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是什么意思呀(冥婚是什么意思呀如果是男方突然死亡)

过去婚姻中,最另类是“做阴亲”,给未婚死者办冥婚有什么说法?

过去有四种特殊婚姻

本文作者 倪方六

买卖婚、换亲、私奔结、阴亲,是过去存在、且流行的4种特殊婚姻形式。前三种已被当成陋俗给禁了和废除了,但“私奔”却一直存在。

(婚礼)

买卖婚

所谓买卖婚,就是卖身婚。买卖婚不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也没有门当户对,而是把女孩当成商品,卖给别人做妻妾。过去的情况是,一些穷人家因生活走投无路,家有女孩稍大,经人说合卖给富人,以图活口。双方同意后,立契为凭,人钱两讫,女孩任买主为妻为妾,也可以是无名份的性质的婢女,生死听命,女家不得干涉。

买卖婚不是明媒正娶,故无礼仪可言。双方说定日子后,买主把女孩领走,或是父母将女孩送来。买卖婚在“旧中国”很流行,一些达官名人都会通过买卖婚寻个妾仆。

(农村婚礼)

买卖婚在中国很有历史。《韩非子·内储说下》里有一个故事:“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子将以买妾。”大概意思是,卫国有一对夫妻许愿,妻子希望得到一百捆布币。丈夫就说,为什么要这么少?妻子说如果多了,你会拿去买小老婆。《韩非子》说的这个故事表明,买卖婚在先秦时已存在,而且那时通过买卖讨妻妾已是一种社会现象。

买卖婚现在已被婚姻法禁止,但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婚实际并没有根绝,那种大要财礼现象,说白了是一种变身买卖婚。

换亲

有儿有女人家,如果无钱给儿子娶媳妇,就可能用女儿来给儿子换一个老婆回来,而女儿则去给对方人家当媳妇,这种婚姻形式就是俗话说的“换亲”。

换亲有两家直接互换,也有三家转换,有两男两女,或三男三女参加其中,当然也可以更多。其中以三家换亲最理想,两家直接换亲,仅在称谓上就有点尴尬,两种亲戚关系重叠,男的既是姑爷,将来也是舅舅,而女的既是姑妈,也会是舅妈。

(农村婚礼)

换亲,双方家庭都可以省一笔财礼钱,但也要媒人的,也会有一个婚礼,但须同日举行,娶与嫁同时进行,以防止一方逃婚、悔婚。我在30年前,常可以见到这种换亲婚姻。

换亲大都可以成功,但也会有女孩子耍心眼,见兄或弟“换”回了老婆,生米已成熟饭,自己却不想去对方家当媳妇,而出现逃婚现象,最后导致换亲失败,这在婚礼不是同时进行的换亲中,最容易发生。

换新虽然成功率很高,但婚后生活都一般,甚至很糟糕。因为双方婚前并无感情基础,而且男方找不到老婆,除了家庭经济原因,较穷外,也可能因为身有残疾,女方心里常生不平衡感,导致日后家族破裂。因为换亲引发的家庭不幸很多,所以只要有一点可能,一般家庭都不会给儿女“换亲”。

(美女)

私奔

私奔大家都懂的,就是为情所困,又因种种原因无法通过正常婚姻形式结合成家的男女,通过离家出走,私自成家。

私奔在先秦时已存在,官府还曾鼓励没有嫁娶能力、出不起财礼的男女,通过“奔”这种形式结合。后来私奔的原因就多了,如因家庭逼婚私奔,因两情相悦私奔,等等。私奔背离传统婚姻伦理,很不正常,所以过去有的地方称女子与男人私奔为“作怪”行为。而出于维护脸面的需要,女家都会放风说女儿被骗,让人“拐跑了”。

(情侣)

私奔婚姻最后大都能得到父母的原谅和承认,三五年后带着孩子回来见父母,看在孩子的份上,当初发誓不认这桩婚事的父母,看小孩的面子,也会默认的。

买卖婚、换亲都被禁止了,但私奔到现在都没有消失,不只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多。因为不违反婚姻法,现代敢于私奔的男女还可能得到称赞,被视为捍卫爱情,保卫婚姻的行为,是婚姻自由与文明的表现。至于私奔的例子就不用举了,大家身边都应该有的。

做阴亲

婚姻本是适婚男女的选择,而“做阴亲”则是人死后发生的婚姻行为。过去迷信认为,孤男寡女在阴间会作怪,使家宅不宁,结了阴亲后就“不闹”了。

阴亲又叫冥婚,做阴亲早先应是为已订婚意外身亡男女而办的,后来就不一定了。一般未婚男女身亡后,甚至未成年的孩子都会做阴亲。家长会托人说合,或直接向对方提出,将男女遗体以夫妻关系同穴合葬,并陪葬些胭脂花粉,拟如办喜事。此后两家结亲,逢年过节都会互相走动。

(冥婚)

做阴亲与买卖婚一样有历史,先秦时已出现了。《周礼》中有“禁迁葬与嫁殇者”的要求,可见在先秦时做阴亲现象已不少见,还要大操大办。做阴亲虽然是非正常婚姻行为,但在过去一直不绝。东汉末年曹操,就曾给他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办过冥婚。曹冲13就死了,曹操爱子心切,给曹冲礼聘了一位“死媳妇”,合葬于一起。

到时,做阴亲现象都没有消失,如的早死弟弟蒋瑞青便办过“冥婚”。蒋母王采玉对小儿子十分疼爱,蒋瑞青的死让王氏悲痛异常,于是她给小儿子办了一场“冥婚”,找了一个同样早殇的王姓女童,与他合葬。后来,王氏还把蒋经国过继到蒋瑞青的门下当儿子,让蒋瑞青有了“后代”。

做阴亲是陃俗,现在也是禁止的。

(现代冥婚)

关于冥婚你知道多少?揭秘冥婚背后的习俗与真相!

冥婚也叫阴婚,通俗的说就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阴婚在我国的起源很早,早在先秦时代,就开始在民间流传,这种习俗的由来跟我国民间丧葬习俗有着很大关系。

自古以来,我国一直流行土葬和修筑坟墓。不过,如果未婚的人属于意外死亡,民间阴阳师认为是“克命”,会破坏祖坟的“风水”,所以死后不能进祖坟。

婚前亡故的男子家人为弥补这个“遗憾”,有了买女尸配阴婚的需求。同样,未婚年轻女子因故去世后,也不能葬在娘家祖坟,很多人为了让亡故的女儿有一个归处,通常也习惯选择将遗体卖出配阴婚。于是,配阴婚便成为一种民间习俗流行开来。

通常情况下,配阴婚时,男方家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家具是纸糊的“冥器”。当然,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制,送至男方后,抬着尸体环绕男方家院内一周,由阴阳道士主持完相关仪式后,即由鼓乐前导,最后再与男方合葬。

当然,不同的地方,配阴婚的仪式也并不相同,办得隆重或是简单、一般,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而定。不过,一般配阴婚的迎娶仪式必不可少。

由此可见,这种冥婚仪式会耗费不少财力、人力及物力,从根本上来说也是毫无意义,一直被儒家礼仪所反对,历史上也曾多次被禁止。

比如,战国时期《周礼》中就有明令记载:“禁迁葬与嫁殇者。”但遗憾的是,这种配阴婚的做法却屡禁不绝,甚至好多还直接表现在一些统治者身上。

比如,《三国志》里就有曹操为曹冲办冥婚的记载。因为曹冲是曹操最宠爱的儿子,可他这儿子实在是短命不寿,在十三岁时就死了。曹操很心痛,在曹冲死后不久就想让邴原亡女与之合葬,但由于阴婚不合儒家礼仪,被邴原拒绝了。但曹操并未放弃,后来又下聘已死亡的甄小姐做曹冲的妻子,“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

配阴婚在宋代最为盛行。根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者,其父母定托“鬼媒人”(说鬼媒)说亲,然后便进行占卦,各家就会替鬼魂做冥衣,择日举行合婚祭,然后将男女并骨合葬一处。

到了元代,配阴婚的做法甚至摆上了桌面,不但政府允许,而且还可以给“公休假”。比如《元典章·吏部五·假故》记载:“拟得职官奔丧迁葬,人子大故,今既以人伦重事,许给假限。”

建国后,随着人们思想认识的提高,旧社会的配阴婚恶俗得到了控制。

配阴婚属于封建迷信,在新中国成立后一度销声匿迹,然而近些年来,乡村配阴婚活动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受利益驱使,配阴婚已出现专业人员和黑色利益链条,在陕西甚至还出现了拉活人配阴婚的恶性案例。

2005年3月28日,西安西乡县人杨锦玉从坟墓里盗掘人体尸骨卖到山西给死去的男子配阴婚,被公安人员查获;2007年,河北邯郸南庄村农民宋天堂连杀6人卖尸配阴婚;2008年,河南伊川县两农民在利益驱动下盗尸配阴婚;2011年5月22日,延安王海荣等在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镇摩托车未果后,故意杀人,将尸体卖给他人已逝的儿子配阴婚。

2016年4月,甘肃男子马崇华将两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从家中骗走后杀害,跨省将遗体卖至陕北榆林配阴婚。而从2009年到2015年数据中来看,北部一些省份备案已知配阴婚女尸已有44具,一具价格高达二三十万。

配阴婚是封建迷信,不受法律保护,买卖尸体配阴婚是违法行为。

人死亡后,相应的人身权利也随之消灭。 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的《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第九条规定:“除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尸体捐赠;使用完毕的尸体,由接受尸体的单位负责对尸体进行殡葬意义上的最终处理。”

小编认为,但凡一种习俗危害到社会,就应该被摒弃。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已经进入21世纪,但是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思想浸染,诸如算命、巫术看病、 配阴婚等等封建思想,在一些偏远的农村还是很有市场。某些巫婆神汉、算命先生、阴阳道士、邪教组织更是借助“鬼神”学说大做文章。所以,要想彻底杜绝这种封建文化糟粕,未来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更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

图文来源:儒风清韵

2019年陕西女子下葬12天遗体被盗,5名嫌犯:配阴婚卖给80岁老汉

冥婚,是一种来自于封建社会时期的陋习。

在古代,人们普遍迷信所谓的阴宅“风水”之说。

所以对于未成婚配的男女逝世之后大多不愿其进入祖坟,因为这样一座孤坟的出现据说有碍于家族后代的昌盛。

这样的说法起初只是江湖术士糊弄人的鬼话,为了套取一些达官贵人的“赏银”。

这些江湖术士于是便煞有介事地弄出了一套所谓的“冥婚”仪式,适用于那些达官贵人们早逝的儿女的葬礼之中。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这些江湖术士糊弄人的把戏却在民间演变成为一种陋习。

甚至是一种流毒。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进行了“破四旧”的斗争。

于是冥婚这一陋习在我国的许多大城市基本消失,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冥婚的流毒却依旧未能消除。

特别是在近些年来,一些人将冥婚神秘化,并逐渐地在一些迷信思想较为浓烈的地区再度出现,甚至在这背后还出现了一条害人听闻的黑色产业链。

陕西一女子下葬12天,遗体便被盗走

2019年1月1日,一名陕西延安富县寺仙镇后桃园村的28岁女子因病逝世,在下葬12天后其夫陈某某发现,自己妻子的墓被人偷掘,尸体不翼而飞。

陕西地区一直都是受冥婚陋习危害严重的重要地区,当陈某看到自己妻子的墓被人偷掘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冥婚,于是陈某立即报警。

当地警方在接到陈某的报警之后立即展开侦查,于2019年1月14日将参与盗取陈某妻子遗体的5名犯罪嫌疑人从洛川、铜川、耀县等地抓获并押回。

一开始这5名犯罪嫌疑人对于盗掘尸体一事拒不承认,但是随着警方的办案的逐渐展开,越来越多的证据被找到。

最终5名犯罪嫌疑人在大量证据面前终于承认了盗挖陈某妻子尸体的罪行。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所盗取的陈某妻子的尸体被贩卖到了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其用途就是用于配冥婚。

但是具体是到了谁的手里,他们不得而知。因为买卖尸体有专门的人进行,而他们只是负责盗挖尸体。

民警跟随这几人提供的线索赶到了榆林市牛家梁、麻黄梁等地,但是经过几天的调查并没有找到与这几个盗挖陈某妻子遗体的犯罪分子接头的人。

一时间案件陷入了僵局,后来民警改变思路在当地找寻四处打听谁家新修了坟。

嘴周在当地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寺仙镇警方终于在一户村民家中的后山上发现了一处新修的坟墓。

据悉,这户村民是一位年过80的老人,在警方的询问下承认了在此之前曾托人购得一具女尸,打算与自己在百年之后配阴婚。

但是在民警提出要挖掘女尸确认并带走的时候,却遭到了该村民的拒绝。

后来在当地派出所民警与村干部的劝说下,这名老者最终答应交还女尸,并且顺利地将中间介绍买尸的人一并抓获。

最终,陈某妻子的尸体被寻回,并得以再次安葬。这件事情被报道之后,关于冥婚的陋习曾一度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关注。

但是在陕西、山西等受冥婚陋习流毒影响严重的地区,这样的事情却并没有因此而断绝。

陕西的盗尸案频频发生

2021年10月29日,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接到了枣林坪镇胡某的报警。

胡某称自己已故30余年的妻子的坟墓被人盗挖,尸骨不翼而飞。

在接到报警之后,绥德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开始了大量的走访,最终在调取海量监控和多日的走访排查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当地村名领村的村民李某。

2021年11月9日将参与盗掘胡某妻子尸体的4名嫌疑犯全部抓获,并在主犯李某的家中找到了被害人胡某妻子的尸骨。

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自己已经年过六旬,盗取遗骨主要是给继父配冥婚用。

据李某称,自己的父亲过世之后母亲便与继父结婚。

但是在母亲百年之后,李某还是希望母亲能够与自己的父亲合葬,而为了不让先逝的继父成为孤坟于是便打气了给自己继父配冥婚的想法。

案件最终得以告破,李某等人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只是配冥婚的陋习却没有因此而终止。特别是在晋陕一带,一些不法之人为了牟利,暗中还发展起了一条盗取尸体配冥婚的黑色产业链。

晋陕一带的冥婚黑产

据当地山西的村民介绍,当地的很多乡村都存在着所谓的职业中介人。

这些中介人大多信息灵通,特别是一些诸如棺材店、寿衣铺老板,医院太平间的管理人员因为职业的便利,经常可以联系到一些意外死亡的女性家属。

在晋陕地区的农村,女性早夭者与男性一样,大多是进不了祖坟的,只能是下葬于乱坟岗上。

因此如果年轻女子夭亡的,家属也愿意为自己的女儿配上一门冥婚,而这样的一桩冥婚男方家也会出上一笔巨款。

除了女方家得益外,整个产业链上的相关人员等都能获得利润。

但是像这种早夭的女性毕竟是少数,而且也并不是所有人家都会给自己早夭的女儿配冥婚。

但是由于在当地配婚市场的利润巨大,于是便引得不少不法之徒打起了盗取他人遗骨的主意。

甚至还有些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拐卖妇女拉着活人去配冥婚。

其实只要在搜索引擎上检索关键词,就会发现关于盗掘女性尸体的案件在陕西、山西之间多有发生。

2005年,西安火车站派出所的执勤民警在乘客杨某携带的尼龙袋中发现了6具女性尸骨,其运尸的目的就是想在清明节前回到老家给当地人配冥婚,发一笔横财

2008年,芮城警方就曾破获过一起盗尸案。

该案的主犯薛某与同伙梁某、张某,自2006年开始至案发,短短的两年时间内3人就从芮城县的7个乡镇里面盗挖女性尸体11具用于“配阴婚”。

而主犯薛某正是芮城县人民医院太平间的看管员。

2011年,陕西人庞某、赫某、白某、张某,先后在洛川、黄陵、咸阳等地大肆地盗掘女性尸体,并连夜将这些女士藏匿起来。

几人为了让这些尸体能够卖个好价钱,甚至会对这些尸体进行清洗处理后,再通过黑产链条上的关系给尸体出具死亡证明和医院的尸体出库档案。

最终通过下家转手,卖给陕西延川、榆林、神木以及山西等地需要配冥婚的人。该犯罪团伙前后共盗掘女性尸体10余具,牟利24万余元。

庞某、赫某、白某等人的行为人神公愤,令人发指。但是相比较于2006年陕西人杨某、刘某、惠某等人的罪行也算是轻的了。

2006年杨某、刘某、惠某等人为了牟利,前后将两名女子谋杀之后晕倒临汾倒卖遗体。

虽然最终杨某、刘某、惠某等人伏法,但是其背后的巨大黑色产业链却只是冰山一角,让人不禁毛骨悚然。

利益的驱动,冥婚黑产里面的罪恶

这般罪恶的行径为何屡禁不止,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利益的驱使。据山西当地的村民介绍,在冥婚生意中一直有“湿尸”和“干骨”之分。

“湿尸”所指的是刚去世的年轻女性,这种女性的尸体一般是冥婚市场的抢手货。只要对方同意,南方的父母立马就可以至少出价7万元,用于购买尸体。

而一些身份户口等手续齐全、面容姣好,身材高挑的女性尸体则可以卖出更高的价钱。

这样的价格对于当地农村而言,绝对可以吸引一大帮的人铤而走险,甚至是杀人。

而至于“干骨”,则是指的埋葬多年的尸骨则在1万元左右。

相对于杀人的风险,盗取尸体对于这些罪大恶极之人来说更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这样的价格只是山西一带黑色产业链上的“报价”而据2016年5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上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的一些经济较好但是思想较为落后的省份,年轻女性的尸体被明码标价,其“产业”价值也在逐年上升。

在上世纪的90年代,一桩门当户对的冥婚就需要将近5000元左右的礼钱,而到了2000年以后便涨了十倍。

在2010年,行情再度上涨,十万元都只能是保证能够配得上冥婚,而不能做太多的要求。到了2016年时,甚至有些地方花15万元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地区差异使得近几年来,冥婚的黑色产业链逐渐地走出了原本的晋陕一代,形成了全国范围的黑色链条。

加上这其中一些宣扬封建迷信者的推波助澜,冥婚这个本该被永远封禁在历史中的陋习,近年来相反呈现出了愈演愈烈的趋势。

荼毒日久的陋习从何而来?

其实无论古今,对于冥婚一直都是被认为是有悖伦理的。那么冥婚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冥婚最早的出现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在当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被称作为“嫁殇”,另一种则被称作“迁葬”。

所谓的“嫁殇”,主要的就是指为“殇者(十九岁前逝世的人)”迎娶一门亲事,娶一个媳妇。这种“嫁殇”大多是将活人嫁给死者。是最让人无人问津的一种。

但是到了周朝之后,在礼乐文化的渲染下,冥婚曾一度被人们废止。

在《周礼·地官·媒氏》中,儒家学派就明确地提出过对于冥婚的反对。特别是“嫁殇”,更是成为了当时礼乐文化所不容的对象。

相比于“嫁殇”,古人对于冥婚的另外一种形式“迁葬”的容忍度就要大很多。

所谓的“迁葬”就是指撮合那些早亡,并且在生前并未有婚约的男女,并将二者合葬一处。虽然在《周礼》中并未将“迁葬”排除在冥婚之外,但是相比较于“嫁殇”,“迁葬”在民间也并不少见。

后来在唐代时唐中宗的儿子李重润在十九岁那一年被武则天杖毙,而在中宗即位后就聘国子监丞裴粹的亡女为李重润妻子,并隆重的举办了一场冥婚。

当时的文人们对此也是大肆指责,白居易还曾写过一首词来控诉唐中宗的行为。

到了五代时期,后唐的明宗也感慨地说道:“儒生的作用是弘扬孝道,移风易俗。

婚礼是吉礼的一种,怎么可以用在死人身上?”

于是下诏在后唐废除了这项陋俗。那么冥婚的恶习又是在什么时候发展起来的。

据资料显示,冥婚的恶习滋生尤以清代日甚。

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儒家文化在清朝时被篡改用于政治教化,而中原在清代时遭遇了严重的歪曲,在正统中原文化缺失的背景下,封建礼教形成了更为严重的“吃人”制度。

于是冥婚、鬼婚等封建陋习抬头,甚至是愈演愈烈。

再加上当时一些江湖术士的宣扬,冥婚甚至成为了我国部分地区“传统习俗”中的重要部分,围绕冥婚形成的产业链其实在当时也就已经形成。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开始了“破四旧”的行动,于是这个荼毒民间的习俗才被压制和废除。

但是陋习虽去,但是借此牟利的人却从来没有消失。

随着后来国家对于民俗文化禁令的放松,一些江湖骗子将一些封建迷信的陋习经过包装之后吹嘘成为传统文化习俗,因此冥婚的陋习再度复苏。

而这样的环境,很快就催生了新一代的冥婚黑产的诞生。

结语: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黑产,才会有不法之徒铤而走险,掘墓盗尸、贩卖尸体、杀人贩尸。罪大恶极,丧尽天良也莫过如此了吧!

希望这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案件能够引起那些深信“冥婚”是传统习俗的人的反思。

要分清封建迷信陋习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差别,要以扬起的态度将那些荼毒社会的封建陋习摒弃。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杜绝冥婚黑产的存在。

山西14岁女孩被活生生配冥婚,警察找到时,发现已与死者合葬

“起棺!”

随着一声号子,一具大红色的棺材被从阴暗的灵堂里抬了出去。

可没人知道,这具棺材里装着一个身穿红色嫁衣的14岁女孩,旁边还躺着一具同样穿着喜服但高度的男尸。

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肯定会惊呼“竟然有人配冥婚”!

与此同时,80公里外的一对夫妇正发了疯似的寻找,已经失踪了5天的女儿。

失踪的女孩

2004年10月,山西霍州正在上初一的李玉婷急匆匆的跑进了办公室,她带着哭声说道:

“老师,我要请假,我爸爸出车祸了,快不行了!”

话还没说完,李玉婷就哭了起来。

听到这话,班主任赶紧给李玉婷写了假条。

“回去的路上慢点,注意安全,到医院方便的话给我回个电话!”班主任站在办公室门口喊道。

5天后,李玉婷还没有返校,也没打过一个电话。

班主任有点放心不下,就试探着给李玉婷的父亲李八旺打去了电话,十几秒后,电话接通了。

“啊?我没出车祸啊!”听到班主任问自己身体好些了吗,李八旺直接蒙了。

听到这话,班主任顿时感到了不妙,于是他赶紧把李玉婷5天前请假离校的事告诉了李八旺。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八旺也慌了,女儿从小到大都非常乖巧听话,学习成绩也很好,从来没逃过课,基本不存在请假逃课的情况。

“婷婷是不是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她会不会已经遭遇什么意外了?”李八旺越想越害怕,他骑上摩托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派出所报了案。

警察对女中学生失踪案件也特别重视,接到报案后,他们立即来到学校走访寻找线索。

因为当时监控还没有普及,警察只能问李玉婷的同学知不知道她的去向,最近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表现。

李玉婷的同桌告诉警察,在10月3号那天的大课间,自己和李玉婷去打水,回来的时候,一个胖胖的中间大妈把李玉婷拉到了一边。

大妈说了几句话后,李玉婷就急匆匆的跑了。这个大妈就是在学校旁边菜市场卖菜的摊贩。

紧急审讯

听到这话,警察当即判定,这个卖菜大妈和李玉婷失踪有极大地关系!

随即,警察赶到菜市场,把正在卖菜的汤素梅带回了警局。

“你和李玉婷是什么关系,10月3号那天上午你和她说了什么?”

面对警察的询问,汤素梅一脸茫然:“谁是李玉婷啊,我不认识啊。”

虽然汤素梅演的很好,但经验老到的警察一眼就看出来她在撒谎。

此时警察已经确定,李玉婷的失踪绝对和汤素梅有关系,要不然她不会撒谎!

于是警察加大了对汤素梅的审讯力度,时不时的把问过的问题再问一遍。

慢慢的,汤素梅招架不住了,她开始前言不搭后语,一会说自己不认识李玉婷,一会又说她是自己女儿同学。

在警察的持续审问下,汤素梅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

她承认是自己以李八旺出了车祸为借口,把李玉婷骗出了学校,然后又用放了安眠药的水把她迷晕,最后交给了中间人李某。

得到这条线索后,警方以最快的速度控制住了正在家里睡觉的李某,看着破门而入的十几个警察,李某直接被吓蒙了。

经过紧急审讯后,警察发现自己竟然被汤素梅给骗了,李某压根不是什么中间人,李玉婷失踪案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李某告诉警察,他和汤素梅曾经是情人关系,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两人决裂了,估计是汤素梅怀恨在心,才会借机诬陷自己。

随即,警察回到警局再次对汤素梅展开了审讯,知道自己的谎言被拆穿后,汤素梅也不打算撒谎狡辩了,她把犯罪过程全交代了。

想要捞偏门暴富的女人

汤素梅这些年来以卖菜为生,但卖菜收入不高,她的经济条件一直都比较差。

汤素梅对自己的生活很不满意,她想发财,她想过优渥富足的生活,想做人上人!

但汤素梅文化程度比较低又很懒,光幻想着一夜暴富,却没有什么实际行动。

最多也就是去买两张彩票,然后幻想着自己中了500万大奖后买大房子买豪车。

接连买了几次都没中奖后,汤素梅也懒得买彩票了,但她又不甘心这么穷下去,于是她决定走点歪门邪道,捞点偏门。

一次偶然的机会,汤素梅听说配冥婚很挣钱,可她一个常年卖菜的中年妇女,根本接触不到这些东西。

于是他就让开货车的姐夫帮忙留意下,姐夫经常全省各地的跑,说不定能碰上想配冥婚的人。

果然,姐夫不久后给汤素梅带回来了消息。

在100多公里外的临汾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个14岁的男孩意外去世了。

他父母不想让儿子孤孤单单的走,于是他们开出2万的高价,想找个年纪相仿的最近去世的女孩配冥婚。

听到能挣2万,汤素梅一下子就来劲了,因为担心生意别被人抢走,汤素梅连菜也不卖了,抓紧时间打听附近有没有刚去世的女孩。

可她打听到的不是年纪很大的老人,就是夭折的小孩子,根本没有合适的。

就在汤素梅着急上火的时候,女儿带着同学李玉婷来家里玩了。

看着14岁的李玉婷,汤素梅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恐怖的想法:“找不到死人,自己杀一个不就有了吗!”

下一秒,汤素梅也被自己这个大胆的想法吓到了,她赶紧摇了摇头,想要把这个想法从脑子里赶出去。

汤素梅给李玉婷洗了个苹果,笑着说:“你俩玩,姨有点累了歇会儿,想吃啥自己从冰箱拿啊。”

有些心虚的汤素梅回到卧室后,刚才那个恐怖的想法就山火一样,在她脑子里疯狂的蔓延,想止都止不住。

想到那两万块钱,汤素梅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眼神也逐渐变得邪恶。

她心想:“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那可是两万块钱!做隐蔽点谁能发现自己!”

在贪欲的控制下,汤素梅最终决定,把李玉婷变成配冥婚用的尸体!

残忍的作案过程

因为李玉婷经常和汤素梅的女儿回家玩,一来二去,李玉婷和汤素梅也熟络了起来,对汤素梅也比较信任,而汤素梅正是利用了李玉婷对自己的信任。

10月3号那天,汤素梅谎称李八旺出车祸快不行了,把李玉婷骗出了学校,还说要送她去医院。

上车后汤素梅说道:“婷婷,别太担心,你爸爸不会有事的,别哭了,喝口水吧”

可李玉婷根本不知道,这瓶水里被下大量的安眠药,喝了几口后,李玉婷很快就昏睡了过去。

随后,汤素梅把李玉婷带到了一片野地,看着躺在草地里还在呼吸的李玉婷,汤素梅尝试了好几次都没敢下手。

但想到那两万块钱后,汤素梅表情和眼神都逐渐变得凶狠了起来。

她脱掉李玉婷的校服拧成一股绳子,缠在了李玉婷的脖子上,随后,汤素梅闭上眼咬着牙,狠狠地勒紧了校服。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汤素梅感觉有双手对着自己的双臂又抓又挠,但她始终都没松开校服,也没敢睁开眼。

几分钟后,抓着汤素梅的手垂了下去,李玉婷也不再挣扎了。

汤素梅慢慢的睁开眼,发现李玉婷已经停止了呼吸,草地被她挣扎时蹬出了一个小坑,鞋都掉了一只。

汤素梅拼尽全力稳住情绪,然后把李玉婷的尸体搬上车,送到了临汾要配冥婚的那个家里。

接过那两万块钱时,汤素梅感觉这钱就像火炭一样烫手,回到家的她害怕极了,睡觉都梦见自己被警察抓住枪毙了。

惶恐不安的汤素梅也不敢去卖菜了,整天躲在家里,感觉有些不不对劲的女儿问她怎么了,汤素梅就谎称自己不舒服。

过了两三天,汤素梅发现也没人来抓自己,于是她就慢慢的把提着心放了回去。

杀人后的第四天,汤素梅还像往常一样去市场卖菜。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案发第五天,汤素梅就被逮捕归案了。

宣判,大快人心

汤素梅交代完犯罪事实后,警察立即联系上了临汾当地警方,让他们控制住配冥婚的那一家,随即警察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临汾的那个小村庄。

在当地人的带领下,警方找到了那座新坟,纵然所有人都有心理准备,但打开棺材后,在场的人还是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

一个身穿大红嫁衣面色惨白的女孩尸体躺在里面,旁边还有一具同样穿着喜服但高度的男尸。

这荒诞又惊悚的一幕,让所有人心里冒出一股凉气的同时,又出奇的愤怒。

一个处在花季的少女,就因为荒诞的封建思想和2万块钱,被人残忍地杀死后配了冥婚!

几天后,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汤素梅提起了公诉。

因为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完整,且有证人作证,汤素梅被当庭判处死刑!

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后,汤素梅被吓得当场痛哭,她哭着说自己知道错了,说自己很后悔。

当时只是鬼迷心窍,只是想给女儿更好的物质条件,不是故意杀人,祈求法官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汤素梅并不是知道错了,她只是害怕了,她只是不想死!

如果法律给汤素梅一次机会,那谁又给惨死的李玉婷一个机会!

谁给李玉婷的父母一个交代!

最终,汤素梅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买尸体配冥婚的夫妇,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引发这场惨剧的,不只是被贪欲控制的汤素梅,还有被封建思想毒害的那对夫妇,人没了就是没了,什么风光大葬、配冥婚对死人来说都没有意义。

还有汤素梅,要不是爱慕虚荣过分的贪恋钱财,也不会做出令人发指的恶行!

爱钱没错,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想要靠违法犯罪捞偏门挣钱,那迎接他的就是一副银手铐,甚至是一颗黄澄澄的子弹!

愿李玉婷能安息,愿这样的人间惨剧,再也不会发生!

(图片及故事素材均来源于互联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女网红骨灰被配阴婚,都公元2021年了,为啥这种陋习还存在呢?

近日一位女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喝药自杀,这位女主播去世之后,她的骨灰全被当地的殡仪馆工作人员给掉包去配了阴婚,这种事情真的是令人毛骨悚然,现在都已经21世纪了,人类都已经步入了现代社会,新中国都成立了这么多年了,居然还有配阴婚这种事情发生,实在是令人发指。

到底什么是配阴婚

可能对于大部分的中国人来说,你都不知道什么是配阴婚,那下面就让久见菌为大家科普一下这一封建陋习。

正常的结婚人都是活人之间喜结连理,而配阴婚,则是两个死人,由双方的家属商量之后将这两个人在一起,就被称为配阴婚。在古代的人的思想之中认为如果生前这个人没有结婚,死后落得一座孤坟,这样对于整个家族来说都是十分不吉利的,因此就会寻找一些年轻女人的尸骨或骨灰和他在一起,将他们配成一对夫妻,这就叫配阴婚。

配阴婚最早起源于我国的殷商时期。在甲骨文之中都有对其的记载,但是这些行为到了周代就被明令禁止了,认为这是一种不合乎礼法的事情,但是鉴于当时人们落后的思想,这一陋习并没有被解决,在古代最出名的就是曹操为自己夭折的小儿子曹冲配阴婚,将同样夭折的甄氏小姐,二人合葬配成阴婚。

而到了明代,这种行为则更为猖獗,几乎大部分的有钱有势的地主老财家中有未婚先亡的,后代都会为其配上阴婚。这种情况甚至到了十分猖獗的地步,不光会偷取尸体,配成阴婚,甚至出现了杀害活人来配成阴婚的案件发生。

2007年的时候,中国就记载了亦庄杀活人配阴婚的案件,原来早在我国的北方配阴婚已经形成了一道完整的产业链条。陕西延川县有个叫杨东艳的男子,他当年花了2000块钱领养了一位智障的女子,原本是想将她再次嫁出去,赚取买卖人口的差价,但是迟迟都没有嫁出去,最终他通过小道消息得知活人远没有死人值钱。

山西有一个经营寿衣店的老头,他就到处散播名片配阴婚,一具完好的女性尸体甚至可以卖到三五万的价钱,这在2007年已经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了,面对如此的利益趋势,杨东艳最终让贪念战胜了人性。将自己带回来的智障女子引到山沟之中,将其残忍的杀害,以1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在山西经营收益店的老头而收益的老头,转手就以35,000的高价卖给了其他的人,配成了阴婚。

面对如此大的利益诱惑,杨东艳又杀害了一位女子,卖了8000块钱,随后他又连续犯下了几起这样的案件,最终被警方抓获,在审讯他的时候,他自己也交代了,如果还没有被落网,他的目标将会继续扩大。你可能以为这件事情只发生在10年前,现在社会如此发达,这种情况已经不多见了,但是我遗憾地告诉你,在19年山东德州,居然还有这种配阴婚的事件发生。

一位23岁的妙龄少女在死亡之后,她的尸体就被她的娘家人提前许配给了其他人,配了阴婚。我国的法律明令禁止这种配阴婚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之中具有明文规定:毁坏侮辱尸体罪,最终将被判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阴婚现象屡见不鲜

阴婚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它背后拥有一条长长的产业链条。在我国某些地区的人从事一些比较危险的工作,会导致家中的很多男性会早年去世,导致农村人的思想还相对保守落后,才会这种配冥婚的行为这种,这种行为在当地人看来已经习以为常。

这次网红罗小猫被调包骨灰的罪犯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甚至说出了并不是什么大事儿,只是为了赚一点小钱,这种泯灭人性的话可见这种配阴婚的行为在这些人看来已经是习以为常,被大家所默许的事件了。

其实配阴婚已经不是简单地偷一具尸体,然后卖给需要的人这么简单了,它已经形成了一条长长的产业链条,在这条产业的链条中,不光有寻找尸体的人,还有卜卦的人。只有八字相合的人才会结为阴婚。而鬼媒婆在配阴婚的过程中同样重要,他会寻找那些需要配阴婚的人将其交易出去,它手里赚着大量的尸体资源,穿梭于各大乡间地头,像那些家中有早夭的后辈的人兜售自己手上的尸体。

而且前阴婚的双方也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将两具尸体简单的合葬就完事儿了,它和正常的结婚一样,我需要举办一场盛大的仪式,敲锣打鼓的将世纪迎娶进门,在外人看来可能一切和正常的结婚没有什么两样,但其实盖着红盖头在屋子中拜堂成亲的,并不是一对新人,而是两位抱着牌位的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光听着就让我们感觉到如此的毛骨悚然,令人发指。

为什么阴婚到现在依旧屡禁不止,归其根源还是落后的思想文化有市场才会有这些产业链的形成,我认为打破阴魂最重要的一条路就是提高当地居民的思想文化水平,破除这些封建迷信的思想,才能够彻底杜绝阴婚市场,没有需求,阴婚的产业链才会彻底消失。

虽然上面说的配音问这件事情,可能在我们现代人看来还是没有办法想象,但是它确实是发生在中国这片历史悠久的大地上的,任何事物都必然会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对于好的一面我们应当传承,坏的一面我们就应该尽快的摒弃掉,破茧之后才能成蝶。

希望中国的文化在摒弃掉这些陋习之后,能够继续得更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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