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国务院免职10个月后,“70后”中央候补委员再次担任原职
国家发改委网站“委领导”栏目更新显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丛亮已同时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国家发改委网站截图
去年7月8日,人社部官网发布信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任命丛亮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免去丛亮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公开履历显示,丛亮,男,汉族,山东文登人,1971年12月出生,党员。丛亮曾长期在国家发改委工作,曾任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秘书长兼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秘书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丛亮现任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上官汇”注意到,目前国家发改委已有两位“70后”副主任。今年1月10日,人社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李春临、杨荫凯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其中,杨荫凯,男,满族,197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党员。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曹飞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上官河
免职到底是一项什么操作?
这段时间很多事情都实行了免职,那这个免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对有关人员的免职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根据百科的介绍: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并非一般人所认为的“撤职”。
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呢?撤职是有惩罚性的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而免职则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其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免职也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公职人员,但相对于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序要轻一些,或者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当时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这样大家都清楚了,之所以为什么各地针对一些不作为的人员采用免职的方法,是给他们一个机会,并不是要撸到底,今后还是有机会干工作的,只是现在不再适合再在这个职位了而已。免职比降级还要轻一点,很多人被免职后还是有重要的岗位会继续做下去。因此我们经常看到,某些人被免职后又在另外一个部门重新上位干活。
不过对于老百姓来说,似乎觉得免职应该和撤职差不多,就是不能干了,如同部队里说你的连长被免职了,就如同变成了普通士兵了。看来是大家理解错了,要想真正将这些人打到底,至少要撤职才行,起码降级,否则一切的待遇都是没有太多变化的,顶多就是不在这个岗位干而已了。
大家对于免职的理解是什么样的呢?说说你心中的免职吧!
大家知道公务员免职、撤职、降职有什么区别吗?
在我们国家依据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公务员的处分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代表了由轻到重的六种处分方式。
一般来说,公务员采取的职务级别工资并行制度。
降职和降级是不同的,首先看降级。降级,主要是对公务员级别和工资制度的一种处理方式。降级和撤职的处分时间是两年24个月,处分期间不得进行职务和级别晋升。
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公务员正常考核合格,五年才能够晋升一个级别,不过每两年可以晋升一个同级别档次。
关于降职,实际上是委任一个较为低的职务。不过对于一些公务员来说,可能会兼具好多个职务。多个职务不能领多份工资,但是多个职务可以按照最高的职务领取职务工资。
关于撤职,当然是撤销当前的职务。撤销一两个职务一般不会影响职务工资待遇,除非撤销的是最高职务。
当然如果我们是全部撤职的话,那也是会转为非领导职务了。因此公务员的工资里边还有非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的区别。
关于免职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某人所担任职务的行为。
如果是行政处分里的免职,就跟撤职是一样的了。
但免职这里不仅仅包含受行政处分,也包括到达退休年龄或者个人原因、调任、辞职都可以申请免职。
公务员是一类非常重要的人员,他们操作着我们祖国这艘大船顺利航行,希望他们能够珍惜自己的权力,敬畏手中的权力,为我们国家繁荣、为人民幸福作出更大的贡献。
撤职/免职分不清?看看影响期就知道了
安阳狗咬人事件中,有四个字眼引起同事的好奇,“撤职”“免职”。
从字面意思理解不难,难得是分清两者之间的具体影响。
八种免职情形免职,从字面理解就是“免去现职”。
至于哪些情况会造成免职,根据干部选任条例第五十四条内容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五)辞职或者调出的;(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七)因健康原因,无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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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来讲,因为年龄偏大的、到龄退休的、被追责的、能力不够的、或者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身体不好不适合担任的、外出长期学习的、人事调整需要等客观条件,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均适用于免职处理。
免职的影响对当事人来说,如果是以上第一、三、五、六、七、八情形免职的,当事人除了失去现有职务外,其他没有实质性影响,也即不会有其他物质、精神损失。
但是,被问责而免职的,根据选任条例的第五十六条:“……因问责被免职的……,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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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因问责被免职的,从收到免职处理开始,一年时间内禁止安排领导职务,同时不得担任比原职务层次高的职务,也即禁止提拔。
不过,个人的薪资待遇不受影响。
案例对比例如,领导A因为年龄偏大需要退出现职,组织部门给予“免职”的调整意见,A享有原职务职级对应的薪资水平和个人待遇,只是没有职务而已。
领导B因为工作不力被上级问责,组织作出“免职”的处理决定,B不仅失去了原有职务,且一年内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原职务层级该有的薪资水平不受影响。
但是,对于A来讲,免职的影响是退出领导岗位直到退休;对于B来讲,两年影响期过后,组织可以根据个人表现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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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B的处理决定中加了一句“警告”处分,那么在该处分的影响期内,其个人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撤职的两种形式“撤职”,根据字面意思理解,即撤销现任职务。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内容:“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所以,撤职不同于免职,它是一种处分形式;给予撤职的情形比免职单一、且情节比免职严重。
根据职务所属范畴,撤职有两种形式:撤销党内职务和撤销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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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影响对当事人的影响,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的条款“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通俗来讲,受到撤职处分的,二十四个月(两年)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及级别;还要根据个人职务实际,降低个人降低级别。
但上文中有讲,撤职有两种形式。根据处分条例“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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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对比领导C因某种原因给予“撤职”处分,那么C所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均予以撤销,且两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党内外职务,不得提拔、晋升工资,与此同时,降低级别,如原来是副科,现降为科员。
两年后,影响期满,个人可以晋升工资档次、考核可以定为“优秀”档次,但不会恢复原职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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