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现金!台州小伙:这钱我不能要,被公安授予治安荣誉奖章
如果你捡到了十万块现金,
会怎么做?
9月13日下午1时50分
家住天台县坦头镇牌门村的陈天云
开着电动车
路过坦头小学附近的小道
远远看见一只老旧的男士皮包
躺在路沿的草丛里
鼓鼓囊囊的
陈天云上前拎起来一看
愣住了:一整包百元大钞!
这些现金用橡皮筋扎成一捆一捆,粗粗一看有六七捆,细看底下还码着一层,大概十来万元。陈天云没有丝毫犹豫,掏出手机拨打了110。警车到达后,附近的居民来看热闹,听说是这么大的金额,惊讶不已。
“拾金不昧,这个肯定要表扬!”接警民警丁伟杰肯定了陈天云的善举,立即着手寻找失主。可皮包里并没有失主的有效身份证件,除了大量的现金只有一份名单和对应的款项金额,丁伟杰和同事兵分两路,一队到临近村居询问新近有无办红白喜事的人家,一队调取道路监控,寻找失主。与此同时失主杨大伯也发现皮包不见了,惊出一身冷汗,家人立即帮他报了警,得知皮包完好无损,被人捡到交给派出所后,全家人又惊又喜。原来杨大伯家刚办了丧事,吃了午饭他带着现金准备出门去结账,不小心将钱包遗失。
9月14日下午杨大伯带着写有“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来到天台县公安局坦头派出所,向捡到十万元现金选择报警归还的陈天云表示感谢。民警丁伟杰代表天台公安给陈天云颁发了治安荣誉奖章。
“拾金不昧,从小处来说,是拒绝将财物据为己有的诱惑;从大处来说,是对社会秩序的遵守,对法治的捍卫。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彰显这种传统美德,让社会充满正能量。”丁伟杰说。
手捧治安荣誉奖章和锦旗的陈天云有些腼腆地说:“我只是做了普通人都会做的事。人家掉了钱,捡起来总要还给人家。”
文字:裘娴婧
来源: 台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