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中的地支揭示了地气运动的规律,地支有十二个元素
八字中的“地支”揭示了“地气”运动的规律,地支有十二个元素,它们分别是: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的出现也和天干一样的久远,在殷商时代就用来纪月了。那时的“月”,是以月亮圆缺一次的周期为准的。将每月分为三十天,但是月的圆缺一次周期时间又不足三十天,于是就将月进一步分为“大月”和“小月”两种,大月为三十天,小月为二十九天。这样的话,在一般情况下,一年就十二个月,但为了要与地球绕太阳运转的周期相吻合,就必须在十二个月之外,再设置一个闫月,在这样的年份,一年就有十三个月了。如此一来,每年月份的确定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给历法的推广带来了困难。
后来,天文学家们经过观察发现,可以将天空分为十二块,再以北斗七星斗纲所指之地来确定月份。所谓的“斗纲”,乃指北斗七星的一五七三星而言,第一颗星称为“魁星”,第五颗星称为“衡星”,第七颗星称为“构星”。如果北斗七星的斗纲指向“寅”方,就称这一时期的月份为“寅”月;如果斗纲指向卵就称为“卯”月……这样一来一年就只有固定的十二个月,即:
寅月、卵月、辰月、日月、午月、未月、申月、西月、戌月、亥月、子月、丑月。因此,地支的最初含义也和天干一样,是一种纪时符号,它们并不具备给人算命的功能,只是当后来的天文学家将地支所表达的时间规律与自然界事物的运动规律联系起来以后,特别是将地支与“气”的运动规律联系在一起后,地支才被算命先生引进八字之中,也就是说直到此时地支才拥有了算命的功能。
地支依照“子、丑、寅、卯、辰、巴、午、未、申、西、戌、亥”的次序,着重反映了事物发展由微而盛、由盛而衰,循环往复的自然过程。这里我们以一年四季中植物的生长规律为例,说明地支与事物发展阶段的联系:
十一月冬至为一阳复苏,生命潜伏于地,已渐有滋生之机,故建之以“子”;
十二月,阴气尽,阳气生,新的生命已将破土而出,故建之以“丑”;正月为孟春,三阳开泰,生机盏然活泼,故建之以“寅”;
二月仲春,阳气方盛,生物成长渐茂,故建之以“卯”;三月季春,春阳振动,生物越发长得茂美,故建之以“辰”;四月阳气益为盛壮,故建之以“已”;
五月阳盛阴生,生物成长,枝繁叶茂,故建之以“午”;六月生物盛长,果实成熟,故建之以“未”;
七月凉秋初至,生物成熟渐收,故建之以“申”八月阴气益盛,阳气益衰,生物衰老,故建之以“西”;九月季秋,生物尽收,故建之以“戌”
十月阴气渐盛于外,阳气潜藏于内,故建之以“亥”因此,地支不是某种具体的物质,而是物质功能态的表示符号,它们同气场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代表着功能不同的气场,与气场其他要素之间存在着如下对应关系:
地支与阴阳关系图
地支与五行关系图
地支与时间关系图
地支与空间关系图
地支相生关系:
亥子生寅卯,寅卯生已午,已午生辰戌丑未,辰戌丑未生申酉,申酉生子。
地支相克关系:
亥子克已午,已午克申酉,申酉克寅卯,寅卯克辰戌丑未,辰戌丑未克亥子。
除了上面的几种关系以外,地支还有其自身的特殊属性:相冲、相合、相刑、相害。
“相冲”揭示了事物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的关系;
“相合”揭示了事物相互吸引、相互支持的关系;“
相刑”揭示了事物相互伤残、相互克杀的关系;“
相害”揭示了事物相互排斥、相互伤害的关系。
地支相冲关系:
子冲午,午冲子;丑冲未,未冲丑;寅冲申,申冲寅;卵冲酉,酉冲卯;辰冲戌,戌冲辰;
已冲亥,亥冲已。
地支相合关系:
子合丑,丑合子;寅合亥,亥合寅;卯合戌,戌合卯;辰合酉,酉合辰;已合申,申合已;午合未,未合午。
申子辰三支同时出现时,它们共同合成五行之“水”;
已西丑三支同时出现时,它们共同合成五行之“金”;
寅午戌三支同时出现时,它们共同合成五行之“火”;
亥卯未三支同时出现时,它们共同合成五行之“木”。
地支相刑关系:
子刑卯,卯刑子;寅刑已,寅刑申,已刑申,已刑寅,申刑寅,申刑已;丑刑戌,戊刑丑;
未刑戌,戊刑未;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地支相害关系:
子害未,未害子;丑害午,午害丑;寅害已,已害寅;卯害辰,辰害卯;申害亥,亥害申;
酉害戌,戌害酉。
在八字方法中,一般说来,相冲、相刑、相害易破坏命的格局,相合有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功效。但也有例外,如乾隆八字为“辛卯、丁西、庚午、丙子”,地支中卯酉相冲,子午相冲,卯酉相克,子午相克,午酉相克,子卯相刑,一般说来就不算好命了,但是一尘子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处理了相刑、相冲、相克、相害关系对本命的作用,他的处理方法十分类似于中医学上的辨证施治法则,这也是他不同于一般算命先生的高明之处。
细心的人也许会问:既然已有了“天干”对事物运动全过程的描述,为何还要再增加一个“地支”理论来描述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呢?
古人是这样认为的:自然界中的气虽然是一个连续的整体,但它还可以再分为矛盾的两方面,如阴气和阳气等。由于地球的运转,它也可以产生一个强大的气场,就像地球可以产生一个巨大引力场一样,因此,在地球附近空间中的气场就由两种气场叠加而成,一种是来自宇宙空间的气场,古人称之为“天气”;另一种是由地球产生的气场,古人称之为“地气”。天气与地气的结合,才导致了地球上万事万物的诞生,包括人类的出现也是如此。古代的天文学家发现,天气的变化符合十天干所揭示的运动规律;而地气的运动变化则遵循地支所揭示的气场规律。因此,要研究地球空间中事物的运动规律,就必须同时研究天气和地气,这也是八字中为何要用天干与地支联合表示的原因。更进一步地研究发现,天干与地支之间也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对应关系。
天干相对地支的旺相休闪死表
如果以天干气势的强弱作为衡量标准,则由强到弱的顺序依次是:旺的气势>相的气势>休的气势>因的气势>死的气势。
一般说来,旺、相为吉,休、闪不利,死为凶,这是八字算命术中判断吉凶的一个重要依据,请读者务必记住。
地支隐藏天干关系表
在八字方法中,将天干称之为“天元”,地支称之为“地元”,地支中所隐藏的天干称之为“人元”,当命上喜“水”,而天元与地元中无水时,人元中的水就可以起到补救的作用,所以在看命时一定要将“天、地、人”三元合一。
2.六十花甲子农历节气干支纪时
为了进一步弄清八字方法的来龙去脉及推算奥秘,我们有必要对传统历法作一些研究,通过它就可以步入神秘的八字迷宫,如果你有兴趣,不妨也可以试一试算命游戏,体会一下其中隐含的人类要把握命运的努力与决心。
六十花甲子周期表的来历及应用。
在地球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天气和地气和合而成,因此,仅用天干或仅用地支是难以全面描述事物运动变化规律的,必须将天干和地支两者结合起来才行,天干与地支的结合,是按照自然界气的运动规律进行的。其中甲为天气的开端,子为地气的开始,以后按照各自的次序流转,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根据数学公式不难推算出,它们有且仅有六十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具体组合情况如下:
六十花甲子周期表
假如今天是“甲子”日,那么明天就是“乙丑”日,后天就是“丙寅”日,依次类推……直到“癸亥”日,然后又回复到“甲子”日。不仅纪日是如此,纪年纪月纪时皆如此,它们都以60为周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将60岁称为“花甲”之年,就是根据“六十花甲子表”来的;还有如俗语中的“六十年风水轮流转”等,都是来源于六十花甲子周期表。在八字方法中,不用通常的公元纪时方法,全部用干支联系的六十花甲子表示年、月、日和时,如“甲子”年、“丙寅”月、“戊辰”日、“庚申”时,这样对年、月、日、时的表示就有八个字,这就是“八字”称呼的来历。
如果你和那些年龄较大的算命瞎子有过接触,就会听到他们经常说某某是“水”命,某某是“火”命,什么“两命相克”等等,听起来似乎很神秘,其实它们都来自于“六十花甲子”纳音规律,只要你记住了它,你也可以很快说出一个人是什么“命”。我们知道天干和地支与五行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那么,将天干与地支联合起来的“六十花甲子”与五行之间也应该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古代的天文学家经过长期观察发现了这种特殊的对应关系:
六十花甲子纳音五行关系
表中的“属性”一栏,是说明五行强度的,比如“丙子”和“丙午”的五行皆为“水”,但两者的强度不一样,“天河水”要远胜于“涧下水”;“丙辰”的五行为“土”,土克水,即丙辰克丙子和丙午,但丙子和丙午受害程度大不一样,丙午为天河之水,浩浩荡荡,不怕小小的沙中土之克,而丙子则极易受沙中土之克,容易造成危害。
六十花甲子纳音五行在八字中的运用
它大多用于人出生的年份上,即看出生在何年,再查表看该年份的纳音五行。假如某男生于1967年3月,查万年历可知这一年的干支表示为“丁未”年,查上表得其纳音五行是“天河水”,则称此人的命为“天河水命”,或简称为水命。又假如某女生于1965年,查万年历可知此年的干支表示为“乙已”,查上表可知其纳音五行为“佛灯火”,那么此人的命就称为“佛灯火命”。再假如这一对男女要结为夫妻,我们也许会问算命先生,从命上看他们的结合是否好?算命先生往往会说:“他们的命相克,不好!”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根据就是出生年命的纳音五行,“天河水”克“佛灯火”之故。一般说来,八字方法认为:一对夫妻的年命不宜相克,相克不利,或导致生病,或夫妻不和;夫妻的年命要相生,相生则能恩爱白头,甜甜蜜蜜。如果1965年生的人与1969年生的人结婚,那就好了,因为1969年的干支纳音五行为“大驿土”,火土相生,大吉大利。
这也是算命先生论命的一个法宝。
丙火之调候用神推理
以【丙】火是日主之火,或者是【煅庚金之丙火】,又或者是【阳春温照】木之火,俱皆是有這相當不同之含義。總以日主是什麼五行,才能厘定怎樣來解釋【丙】火。在此章節之中,【丙】火是以【日主】為基準。
故此,【丙】日主之火,比較接近於全備之解釋,是意釋為【太陽】之火。延伸至世間燃燒,較為烈性之火。是介於:
一,冬丙用壬水,其丙火是指【太陽】之【火光】。是指【陽光照臨碧波千里】之柔和美感。
二,火要伏——是指一般燃燒之火。火不能太烈,要略以水滅一些不必要之氣炎。又或者是煉鐵之【紅炎鍛鐵】,要沾一下【水】,才好煅治。
三,火要伏休——是指世間火,不是指【太陽火】,只是一種【光、暖】而已。
以昔日之根本觀念,火是木柴所燃燒出來的。甚至於可以說,根本沒有【火】之實質存在。若要有火,一定得要依木來燃燒。故此,火不離木印,要比用【壬】水調候,更為基本。
四,丙火在【春夏秋冬】,四季之中。俱皆怕【月令】五行,三會成局,或多透天干。簡而言之,就是【丙】日主,最忌【月令五行】過旺——
春——忌三會木透木,而制【木】之自焚,春火喜明不欲太炎。
夏——忌【土】多透天干。(火土同生旺,而忌土暗了火勢)
秋——忌【金】旺,丙火難以煅金,秋火欲藏,不要太見露於天干。
冬——忌【會水透水】,而滅了火形,冬火欲生不欲殺。
五,依【五行】性而言,
生我方【木印】,始能有種種【火】之性質可言。
同我方【離南比刃】,則有為、能決斷。
我剋方【西財】,則為死寂無用之【火】。
剋我方【官殺】,則為【謹守、敬畏、有禮】。
這是指【丙火】,對【四時】之【性格】,並不代表吉凶。其中須注意:
甲:是月令單獨一個字——木印——四柱只在月令上是一個卯字,其他地支俱皆不是寅卯。
乙:連鎖性——秋月火體是【息休】。只是維持火源不減。此也是指,月令地支只有一申字,其他三個地支,都沒有申字。但另有【寅】或者【卯】字,則【丙】火又見生旺。
息滅,生旺,守禮,果斷……等等。都只是【五行性】,與【性格】上之因果直接反應,並沒有任何吉凶之存在。
………………
三春丙火
寅卯辰三個月之間,日主之【丙】火,是依【天象、天時】而論。即是:春回大地。須要水來滋潤植物,也是陽光普照碧波千傾之美景。而不是以用【壬】水,而是直接以世間【水澆在火爐】上之觀點。
一,正月寅月,丙火自得旺木相助,則為世間之【旺爐之火】。必須要適度灑水,以息其火炎,任何一種以【火】為用途之火,必須要保持【適度】。這一種適度,就是人命吉凶之基本依據,故此,正月丙火加旺木,即是過旺,必以【壬】水為用。
二,旺木燃火,最好是【剋洩】雙道以對治,以【壬、庚】雙用。以【壬水制丙火、庚金制旺木】。
三,丙用壬,木用庚——其基本之原理是——
陽干為生旺之氣,其勢方張。陰干為衰竭之氣,功成身退。故此,陽干,必然是以陽干相制——
以此而形成,丙用壬,壬喜戊,戊用甲,甲用庚。
此皆並不是作【制剋】之論,而是相得益彰。
四,若地支取代者,則以【同宮】者為第一優先。既以【壬庚】為用神,在地支之中,只是【偏途取勝】。
所謂同宮攝沖——【申】中有【壬、庚】。【寅】中有【戊、丙】。若【寅月丙火】,另位為【申】支,就是【同宮攝沖】。
非但是【寅申】雙沖,也是【寅中戊、丙】,剋【申中壬、庚】。
五,若是只有【丙】日之【壬】調候,而制月令五行之【庚】字不出天干,藏在地支之中。則是由【交際、人情】。為人【光明磊落】,憑【性格、人緣】而有功名。
六,壬調候太多,而沒有【戊】土制。則是過於遠謀深慮,有重點膽大心細之性格。用神過多,不至於有傷自己。大凡用神多,即是過度思慮。人人都能感到此人有虛偽,與人有距離之感。即使是親屬也是同論,自己福氣尚可。很難能得到【長官、親屬】的真正接近。
七,正財、偏財混雜的四柱。則無祖業,自己創業之人。略有成就,大抵最多只在二棟住宅之間。
八,若天干正財、偏財混雜,若再一財帶合,不論男女,皆為私人生活恐為不佳的一種。
九,若【調候用神】壬字,為好幾個【戊】土所制,則有【貧老他鄉】之虞。
十,若是根本四柱沒壬字,卻有一、二個【戊】土,無壬水可制,卻有【丙】火洩身,則是平常之人。【己土亦相近似】
十一,火多無木,入水鄉既死。
十二,丙子日、辛卯時——須見二個丁字,也是吉命。
十三,天干【丁、己】雜亂者,乃平常之人。
【三命通會】——
春忌見【木】成局,惡其自焚。
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
過旺則火勢太炎,又須【水】之既濟。
土過多,則騫塞埋光。
火盛,則為人多暴躁,且有傷害之弊。
見金,則可以施功。縱然是金多重疊,即無功名,妻財仍可遂心。
【化寶二書】——
在總論【火】之全局,則是以【三命通會】在總論火之原文,完全相同,包括上段之論【春月之火】,亦相同。
在以上與【三命通會】相同者以外,俱皆是以【丙】喜用【壬】水。
俱皆以【丙】火,皆以【壬】水為第一優先。其次,丙日主,在五行性上之推理,約下列為三類區分:
一,是以【月令火旺】,而對其他日主五行而言。
譬如,【太陽火,爐冶煉金之火】——其實是指【溫度】之對治,與【保溫】之間。大致上是【庚金須丙火】,【冬季須丙火溫暖】。
二者是【丙】作为日主而言,面对【十二个月令】而言。
十二個月令——對丙日主而言,即是十二生旺庫、旺相祿絕之【輕重】差別位。
若以月令而言,則是分散於四種五行。
春,丙火對旺木——惡焚
夏,純火旺
秋,丙火對旺金——難制
冬,旺水則滅形
土多,則不明蹇晦。
三,火之概念,多少是受了【周易】之影響。以【水火既濟】與【水火為濟】為主。水火相對,而不相滅。
合而言之——
【火】是一種抽象之【光】與【溫度】,不比【金、木、土】等有實質之形態可取、可衡。故此:
一,丙日主必須要身強——帶【甲、乙】印最佳。
二,丙火見水,不是水火爭強。而有【火太旺、有略伏火勢之意】。水火有不爭之下的【水火相映】之美景,近似【陽光照碧波】之舒情美景。
三,必須將月令之五行,換算為其當令之【五行】。
若是屬於【季節性】之調候層次,就聽其自然,諸如乙日巳月,用【癸】……
否則,即要放處到其【當令五行性】,要不要略加【制伏】,以免危及日主之【中和性】。
諸如:
丙日寅月——寅木是木旺之地支,最好有庚字略制。
丙日辰月——辰是土旺之地支,最宜有甲木梳之。
昔日之經書,對這些【日主】,與【月令】五行之關聯,未曾予以分則列述。
現在則是以抽象之說——分別區別出。
一,五行性——
乙木不能用【庚辛】金。
丙火要【甲乙】木印。
庚金須【丁】火。
辛金要【壬】水……此是指常態。
二,季節性——
夏性火旺之時【庚】金,非但不要【丁】火,反而要【壬】水。
三,中和性——
丙日寅月,須放量【甲祿在寅】之旺勢,須適度用【庚】金。
四,病藥性——
冬【乙木、水】多滅丙,調候賴戊土出干,卻又見【甲】制戊土。
五,爭化、從旺——等之特殊情況。
二乙爭合庚——須辛字破乙
二庚爭合乙——須丙字破庚
從格——須陽從陽干……等
十干十二支,大致皆以此為原則——
任何情況下,皆忌刑沖。
今以【春月丙日】分別於後——
一,丙日用【壬】,為【水火相映】之五行性
寅月木旺之地,必備【庚】字,以略制之,無【壬】可以用【癸】。
壬多無戊則否,有戊則大吉。
庚辛過多,為人昏昏過日。尤忌一派戊土制壬,無甲救助,大凶。
二,丙日卯月亦用【壬、庚】,二月之庚,非是制【卯】木,而是【庚金生水】。
無【壬】字,可以用【己】土。
一派【火】或【土】,再入【火】或【土】之運程凶。
【丙子日、辛卯時】,天干有【丁】則吉,無【丁】則凶。
三,丙日辰月——一旦地支成【辰戌丑未】之土局,則須【甲】木出天干。
若【己】土混【壬】水,【丁】制【庚】金,皆平常之人也。
春季:丙火,大抵不離【壬、庚】為主旨。
寅月:壬,庚
卯月:壬,庚
辰月:壬,甲
……………………
三夏丙火
炎炎夏季,用【亥】水,反不如用【申】字——以【壬、庚】同宮。
一,五月【丙刃】之月,用壬。最忌【甲】透,為【羊刃倒戈】。
二,水火之關聯,是譬作【湖海汪洋,廣映太陽】,不是用水去滅火之說。
三,沒有【壬】,而是【庚癸】二透。乃是反應極佳,謀智而致富。
四,壬癸俱無,難有家室,但亦無大凶。【秋季則凶命】。
五,無壬癸,卻有【己】土出干,男女皆下格。
【化寶二書】——皆以【丙】火,俱以【丙】火介於——
一,丙火不是專指【火】之本身,而是指【火】所發出之光。若以【火】之光而言,【光明】並不畏【水剋】。
二,在六月【夏火】之中,引用【夏言】之八字,依據推論,造化之論,應在【萬曆】年間,與【三命通會】相近,而略為遲了些時日。
三,五月丙火極旺,一壬仍不濟事,要【二壬一庚】,齊出天干,始作吉命。
五月丙火,天干一見【丁】字,即為平常之人。
五月丙火,若以【土】代水洩旺者,入水運反佳。
五月丙火,支會火局不可見滴水。
若支成火土之局透土出天干,則不用【壬庚】,而用【壬甲】。
巳月丙火,則以【庚壬】為主。
陽刃駕殺——
須詳究以下三項,以定其吉凶。丙火午月為【午】刃。
五月午刃——丁透天干,壬水也出干,必須【壬】根在地支而坐實——羊刃駕殺。
五月午刃——丁透天干、壬水也出干,而壬水在地支無根——羊刃倒戈。
五月午刃,——壬水殺太重,厭丙無光,須【甲、戊】作調停。
【未月】——丙火已漸退。在【大暑以前】,與五月推理相同。【大暑】後,則不一定要用【壬】,可以用【己】土。
依【調候用神】——【五行喜忌】,大抵皆是以六月之大暑,作為喜忌之交會點,大暑節以後,火旺之氣已退。
三夏火令之喜忌:由【壬庚】,反易主【庚壬】。最忌天干有【戊、己】出干。
若以【十神、格局】而言,即是【丙日未月】之BZ,最忌入【土食傷】局,女命尤為貧困之遇,最忌透坐在時干。
諸如:壬寅、丁未、丙申、戊戌——
乞丐流浪之命。
大抵都是以【火、土】過重、成局為病。
巳月:壬,癸,庚
午月:壬,庚
未月:壬,庚
……………………
三秋丙火
三秋太陽轉西,陽氣已漸衰。日近西山,最忌天干透土,最須要木印生扶。
【日主弱,而成食傷格局,乃命朮之大忌。】
一,申月,戊庚壬同時出天干,則最為吉祥。
二,酉月,酉即是辛,丙辛最為難化。辛多出干,總是日見貧困,女命最忌。
即使有【丁】字破【辛】。可以有財,品德善變,很難相處。
三,戌月,是【墓庫之火】。即使成了【寅戊戌】全局,宜難有大發越。
戌是土月,除了一般性之【壬】字,必須要【甲】木為疏土。
甲木是意指,樹根深入水中。土始能有所舒培之力,土之外表必須要疏鬆。
另,
一,申月丙火——申月【壬戊】二干齊透,則為上上之命。【不能離印】。
壬多之時,始可用土。火至【申】地已是【衰地】。
丙火之用【水】,只是【火水相映】。其基本要件,必須帶甲乙印。
然而,只要【甲乙】印,則又沒有什麼要旨了。
二,酉月丙火——習以為是【正財】當令,這種例式,在近代是常見之命式。
最忌:
多辛合丙。
【丙辛合】又見【丁制辛】。
地支會金財,又不透天干金財。
其餘之常例,則仍然是以【壬】為喜,見【己】為忌。
三,戌月丙火——已無火旺之勢,卻有燥土之嫌,旺火用水,燥土亦用水。
不過,只是以水輔甲。以【戊土】出天干,一定要用甲。
燥土不能離甲,用甲則又不能離水。
九月為【火墓】之月,即使成了【炎上格】,也須要入【火旺】之運,否則,難論吉祥。
申月:壬,戊
酉月:壬,癸
戌月:甲,壬
……………………
三冬丙火
三冬丙火,但以【絕地逢生】,甲字不可離,仍然是以【陽光映輝】作為主題。也就是不離【壬、甲】,【戊己】只是對【壬、甲】之加減而已。
一,
九月戌月,以燥土之故。而用甲木疏土之後,始再論壬水為用。
十月亥月,則是丙火絕地,故須要甲木生丙火。
二,
有關於【丙辛合】,若非是【辰】支,是很難化的一種。以【陽化陰】為難,以【陰化陽】則易。此項推理,本不屬於五行調候之範圍,而是【五行得合】層次。
諸如:
甲己、庚乙、丙辛……等化合難
己甲、乙庚、辛丙……等化則易
三,
亥月丙火之调候用神,不離【甲、壬、丙】。若有偏重之病,則以【甲多用庚,壬多用戊,丙多用壬】。
四,
子月,一陽後始,雖然也是用【壬】,則恐壬水過旺,故須【戊】土以防之。
五,
丑月丙火,已是【二陽開泰】,不畏【壬】水,甲印是必備之輔助。否則,權宜用【己】土,略阻壬水之旺。
亥月:甲,壬,丙
子月:壬,戌
丑月:壬,甲
………………
老人告诫:“废日又逢空,夫妻要分房”,什么意思?有一定道理
今天是今年最后一个废日,而老人总说:“废日又逢空,夫妻要分房”,那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夫妻要分房呢?
什么是废日?
我们都知道地球自西向东自转的同时,又绕太阳公转,因此才有了四季变化。四季的特点是春暖夏热、秋凉冬寒。而在五行中春季属“木”,夏季属“火”,秋季属“金”,冬季属“水”。
以四季的仲月为“木火金水”的顶点,那么便形成了春季卯月、夏季午月、秋季酉月、冬季子月。
当春秋相对、冬夏相对时,就是卯酉相对,子午相对,因此以五行力量表示就是“木”和“金”相对,“水”和“火”相对。
众所周知金与木之间相互压制,金强木就会折,而木强金就会变钝,由此看来两种力量并不对等。但是水和火之间则不同,水多会火灭,而火旺则水干。
生活中人们常说“水火无情”,这也暗示着水和火的力量几乎相等。老人口中“废日”则是日子的力量和季节的力量相互压制,最终的结果是彼此消耗,最后两败俱伤。所以“废日”也有“四季荒芜之日”的称呼,为五行无气之时。
春天属于“木”,而金砍不动木,彼此呈消耗状态,所以春季的纯金日和秋季的春木日就是春秋两个季节的废日。
由此看来夏季属“火”,而水到了夏季灭不了火,冬季也是一样,所以夏季的纯水日和冬季的纯火日就是废日。
这样看来木和金之间的力量也不对等,所以春秋两个季节的废日并不纯。而冬夏两季则相反,夏季月的壬子日,冬季子月的丙午日,这两个属于最纯粹的“废日”,而今天就是子月的丙午日,因此是最强废日之一。
子月表示冬季最强的“水”,而丙午又代表最强的“火”,同等力量相撞彼此抵消,因此是“四季荒芜之日”。
在这一天老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废日又逢空,夫妻要分房”,那么为何要这样做?
废日的特点
废日主要是纯金到春季,纯水到夏季,纯木到秋季,纯火到冬季。季节力量相互冲撞因此而抵消,因此“废日”是很纯粹的日子。而今日的丙午就是纯粹的“火”,与子月的“水”相互碰撞后发生混乱,因此今天的力量比较混杂。
正所谓“纯阳不生,纯阴不正”,无行本身讲究力量平衡,如果有偏差则会导致其余的五行之力相对减弱,直接导致对应事物减弱。
因此在很多偏远农村的老人表示:废日出生的人容易体弱、孤单,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废日又逢空,夫妻要分房
废日为庚子月的丙午日,乃是水中的纯火日,自古水火不相容。丙火庚金,子水灭丙火,天干地支相互压制,由此可见两者的力量都很强。当水火相遇后必定会消耗彼此,最终的结果则是两败俱伤。据说今日还是“破日”,所以这属于“大耗”。
自古以来男人属“阳”,女人属“阴”,阴阳细分后就是五行。今日的纯火日与冬季的水相互压制,最终彼此消耗,所以夫妻之间也要分开,因为在一起容易对彼此消耗。
当然这里的消耗并非身体消耗,而是感情上的消耗,两个人容易发生口角、产生矛盾。
那么对于废日,你了解多少?欢迎留言,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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