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婚礼习俗(2)
阳泉市婚礼习俗(2)订婚
订婚,又称婚约,传统上称之为「文定」,如其字面上的意思指的是结婚的约束之意。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立媒妁人等。
但从法律上来说,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订婚一般是商议彩礼的数量、娘家回陪的嫁妆等等。还有将男方家的亲戚辈分大小都认识,收红包等等订婚时,由媒人或戚友出面,两家各以生辰八字互换。命相若合则开始相亲。
相亲时,媒人引男方及其家长到女家相亲,相中则留饰物为订证,俗称饰物为“记手”。 订婚日,女方收饰物钱币之后,要用带根谷苗一束和铜、铁、胶各一块回报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