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洋,马明洋 天津总医院

官兵家乡“红特产”搬上课堂

“赖若愚同志曾受组织派遣,在此地领导全县党的工作的恢复和发展……”讲台上,北部战区陆军某旅某连下士车航行娓娓道来,将自己休假期间参观家乡党史教育基地的视频、照片一一展示,战友们深受触动。

指导员李新宇向笔者介绍,一次“士兵讲堂”上,二级上士周代传讲述了家乡革命烈士的故事,让台下战友为之动容。这给李新宇带来不小启发:“许多官兵的家乡都是革命老区,蕴含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不如鼓励官兵站上讲台,分享家乡的‘红特产’。”

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后,李新宇制订了一套活动方案:采取“休假走出去、打包带回来”的方法,通过拍摄、讲解介绍家乡红色遗址和纪念场馆的微课,让官兵身在军营广泛接受红色传统熏陶。

活动开展数月来,官兵们拍摄制作的课件已存档20余份。大家活用家乡“红特产”,教育效果节节攀升,练兵热情持续高涨。(邱 泉 马明洋)

(解放军报)

科研大喜 之 发现自己的研究对象竟出自祖师爷之手丨水经新注

编者按:你一定知道,水是生命之源。你不一定知道,水里大有乾坤。中科院之声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联合开设“水经新注”专栏,在这里,我们将一起畅游水世界,探寻水生生物的奥秘,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在高等生物中,植物通过光合作用自养生存,而动物则是通过利用外源有机物以异养方式生存,极少数混合营养型生物(如猪笼草)兼具自养和异养能力。然而在低等原生生物中,混合营养方式则十分常见,很多藻类/植鞭毛虫(如金藻、甲藻、裸藻等)都具备类似的混合营养方式。

金藻/金滴虫 Poterioochromonas 便是这样一类特殊的混合营养型生物,其体内含有黄褐色的叶绿体,可以进行光合作用;另外,该类群还有两根长短不一的鞭毛,可以捕食其他颗粒物,并且它的捕食范围非常广,凡是体积小于自身体积的颗粒物都有吞噬能力,比如微藻、细菌、真菌以及人工乳胶颗粒,当在极端条件下还存在同类互噬现象。由于该物种既有藻类的特征又有鞭毛虫特征,所以它既属于藻类也属于原生动物,在藻类中该物种被翻译为马勒姆杯棕鞭藻,而在原生动物中该物种则被翻译为马含赭滴虫。

我们最初研究Poterioochromonas(图1)主要是因为它们在短时间可以大量捕食小球藻,从而导致小球藻培养的失败;另外,该物种对水华微囊藻也有很强的摄食能力,因此也被认为是一种很好的生物控制微囊藻的方法;此外,该物种在化能异养培养条件下可以产生大量β-葡聚糖和盐藻黄素,因此也可以用于生产一些重要的功能活性物质。目前我们针对该类群开展了有关分类鉴定1-2、危害控制3-4、摄食机理5-6,和早期监测7等一系列研究。最近我们还建立了该物种的大规模发酵培养技术8,以推进该类群在生态操纵和功能活性物质开发的应用。

图1. 不同营养状态下的P. malhamensis。A,自养;B,吞噬异养,食物为小球藻;C,化能异养。

Poterioochromonas(杯棕鞭藻属)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1901年德国学者Scherffel9分离到了一株细胞形态十分类似 Ochromonas(棕鞭藻属)的新物种,但该物种可以形成“高脚杯”状的囊壳结构,因此将该物种命名为Poterioochromonas stipitata,并建立了新属Poterioochromonas,其中 Poterio在拉丁文中表示高脚杯,以此区分不具备囊壳的Ochromonas。

P. stipitata虽然是 Poterioochromonas属的模式种,但纵观近百年关于该类群的相关研究论文,90%以上的研究对象都是另外一个物种 Poterioochromonas malhamensis,而关于 P. malhamensis的研究中使用最多的株系则是 P. malhamensis (Pringsheim)Péterfi SAG933-1a。该株最早是英国剑桥大学教授普林海姆(E. G. Pringsheim)1952年提供的,但是当时未发现囊壳结构,所以将之鉴定为 Ochromonas,并根据其分离地(英国马勒姆塔恩湖,Malham Tarn,Yorkshire,England)命名为Ochromonas malhamensis10。Peterfi 1967年11通过光镜和电子显微镜在Ochromonas malhamensis Pringsheim中观察到囊壳的存在,并将Ochromonas malhamensis重新命名为Poterioochromonas malhamensis。

然而在仔细阅读相关文献后我们惊讶地发现,模式种 P. malhamensis (Pringsheim)Péterfi SAG933-1a最早实际上是1948年被名为Chen, Y. T.的学者分离,从名字的姓氏来看,这极其像是一位中国学者,但到底是哪位老前辈,一直不得而知,请教过数位领域内的专业学者也未得到明确答案。虽然这个问题看起来并不起眼,也与我们的研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作为科研界中并不常见的冷门研究对象,想不到70年前我国可能已经有科研先辈从事该物种的研究,这也着实令人感叹,心中的好奇之心久久不能消散。

近来无意中接触到北大生物系陈阅增老先生的生平介绍,发现陈老先生极有可能就是这位最初分离模式种 P. malhamensis SAG933-1a的先辈。首先,陈阅增先生的英文名是Chen Yuehtseng,陈老先生在国外留学时发表论文的署名为Chen, Y. T. 12;其次,陈阅增先生于1947-1950在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师从普林海姆(E.G.pringsheim)从事原生动物学研究,以发现袋鞭藻(Peranema trichophorum)的吞食性营养12获得博士学位;普林海姆先生在论文10中也提到Dr. Chen, Y. T.毕业后从英国返回北京,这也与陈阅增先生的经历是一致的。

因此,综合人物姓名、时间和经历,基本可以断定陈阅增先生确实是 P. malhamensis的最初分离者。后来我把这个发现汇报给我的导师(水生所龚迎春博士),没想到龚老师竟告诉我陈阅增先生是其导师(水生所余育和研究员)的导师,这样算来陈阅增先生也算是我的祖师爷了。

听到这里我们也着实兴奋,然而遗憾地是陈阅增老先生已逝世20余年,我们再也没有机会跟老先生面对面地聊一下关于 P. malhamensis的最新研究进展和发现,但是老先生在这方面的贡献不应该就这样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事实上,除了分离到该物种,陈老先生还获得了 P. malhamensis的纯种培养物,并且建立了该物种的有机化能异养培养方法,使用的培养基主要包括0.2%的葡萄糖和0.1%蛋白胨,这种异养培养方法的建立为后续 P. malhamensis的营养学研究提供了基础,也为我们现代高密度发酵 P. malhamensis技术开发提供了重要借鉴意义。或许是对早年研究对象的念念不忘,陈阅增老先生在晚年也依然从事了一些这类生物的相关研究,并先后发表数篇重要论文13-15。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数字化时代,在这个崇尚拜读最新最高影响因子论文的科研时代,或许有时我们也需要从经典的古论文中真正了解我们所研究对象或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发展历史,从老一辈科学家的研究内容中感受科研前辈们的研究思路和学术情怀,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我们选择研究方向和坚定研究信心。

图2. 本实验室收集的来自世界各地的P. malhamensis不同株系。其中A为陈阅增先生采集的SAG933-1a株系。(左图为光镜照片,右图为Calcofluor White-Evans blue染色荧光照片)

后记:陈阅增(1915-1996),我国著名原生动物学家,教育家,北京大学原生物学系主任。20世纪40年代发现鞭毛虫的一种吞食性营养方式,后以四模虫为材料开展系统研究,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主持北大生物学系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生物学方面的人才,其主持编撰的《普通生物学—生命科学通论》堪称普通生物学教学和研究领域的经典。

图3. 陈阅增先生在国内原生动物学会成立时的合影(前排右七,陈阅增先生;前排右二,沈韫芬院士;图片拍摄于1981年5月武汉军区第一招待所,汪建国研究员提供)

图4. 陈老先生关于袋鞭藻(Peranema trichophorum)的研究论文

致谢:感谢余育和研究员、李涛研究员提供的有关陈先生研究背景的信息;感谢魏印心老师对金藻分类鉴定描述的指导;感谢汪建国研究员提供的部分图片;感谢龚迎春老师对本文的指导和修改。

参考文献:

1. 陈嫚,马明洋,王红霞,胡强,龚迎春,2020. 混合营养型马勒姆杯棕鞭藻的重描述及其系统发育分析[J]. 水生生物学报,44 (5): 1130-1142.

2. Mingyang Ma, Yingchun Gong*,Qiang Hu*, 2018. Identification and feeding characteristics of themixotrophic flagellate Poterioochromonasmalhamensis, a microalgal predator isolated from outdoor massive Chlorella culture [J]. Algal research,29: 142-153.

3. Mingyang Ma, Danni Yuan, HeYue, Minsung Park, Yingchun Gong*, Qiang Hu*, 2017.Effective control of Poterioochromonasmalhamensis in pilot-scale culture of Chlorellasorokiniana GT-1 by maintaining CO2-mediated low culture pH [J].Algal research, 26:436-444.

4. Yao Wang#,Yingchun Gong#, Lili Dai, Summerfeld Milton, Chengwu Zhang*and Qiang Hu*, 2018. Ident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armfulprotozoa in outdoor cultivation of Chlorellaby using ultrasonication [J]. Algal research, 31:298-310.

5. Mingyang Ma,Chaojun Wei, Hongxia Wang, Cuicui Sha, Man Chen, Yingchun Gong*,Qiang Hu*, 2019. Isolation and evaluation of a novel strain of Chlorella sorokiniana that resistsgrazing by the predator Poterioochromonasmalhamensis [J]. Algal Research, 38: 101429.

6. Chaojun Wei#,Hongxia Wang#, Mingyang Ma, Qiang Hu, Yingchun Gong*,2020. Factors affecting the mixotrophic flagellate Poterioochromonas malhamensis grazing on Chlorella cells [J]. Journal of Eukaryotic Microbiology, 67(2):190-202.

7. Xianhui Wang,Huannan Li, Xueling Zhan, Mingyang Ma, Danni Yuan, Qiang Hu, Yingchun Gong*,2021.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quantitative real-time PCR based on themitochondrial COI gene for early detection of the grazer Poterioochromonas malhamensis contaminating Chlorella culture [J]. Algal Research, 53: 102133.

8. 陈剑平,马明洋,王谝,龚迎春,金虎,胡强.一种金藻的快速培养方法. 发明专利,201910004528.(实审)

9. Scherffel A., 1901.Kleiner Beitrag zur Phylogenie einiger Gruppen niederer Organismen [J].Botanische Zeitung, 59: 143-158.

10. Pringsheim E.G., 1952.On the nutrition of Ochromonas [J]. Journal of Cell Science, 3(21):71-96.

11. Peterfi L.S., 1969.The fine structure of Poterioochromonas malhamensis (Pringsheim) comb.nov.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lorica [J]. Nova Hedwigia, 17:93–103.

12. Chen Y.T.,1950. Investigations of the biology of Peranema trichophorum(Euglenineae) [J]. Journal of Cell Science, 3(15): 279-308.

13. 朱桦,项欣,李荫蓁,陈阅增, 1986.金黄滴虫叶绿体拟核的荧光镜检及电镜观察[J]. 动物学报, 32 (04): 301-305+385.

14. 朱桦,陈阅增, 1986.金黄滴虫细胞核微丝系统的初步观察[J].动物学报, 32 (01): 48-52+106-107.

15. 陈阅增,朱桦,李荫蓁,曹同庚,罗泽华, 1985.金黄滴虫粘液泡的研究[J].动物学报, 31 (02): 132-137+203-204.

来源: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蚊子叮咬引发其他疾病,住院治疗,意外医疗险赔吗?

夏天高温,蚊虫很多,蚊虫也很毒!

如果不小心被一些蚊虫叮咬之后发生并发症,需要住院,甚至伤亡,保险赔吗?这些保险赔的逻辑是什么呢?

保险理赔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就是发生了保险事故,而怎么认定发生的事故是属于保险事故呢?就需要根据“近因原则”找到事故的根本性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然后进行认定判断。

那什么是“近因原则”呢?

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只有在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原因为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才承担保险责任,对承保范围外的原因引起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而保险上所说的近因并不是距离事件发生最近(时间或空间)的原因,而是最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

举个小例子:

1、张三下楼的时候,因为突发眩晕,站立不稳,导致摔下楼梯,摔伤自己,到医院就医治疗伤口;这次摔伤事件的近因是张三的突然眩晕(可能是脑部供血不足)——也就意味着可能是内在疾病引起的;

2、张三下楼的时候,比较比较着急,没有踩准台阶,导致摔下楼梯,摔伤自己,到医院就医治疗伤口;而这次摔伤事件的近因是张三没有踩准台阶。

咱们题目中的“蚊子叮咬引发其他疾病,住院治疗,意外医疗险赔吗”,就需要看看这个住院治疗行为的发生与蚊虫叮咬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是因为蚊虫叮咬才导致的住院行为,意外保险是需要赔付的;

如果住院行为与蚊虫叮咬无关,那么是不需要赔付的。

最为关键的是,导致住院的疾病只能是通过蚊虫叮咬才能罹患的,才能获得意外保险的赔付。

几个法院案例

1、《人民法院报》2018年10月24日第7版:

恙螨叮咬致死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陈某诉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根据医学理论,如果不被恙螨叮咬,人体本身并不会患恙虫病。故恙螨叮咬导致患恙虫病死亡,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2、中国裁判文书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苏民申3545号

蚊虫叮咬导致死亡的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佟某、冀泊宇等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蚊虫叮咬后传播的病毒,对被保险人来说,蚊虫叮咬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属于案涉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的情况,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

3、中国裁判文书网: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2019)吉0582民初1706号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蜱叮咬导致感染病毒死亡属于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的范畴——叶俊生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蜱叮咬导致感染病毒死亡,该事故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是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属于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的范畴。保险人反驳被保险人不是蜱叮咬后直接死亡,而是蜱叮咬后病毒感染导致的死亡,属于疾病死亡而非意外。但其反驳观点在保险合同中并无约定,系保险人对“意外”做的扩大解释,法院不予支持。

4、中国裁判文书网: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1民初2673号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按蚊叮咬罹患重型疟疾(脑型)经治疗无效死亡属于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畴——马光诚、沙洁、杨彬彬、马明洋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包括加纳在内的非洲地区是疟疾的高发地区,按蚊叮咬是罹患疟疾的重要传播途径。同时,并非只有遭受刀劈、斧砍、枪击、车撞、被殴打才是意外伤害,被小小的按蚊叮咬,能够引起罹患重型疟疾的严重后果,对事前未患此疾病的马军来说,也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固然,马军系因其罹患重型疟疾经治疗无效死亡,但其罹患重型疟疾的直接原因系其被按蚊叮咬,而非其自身所患疾病。因此,马军被按蚊叮咬,对马军而言,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该客观事件直接导致马军罹患疟疾,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意外伤害”的定义。

所以,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我们罹患的疾病是因为蚊虫叮咬导致的,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险公司对类似情况做了责任除外规定的则不需要进行赔付。

以上图中对于“细菌或病毒感染类”的意外事故,在责任除外中对能够理赔的事故做出了明确要求就是:意外事故要有伤口。而蚊虫叮咬,是否属于伤口,医生的争论也是不一样的。

实际上这家公司不仅把类似的蚊虫叮咬做了事实上的除外,还把儿童常见的轮滑、滑板、滑板车等活动也做了责任除外规定。

所以,买意外险的时候,尽量选择责任除外较少的产品。

对了,再次呼应题目:多数的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蚊虫叮咬引起的住院医疗行为,乃至是身故情形,都是会进行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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