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候八字,调候八字断生死

似是而非的八字调候之说

沈孝瞻在其书中言,印格遇到官星,谓之官印双全,是无人不贵的。而木日主生于亥子月,虽透出官星,也难以发贵,为何?因为冬天金寒水冷,冻水不能生木,这是自然之理。身印两旺的八字,要透出食神才贵,凡是印格都是如此。而木日主在冬天的印格,若是透出火来,就是最为秀气的了,因为冬天里的木遇到火,不仅可以泄身吐秀,而且还可以调节气候。

其实,这段论述有正确的地方,但不少细节仍然经不起推敲。官印双全并不是无人不贵,也需要行运益格方可,倘若早运遇到伤官之运如何发贵?如今这时代,过了年龄段,再行好运也无济于事,年龄是个宝啊!那么身印两旺透出食神为贵,是不是如此?理论上如此,但凡是印格都是这样就很片面了。道理很简单,运行枭运可就无法贵了……

冻水不能生木之论,只是一些理论家的想当然之说,有悖自然之理。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一切有生命的物体都能适应其所在的环境而生长,无论雪山之巅,还是深海之渊,只要适应环境,就是自得其乐!比如那些生长在高纬度高海拔的云杉、落叶松等寒带树种,要在零下30℃以下才能正常生长,若强行调候增强日照反而会致死亡。那些在温热甚至炎热气候里生长的生物,反而不适合寒冷的气候。因此生在冬天的木也能受水生,只是生长十分缓慢一些罢了,比如冬季长青的松柏,叶子为针形,就是水蒸发量小,所以叶青干拔……那么调候之说是不是一种似是而非的错误命理呢?

似是而非的八字调候之说

沈孝瞻在其书中言,印格遇到官星,谓之官印双全,是无人不贵的。而木日主生于亥子月,虽透出官星,也难以发贵,为何?因为冬天金寒水冷,冻水不能生木,这是自然之理。身印两旺的八字,要透出食神才贵,凡是印格都是如此。而木日主在冬天的印格,若是透出火来,就是最为秀气的了,因为冬天里的木遇到火,不仅可以泄身吐秀,而且还可以调节气候。

其实,这段论述有正确的地方,但不少细节仍然经不起推敲。官印双全并不是无人不贵,也需要行运益格方可,倘若早运遇到伤官之运如何发贵?如今这时代,过了年龄段,再行好运也无济于事,年龄是个宝啊!那么身印两旺透出食神为贵,是不是如此?理论上如此,但凡是印格都是这样就很片面了。道理很简单,运行枭运可就无法贵了……

冻水不能生木之论,只是一些理论家的想当然之说,有悖自然之理。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一切有生命的物体都能适应其所在的环境而生长,无论雪山之巅,还是深海之渊,只要适应环境,就是自得其乐!比如那些生长在高纬度高海拔的云杉、落叶松等寒带树种,要在零下30℃以下才能正常生长,若强行调候增强日照反而会致死亡。那些在温热甚至炎热气候里生长的生物,反而不适合寒冷的气候。因此生在冬天的木也能受水生,只是生长十分缓慢一些罢了,比如冬季长青的松柏,叶子为针形,就是水蒸发量小,所以叶青干拔……那么调候之说是不是一种似是而非的错误命理呢?

丙火之调候用神推理

以【丙】火是日主之火,或者是【煅庚金之丙火】,又或者是【阳春温照】木之火,俱皆是有這相當不同之含義。總以日主是什麼五行,才能厘定怎樣來解釋【丙】火。在此章節之中,【丙】火是以【日主】為基準。

故此,【丙】日主之火,比較接近於全備之解釋,是意釋為【太陽】之火。延伸至世間燃燒,較為烈性之火。是介於:

一,冬丙用壬水,其丙火是指【太陽】之【火光】。是指【陽光照臨碧波千里】之柔和美感。

二,火要伏——是指一般燃燒之火。火不能太烈,要略以水滅一些不必要之氣炎。又或者是煉鐵之【紅炎鍛鐵】,要沾一下【水】,才好煅治。

三,火要伏休——是指世間火,不是指【太陽火】,只是一種【光、暖】而已。

以昔日之根本觀念,火是木柴所燃燒出來的。甚至於可以說,根本沒有【火】之實質存在。若要有火,一定得要依木來燃燒。故此,火不離木印,要比用【壬】水調候,更為基本。

四,丙火在【春夏秋冬】,四季之中。俱皆怕【月令】五行,三會成局,或多透天干。簡而言之,就是【丙】日主,最忌【月令五行】過旺——

春——忌三會木透木,而制【木】之自焚,春火喜明不欲太炎。

夏——忌【土】多透天干。(火土同生旺,而忌土暗了火勢)

秋——忌【金】旺,丙火難以煅金,秋火欲藏,不要太見露於天干。

冬——忌【會水透水】,而滅了火形,冬火欲生不欲殺。

五,依【五行】性而言,

生我方【木印】,始能有種種【火】之性質可言。

同我方【離南比刃】,則有為、能決斷。

我剋方【西財】,則為死寂無用之【火】。

剋我方【官殺】,則為【謹守、敬畏、有禮】。

這是指【丙火】,對【四時】之【性格】,並不代表吉凶。其中須注意:

甲:是月令單獨一個字——木印——四柱只在月令上是一個卯字,其他地支俱皆不是寅卯。

乙:連鎖性——秋月火體是【息休】。只是維持火源不減。此也是指,月令地支只有一申字,其他三個地支,都沒有申字。但另有【寅】或者【卯】字,則【丙】火又見生旺。

息滅,生旺,守禮,果斷……等等。都只是【五行性】,與【性格】上之因果直接反應,並沒有任何吉凶之存在。

………………

三春丙火

寅卯辰三個月之間,日主之【丙】火,是依【天象、天時】而論。即是:春回大地。須要水來滋潤植物,也是陽光普照碧波千傾之美景。而不是以用【壬】水,而是直接以世間【水澆在火爐】上之觀點。

一,正月寅月,丙火自得旺木相助,則為世間之【旺爐之火】。必須要適度灑水,以息其火炎,任何一種以【火】為用途之火,必須要保持【適度】。這一種適度,就是人命吉凶之基本依據,故此,正月丙火加旺木,即是過旺,必以【壬】水為用。

二,旺木燃火,最好是【剋洩】雙道以對治,以【壬、庚】雙用。以【壬水制丙火、庚金制旺木】。

三,丙用壬,木用庚——其基本之原理是——

陽干為生旺之氣,其勢方張。陰干為衰竭之氣,功成身退。故此,陽干,必然是以陽干相制——

以此而形成,丙用壬,壬喜戊,戊用甲,甲用庚。

此皆並不是作【制剋】之論,而是相得益彰。

四,若地支取代者,則以【同宮】者為第一優先。既以【壬庚】為用神,在地支之中,只是【偏途取勝】。

所謂同宮攝沖——【申】中有【壬、庚】。【寅】中有【戊、丙】。若【寅月丙火】,另位為【申】支,就是【同宮攝沖】。

非但是【寅申】雙沖,也是【寅中戊、丙】,剋【申中壬、庚】。

五,若是只有【丙】日之【壬】調候,而制月令五行之【庚】字不出天干,藏在地支之中。則是由【交際、人情】。為人【光明磊落】,憑【性格、人緣】而有功名。

六,壬調候太多,而沒有【戊】土制。則是過於遠謀深慮,有重點膽大心細之性格。用神過多,不至於有傷自己。大凡用神多,即是過度思慮。人人都能感到此人有虛偽,與人有距離之感。即使是親屬也是同論,自己福氣尚可。很難能得到【長官、親屬】的真正接近。

七,正財、偏財混雜的四柱。則無祖業,自己創業之人。略有成就,大抵最多只在二棟住宅之間。

八,若天干正財、偏財混雜,若再一財帶合,不論男女,皆為私人生活恐為不佳的一種。

九,若【調候用神】壬字,為好幾個【戊】土所制,則有【貧老他鄉】之虞。

十,若是根本四柱沒壬字,卻有一、二個【戊】土,無壬水可制,卻有【丙】火洩身,則是平常之人。【己土亦相近似】

十一,火多無木,入水鄉既死。

十二,丙子日、辛卯時——須見二個丁字,也是吉命。

十三,天干【丁、己】雜亂者,乃平常之人。

【三命通會】——

春忌見【木】成局,惡其自焚。

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

過旺則火勢太炎,又須【水】之既濟。

土過多,則騫塞埋光。

火盛,則為人多暴躁,且有傷害之弊。

見金,則可以施功。縱然是金多重疊,即無功名,妻財仍可遂心。

【化寶二書】——

在總論【火】之全局,則是以【三命通會】在總論火之原文,完全相同,包括上段之論【春月之火】,亦相同。

在以上與【三命通會】相同者以外,俱皆是以【丙】喜用【壬】水。

俱皆以【丙】火,皆以【壬】水為第一優先。其次,丙日主,在五行性上之推理,約下列為三類區分:

一,是以【月令火旺】,而對其他日主五行而言。

譬如,【太陽火,爐冶煉金之火】——其實是指【溫度】之對治,與【保溫】之間。大致上是【庚金須丙火】,【冬季須丙火溫暖】。

二者是【丙】作为日主而言,面对【十二个月令】而言。

十二個月令——對丙日主而言,即是十二生旺庫、旺相祿絕之【輕重】差別位。

若以月令而言,則是分散於四種五行。

春,丙火對旺木——惡焚

夏,純火旺

秋,丙火對旺金——難制

冬,旺水則滅形

土多,則不明蹇晦。

三,火之概念,多少是受了【周易】之影響。以【水火既濟】與【水火為濟】為主。水火相對,而不相滅。

合而言之——

【火】是一種抽象之【光】與【溫度】,不比【金、木、土】等有實質之形態可取、可衡。故此:

一,丙日主必須要身強——帶【甲、乙】印最佳。

二,丙火見水,不是水火爭強。而有【火太旺、有略伏火勢之意】。水火有不爭之下的【水火相映】之美景,近似【陽光照碧波】之舒情美景。

三,必須將月令之五行,換算為其當令之【五行】。

若是屬於【季節性】之調候層次,就聽其自然,諸如乙日巳月,用【癸】……

否則,即要放處到其【當令五行性】,要不要略加【制伏】,以免危及日主之【中和性】。

諸如:

丙日寅月——寅木是木旺之地支,最好有庚字略制。

丙日辰月——辰是土旺之地支,最宜有甲木梳之。

昔日之經書,對這些【日主】,與【月令】五行之關聯,未曾予以分則列述。

現在則是以抽象之說——分別區別出。

一,五行性——

乙木不能用【庚辛】金。

丙火要【甲乙】木印。

庚金須【丁】火。

辛金要【壬】水……此是指常態。

二,季節性——

夏性火旺之時【庚】金,非但不要【丁】火,反而要【壬】水。

三,中和性——

丙日寅月,須放量【甲祿在寅】之旺勢,須適度用【庚】金。

四,病藥性——

冬【乙木、水】多滅丙,調候賴戊土出干,卻又見【甲】制戊土。

五,爭化、從旺——等之特殊情況。

二乙爭合庚——須辛字破乙

二庚爭合乙——須丙字破庚

從格——須陽從陽干……等

十干十二支,大致皆以此為原則——

任何情況下,皆忌刑沖。

今以【春月丙日】分別於後——

一,丙日用【壬】,為【水火相映】之五行性

寅月木旺之地,必備【庚】字,以略制之,無【壬】可以用【癸】。

壬多無戊則否,有戊則大吉。

庚辛過多,為人昏昏過日。尤忌一派戊土制壬,無甲救助,大凶。

二,丙日卯月亦用【壬、庚】,二月之庚,非是制【卯】木,而是【庚金生水】。

無【壬】字,可以用【己】土。

一派【火】或【土】,再入【火】或【土】之運程凶。

【丙子日、辛卯時】,天干有【丁】則吉,無【丁】則凶。

三,丙日辰月——一旦地支成【辰戌丑未】之土局,則須【甲】木出天干。

若【己】土混【壬】水,【丁】制【庚】金,皆平常之人也。

春季:丙火,大抵不離【壬、庚】為主旨。

寅月:壬,庚

卯月:壬,庚

辰月:壬,甲

……………………

三夏丙火

炎炎夏季,用【亥】水,反不如用【申】字——以【壬、庚】同宮。

一,五月【丙刃】之月,用壬。最忌【甲】透,為【羊刃倒戈】。

二,水火之關聯,是譬作【湖海汪洋,廣映太陽】,不是用水去滅火之說。

三,沒有【壬】,而是【庚癸】二透。乃是反應極佳,謀智而致富。

四,壬癸俱無,難有家室,但亦無大凶。【秋季則凶命】。

五,無壬癸,卻有【己】土出干,男女皆下格。

【化寶二書】——皆以【丙】火,俱以【丙】火介於——

一,丙火不是專指【火】之本身,而是指【火】所發出之光。若以【火】之光而言,【光明】並不畏【水剋】。

二,在六月【夏火】之中,引用【夏言】之八字,依據推論,造化之論,應在【萬曆】年間,與【三命通會】相近,而略為遲了些時日。

三,五月丙火極旺,一壬仍不濟事,要【二壬一庚】,齊出天干,始作吉命。

五月丙火,天干一見【丁】字,即為平常之人。

五月丙火,若以【土】代水洩旺者,入水運反佳。

五月丙火,支會火局不可見滴水。

若支成火土之局透土出天干,則不用【壬庚】,而用【壬甲】。

巳月丙火,則以【庚壬】為主。

陽刃駕殺——

須詳究以下三項,以定其吉凶。丙火午月為【午】刃。

五月午刃——丁透天干,壬水也出干,必須【壬】根在地支而坐實——羊刃駕殺。

五月午刃——丁透天干、壬水也出干,而壬水在地支無根——羊刃倒戈。

五月午刃,——壬水殺太重,厭丙無光,須【甲、戊】作調停。

【未月】——丙火已漸退。在【大暑以前】,與五月推理相同。【大暑】後,則不一定要用【壬】,可以用【己】土。

依【調候用神】——【五行喜忌】,大抵皆是以六月之大暑,作為喜忌之交會點,大暑節以後,火旺之氣已退。

三夏火令之喜忌:由【壬庚】,反易主【庚壬】。最忌天干有【戊、己】出干。

若以【十神、格局】而言,即是【丙日未月】之BZ,最忌入【土食傷】局,女命尤為貧困之遇,最忌透坐在時干。

諸如:壬寅、丁未、丙申、戊戌——

乞丐流浪之命。

大抵都是以【火、土】過重、成局為病。

巳月:壬,癸,庚

午月:壬,庚

未月:壬,庚

……………………

三秋丙火

三秋太陽轉西,陽氣已漸衰。日近西山,最忌天干透土,最須要木印生扶。

【日主弱,而成食傷格局,乃命朮之大忌。】

一,申月,戊庚壬同時出天干,則最為吉祥。

二,酉月,酉即是辛,丙辛最為難化。辛多出干,總是日見貧困,女命最忌。

即使有【丁】字破【辛】。可以有財,品德善變,很難相處。

三,戌月,是【墓庫之火】。即使成了【寅戊戌】全局,宜難有大發越。

戌是土月,除了一般性之【壬】字,必須要【甲】木為疏土。

甲木是意指,樹根深入水中。土始能有所舒培之力,土之外表必須要疏鬆。

另,

一,申月丙火——申月【壬戊】二干齊透,則為上上之命。【不能離印】。

壬多之時,始可用土。火至【申】地已是【衰地】。

丙火之用【水】,只是【火水相映】。其基本要件,必須帶甲乙印。

然而,只要【甲乙】印,則又沒有什麼要旨了。

二,酉月丙火——習以為是【正財】當令,這種例式,在近代是常見之命式。

最忌:

多辛合丙。

【丙辛合】又見【丁制辛】。

地支會金財,又不透天干金財。

其餘之常例,則仍然是以【壬】為喜,見【己】為忌。

三,戌月丙火——已無火旺之勢,卻有燥土之嫌,旺火用水,燥土亦用水。

不過,只是以水輔甲。以【戊土】出天干,一定要用甲。

燥土不能離甲,用甲則又不能離水。

九月為【火墓】之月,即使成了【炎上格】,也須要入【火旺】之運,否則,難論吉祥。

申月:壬,戊

酉月:壬,癸

戌月:甲,壬

……………………

三冬丙火

三冬丙火,但以【絕地逢生】,甲字不可離,仍然是以【陽光映輝】作為主題。也就是不離【壬、甲】,【戊己】只是對【壬、甲】之加減而已。

一,

九月戌月,以燥土之故。而用甲木疏土之後,始再論壬水為用。

十月亥月,則是丙火絕地,故須要甲木生丙火。

二,

有關於【丙辛合】,若非是【辰】支,是很難化的一種。以【陽化陰】為難,以【陰化陽】則易。此項推理,本不屬於五行調候之範圍,而是【五行得合】層次。

諸如:

甲己、庚乙、丙辛……等化合難

己甲、乙庚、辛丙……等化則易

三,

亥月丙火之调候用神,不離【甲、壬、丙】。若有偏重之病,則以【甲多用庚,壬多用戊,丙多用壬】。

四,

子月,一陽後始,雖然也是用【壬】,則恐壬水過旺,故須【戊】土以防之。

五,

丑月丙火,已是【二陽開泰】,不畏【壬】水,甲印是必備之輔助。否則,權宜用【己】土,略阻壬水之旺。

亥月:甲,壬,丙

子月:壬,戌

丑月:壬,甲

………………

丙火之调候用神推理

以【丙】火是日主之火,或者是【煅庚金之丙火】,又或者是【阳春温照】木之火,俱皆是有這相當不同之含義。總以日主是什麼五行,才能厘定怎樣來解釋【丙】火。在此章節之中,【丙】火是以【日主】為基準。

故此,【丙】日主之火,比較接近於全備之解釋,是意釋為【太陽】之火。延伸至世間燃燒,較為烈性之火。是介於:

一,冬丙用壬水,其丙火是指【太陽】之【火光】。是指【陽光照臨碧波千里】之柔和美感。

二,火要伏——是指一般燃燒之火。火不能太烈,要略以水滅一些不必要之氣炎。又或者是煉鐵之【紅炎鍛鐵】,要沾一下【水】,才好煅治。

三,火要伏休——是指世間火,不是指【太陽火】,只是一種【光、暖】而已。

以昔日之根本觀念,火是木柴所燃燒出來的。甚至於可以說,根本沒有【火】之實質存在。若要有火,一定得要依木來燃燒。故此,火不離木印,要比用【壬】水調候,更為基本。

四,丙火在【春夏秋冬】,四季之中。俱皆怕【月令】五行,三會成局,或多透天干。簡而言之,就是【丙】日主,最忌【月令五行】過旺——

春——忌三會木透木,而制【木】之自焚,春火喜明不欲太炎。

夏——忌【土】多透天干。(火土同生旺,而忌土暗了火勢)

秋——忌【金】旺,丙火難以煅金,秋火欲藏,不要太見露於天干。

冬——忌【會水透水】,而滅了火形,冬火欲生不欲殺。

五,依【五行】性而言,

生我方【木印】,始能有種種【火】之性質可言。

同我方【離南比刃】,則有為、能決斷。

我剋方【西財】,則為死寂無用之【火】。

剋我方【官殺】,則為【謹守、敬畏、有禮】。

這是指【丙火】,對【四時】之【性格】,並不代表吉凶。其中須注意:

甲:是月令單獨一個字——木印——四柱只在月令上是一個卯字,其他地支俱皆不是寅卯。

乙:連鎖性——秋月火體是【息休】。只是維持火源不減。此也是指,月令地支只有一申字,其他三個地支,都沒有申字。但另有【寅】或者【卯】字,則【丙】火又見生旺。

息滅,生旺,守禮,果斷……等等。都只是【五行性】,與【性格】上之因果直接反應,並沒有任何吉凶之存在。

………………

三春丙火

寅卯辰三個月之間,日主之【丙】火,是依【天象、天時】而論。即是:春回大地。須要水來滋潤植物,也是陽光普照碧波千傾之美景。而不是以用【壬】水,而是直接以世間【水澆在火爐】上之觀點。

一,正月寅月,丙火自得旺木相助,則為世間之【旺爐之火】。必須要適度灑水,以息其火炎,任何一種以【火】為用途之火,必須要保持【適度】。這一種適度,就是人命吉凶之基本依據,故此,正月丙火加旺木,即是過旺,必以【壬】水為用。

二,旺木燃火,最好是【剋洩】雙道以對治,以【壬、庚】雙用。以【壬水制丙火、庚金制旺木】。

三,丙用壬,木用庚——其基本之原理是——

陽干為生旺之氣,其勢方張。陰干為衰竭之氣,功成身退。故此,陽干,必然是以陽干相制——

以此而形成,丙用壬,壬喜戊,戊用甲,甲用庚。

此皆並不是作【制剋】之論,而是相得益彰。

四,若地支取代者,則以【同宮】者為第一優先。既以【壬庚】為用神,在地支之中,只是【偏途取勝】。

所謂同宮攝沖——【申】中有【壬、庚】。【寅】中有【戊、丙】。若【寅月丙火】,另位為【申】支,就是【同宮攝沖】。

非但是【寅申】雙沖,也是【寅中戊、丙】,剋【申中壬、庚】。

五,若是只有【丙】日之【壬】調候,而制月令五行之【庚】字不出天干,藏在地支之中。則是由【交際、人情】。為人【光明磊落】,憑【性格、人緣】而有功名。

六,壬調候太多,而沒有【戊】土制。則是過於遠謀深慮,有重點膽大心細之性格。用神過多,不至於有傷自己。大凡用神多,即是過度思慮。人人都能感到此人有虛偽,與人有距離之感。即使是親屬也是同論,自己福氣尚可。很難能得到【長官、親屬】的真正接近。

七,正財、偏財混雜的四柱。則無祖業,自己創業之人。略有成就,大抵最多只在二棟住宅之間。

八,若天干正財、偏財混雜,若再一財帶合,不論男女,皆為私人生活恐為不佳的一種。

九,若【調候用神】壬字,為好幾個【戊】土所制,則有【貧老他鄉】之虞。

十,若是根本四柱沒壬字,卻有一、二個【戊】土,無壬水可制,卻有【丙】火洩身,則是平常之人。【己土亦相近似】

十一,火多無木,入水鄉既死。

十二,丙子日、辛卯時——須見二個丁字,也是吉命。

十三,天干【丁、己】雜亂者,乃平常之人。

【三命通會】——

春忌見【木】成局,惡其自焚。

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

過旺則火勢太炎,又須【水】之既濟。

土過多,則騫塞埋光。

火盛,則為人多暴躁,且有傷害之弊。

見金,則可以施功。縱然是金多重疊,即無功名,妻財仍可遂心。

【化寶二書】——

在總論【火】之全局,則是以【三命通會】在總論火之原文,完全相同,包括上段之論【春月之火】,亦相同。

在以上與【三命通會】相同者以外,俱皆是以【丙】喜用【壬】水。

俱皆以【丙】火,皆以【壬】水為第一優先。其次,丙日主,在五行性上之推理,約下列為三類區分:

一,是以【月令火旺】,而對其他日主五行而言。

譬如,【太陽火,爐冶煉金之火】——其實是指【溫度】之對治,與【保溫】之間。大致上是【庚金須丙火】,【冬季須丙火溫暖】。

二者是【丙】作为日主而言,面对【十二个月令】而言。

十二個月令——對丙日主而言,即是十二生旺庫、旺相祿絕之【輕重】差別位。

若以月令而言,則是分散於四種五行。

春,丙火對旺木——惡焚

夏,純火旺

秋,丙火對旺金——難制

冬,旺水則滅形

土多,則不明蹇晦。

三,火之概念,多少是受了【周易】之影響。以【水火既濟】與【水火為濟】為主。水火相對,而不相滅。

合而言之——

【火】是一種抽象之【光】與【溫度】,不比【金、木、土】等有實質之形態可取、可衡。故此:

一,丙日主必須要身強——帶【甲、乙】印最佳。

二,丙火見水,不是水火爭強。而有【火太旺、有略伏火勢之意】。水火有不爭之下的【水火相映】之美景,近似【陽光照碧波】之舒情美景。

三,必須將月令之五行,換算為其當令之【五行】。

若是屬於【季節性】之調候層次,就聽其自然,諸如乙日巳月,用【癸】……

否則,即要放處到其【當令五行性】,要不要略加【制伏】,以免危及日主之【中和性】。

諸如:

丙日寅月——寅木是木旺之地支,最好有庚字略制。

丙日辰月——辰是土旺之地支,最宜有甲木梳之。

昔日之經書,對這些【日主】,與【月令】五行之關聯,未曾予以分則列述。

現在則是以抽象之說——分別區別出。

一,五行性——

乙木不能用【庚辛】金。

丙火要【甲乙】木印。

庚金須【丁】火。

辛金要【壬】水……此是指常態。

二,季節性——

夏性火旺之時【庚】金,非但不要【丁】火,反而要【壬】水。

三,中和性——

丙日寅月,須放量【甲祿在寅】之旺勢,須適度用【庚】金。

四,病藥性——

冬【乙木、水】多滅丙,調候賴戊土出干,卻又見【甲】制戊土。

五,爭化、從旺——等之特殊情況。

二乙爭合庚——須辛字破乙

二庚爭合乙——須丙字破庚

從格——須陽從陽干……等

十干十二支,大致皆以此為原則——

任何情況下,皆忌刑沖。

今以【春月丙日】分別於後——

一,丙日用【壬】,為【水火相映】之五行性

寅月木旺之地,必備【庚】字,以略制之,無【壬】可以用【癸】。

壬多無戊則否,有戊則大吉。

庚辛過多,為人昏昏過日。尤忌一派戊土制壬,無甲救助,大凶。

二,丙日卯月亦用【壬、庚】,二月之庚,非是制【卯】木,而是【庚金生水】。

無【壬】字,可以用【己】土。

一派【火】或【土】,再入【火】或【土】之運程凶。

【丙子日、辛卯時】,天干有【丁】則吉,無【丁】則凶。

三,丙日辰月——一旦地支成【辰戌丑未】之土局,則須【甲】木出天干。

若【己】土混【壬】水,【丁】制【庚】金,皆平常之人也。

春季:丙火,大抵不離【壬、庚】為主旨。

寅月:壬,庚

卯月:壬,庚

辰月:壬,甲

……………………

三夏丙火

炎炎夏季,用【亥】水,反不如用【申】字——以【壬、庚】同宮。

一,五月【丙刃】之月,用壬。最忌【甲】透,為【羊刃倒戈】。

二,水火之關聯,是譬作【湖海汪洋,廣映太陽】,不是用水去滅火之說。

三,沒有【壬】,而是【庚癸】二透。乃是反應極佳,謀智而致富。

四,壬癸俱無,難有家室,但亦無大凶。【秋季則凶命】。

五,無壬癸,卻有【己】土出干,男女皆下格。

【化寶二書】——皆以【丙】火,俱以【丙】火介於——

一,丙火不是專指【火】之本身,而是指【火】所發出之光。若以【火】之光而言,【光明】並不畏【水剋】。

二,在六月【夏火】之中,引用【夏言】之八字,依據推論,造化之論,應在【萬曆】年間,與【三命通會】相近,而略為遲了些時日。

三,五月丙火極旺,一壬仍不濟事,要【二壬一庚】,齊出天干,始作吉命。

五月丙火,天干一見【丁】字,即為平常之人。

五月丙火,若以【土】代水洩旺者,入水運反佳。

五月丙火,支會火局不可見滴水。

若支成火土之局透土出天干,則不用【壬庚】,而用【壬甲】。

巳月丙火,則以【庚壬】為主。

陽刃駕殺——

須詳究以下三項,以定其吉凶。丙火午月為【午】刃。

五月午刃——丁透天干,壬水也出干,必須【壬】根在地支而坐實——羊刃駕殺。

五月午刃——丁透天干、壬水也出干,而壬水在地支無根——羊刃倒戈。

五月午刃,——壬水殺太重,厭丙無光,須【甲、戊】作調停。

【未月】——丙火已漸退。在【大暑以前】,與五月推理相同。【大暑】後,則不一定要用【壬】,可以用【己】土。

依【調候用神】——【五行喜忌】,大抵皆是以六月之大暑,作為喜忌之交會點,大暑節以後,火旺之氣已退。

三夏火令之喜忌:由【壬庚】,反易主【庚壬】。最忌天干有【戊、己】出干。

若以【十神、格局】而言,即是【丙日未月】之BZ,最忌入【土食傷】局,女命尤為貧困之遇,最忌透坐在時干。

諸如:壬寅、丁未、丙申、戊戌——

乞丐流浪之命。

大抵都是以【火、土】過重、成局為病。

巳月:壬,癸,庚

午月:壬,庚

未月:壬,庚

……………………

三秋丙火

三秋太陽轉西,陽氣已漸衰。日近西山,最忌天干透土,最須要木印生扶。

【日主弱,而成食傷格局,乃命朮之大忌。】

一,申月,戊庚壬同時出天干,則最為吉祥。

二,酉月,酉即是辛,丙辛最為難化。辛多出干,總是日見貧困,女命最忌。

即使有【丁】字破【辛】。可以有財,品德善變,很難相處。

三,戌月,是【墓庫之火】。即使成了【寅戊戌】全局,宜難有大發越。

戌是土月,除了一般性之【壬】字,必須要【甲】木為疏土。

甲木是意指,樹根深入水中。土始能有所舒培之力,土之外表必須要疏鬆。

另,

一,申月丙火——申月【壬戊】二干齊透,則為上上之命。【不能離印】。

壬多之時,始可用土。火至【申】地已是【衰地】。

丙火之用【水】,只是【火水相映】。其基本要件,必須帶甲乙印。

然而,只要【甲乙】印,則又沒有什麼要旨了。

二,酉月丙火——習以為是【正財】當令,這種例式,在近代是常見之命式。

最忌:

多辛合丙。

【丙辛合】又見【丁制辛】。

地支會金財,又不透天干金財。

其餘之常例,則仍然是以【壬】為喜,見【己】為忌。

三,戌月丙火——已無火旺之勢,卻有燥土之嫌,旺火用水,燥土亦用水。

不過,只是以水輔甲。以【戊土】出天干,一定要用甲。

燥土不能離甲,用甲則又不能離水。

九月為【火墓】之月,即使成了【炎上格】,也須要入【火旺】之運,否則,難論吉祥。

申月:壬,戊

酉月:壬,癸

戌月:甲,壬

……………………

三冬丙火

三冬丙火,但以【絕地逢生】,甲字不可離,仍然是以【陽光映輝】作為主題。也就是不離【壬、甲】,【戊己】只是對【壬、甲】之加減而已。

一,

九月戌月,以燥土之故。而用甲木疏土之後,始再論壬水為用。

十月亥月,則是丙火絕地,故須要甲木生丙火。

二,

有關於【丙辛合】,若非是【辰】支,是很難化的一種。以【陽化陰】為難,以【陰化陽】則易。此項推理,本不屬於五行調候之範圍,而是【五行得合】層次。

諸如:

甲己、庚乙、丙辛……等化合難

己甲、乙庚、辛丙……等化則易

三,

亥月丙火之调候用神,不離【甲、壬、丙】。若有偏重之病,則以【甲多用庚,壬多用戊,丙多用壬】。

四,

子月,一陽後始,雖然也是用【壬】,則恐壬水過旺,故須【戊】土以防之。

五,

丑月丙火,已是【二陽開泰】,不畏【壬】水,甲印是必備之輔助。否則,權宜用【己】土,略阻壬水之旺。

亥月:甲,壬,丙

子月:壬,戌

丑月:壬,甲

………………

八字命理论“调侯”用神

《滴天髓》云:天道有寒暖,发育万物,人道得之,不可过也;地道有燥湿,生成品汇,人道得之,不可偏也。春天温暖,夏天炎势,秋天凉爽,冬天寒冷,此季节之异也。春秋两季,气候宜人,姑且不论。而在夏冬两季,大热大冷,这时,就需要用调候,八字生于夏季,要用水作用神,八字生于冬季,要用火作用神,水火是用来调和气候的,此称为调候用神。一个八字,不能太热了,也不能太寒了,即不可过也不可偏也。

夏季的调候作神用壬癸水,当然是壬水为佳,癸水效力大减;冬季的调候用神以丙火为上,用丁火极为勉强,与丙火不可同日而语,唯不得已方用之,或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用之。如:

乾:丙戌 辛丑 辛亥 己亥,辛生丑月,得众多印星比肩之助,日干自不为弱,因处冬末,寒气自强,宜用丙火除寒,妙在年干丙火高透,当作为用神,丙火坐戌为火库,日时地支亥中甲木暗生。丙火有根,故本命最佳之用神,必为丙火,其次之用神,必为甲乙木。41岁后大运遇火,官职连升,流年遇木,政绩卓著,丁丑年,又调入某市某局任局长。

文天祥之八字:丙申 甲午 丁巳 庚子,丁生午月建禄,为身旺,年干丙、日支巳助之,故本命日干很强,扶抑用神当取壬癸制火,庚辛生水为助,且时当炎夏,调候用神必在壬癸也。观八字,用神在申中之壬、子中之癸。三十六岁后行戊戌运,土旺克水,用神受制,燥土夺水,故此戊戌必为极恶劣之运。时元兵东下,南宋江山不保,文天祥坚持抗元,屡战屡败。戌运戊寅年,寅冲申,土克水,兵败被俘,戌运壬午年,丁壬合木,壬失效力,午冲子水用神,慷慨就义。虽云人事,人事有吉凶;实乃天命,天命有定数。

在命理学中,取用神是最重要的部分,被誉为命理学的核心和灵魂

用神

在命理学中,“取用神”是最重要的部分,被誉为命理学的核心和灵魂。一般都认为:只要用神取准了,就相当于拿到了准确预测的金钥匙。但预测实践证明:按照传统取用神的方法进行预测,有些用神到位的流年也会发生凶事,忌神到位的流年也有大吉大利的,怎么会有这种自相矛盾的结果呢?其实,问题的根源就在用神的概念本身。

用神的基本概念

在未进入正题之前,首先对几个命理学术语的概念作个解释。命理学术语是一种名称,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只是约定俗成。绝大部分命学术语的含义是一致的。但古今大量的命学书籍中也有少数术语,其概念范围不尽相同。在概念上作个明确的解释:

1. 日主、日元、身:皆指日干。

2.原命局:指四柱,简称原局。

3.岁运:岁为流年,运为大、小运。

4.全局:原命局与岁运组成的命运全局。

5.命局:对原命局和全局的统称。有时指原命局,有时指全局。

6.命主:命局的主人。

人禀天地五行之气而生,贵在五行流通和相对平衡(特殊格局除外)。五行中某一行过强(太过)就会使其他某一行受到严重的克、泄、耗,导致本身的亢旺之灾;过弱(不及)则自身的特性被压抑不能自由显现,作用不能正常发挥,等于失去了正常的功能。

命主的吉凶,是在原局、大运、流年构成的全局中体现出来的,全局又必须以原局为基础、以日主为核心。所以,我们必须从原局中找出病。找至病后,我们就选一种恰当的“药”去医治。大运、流年中“药”出现能去病则命主趋向吉利,“药”没有出现,使得“病”没有解除或加深则导致灾答。这种“药”就是人们所说的“用神”。

用神的作用

用神既为药,取用必先识病。《神峰通考》曰:“何以为之病?原四柱中所害之神也。”“所害之神”就是破坏命局平衡或流通的某行。以四柱木太过为例:日干为土,土弱逢木,必遭倾陷,此为官杀制身太过为病;日干为金,木坚金缺,此为财星耗身太过为病;日干为水,木多水缩,此为食伤泄身太过为病;日干为木,木众无制,亢旺生灾,此为比劫助身太过为病;日干为火,木多火室,印重身轻,假生为克,此为印绥生身太过为病。木就为上述四柱的所害之神,为病。

一般把病归结为四柱中某行太过或不及,为了突出重点,我们可以把病主要归结为某行太过。身强不外乎印或比劫太过所致,身弱不外乎官杀、食伤、财星太过所致。

“太过”为病,制(克、泄、耗)其太过则为药,“不及”为病,补(生、扶)其不及为药。所以说,用神的作用就是抑强扶弱,化敌为友,平衡命局(特殊格局除外),使命局五行流通。

用神直接关系到命主的命运吉凶,所以,为人推断命运,必须首先找出命局的用神。有人说:用神选得准,可以制凶助吉,防灾免灾,富贵荣身。此话欠妥。因为用神是命局本身固有的,而不是人为地赋予的。你选也好,不选也好,用神都客观地存在于命局中。不可能说某人一辈子从未去预测过命运,没有人给他选出用神,他的命局中就没有用神;也不可能说,预测师给人把用神选错了,此人的用神在命局中就变了,命运就彻底变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穷人找预测大师找准用神不就变成大富大贵了吗?但能否给人准确地推断命运吉凶,用神选取的正确与否,倒确实是关键因素之一。

用神取不准,命运的吉凶走向就测不准。人的命运通过后天人为地调整确实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改变,但如果给人批命时取错用神,判错吉凶,就会按照错误的方法给人调整,反而降低命运层次甚至将命运调坏。比如按正确的推论,某人某年用神为火宜到南方从事与火有关的行业,而你认为该年其用神为水,叫他到北方从事与水有关的行业,不倒霉才是怪事。

传统取用原则及方法

普通格局的命局平衡是以日干强弱为衡量标准的。日干中和,命局平衡;日干强或弱都使命局失衡。选取用神的目的之一就是使日干趋向中和(特殊格局为顺势)。使日干趋向中和的方法,概括地说就是“通关、扶抑、顺势”。另外还要兼顾调节命局的寒暖燥湿,使之适中,叫做“调候”。

通关

把忌神的力量通过“媒介”转化为喜用神,使日主趋向中和的方法,称为“通关”。

能治百病的药才为灵丹妙药。如日干为水太弱,土太强为病,取水可土,但同时又泄日干之气,这时就要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要制住强又要补益弱水。取木制土为强攻,强攻必然损耗日干之力,因此最好是留取,派个“特工”(通关用神)说服旺土不要克水。这个“特工”必须是既与土关系亲密又愿意帮助水的“人”。在五行中火生土,火土关系亲密,士生金,土金关系也亲密,但火与水本是敌对关系,它生土是与土狼预为奸而共同对付水,而金则是生水的,愿意帮助水,它先从土那里取得力量,然后再把力量输送给水,实际上土克水的力量就通过金这个加工站转化成了生水的力量,土看在金的面上,也只好这样做。

例如:戊午 己未 壬申 庚子

未月土当令,年月戊己并透,直逼壬水,壬水虽通根时支,又坐下印地,但其失令,以弱抗强,毕竟抵敌不过,这时就可求助于庚金。土是生金的,庚金吸纳了土的力量,使土相对削弱,而庚金吸纳土的力量之后,自身力量则增强,它就具备了生助壬水的能力,这样,日干壬水得生,便可由弱变强,趋于平衡。当然,在原局中,庚、申金自身能力有限,只能把众土的力量吸纳一部分,所以土剩余的力量仍旧克壬水,日主仍处于劣势。但当在岁运上再遇金化土生水,则日主由弱变强,趋于中和。金就是该造的通关用土经通关而生水,是出于勉强,并非甘心情愿,所以,具有反叛性。当通关用神(金)这个“特工”能力太差(力量太小)时,既无力生助水,又无力说服土(吸纳土之力量),这时土就不再看金的面子而记起与水的前仇,恶性复发,越过金的关口,依旧克水。所以,通关用神必须有力,才能真正起到通关作用,否则就有形无实。

例如:戊午 己未 壬辰 庚子

与前造只换一个辰字,庚金虚浮无根,不但无力吸土的力量,反致士众埋金,岂有余力生助日干壬水呢?但遇岁运之强金(庚申、辛西)扶起,仍可化土生水,起到通关的作用。

所以通关用神也存在有力无力之差异,这是区分格局层次高低的因素之一。

日干为水,水太旺而火弱,若取火为用而火又太弱,则导致水灭火,日主仍不能趋于中和,这时取木通关可泄水生火,使日主趋向中和,这种泄也是通关。读者不要单纯地认为身弱杀强才需通关,身强财弱也需通关。所以通关包括生益日主和泄泻日主两种类型。

例如:甲戌 丙寅 甲戌 乙亥

身强财弱,若取戌土为用,则因土弱而难耗日主之旺气,宜取丙火通关,泄身生财,运行南方火地,用神得力,名利双收。

应该注意的是,通关用神在具体命局中并非一成不变,当日主自身力量在岁运中发生重大改变时,原来的通关用神也应该随之而调整,当此段岁运一过,日主恢复到接近原来的强弱状态,则原来的通关用神又继续有用。

非常感谢各位朋友关注、转发、点赞,大家一起弘扬周易研究预测。大家如果有八字命理知识的疑惑、姻缘合婚,起名改名,婚姻情感不顺,事业财运阻塞,健康状态等诸多问题,欢迎留言、转发、关注。

本期内容就到这里,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白师周易研究,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留言区评论,我们下期再见~

八字命理论“调侯”用神

《滴天髓》云:天道有寒暖,发育万物,人道得之,不可过也;地道有燥湿,生成品汇,人道得之,不可偏也。春天温暖,夏天炎势,秋天凉爽,冬天寒冷,此季节之异也。春秋两季,气候宜人,姑且不论。而在夏冬两季,大热大冷,这时,就需要用调候,八字生于夏季,要用水作用神,八字生于冬季,要用火作用神,水火是用来调和气候的,此称为调候用神。一个八字,不能太热了,也不能太寒了,即不可过也不可偏也。

夏季的调候作神用壬癸水,当然是壬水为佳,癸水效力大减;冬季的调候用神以丙火为上,用丁火极为勉强,与丙火不可同日而语,唯不得已方用之,或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用之。如:

乾:丙戌 辛丑 辛亥 己亥,辛生丑月,得众多印星比肩之助,日干自不为弱,因处冬末,寒气自强,宜用丙火除寒,妙在年干丙火高透,当作为用神,丙火坐戌为火库,日时地支亥中甲木暗生。丙火有根,故本命最佳之用神,必为丙火,其次之用神,必为甲乙木。41岁后大运遇火,官职连升,流年遇木,政绩卓著,丁丑年,又调入某市某局任局长。

文天祥之八字:丙申 甲午 丁巳 庚子,丁生午月建禄,为身旺,年干丙、日支巳助之,故本命日干很强,扶抑用神当取壬癸制火,庚辛生水为助,且时当炎夏,调候用神必在壬癸也。观八字,用神在申中之壬、子中之癸。三十六岁后行戊戌运,土旺克水,用神受制,燥土夺水,故此戊戌必为极恶劣之运。时元兵东下,南宋江山不保,文天祥坚持抗元,屡战屡败。戌运戊寅年,寅冲申,土克水,兵败被俘,戌运壬午年,丁壬合木,壬失效力,午冲子水用神,慷慨就义。虽云人事,人事有吉凶;实乃天命,天命有定数。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 本文地址:https://www.csxsg.com/forum/20240417/1709235756418333.html
上一篇:足外翻八字,足外翻八字足
下一篇:请神最快的神咒,请神最快的神咒,鬼怕的六字咒语

网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