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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商标起名攻略,建议收藏
德国思想家威克尔曼曾富有诗意地说:“商标洪亮的声音,响彻在生产和交换中。”商标是财富的代表,是身份的象征,是名牌的护身符,更是竞争的利器。
然而商标起名却难倒了很多牛人、大咖、创业者。商标名称,既要字形优美,又要朗朗上口,还要寓意美好,最关键的是还能顺利注册成功。
别着急,商标起名攻略来了!
一. 商标是什么?
想要给商标起个好名字,先了解商标是什么。
《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也就是说商标可以定义为: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互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用文字、图形单独构成,或由文字、图形组合而成。
既然文字和图形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那么所有文字都可以用吗?哪些文字和图形不能注册呢?起名雷区要注意!
二. 品牌命名原则
品牌命名应该考虑这三点:好记、容易理解、便于传播。
1.好记
什么样的名字算好记呢?要短,太长的名字元素自然就多,记忆难度大;要顺口,不要生搬硬套的词汇;要简单,尽量不要用生僻字。
2.容易理解
一个名字,在好记的基础上,如果赋予它美好的含义,还能和行业特征相符合,那么这个名字就基本堪称完美了。
3.便于传播
好传播是一个品牌成长的关键,可以节省巨额广告费。
起到好记、容易理解、便于传播的名字确实很难,这就需要提前思考。花费点时间和精力,相信总是可以想到好名字的。
三. 需要注意的雷区
01 禁用条款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条列举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明确了使用地名作为商标的限制。”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是指除了禁止将这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外,还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所以千万不要觉得谁都注册不了,就可以随便用哦。
02 显著性问题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标志在哪种情况下才具备显著性呢?
如果相关公众一看到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一个标志,马上就能意识到该标志是用于指示商品或服务提供者,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那么这个标志就具有显著性。
如何判断一个标志是否具备显著性呢?
商标是服务于商品的,它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两个因素必须结合起来使用,不存在没有确定商品的商标专用权。所以想要起一个可以注册的好名字,必须要了解商标与商品之间的关系。
标志的显著性首先取决于标志与其指代的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关系越密切,则显著性越 弱;反之,则显著性越强。
按照标志与它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务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可以将标志分为 5 类:
第一类通用性标志:如“苹果”或者苹果的图形指定使用在苹果上。不具备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第二类描述性标志:如“纯净”用在纯净水上;“温暖”用在羊毛衫上,由于仅仅直接标示商品的功能特点,不具备显著性,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第三类暗示性标志:如“Think Pad”字面意思是“会思考的小本子”比喻智能笔记本。具备显著性,可以注册。
第四类任意性标志:现有词汇,但与其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务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比如用于手 机器上的“小米”“苹果”标志。具备显著性,可以注册。
第五类臆造性标志:臆造,凭主观想像无中生有地编造。独创的,不属于现有词汇。如“Kodak(柯达)”“阿迪达斯”“飞亚 达”“新飞”。这种无特定含义的商标不但显著性强,而且减少了与他人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可能性,容易获准注册,也有利于其专用权的保护。
总结,具备显著性可以注册商标的有:暗示性标志、任意性标志、臆造性标志。起名字看看是否属于这三类。
03 不得与他人冲突的在先权利有哪些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 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的保护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商评委或知识产权法院在判定商标权和姓名权是否冲突时,主要依据公民姓名与商标名称是否相同或近似,公民姓名的知名度,将公民姓名作为商标使用在商品上是否会损害公民的名誉。
如商评委以第九类商标“屠呦呦”侵犯了屠呦呦女士在先姓名权为由,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 商号权
商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不同企业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权的获得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商评委或知识产权法院在考虑商标权和商号权是否冲突时,不是简单地依据商号权和商标名称是否相同或近似,而是依据商号权企业的知名度,考虑商标名称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是否会对商号权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等。如北京法院认定“伊利”马桶商标容易对伊利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因而要求商评委宣告该商标无效。
3. 肖像权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企业或个人可将获得许可使用的肖像申请为注册商标。
如“老干妈”商标即为其企业法人代表陶碧华的肖像。
4. 著作权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旦著作权人完成了一件作品的创作,其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将其作品申请为注册商标,或者作为商标使用,都将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重点注意:商标注册不能随意选择字体,否则有可能侵权!我们经常看到的方正、汉仪等字体,都属于自创字体,享有著作权。如果是用于商业途径使用,必须向版权方付费。如果你未得到授权直接拿去使用,会面临被起诉侵权的风险。即使你已经注册了商标,也可能会被字体著作权人要求停止使用或是向其支付费用。“
四. 品牌命名流程图
了解了基础知识,我们就可以着手起名了。 怎么起呢?天马行空不如一套科学的方法。品牌命名流程图来了!
1.确立定位 :《定位》一书中说”名字就像钩子,利用它能把品牌挂在潜在顾客心智中的产品阶梯上,在定位时代,你唯一能做的最重要的营销策略就是给产品起名“。
2.市场调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详细的市场调查,可以了解竞争对手,思考他们是如何运用品牌战略和商标保护策略的。市场上哪些品牌的战略规划值得学习,哪些纠纷需要警醒。
3.品牌创作:收集完信息,就可以进行创作了。 创作可以集思广益,但是一定要注意保密。起名方法有很多:渊源起名法、动植物加工法、商品名称加工法等可以百度一下。
4.专家评估:选择专业商标代理人进行查询,提供建议,可以帮您及时调整起名方向,提高成功率。
5.尽早注册: 起好名字一定要及时注册。数据统计,每天商标申请量高达2W件,甚至同一天申请的都不在少数。建议一次多注册几个备选方案,商标注册不能保证100%成功,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拿到初审结果,大概要4个月,如果驳回了再重新注册,又需要4个月。备选方案可以帮您节省时间,有备无患。
最后祝您文思泉涌,起到满意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