藏书之处典校图籍,管理劾奏等文书档案的官员。

【符宝郎】东汉时掌管天子印玺及符节的官。

【黄门侍郎】西汉时在宫内服务的郎官。东汉时黄门侍郎为专职,职责是侍从皇帝,传达诏命。南朝以后黄门侍郎负责掌管机密文件。

【侍郎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相当于中央警卫局官员。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汉代掌管宫廷宿卫及侍从的长官。魏、晋以后有其名而无其职。唐、宋以后成为官阶的称号。清为文臣最高的官阶。

【金紫光禄大夫】唐、宋两代正三品文官,元代为从一品,明清两代不设此官衔。

【谏议大夫】西汉时称秘书工作人员的谏大夫。东汉时改称谏议大夫。隋、唐时录属于门下省,职责是侍从和规谏,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宋代设谏院,辽金沿置,明代废除。

【正议大夫】唐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正三品。

【通议大夫】唐、宋两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正三品。

【太中大夫】掌管议论的文官,唐、宋两代为从四品。

【朝散大夫】唐、宋两代从五品文官,元代为从四品。

【朝请大夫】、【朝议大夫】唐、宋两代从五品文官,明、清两代为从四品。

【朝奉大夫】宋代正五品文官。

【中奉大夫】宋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从二品。

【资政大夫】、【资善大夫】、【资德大夫】、【正奉大夫】元、明两代正二品文官。

【嘉议大夫】元、明两代正三品官。

【中散大夫】、【中议大夫】、【中顺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朝列大夫】元、明两代从四品文官。

【奉直大夫】、【奉训大夫】元、明两代从五品文官。

【荣禄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一品文官。

【通奉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二品散官。

【中宪大夫】元、明、清三代正四品文官。

【奉政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官。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汉、三国时为大将军的秘书。

【常侍】汉、三国时期皇帝的侍从近臣,东汉光武帝后都用宦官充任。

【武骑常侍】汉、三国时期皇帝的侍从。

【左散骑常侍】唐时为议政官之一。

【大长秋】汉、三国时期皇后的近侍,用来宣达皇后的旨意以及管理宫中事务的官员。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相当于元帅军衔。

【左神武大将军】唐时中央禁卫军之军事长官。

【金吾大将军】唐时中央禁卫军军事长官之一。

【骠骑大将军】唐、宋两代从一品武官。

【镇国大将军】唐、宋两代从二品武官。

【辅国大将军】唐、宋两代正二品武官,明、清两代在镇国将军之下设辅国将军。

【前、后、左、右将军】汉、三国时职位仅次于上卿。

【骠骑将军】官位仅低于大将军。

【轻车将军】汉、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

【右卫将军】唐时中央禁卫军军事长官之一。

【昭武将军】、【昭勇将军】、【昭毅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怀运将军】元代称大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宣威将军】、【广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宣武将军】、【信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武节将军】、【武德将军】元、明两代正五品武官。

【武略将军】、【武义将军】元、明两代从五品武官。

【定国将军】明代从二品武官。

【定远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明威将军】明代正四品武官。

【建威将军】明、清两代从一品武官。

【镇国将军】明、清两代从二品武官。

【振威将军】清代从一品武官。

【武显将军】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功将军】清代从三品武官。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汉、三国时为协助主帅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代为一团的军事长官,有兵三百,唐以后地位渐低。

【典军校尉】汉、三国时武官,统领皇帝宿卫兵的长官,汉灵帝中平五年,即公元188年,设置了西园八校尉,典军校尉是其中之一。

【昭信校尉】元、明两代正六品武官。

【中郎将】汉、三国时期统领皇帝侍从的官员。

【大农丞】汉、三国时期管领盐铁事务的官员。

【典属国】汉、三国时期掌管少数民族各部事务的官员。

【骁骑都尉】汉、三国时中央禁卫军长官。

【骑都尉】汉、三国时羽林军长官。

【驸马都尉】、【奉车都尉】、【驸马】驸马都尉与奉车都尉都是奉陪皇帝乘车的近臣。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常授以驸马都尉,因此,驸马成为皇帝女婿的专门称号,而不是官职。明代沿用这个名称,清代没有这个称呼。

【洗马】洗马即前马,也是先驱的意思,是太子的侍从。

【詹事】宫廷中太子的属官。

【未央卫尉】未央宫禁卫军长官。

【长乐卫尉】长乐宫禁卫军长官。

【建章监】汉、三国时监督建章宫羽林军的长官。

【骑郎将】汉、三国时统帅骑兵的将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

【大学士】是唐代掌管文学著作的官,如果由宰相兼管学士,则宰相就称为大学士。宋代,学士中资望特别高的人,称为大学士。明代,设大学士若干人,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务。如果兼任尚书、侍郎,则可以加官到一品,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俗称阁老。清代的大学士是内阁的主官,一般称为中堂。

【殿阁大学士】皇帝的顾问人员。明以后逐渐权重,成为实际的宰相。

【集贤殿侍读学士】为宫内搜集整理图书,是皇帝的学识顾问。六品以下称直学士,五品以上为学士,领头的一般是宰相,则称大学士。

【龙图阁学士】皇帝侍从的荣衔。宋时掌管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属籍、世谱等事。

【翰林学士】皇帝最亲近的顾问兼秘书,权力极大,有“内相”之称,往往是“将相之储”。唐、宋两代翰林学士是为内廷草拟文字的官。而元、明两代翰林掌管院学士则是翰林院的长官。

【翰林院编修】、【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奉旨】通称翰林官。“翰林”的名称始于唐代,而“翰林院”则始于明代,掌管制诏、史册、文翰的事务,都是作为文学侍从之臣。明清时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清代翰林官为闲散,官阶只有正七品,但在某些方面却享受五品以上待遇。

【国子监祭酒】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党校校长。

【国子监丞】唐代之后国子监丞均为国子监内部事务官。明、清时期监丞职能是学监的性质。

【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助教】唐代之后,在国子监中分管教学的官员称作国子监博士及助教。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称州府六曹中办事的官员为参军。

【参政】“参知政事”的简称,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宋、元两代是宰相的副职。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唐时由宦官担任,宋时是掌全机、边备、征战等事的最高军事长官,由大臣担任,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与中书省的同平章事共同负责军国要政,并逐步由同平章事兼任枢密使。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尚辇奉御】唐时专管御用车辆的长官。

【车驾检校官】唐时负责皇帝车驾并开路后保驾安全的官员。

【率府史】唐代太子东宫侍卫长官。

【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唐时中央禁卫军之神策军的最高将领。

【将作大匠】唐时负责营造建筑事务的长官。

【招讨使】唐置,专为镇压农民起义或讨伐逆叛而设置的军事长官。

【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宋、元、明、清四代为镇抚一方的军政长官。

【镇抚使】宋时由中央委派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州府军事防务的临时设官。负责辖区军事防务兼理民政、财政等事务。

【宣谕使】、【抚谕使】宋时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处理冤狱,措置营田的临时性官员。

【御营使】宋时统管全事的官员。

【安抚使】、【巡抚】由中央指派前往巡察地方的京官。宋称安抚使,明初称巡抚。

【校书郎】唐代太子东宫所属学馆中校勘典籍的官员。

【秘书郎】唐代掌管四书(经、史、子、集)的文官。

【朝奉郎】、【左司谏】、【右司谏】即谏议官,宋时位次于谏议大夫下。

【忠训郎】、【左侍禁】宋时内宫侍卫官。

【通直郎】宋代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武翼郎】宋武职共有52阶,武翼郎为武职官第41阶。

【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保义郎】右班殿前侍卫官。

【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

【宣德郎】唐、宋两代正七品文官,明代从六品、清代正七品。

【宣议郎】唐、宋两代从七品文官,明代正七品。

【儒林郎】唐、宋两代正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从六品。

【宣奉郎】宋代七品文官。

【文林郎】宋代从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正七品。

【起居舍人】宋代官名,地位比中书舍人低,又称右使,皇帝的近臣,负责记载皇帝的言行。

【判官】宋代掌管刑狱的京官。

【首辅】明代设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辅臣称首辅(即宰相)。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为钦差。清代由皇帝特命并颁布授关防的,称为钦差大臣。

【军机大臣】清代设军机处,掌握政府大权,是辅佐皇帝的政务最高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

【军机章京】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

【枢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二、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巡抚。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基层称县,县官称县令或知县,介乎大政区和县之间的称高州或府,长官称知州或知府。

【尹】古代官的通称。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唐为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元代废除刺史的名称。清代刺史往往作为知州的文字称呼。

【太守】、【郡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州郡的最高行政长官,专门治理一个郡,掌握生杀大权。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三国以及隋炀帝、玄唐玄宗时期和五代,改州刺史为郡太守。此后太守已不是正式官名,习惯上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时期专用以称“知府”。

【知府】、【知州】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是州郡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汉、三国时掌握一个郡的生杀大权。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

【同知】府的副职,相当于副市长。如一府的主管称为知府,而府的佐官称为同知。

【通判】府的副职,相当于副市长。宋时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职权几乎与知州相同,名为佐官,实际上是与知州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到了南宋,知州职位较轻,通判职位就更轻了。明代知府以下设通判,实际上与同知没有区别。

【州牧】唐、宋京畿的地方长官。清代知州已成为与县略相等的地方长官,但文字上仍尊称知州为州牧,与知县并称牧令。

【国相】汉、三国时相当于太守。

【从事】汉代刺史的佐吏,如别驾、治中、主簿等都为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当时各郡国也有从事。

【州府六曹】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或部门,即州县官佐的分职,分别为吏曹、户曹、礼曹、兵曹、刑曹、工曹。宋代六曹为士曹、户曹、功曹、兵曹、法曹、仓曹。六曹官员称参军。

【吏曹】负责封爵、内外命符职牒、官吏升迁监督等。相当于地方组织部。

【户曹】负责户籍、赋税、国家财政预算等。

【礼曹】负责仪式制度、外交接待、国葬宴会、科举等。

【兵曹】负责军人任命、兵备、兵器、防御等。宋代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刑曹】负责刑罪的覆审、法令调查、监狱和奴婢。

【工曹】负责营造、工匠物品制造、车辆宫廷桥梁建造。

【司录参军】宋代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官员。

【士曹参军】宋代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书佐】汉代主管文书的小吏。像功曹书佐、典郡书佐等,负责起草和缮写文书。

【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唐时长安地区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观察使】唐时为管理一道或几个州的地方行政、监察长官。是朝廷派遣分赴各道访察州、县吏功过及民间疾苦的官员。

【防御使】唐时负责一州或数州军事的地方长官。

【节度使】唐、宋两代总管军民两政的地方长官,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元代之后废除这个名称。

【经略使】、【经略安抚使】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宋代沿边大将都兼“经略”,此后大多以经略安抚使统管军民。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略高于总督。明代只称“经略”而不称“经略使”。清代经略大臣在封疆将帅中居第一位。

【转远使】唐代经理江淮、钱币、物资运输的官员。宋代称漕司,明、清两代称漕运总督。

【按察使】宋、清两代掌管刑名按劾的长官,为一省之司法掌握者。

【安抚使】朝廷派往边疆重要地区统辖军民的官员。元代各路安抚使是各路的行政长官。明、清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此官,派出时则称安抚大使。

【宣慰使】元、明、清三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土司”中,宣慰使是最高的官职。

【布政使】明、清两代布政司是一省民事财务总管,为最高民政机构。布政使为布政司的主官,仅次于巡抚一级。为防止专权,明代与清初设左右布政使二人,清康熙年间以后不再分左右。

【都指挥使】明代各地设卫所,都指挥司是它的常设统帅机构,都指挥使是都指挥司的长官,为一省之兵权掌握者。与布政使、按察使分管地方的军政、民政和刑狱。

【都指挥佥事】都指挥使下属的武官。

【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明代清初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民等事。

【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唐时负责纠察的官员。在京城监察非法事件的官,级别低于侍御史而高于监察御史。

【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的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

【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都御史是总督的加衔;右副都御史是巡抚的加衔;总督和巡抚是地方最高长官,兼了都御史的头衔,就可以有弹劾权。但这些都是空衔而不是实职。

【转运租庸盐铁使】唐时设置造船厂,保证漕运水上工具的长官。

【前锋游弈使】唐时前哨巡逻官。

【都督】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

【都尉】即郡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掌握一郡的军事,官阶略低于太守。

【折冲都尉】唐时为一府之军事长官,统兵两千、一千、八百不等。

【武义都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翼都尉】清代从三品武官。

【昭武都尉】清代正四品武官。

【宣武都尉】清代从四品武官。

【武略骑尉】清代正三品武官。

【武德骑尉】清代正五品武官。

【右拾遗】、【右补阙】唐时咨询建议的官员。

【监军判官】唐时监军使下的副职。

【行营都统】唐时为讨伐而设置的出征兵统帅。

【郎将】唐时地方府兵将领。

【子将】郎将副职。

【队正】唐为一队之军事长官,有兵五十。

【县令】唐、宋两代县级主官,相当于县长。宋代曾同时存在知县和县令的官衔,当时县令稍强于知县。

【知县】、【县尹】县令又称知县,宋代县的最高长官。元代称县尹。相当于县长。

【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主簿】是主管文书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规的事务官。宋时管出纳官物、销注簿籍等事的县级官员,掌钱粮、户籍,官阶次于县丞。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清代把主簿看做是杂职,并将它裁减。

【县尉】宋时掌管训练兵丁、防奸禁暴、查缉走私等治安事务的县级官员。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胥吏】宋时办理文书的小吏。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提举】原为管理、主管专门事务。宋为安置罢退的大臣而设,光领俸禄不管事。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钤辖】宋时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统制官。有路分钤辖、州钤辖。

【都监】宋时掌地方军队的屯戍、训练和边防等事。

【兵马都监】宋时马步军统制官。

【路分都监】宋时掌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

【州府都监】宋时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都统制】宋时属于御营使,为监护诸军将领协同作战的军事长官。

【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

【节级】宋时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巡检】宋时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团练使】宋时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

【典级】宋时掌礼仪制度的官员。

【监当官】宋时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

【局务官】宋时掌监造盐、铁等业的官员。

【武经郎】宋时又称西京左藏库副使,即西京(洛阳)供备库副职武官。

【宜文字】宋时简称“机宜”如同秘书或机要秘书。

【教授】、【教谕】训导考核学生。官职始于宋代,州设教授,县设教谕。教授相当于省教育厅厅长,教谕相当于县教育局局长。

【道台】道台是道员的别称。明、清两代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级行政长官。

【总督】明、清两代具有节制地方文武官员权力的朝廷命官。明代还有管辖专门事务的总督,如漕运总督等。清代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管辖一省或数省。

【提督】明代高级武官。相当于野战军区司令。

【总兵】提督的下一级。

【副将】明、清两代副总兵改称为副将,仅次于总兵一级。

【参将】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仅次于副将一级。

【游击】为总兵总理军营事务,掌率兵防御,负责防御工作的师级军官。称为镇标中军游击。明代参将之下有游击将军;清代次于参将一级。

【巡抚】、【抚院】、【抚台】、【抚军】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统称巡抚。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巡按】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区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官阶虽不高,但可以与省区行政分庭抗礼,知府以下要服从他的指使,事毕回京。

【守备】明、清两代县级武官。

【参领】清代正三品武官,副参领为正四品武官。

【千总】明、清两代正六品武官。

【把总】清代正七品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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