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地公示44名拟任干部
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4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郝晓亭,男,1981年5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党员,现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提名为市政府秘书长人选;
刘玉臻,男,1973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党员,现任市委副秘书长,拟任市直机关正职;
李 献,男,1971年9月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兴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市直机关正职人选;
张 军,男,1979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党员,现任兴和县副县长,拟任旗县市区党委班子副职。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党政大楼916房间。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
(0474)1238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5日
经2021年11月4日十四届四子王旗委第10次常委会议研究,四子王旗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委会议部分表决,决定对以下22名拟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毕力格巴特尔,男,蒙古族,1974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脑木更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拟任苏木乡镇党委正职领导职务;
张永旗,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委办副主任,拟任苏木乡镇政府正职领导职务;
范 帅,男,汉族,198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党委副书记,拟任苏木乡镇政府正职领导职务;
谢靖宙,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党员,四子王旗供济堂镇原党委书记,拟任旗直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
赵文忠,男,蒙古族,1969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党员,现任查干补力格苏木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人大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
齐长城,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库伦图镇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人大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
塔米尔,男,蒙古族,199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团委副书记,拟任人民团体正科级领导职务;
牛亚荣,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四子王旗巴音敖包苏木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郭志宏,女,汉族,198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大黑河乡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陈宝成,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 毅,男,汉族,1982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智赢扶贫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赵宇君,男,汉族,1989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 哲,男,汉族,198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供济堂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那音太,男,蒙古族,198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哈斯极亚,男,蒙古族,1984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脑木更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萨仁图雅,女,蒙古族,1982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四子王旗江岸苏木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冯晓洲,男,满族,1991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任四子王旗白音朝克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高佳欣,男,汉族,199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为四子王旗东八号乡干部、驻村干部,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俞春雷,男,汉族,1992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党员,现为四子王旗库伦图镇干部,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甄 强,男,汉族,199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党员,现为四子王旗委办干部、驻村队员,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钞 煜,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为四子王旗民政局干部、驻村队员,拟任苏木乡镇政府副科级领导职务;
徐文斌,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党员,现为四子王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拟任旗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举报办公室设在四子王旗党政大楼601室。
受理电话:0474-12380-07
特此公告
四子王旗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4日
经盟委研究,决定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魏大勇,男,蒙古族,1973年5月生,大学,党员,现任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盟能源局局长,拟任盟直部门正职。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盟党政综合办公楼1644房间。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12380
特此公告
兴安盟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4日
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3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昭日格图,男,蒙古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党员,现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吕世忠,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大学,党员,现任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鲁秀清,女,汉族,1983年8月出生,研究生,党员,现任喀喇沁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座715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 5:30
受理电话:(0476)12380
特此公告
赤峰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1月4日
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14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01公示名单
金 山,男,蒙古族,1972年12月生,大学,党员,现任乌拉特前旗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协主席人选;
翟迎春,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大学,党员,现任巴彦淖尔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宫 韬,男,汉族,1973年7月生,研究生,党员,现任临河区狼山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林国俊,男,汉族,1973年8月生,大学,无党派,现任临河区发改委副主任,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高 雷,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大学,党员,现任乌拉特前旗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曹 东,男,汉族,1976年12月生,大学,党员,现任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范俊慧,男,汉族,1976年8月生,大学,党员,现任乌拉特前旗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照日格图,男,蒙古族,1976年10月生,大学,党员,现任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陈 彬,女,汉族,1969年10月生,大学,党员,现任乌拉特后旗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杨晓艳,女,汉族,1970年10月生,大学,党员,现任杭锦后旗医疗保障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赵永成,男,汉族,1967年5月生,大专,党员,现任杭锦后旗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郭明旺,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大学,党员,现任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薛 源,男,汉族,1980年4月生,大学,党员,现任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唐东年,男,汉族,1976年11月生,研究生,党员,现任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区政府副职人选。
02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
03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8:00
电话:(0478)12380
地址:巴彦淖尔市党政办公大楼7011房间
邮箱:bynr12380@126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1月4日
来源:内蒙古晨报综合
《乡村爱情13》公开田娃真名,不叫“田逗”,名字与王木生有关
近日,电视剧《乡村爱情13》正在某平台热播,伴随着《咱们屯里的人》的熟悉旋律,象牙山的老少爷们儿又如约与观众见面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乡村爱情》简单的家长里短、邻里琐事,依旧能够紧紧抓住观众的内心所想。
都说“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乡村爱情》系列剧能霸屏15载,一定有他的道理。
一部剧的火爆自然会带火剧中的演员,像饰演“谢广坤”的唐鉴军、“谢大脚”的扮演者于月仙等,都是通过对剧中人物的演绎,从而被观众熟知。
很多演员为了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都会取一个好记的艺名,比如小沈阳的本名叫沈鹤,宋小宝的本名叫宋宝利,刘小光的本名叫刘建光。
在《乡村爱情13》中扮演“王木生”的田娃,其实也是用的艺名。
一直以来,大家对田娃的真名都很好奇,网上有一种说法,说田娃的真名叫“田逗”,其实不是。
《乡村爱情13》片尾演员表中公开了田娃的真名,叫田沐生。
田娃在剧中饰演的是“王木生”,真名叫田沐生,二者显然存在一定的关系,田娃可能就是因为“王木生”的缘故才改的名。
需要指出的是,田娃是从《乡村爱情7》才开始扮演“王木生”一角。
《乡村爱情》前两部中,扮演“王木生”的是范伟老师,范伟离开后“王木生”这个人物一直都在王氏集团本溪总部,很长时间都没有露过面。
从第七部开始,赵本山开始启用田娃来扮演“王木生”。
值得一提的是,剧中王大拿和现任妻子杨晓燕又生了一个孩子叫“王金生”,“木生”名字的由来是五行缺木,“金生”是五行缺金。
要这么看来,“田沐生”应该是五行缺“木”和“金”。
而在现实中,扮演“王金生”的小孩,实则是田娃和妻子郭丽颖的孩子。
田娃是赵本山所收的第五批徒弟,与“张中维”张小伟、“徐书记”董三毛、宋小宝等都是同一批拜师。
小沈阳渐渐退出小品和二人转舞台之后,田娃就成了北京刘老根大舞台的新台柱子,外界将他看作是“第二个小沈阳”。
田娃2006年拜师赵本山,真正获得力捧是2010年。
2009年小沈阳凭借小品《不差钱》一炮而红,第二年,赵本山如法炮制,将徒弟王小利带上央视春晚,表演了小品《捐助》。
同一年,在辽宁卫视春晚舞台上,赵本山带着徒弟田娃和刘小光表演了小品《就差钱》。
在大多数观众看来,《就差钱》延续了《不差钱》的桥段,播出效果要比《捐助》还要好很多。
赵本山退出央视春晚后,2013年他还带着刘小光、赵海燕、田娃在辽视春晚表演了小品《中奖了》。
也就是在那一年,田娃开始扮演“王木生”一角。
现在的田娃早已经名声在外,对于他“天沐生”这个名字,你知道多少呢?欢迎留言。
男子10岁女童致死案,二审死刑改判死缓
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晓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后死亡。
今年5月7日,红星新闻从杨晓燕家属处了解到,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父亲规劝陪同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受访者供图
卖百香果后回家途中被害,凶手手段极其残忍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0岁的杨晓燕曾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四年级学生。杨晓燕一岁时,她的爸爸因见义勇为去世,她的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晓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卖百香果获得32元后,杨晓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从百香果售卖点到家,全程不过500米:穿过一段竹林隐蔽的下坡路,走过一片甘蔗地、两块已经抽了穗的稻田、低矮的百香果林,再爬上一个小土坡,就能到自家院坝。
同年10月6日,灵山县公安局通报,同村的29岁青年杨某被抓获并对杀害杨晓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根据其供述查找到杨晓燕的遗体,并将杨某刑拘。
根据杨晓燕家属提供的法院判决材料显示,2018年10月4日,杨某看到杨晓燕独自到百香果收购点,便产生了邪念。杨某在杨晓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图对其施暴。杨晓燕反抗并大声哭喊,被杨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某山岭。杨晓燕醒后被杨某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杨某随后对其进行,拿走其32元钱,并将其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弃在一处山坡。
经鉴定,杨晓燕的死因系由于被他人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和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造成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家属准备申诉
案件材料显示,证人蒙某称,事发当天他曾听到一阵阵小孩的哭声,哭得很使劲,好像有人在追打小孩。证人黎某证言,杨某平时性格内向,很少讲话。证人施某证言,杨某从小性格古怪,在15岁左右,经常在家附近偷女人的文胸、内裤回自己的房里,曾多次被杨某的父亲呵斥但不悔改。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罪,因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
此后,杨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父亲规劝陪同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关于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法定代理人陈礼言的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杨晓燕的家属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满,准备申诉。
来源:红星新闻
编发: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