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星座日期对照表及星座基础知识篇‹一›
十二星座,大家都不陌生。但对于12星座时间划分说到精确的时间,相信不是很多人能够准确的说出来。每个人的出生日期决定了不同的星座,那么你知道自己的出生日期是十二星座中哪一个吗? 下面大家来看看十二星座日期表吧。
十二星座日期日期表:白羊座♈:03月21日-04月19日
金牛座♉:04月20日-05月20日
双子座♊:05月21日-06月21日
巨蟹座♋:06月22日-07月22日
狮子座♌:07月23日-08月22日
座♍:08月23日-09月22日
天秤座♎:09月23日-10月23日
天蝎座♏:10月24日-11月22日
射手座♐:11月23日-12月21日
摩羯座♑:12月22日-01月19日
水瓶座♒:01月20日-02月18日
双鱼座♓:02月19日-03月20日
十二星座的三种分类:一、二分法:
根据宇宙一体两面的原则将星座划分为阴阳两大类。
阳性星座:火象(白羊、狮子、射手)
风象(双子、天秤、水瓶)
特点比较外向、主观、乐观、热烈、自由、做事成功机会较大。
阴性星座:土象(金牛、、摩羯)
水象(巨蟹、天蝎、双鱼)
特点较为内敛、消极、被动、低调、沉稳、自持、较悲观不愿主动开拓,但一旦成就则具有永恒性。
二、三分法:
根据各星座对应的季节秩序代表态度及行为,划分为三类:
开创星座(白羊、摩羯、天秤、巨蟹):位于季节的开端,具有主动开拓、强势造势、冲锋奠基的特质。
固定星座(狮子、天蝎、金牛、水瓶):位于季节的中旬,具有固守固执、稳定执着、坚持原则的特质。
变动星座(双子、、射手、双鱼):位于季节的末尾,季节交替的时候。具有能量转变、调整、适应跳跃不断修改修正的特质。
三、四分法:
根据西方古文明里最古老的自然元素观念,认为世界是由火,土,风,水这四种元素组成,万事万物都由这四元素组合演化而来,所以也对应到12宫的排列,四种属性相生相克。将星座划分为四类:(元素星座可参照一分法。)
火元素:煽动、热情直率、豪爽霸气、直觉、自信、不稳定、冲动冒进
土元素:稳重踏实、冷静理智、不解风情、目标明确、善分析、重物质、求稳不求变
风元素:轻松幽默、重视交际、善调和、理性、公平公正、飘忽变动
水元素:关注情感,温柔细腻、滋养包容、敏感、情绪化、梦幻易迷失
每个人的星盘都是独一无二的,星盘里的12宫位对应12星座,四大元素在黄道十二宫的排行上循环对应,相生相克。每个宫位代表着我们的一个生活领域,单看星座是解盘中最浅表的第一层内容,仔细地分析全盘才能完整描绘出我们的人格地图,想要完整分析一个人的心理、行为模式一定要结合全盘!
「感谢阅读❤️~以上内容为个人笔记分享,仅供参考理性对待!不定期分享各种星盘占星干货,知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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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
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增加了建立监测机制,强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等内容。完善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等重点环节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增加了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的规定和规范扦样、检验的内容;修改了出库前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情形、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和方式、检验报告有效期等内容。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着力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10月15日起实施
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上位法和规章立法权限,明确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与创业担保贷款等有关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施行
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五年。《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纳入专项资金奖补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与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有这些新规!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特别强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活动。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公告》减少报表张数。降低报送频次,将原来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申报改为年度申报,将即时报告调整为年度申报,大幅减少企业报告次数。优化填报数据,对数据项进行归并梳理,由57项调整为28项。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公务用车控制数、配备标准、配备更新程序、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进行了规定,强调要加强越野车、租用车辆等特殊事项管理,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超数量配备车辆等12个“不得”的管理要求。
视障、听障人员将可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教育部、中国残联制定印发《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需求参加测试,参加测试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残疾证明,按照就近就便和自愿原则向省级测试机构或测试站点报名。要求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各地设置测试站点开展测试,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制定站点建设规划。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施行
交通运输部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建立检测机构许可制度。规定资质审批应当经过许可机关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两阶段。全面规范质量检测活动。规定检测机构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多方委托,不得转包、违规分包,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不合格项目应及时报告,不得转让、出租资质证书。明确禁止检测人员同时在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检测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施行
应急管理部7月17日审议通过《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其中包括,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新规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明确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明确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施行
国家档案局公布《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对企业档案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助于解决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有利于保障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完整安全。《规定》共十章七十七条,其中规定了档案用房的设置、建筑设计要求,档案库房的面积,档案装具、档案设施设备的配备等,并对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企业提出了基本要求。提出了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要求。明确了企业档案工作要接受档案主管部门检查,企业总部也要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考核。
来源: 四川在线
2024年新公司开业吉日查询表
2024年开业吉日查询表 !
2024年2月开业最旺的黄道吉日一览。
新历时间:2024年2月18日(农历二零二四年正月初九)。
新历时间:2024年2月27日 (农历二零二四年正月十八)。
新历时间:2024年3月4日(农历二零二四年正月廿四)。
如果有新公司开业、举行开幕仪式,节庆活动,这三个日子是最好的选择。
【2024年3月】
2024年3月1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廿一 2024年3月6日,星期三,农历正月廿六 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农历二月初三 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农历二月初九 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农历二月十四 2024年3月24日,星期天,农历二月十五 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农历二月十九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农历二月廿一
【2024年4月】
2024年4月8日,星期一,农历二月三十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农历三月初四 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农历三月十二 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农历三月十六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农历三月廿二
【2024年5月】
2024年5月2日,星期四,农历三月廿四 2024年5月9日,星期四,农历四月初二 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农历四月初六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农历四月初八 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农历四月十一 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农历四月十四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农历四月十八 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农历四月廿十
【2024年6月】
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农历四月廿五 2024年6月2日,星期天,农历四月廿六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农历五月初七 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农历五月初八 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农历五月十三 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农历五月十四 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农历五月十九 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农历五月廿十
【2024年7月】
2024年7月1日,星期一,农历五月廿六 2024年7月8日,星期一,农历六月初三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农历六月初五 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农历六月初八 2024年7月14日,星期天,农历六月初九 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农历六月十一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农历六月十四 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农历六月十五 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农历六月廿十 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农历六月廿一
【2024年8月】
2024年8月1日,星期四,农历六月廿七 2024年8月3日,星期六,农历六月廿九 2024年8月6日,星期二,农历七月初三 2024年8月7日,星期三,农历七月初四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农历七月十七 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农历七月廿八
【2024年9月】
2024年9月1日,星期天,农历七月廿九 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农历八月初八 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农历八月十一 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农历八月十二 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农历八月十八 2024年9月22日,星期天,农历八月廿十 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农历八月廿四
【2024年10月】
2024年10月1日,星期二,农历八月廿九 2024年10月2日,星期三,农历八月三十 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农历九月初七 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农历九月初九 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农历九月十三 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农历九月十九 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农历九月廿一
【2024年11月】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农历十月初二 2024年11月10日,星期天,农历十月初十 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农历十月十四 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农历十月廿二 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农历十月廿三 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农历十月廿六 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农历十月廿九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农历十一月初二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农历十一月初四 2024年12月15日,星期天农历十一月十五 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农历十一月十六 2024年12月28日,星期六农历十一月廿八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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