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庆(李福庆是什么电视剧)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是受贿从云南省大理广播电视台原党组成员、副台长陈静案说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方弈霏

制图:李芸

2022年11月1日,陈静受贿案一审开庭。图为庭审现场(视频截图)。(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特邀嘉宾

李福庆 大理州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主任

崔 伟 大理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张进军 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铭勇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和银芳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编者按

这是一起党员领导干部在未出资、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长期以利润“分红”、领取“工资”等方式,攫取单位广告业务个体承包人经营利润的典型案例。本案中,陈静长期在广电系统任职,“靠山吃山”、滥权妄为,其违纪违法行为有何特点?陈静将广播电台广告收入私自存放于大理某广告公司进行列支,该行为应如何认定?其多次为他人介绍广告业务,并收取广告提成,是否构成贪污?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陈静,女,2006年5月加入中国,曾任云南省大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大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大理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副台长等职。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陈静在担任大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30余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违规报销电台接待等费用5万余元。

违反廉洁纪律。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陈静多次以他人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并从中获利18万元。2012年2月至2017年8月,陈静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通过为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广告业务承包人徐某承揽其他单位的广告业务,先后收取广告提成共计9万元。

违法律法规。陈静在任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期间,大理人民广播电台违反规定,将电台广告业务经营收入及广告业务承包费共计462万余元私自存放于大理某广告公司,形成“小金库”,用于支付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广告提成,发放在编人员津补贴等,对此陈静负有直接责任。

受贿。2012年至2019年,陈静在担任大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大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徐某谋取利益,在未出资、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长期以利润“分红”、领取“工资”、对个人消费进行“报账”等方式,分得徐某经营利润共计474万余元。其中,陈静个人获得313万余元,授意徐某给予帮助提供账目的电台聘用人员周某160余万元。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2月15日,大理州纪委监委对陈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云南省监委批准,2月17日,对陈静采取留置措施;4月28日,对陈静延长留置时间3个月。

【党纪政务处分】2022年8月11日,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给予陈静开除党籍处分,由大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8月12日,大理州监委将陈静涉嫌受贿罪一案移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2022年9月15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以陈静涉嫌受贿罪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2022年11月14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陈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1 陈静长期在广电系统任职,“靠山吃山”、滥权妄为,其违纪违法行为有何特点?如何以案为鉴,净化修复大理州广电系统政治生态?

李福庆:2021年4月,大理州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陈静在任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期间,长期以利润“分红”、领取“工资”等方式,攫取广告承包商经营利润。经初核,2022年2月,大理州纪委监委对陈静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陈静长期在广电系统任职,“靠山吃山”、滥权妄为,其违纪违法行为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一是借助公权力和工作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如利用在广播电台行业任职的便利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二是多次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私设账外账,形成单位“小金库”,用于支付聘用人员薪酬、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广告提成,发放在编人员津补贴等;三是利用职务便利,为徐某谋取利益,并多次在徐某个人经营利润中领取“分红”和“工资”。

陈静受贿手段隐蔽,其经营行为和受贿行为边界模糊,在罪与非罪间存在多种争议,给调查取证带来一定困难。经过专案组反复研究,并商请案件审理室、检察院提前介入,最终查实陈静的受贿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在专案组的耐心引导和思想感化下,陈静最终交代了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

张进军:陈静案发后,在大理州广电系统引发强烈震动。大理州纪委监委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将陈静案作为反面典型,深挖个案背后的领域性问题,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2年9月8日,大理州纪委监委与州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全州新闻广电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播放专题警示教育片《从“审片人”到“片中人”》,通报陈静案件查处情况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广电系统存在的作风纪律和廉洁问题,以案为鉴、以案示警,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大理广播电视台、大理市融媒体中心作为发案单位,全面深入自查自纠,召开整改专题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从思想根源上剖析病症,找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在规范广告经营管理方面,严格执行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业务均需通过集体研究,做到慎重决策;制定《大理广播电视台广告及经营性节目内容审核把关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格准入制度、严格内容和资质审查,不断强化对广告经营环节的监管。在规范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严格大理广播电视台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大理广播电视台财务管理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内控规定(试行)》《大理广播电视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内控制度,不断完善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同时,州纪委监委联系监督检查室、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以案促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回头看”,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2 陈静将广播电台广告收入私自存放于大理某广告公司进行列支,该行为应如何认定?其多次为他人介绍广告业务,并收取广告提成,是否构成贪污?

崔伟:本案中,2010年8月至2019年12月,陈静在任大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大理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期间,明知广告收入和广告承包费属于财政资金,应按规定上交单位财政统一核算管理,但其为了逃避监管、方便使用,私设账外账,将电台广告业务经营收入及广告业务承包费私自存放于大理某广告公司进行列支,资金共计462万余元。上述资金被用于支付聘用人员薪酬,发放在编人员津补贴,支付电台餐费、接待费、电话费,等等。

根据有关规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陈静上述行为属于私设“小金库”,应当认定为违法律法规。

李福庆:2012年2月至2017年8月,陈静利用其亲朋好友的关系,多次为徐某介绍广告业务,先后收取徐某给予的广告提成共计9万元。对此,有观点认为陈静系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其从电台广告收入中领取提成,构成贪污罪,专案组经研究后,不赞同该观点,一是陈静为徐某介绍的系其他单位或企业的广告业务,其领取广告提成的行为并不侵犯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的公共财产;二是陈静领取的广告提成系从徐某交付相关单位广告业务承包费后的个人经营利润中获得,综上,不能认定陈静构成贪污罪。

同时,陈静的行为亦不构成受贿罪,相关证据证明,徐某针对所有为其介绍广告业务的人员,均给付20%的提成,且陈静获得该9万元提成与其职权或职务并无联系,并非职权或职务影响的对价,而是介绍劳务行为的酬劳,其行为并未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因此不认定为受贿。

综上,陈静上述行为系为徐某提供信息,介绍广告业务收取钱财的经济活动,应当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3 陈静长期以利润“分红”、领取“工资”等方式,分得徐某个人经营利润,该行为系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还是受贿?

崔伟:相关证据证明,在陈静的推动下,徐某与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签订了真实、有效的广告承包合同,合同明确徐某对电台的广告节目制作经营权进行承包,电台对广告制作及播放有协调、保障、服务的义务,陈静对广告节目的审查把关系依职权实施的行为,属于单位行为。同时,根据相关证人证言,陈静并未实际参与出资,与徐某也从未商量过共同经营电台广告业务,二人并非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广告业务投资,徐某并不具有给陈静分配经营利润的义务。综上,陈静上述行为不认定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综合考虑陈静为徐某谋取利益以及徐某自愿给予陈静“分红”等事实,应认定陈静构成受贿。

杨铭勇:有观点认为,徐某因陈静为其获取广告业务提供帮助而给予“分红”,二人共同贪污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广告业务收入,应认定构成贪污罪,本院不认同该观点。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徐某向大理人民广播电台支付了广告业务承包费,因此扣除承包费以外的收入系徐某的个人经营所得,不属于公共财物。陈静与徐某并无事先通谋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实际行为与主观故意,因此,本院认为二人不构成贪污罪。

同时,陈静的上述行为实质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分得他人经营收入,构成受贿罪。陈静利用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的职务便利,多次为徐某在电台广告业务承包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从徐某的经营利润中获得“分红”“工资”,并在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管理经营情况下,分得徐某个人经营利润。而徐某基于陈静的职务职权及陈静已经给予的利益或者未来给予利益的可能性,同意给予陈静财物,双方在主观上达成了行受贿合意,所谓利润“分红”、“工资”等在本质上仍系权钱交易,综上,应认定陈静构成受贿罪。

4 辩护人提出,对于周某从徐某个人经营收入中获得的“分红”,不应计入陈静的受贿数额,如何看待该辩护意见?

和银芳:本院认为,周某从徐某个人经营收入中获得的“分红”160余万元,应依法计入陈静受贿数额。理由如下:一是周某与徐某并非合伙经营关系,徐某并不具有给周某分配经营利润的义务。同时,徐某系基于陈静对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广告承包及经营具有的管理制约权,以及期待陈静后续仍会为其谋取利益,才根据陈静的授意给周某“分红”,陈静对此系明知。二是徐某给予周某的“分红”系陈静主动提出,且由陈静具体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周某并未参与其中。三是周某作为大理人民广播电台聘用人员,受陈静指使长期对徐某的经营及账务状况进行监督核查,掌握利润收入后及时向陈静汇报,并根据陈静安排帮助其进行利润分配。经查,周某未实际参与陈静与徐某权钱交易的具体事务。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综上,陈静授意徐某给予周某“分红”,系对其受贿财物的支配,因此该笔160余万元应计入陈静的受贿数额。

本案中,陈静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考虑到陈静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处理情节,具有坦白、积极退赃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本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陈静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退缴赃款等情况,判决陈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聚焦!关于拟推荐“2022年度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枣强县2022年度“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枣文明【2022】3号)文件精神,枣强县文明委在全县组织开展评选推荐“2022年度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活动,培育树立“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引导未成年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党爱国、孝老敬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优秀品德,推动全县青少年向上向善,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严格把关、逐级推荐、认真筛选,拟推荐张浩然等50名同学为“2022年度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现将拟推荐“2022年度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举报电话:8989226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小学 董佳奇

董佳奇,男,2011年4月生人,第二小学五年级(3)班学生。他是一名品学兼优、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四年级任副班长,目前任文艺委员,每年都有学习优异的奖状,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数学竞赛,语文竞赛并取得很好的成绩。他曾参加红歌颂祖国表演、童心向党.百年礼赞等表演。参加百家小讲堂,寓言故事《自相矛盾》荣获二等奖,参加校外画画比赛荣获二等奖。他是优秀少先队员的代表,是家人眼中的好孩子,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第二小学 辛明朗

辛明朗,男,2011年1月生人,第二小学五年级(4)班的学生,是一名为人友善、乐于奉献,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学有所长的好少年。他遵守学校的纪律,讲文明,热爱集体,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少先队开展的各项有益的活动,加强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他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不论是班里组织什么活动,他都积极参加,并帮助老师一起策划,认真准备。他团结同学,主动帮助基础薄弱的同学,使他们尽量不掉队,不为班级拉分。

第二小学 张浩然

张浩然,女,2011年8月生人,枣强县第二小学五(6)班学生,她勤奋好学,乐观向上,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老师的言传身教,父母的悉心熏陶,同学的关心帮助下,茁壮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仅如此,她懂得长辈的劳苦,时时刻刻以孝为先。在新时代的浪潮下,她将继续发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并以积极乐观、拼搏进取的精神激励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新时代好少年。

第三小学 田如海

田如海,男,2010年5月生人,第三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在班里担任数学课代表的职务。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好学生。爱好读书、朗诵、绘画、游泳、写作。他的朗诵能力很好,学校大大小小的活动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他还和其他小伙伴共同表演了《大写的中国》这个节目,他的写作能力也很强,在衡水市国庆趣事征文活动中,积极参与书写美好生活,文笔出众、表现优异,被授予“写作小能手”。在家里,他是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独立自强的好孩子;在学校里他是一个勤奋学习,关心集体,尊敬师长,朗诵优秀,团结同学的优秀少先队员;在社会,他是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知法懂法不犯法,积极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的好少年。

第三小学 王梦琪

王梦琪,2011年2月生人,第三小学学生,五(6)班班长、学校少先队大队长。她积极向上、努力进取,是一位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队员。她成绩一直在年级名列前茅,还多次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获得学校书法活动一等奖,年年获得校“三好学生”的光荣称号,被评为县级“三好学生”。她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积极带头参加各项献爱心活动,经常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帮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买菜、凉晒衣物及能力所能及的家务。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美丽、活泼的女孩。

第三小学 姚清如

姚清如,女,2012年3月生人,她勤奋好学,团结同学,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在学校里,她身为班长,以身作则,而且还是一名积极的“活跃分子”。积极参加主持“红领巾广播站”“文艺晚会”活动 ,组织课本剧。在“书香中国、文化强国”活动中,她获得“吉尼斯世界记录项目优秀参与者”的荣誉称号;在“清华伟新科普讲坛”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学生”,年年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她勤俭节约,尊老爱幼,是家庭的小天使;她热心公益,爱听红色故事,有服务社会的好品质。

第四小学 焦思雅

焦思雅,女,2010年2月生人,第四小学六(8)班的一名学生。她一直在努力培养自己勤奋的精神和习惯,每年都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她热心公益,参加了961爱上城市生活第2站“关爱留守儿童-电波侠在行动”的爱心公益活动。她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而且多才多艺,她热爱画画并热衷书法和舞蹈,获得舞蹈专业9级的证书。2020年参加河北电视台少儿春晚舞蹈表演。2021年参加了石家庄电视台八一建军节“向军人敬礼”的表演活动。

第四小学 李济舟

李济舟,男,2010年10月生人,第四小学五(4)班班长。该同学刻苦好学,多次被学校评为“学习之星”“优秀学生”。学习之余,他兴趣广泛,全面发展,阅读课外书籍、打篮球、练习英语口语,在学校举办的“学百年党史 传奋进精神”讲故事比赛中,荣获三等奖;在第二十二届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会衡水总决赛中荣获一等奖。在生活上,他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到自立自强,提高自己适应环境的能力。他热爱劳动,对班里的各项劳动任务,总能以身作则。

第四小学 魏子涵

魏子涵,女,2011年11月出生。第四小学四(7)班的学生。该同学是一个勤奋好学,乐观向上,团结友爱并且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她爱好阅读,开阔了眼界,也为写作打下了基础。在“少年儿童心向党 红色经典记心上”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奖。,在校期间一直担任班级干部是一名优秀 的少先队员。曾多次获得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等称号。她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参加学校讲故事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在参加学校英语手抄报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在参加学校运动会跳绳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第四小学 张浩扬

张浩扬,男,2011年8月生人,第四小学五年级(6)班的学生,该同学是一个热爱祖国、热爱学习,积极乐观、勤奋向上、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多次被评为学校的“学习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在“少年儿童童心向党 红色经典记心上”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征文活动中,他的作文《国庆小趣事》荣获河北省二等奖,在全省中小学师生“庆祝建党100周年,做新时代追梦人”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中,他的硬笔书法作品《没有就没有新中国》荣获小学组鼓励奖。出于对传统文化的喜欢,课余时间,他还会练习书法,并主动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一小学 郭振宇

郭振宇,男,2010年8月生人,县第一小学学生,该同学是一个沉稳、内敛、清雅、聪慧但是有点胖的男孩。他天生纯真,追求善美、品学兼优,言行知礼,全面发展。在2019年“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会衡水总决赛中荣获小学组特等奖;还在2020年衡水市国庆节趣事征文活动中获得“写作小能手”荣誉称号。父母的言传身教,老师们的熏陶感染,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一粒粒健康向上的种子,使他一天天茁壮成长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小学生。

第一小学 田知雨

田知雨,女,2011年3月生人,第一小学六年级(6)班学生,该同学是一名热爱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少年, 2020年荣获河北省三好学生。学习之余她的兴趣爱好也很广泛,喜欢传统文化--国画,她的作品多次在各级少儿书画展获奖,并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考级中心考取国画五级证书。她还热爱阅读,在县教育局举办的2020年全县青少年“辉煌七十年,奋进新时代”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讲故事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他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言一行以价值观为标准,以时代新人为目标,努力做好新时代的好少年。

第一小学 张晓楠

张晓楠,女,2011年11月生人,县第一小学五年级(3)班的学生,现担任班长之职。该同学文静中透着机灵、温和中透着坚强,真诚、自信、积极。在五年的学习生活之中,她热爱集体,勤奋好学,团结向上,乐于助人,成绩优异,爱好广泛,尤善绘画,2021年在“童心向党”征文活动中荣获河北省三等奖。她品学兼优,能力突出,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学生和三好学生,是一名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小学生。

第八小学 李佳潼

李佳潼,女,2011年10月生人,县第八小学四年级的一名学生,该同学热爱集体,勤奋好学,团结向上,乐于助人,品学兼优,是一名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小学生。她每个学期都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周密地安排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一直以端正、认真的态度对待学习,刻苦努力、勤奋上进。她还是一个关心集体、热爱集体、责任心很强的好学生、好干部。班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她都积极参加,劳动中最脏最累的活她总是抢在前头。生活中,她养成了生活俭朴、乐于助人的品德。

第八小学 刘靖琪

刘靖琪,女,2011年4月生人,县第八小学五年级(2)班的一名学生,该同学助人为乐,勤奋好学,尊老爱幼,以最平凡的行动诠释着新时代好少年的精神风貌。她团结同学,性格随和,善于调解同学间的矛盾,在同学们眼中,她是学习的榜样,更是知心的好伙伴。作为班干部、校学生会成员,她对老师交给的任务总是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劳任怨,一丝不苟。她从小就在许多方面学会了自理自立,并帮助邻居阿姨照顾小弟弟小妹妹。她还是一名资深的“环保小卫士”,积极投身到身边的各项环保活动中,在小区只要见到垃圾,她总会随手清理,周末和小区里的小伙伴一起为树木浇水,擦拭小区警示牌。

第六小学 谷依依

谷依依,女,2011年1月生人,县第六小学五年级(3)班学生,该同学遵守校纪班规,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她诚实稳重,勤奋好学,聪明乐观,懂事孝顺,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劳动和学校的活动,有责任心,有爱心,有毅力,有担当,是品学兼优的一名好学生。在家里,她尊敬长辈,孝顺父母。在闲暇时间帮助妈妈打扫卫生,收拾房间,自己的事情自己独立完成。因为她,家里充满欢声笑语。在学校,她勤奋学习,努力学好每一门功课。在知识的海洋里,她是一个快乐的畅游者,课堂上积极发言,认真记笔记,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

第六小学 桂庆澎

桂庆澎,男,2011年2月生人,县第六小学五年级(1)班学生,该同学是一位努力向上、勤学创新、自立自强的男孩,老师的言传身教,母亲的悉心熏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一粒粒健康向上的种子,使他一天天茁壮成长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小学生。作为一名班长,有着强烈的责任感,每一件事情都兢兢业业认真的去完成,配合老师,做好班级的日常事务,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在学校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上课认真听讲、大胆发言、独立思考。

第六小学 王墨涵

王墨涵,女,2011年1月生人,县第六小学五年级(2)班的一名学生,小小年纪,就以良好的思想品质,优异的学习成绩,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连续五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学校举办了一个“讲题小达人”比赛,班里要挑选两名同学代表本班级参加这次活动,她积极报名了。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她不断地努力练习,她在五年级的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在日常生活中她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在家里,关心长辈,经常帮长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陪长辈聊天解闷;对待邻里,她礼貌待人、与人为善,深得邻里喜爱。

第七小学 焦丽洁

焦丽洁,女,2010年8月生人,县第七小学六年级(8)班学生,在六年的学习生活之中,该同学热爱集体,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团结向上,乐于助人,成绩优异,爱好广泛,是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小学生。2019年7月,英语奈思考级四级;2019年8月,通过了中国音乐学院声乐考级八级,音乐素养考级三级;2021年9月,在省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朗读比赛中,荣获三等奖;2022年2月,在清华大学“清华伟新科普讲坛”学习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学生”;2021年12月,市第五次少代会少先队员代表。

第七小学 张娅楠

张娅楠,女,2011年1月生人,县第七小学六(6)班的学生,该同学是一名乐观向上、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尊重师长的好少年。在学校里,同学有学习上的困难时,她会倾尽所能地帮助他。也是老师的小助手,干活不怕苦,不怕累。看到地上的垃圾,她会随手拾起。遇到腿脚不方便的老人,她会上前帮助。家里有闲置的玩具或衣服,她会捐给山区儿童。在学习的道路上,她一直秉持着谦虚好学、不轻言放弃、勇于发问的态度。在期末考试中,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第七小学 朱静佳

朱静佳,女,2013年9月生人,县第七小学二年级(1)班学生,该同学团结同学、手脚勤快、才思敏捷、思想丰富、学习勤奋并且成绩优异。在生活上她也十分俭朴,从不铺张浪费,也从不乱花一分钱。但是,只要哪个同学在生活上遇到了困难,她都能竭尽全力的帮助解决。她是一个虚心好学,勤奋刻苦独立的学生。在学习路途上散发着一份坚韧向学的不竭动力。课前认真预习,上课认真听讲,及时做笔记。积极用脑,及时总结。在社会上,她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活动。在社会实践中磨练自己的潜力,增长自己的才干。

第十小学 李默涵

李默涵,男,2010年2月生人,县第十小学六年级(2)班学生,他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品学兼优。在学习生活中,他会经常与其他班干部一起主动关心班上学习较为困难的同学,为他们解答疑难。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冰壶运动,在2020年枣强县第二届冰雪运动会的冰壶项目小学组冰壶比赛中,荣获第八名;2020年衡水市第二届冰雪运动会,陆地冰壶青少年乙组得到第五名。在学校内举办的诵读迎元旦诵读活动中他荣获二等奖;在2021年全县中小学《爱他中华·强他国防》国防教育主题演讲活动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第五小学 焦宗辉

焦宗辉,男,2011年4月生人,县第五小学五年级(3)班学生,该同学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好学生。生活中他孝敬父母,总是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他开朗,自信,乐于助人,积极乐观。在老师的辛勤培育下,他学习刻苦,认真听讲,他会找出自己学习中的薄弱点,然后一步步去攻克它,他很清楚现在的学习状况,努力弥补自己不足的地方,及时调整自己的状态。生活中他勤俭节约,例如洗菜的水用来冲厕所,洗手的水储存起来冲厕所等等。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下,他成长为一名积极乐观,热爱劳动,拾金不昧,勤俭节约的好少年。

第五小学 王文博

王文博,男,2011年11月生人,县第五小学四年级(2)班学生,该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2022年4月15日上午,他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一枚戒指,对于这个“意外的惊喜”,他丝毫没有心动,主动寻找失主,急失主之所急。并拒绝了一商贩用10元钱骗换的诱惑,在苦等失主未果后,为避免上学迟到,他将戒指带到学校交给了班主任老师,后经学校多方联系,找到了失主。展现了良好的社会公德。

第五小学 张凯馨

张凯馨,女,2011年8月生人,县第五小学五年级(1)班学生,该同学是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少年。2019年被评为“县级三好学生”;2020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少先队员;2020年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2021年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在市“平语入童心 拥抱新时代”朗诵大赛中荣获优秀奖;参加枣强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比赛,荣获小学组二等奖;在“平语近人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中,书法作品荣获优胜奖;在第二届诗词大赛“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2019年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朗读比赛《我骄傲,我是中国人》,荣获二等奖,2020年参加的《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朗读比赛中,荣获市一等奖。

宅城中心小学 朱子涵

朱子涵,女,2010年1月生人,枣强镇宅城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她爱好广泛、品学兼优,能力突出,是一名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新时代好少年。该同学不仅学习好,还是一个关心集体,热爱集体,责任心很强的好班长。处处以身作则,热爱班级事务,努力成为老师的好帮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她还踊跃参加征文大赛,曾先后荣获 “枣强县最美小书架”“平语入童心、拥抱新时代”小学组征文优秀奖、“翼晨杯”书画大赛三等奖、枣强县中小学战“疫”书画、诗文作品优秀奖、枣强县“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征文二等奖、河北省共青团《童心向党》主题征文活动三等奖等奖项。

大营镇第三小学 任泳吉

任泳吉,2012年6月生人,大营三小四(1)班学生。他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乐观向上,多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还多次在绘画、讲故事、手工制作等活动中获奖。出色的表现和真诚的付出,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同学们的信赖、家长们的喜爱。他尊敬长辈,孝顺父母,在家长的眼里,他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他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从小不论做任何事,他都表现出一种努力认真、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他多才多艺,兴趣广泛。他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在同学眼中,他是一名懂事的“小大人”,老师和同学都很信任他。

第二中学 穆钰轩

穆钰轩,男,2009年3月生人,二中七年级(8)班的学生。该同学升入初中以来,一直担任班里的数学课代表,协助老师收取和布置作业,有不会的问题时先与同学讨论,仍然不会情况下及时问老师。在家里他能够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端茶倒水,拖地擦玻璃,洗自己的衣服,简单做一些饭菜,看到妈妈干活累得腰疼了,总会关切地说:“妈妈,快休息会儿,我给您揉揉,我帮你干。”在学校,他坚决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同学。

第二中学 徐国霖

徐国霖,男,2007年9月生人,他二中八年级(7)班学生。在家里,该同学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独立自强。他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在老师心目中,他勤奋学习,努力学好每一门功课。他是同学公认的好伙伴和学习榜样。对于班集体的荣誉他倍加爱护,只要是集体活动都会有他的身影,只要是班集体的事情他都会主动承担。在疫情期间,他更是独自一人在家抗疫,仿佛暂停的那十几天,他独立做家务事,在家上课。在他自己调整好心态的同时帮助同学们调整好心态,并提醒同学在家做好消毒消杀工作,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按时上网课。

第三中学 李福庆

李福庆,男,2009年8月生人,县第三中学学生。该同学“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努力做好自己。在学校,每次遇到老师,他都下意识的向老师问好。在学校中,他总是怀着热心肠。每天清晨,当缕缕阳光洒在窗户上时,他早已把文科该背的东西进行大声朗读,争取利用早读就记住。中午午自习认真完成上午所学学科作业,独立思考从不抄袭别人作业。下午晚自习,他继续在教室里安静自习,完成下午所学学科的作业来巩固当天所学知识点,以及他会留下一部分时间来对明天所学的知识进行预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最近的两次综合测评中,他均为年级第一。

第三中学 赵娅茹

赵娅茹,女,2008年6月生人,县第三中学八(5)班的班长。她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多次参加“中国诗词朗诵”大赛及“平语近人入校园”演讲比赛,均获得一等奖。她各门课程成绩都在班里名列前茅,年级一等奖,学习小能手,单科学习状元等奖项拿到手软,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荣获县三好学生称号。她热爱绘画,主动承担起班里的黑板报设计工作,手抄报也在学校多次获奖。她在学校举行的运动会当中,在跳远跳绳上都获得了奖项。疫情期间,她主动请缨成为志原者,在课余时间,在网络上传播正确的防疫知识,帮助社区工作人员减轻工作重担。

恩察明德小学 杜海诺

杜海诺,男,2011年12月生人,恩察镇恩察明德小学学生。该同学是老师的小助手、同学的好伙伴、父母的好孩子。在学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班级、爱护公物。从一年级至今, 一直担任班干部,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替老师分忧解难。他诚实稳重,勤奋好学, 懂事孝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劳动,有责任心,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做事有条不紊,有始有终的好少年。在学习上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异,在班级工作中能出色地完成老师交给任务。他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眼中的好榜样,他曾连续三年被校评为“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

流常中心小学 赵志晋

赵志晋,男,2010年9月生人,流常中心小学六年级(1)班学生。在学习上,该同学刻苦努力,爱钻研,能够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从入学到现在,作业认真,及时完成;在家里,他关注亲人的冷暖,以礼相让。他经常帮助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动;在学校,他有一颗真诚、助人为乐的心。对有困难的同学,他总是乐于伸出援助之手。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他就用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班里的一份责任。在各项活动中他总是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班级赢得了很多的荣誉。在今年童心向党六一活动中表现优异,获比赛一等奖。

吕木小学 张少杰

张少杰,男,2014年2月生人,王常乡吕木小学二年级(1)班学生。在家里,该同学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自己的事情很少要父母操心,自己主动分担不少家务;他富有爱心,品德高尚。哪个同学遇到困难,他总是乐于伸出援助的小手,在同学眼中,他是一名懂事的“小大人”,老师和同学都很信任他。小菜园劳动时间,经常能看到他作为老师的小帮手,手拿小锄头,不怕脏、不怕累,跟着老师一起带领同学们种植蔬菜,衣服、鞋子脏了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额头的汗水流下,她轻轻的擦拭后,又继续开始。他被老师亲切的称为“暖心小助手”。

石村中心小学 张文馨

张文馨,女,2010年3月生人,石村中心小学六年级(1)班学生。老师的谆谆教诲,父母的悉心培养,在她的心灵中播下一粒粒健康向上的种子,使她一天天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家里,她是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独立自强的好孩子;在学校,她是位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的优秀少先队员。在家里,她尊敬长辈,孝顺父母。学校里,她勤奋学习,努力学好每一门功课。在老师心目中她是好帮手,同学心目中她是知心伙伴和学习榜样。

唐林中心小学 袁梦晗

袁梦晗,女,2010年11月生人,唐林小学学生。她修习德行,该同学注重日常品行养成,品德端正积极向上;她积极思考,善于学习,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她热爱体育,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她有一双发现美、欣赏美的眼睛,生活阳光、幸福、快乐;她热爱劳动,养成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习惯,并积极主动帮助父母做好家务。她作为班上的班干部,她尽职尽责,为同学们服务好,为班集体增光添彩。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工作,成为老师得力的小助手。与同学和睦相处,遇到有困难的同学,她都会主动伸出友爱的双手。

王均中心小学 王晓煜

王晓煜,男,2010年5月生人,王均中心小学六年级(1)班学生。该同学孝敬长辈、关心社会;他是优秀的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生态环境,并能提醒家人和周围的人一起环保;他是充满热情、心地善良的“小雷锋”;他是诚实守信、尽职尽责的“小精灵”。上学至今一直担任班级的班长,始终坚持班级荣誉高于一切,日常生活中,他率先带头,从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孝老爱亲、勤俭节约、文明有礼、助人为乐。他播撒美德,是教师眼中的好学生,家长眼中的好孩子,学生眼中的好伙伴。

新屯中心小学 朱长博

朱长博,男,2010年2月生人,新屯中心小学六年级(2)班学生。该同学从小一直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家里,他尊重长辈,孝敬父母,他主动承担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收拾厨房,打扫自己和家人的卧室等,端茶倒水、扫地拖地、洗碗擦桌;在学校里,他是一名勤奋学习、心系班级、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的优秀少先队员,他大方自信,活泼开朗,成为了老师得力的小助手;在生活中,他是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活动的好少年,在学校里每当同学遇到困难时,他都会竭力帮助。在各种绘画比赛和县上举行的书法竞赛活动中,他都能积极参加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张秀屯中心小学 崔耀宇

崔耀宇,男,2011年2月生人,张秀屯中心小学五年级(1)班学生。该同学是一名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向上的小学生。他年纪不大,但他却非常懂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从小他爸爸妈妈就经常对他说:“先做人,再做事。”所以他总是严格要求自己,从一点一滴做起。在他爷爷奶奶眼中,他是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老师眼中他是个勤奋刻苦,乐于奉献的好助手;同学眼中,他更是个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甘于为同学服务的好榜样。

大营镇中学 姚俊鸣

姚俊鸣,男,2008年6月生人,大营镇中学八17班的班长。该同学学习成绩优异,品德优良,爱好广泛、聪明乐观、懂事孝顺,是一位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他遵守校纪班规,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他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态度认真,在班级排名中多次位列第一,曾被评为“学习标兵”。他经常利用课下时间,为同学们讲解习题,解决疑难,和同学们一起探讨学习上的问题,被同学们亲切的称为“姚老师”。回到家后,孝敬父母,生活克勤克俭,主动分担家务,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曾数次到敬老院慰问老人。

大营镇中学 郑茗溪

郑茗溪,男,2009年12月生人,大营镇中学705学生。他是一个沉稳,内敛,清雅,聪慧的小男孩,他为人真诚,追求善美,品学兼优,言行知礼,全面发展,堪为学生榜样。在同学们心目中,他是一面道德示范的旗帜,一个学习的榜样。他从小克勤克俭,崇尚朴实自然,谦逊内敛。他待人真诚守信,只要答应下来的事情,他都会尽心尽力去完成,从不失信于人。他酷爱学习,動思考、爱钻研,求知欲强,独立学习的潜力极强。课堂上,对于不懂的知识,敢提问,善质疑,对于老师的提问 ,反应敏捷,思路清晰,对学习和知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第六中学 王祎琳

王祎琳,女,2008年12月生人,第六中学806班学生。该同学阳光、坚韧、谦虚、勤奋、善良、乐于奉献、心怀远大理想;她热爱祖国、关注国防、在课余时间经常看新闻、了解国家大事、关心祖国发展,是一名具有远大理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2021年荣获了学校组织的七年级英语诵读一等奖。2020年升入初中军训,因表现突出,被学校评为了优秀学员称号。2021年被学校评为九大学星——自学星,从升入初中至今一直被学校评为优秀学生。

第六中学 赵春元

赵春元,男,2009年4月生人,第六中学七年级(10)班学生。他爱党爱国,孝老爱亲、热心助人、品学兼优、多才多艺。他连续三年担任班委职务,始终坚持从同学中走来到同学中走去,做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助手。在2021年6月被评为 2021 年度县“新时代好少年”。在第 24 届推普周汉字书写大赛中获得校级优秀奖。在 2021-2022 学年度上学期期中考试中,荣获七年级生物单科状元。在 2021-2022 学年度 “唱响红色经典 献礼建党百年”元旦合唱比赛中,荣获最佳指挥奖。在 2021-2022 学年度下学期“感怀母恩”书法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第四中学 李君宇

李君宇,男 ,2008年8月生人,第四中学803班学生。该同学热爱学习,品学兼优,是同学们的榜样。在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能按时认真的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学习的榜样。在学习上,积极动脑、敢于发问是学习中的突出表现。他专心听讲,敢于提问,善于质疑,对不明白的问题,坚持有疑必问、绝不会不懂装懂。他兴趣广泛,热爱生活,力求全面发展。他勤劳善良,乐于助人,在家孝顺父母,在学校,他有一颗真诚的爱心。

第四中学 刘恒飒

刘恒飒,男,2009年2月生人,第四中学706班的一名学生。该同学爱祖国、有梦想;爱学习、勤思考,成绩优异;爱劳动、爱探索,自强自立。他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在学习的道路上,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他兴趣广泛,才艺双全。他喜爱绘画,其作品多次被展在班级和学校的展牌上。他开朗自信、乐观向上。生活中他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2020年被邀请参加县新华书店举办的对联书写活动,其书法作品受到了县领导的好评。2017年朗诵的《满江红》在河北少儿艺术节活动中获得了“最佳表演奖”;2018年参加县家庭亲子阅读活动,荣获二等奖;2019年在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活动中获一等奖;2021年被评为县级三好学生,2022年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

第五中学 万志坤

万志坤,男,2007年11月生人,第五中学九(1)班学生。他是一个阳光、向上的男孩儿。他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时事政治。他品德高尚,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功德。他爱看各种书籍,涉猎广泛,善思考,爱钻研,求知欲强。他平时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能积极带动其他同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他在各种学习与社会实践中磨练着自己的意志,增长着自己的才干。多次获得校级“成绩优秀奖”,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曾在校举办的汉字书写大赛中获奖,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小记者”,曾在上级举办的征文活动中获奖,曾获校级“小小作家”荣誉称号。

马屯镇中学 张子悦

张子悦,女,2008年7月26日生人,马屯镇中学八年级(2)班学生。该同学性格活泼开朗,品学兼优,团结同学,学习刻苦,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2021年5月被评为县“三好学生”。2021年6月,被评为马屯镇中学“遵纪守法之星”。2021年11月被评为“马屯镇中学帮扶能手”。2022年3月因各项检测成绩优秀,被评为“马屯镇中学优秀学生”。2022年在疫情防控中,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马屯镇中学抗击疫情优秀班干部”。2022年5月因在下学期期中检测获得八年级第一名,被评为“马屯镇中学优秀学生”。

王常中学 张学斌

张学斌,男 2009年2月生人,王常中学七年级(1)班学生。该同学努力向上、勤学创新、自强自立,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级,是一名真诚、努力、上进、全面发展的好学生。作为一名班干部,他有着强烈的班级责任感,既是班里的班长、又是数学组长,身兼数职,每一份工作他都兢兢业业认真的去完成。他多次获得学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光荣称号,在诸多的荣誉面前,他不骄不躁,继续坚持完善自己,努力向上,不断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王均中学 刘秋媛

刘秋媛,女,2009年2月生人,王均中学七年级(1)班的学生。该同学活泼开朗而又不失稳重,学习认真,努力进取,勤奋好学,是老师家长心中的好学生,关心集体,是同学们的好朋友。在学校中,她尊敬师长,与同学们团结友爱;在家中,她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会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关心亲人;在班级中,现在担任值班班长、学校小组组长等职务,认真负责,凡是老师交给的任务,她总是一丝不苟地完成。她获得很多荣誉,班级“学习之星”、学校“数学知识竞赛一等奖”“英语书法比赛二等奖”以及上学期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的成绩优秀奖。

新屯中学 赵贺

赵贺,男, 2008年5月生人,新屯中学八年级(9)班学生。他,阳光帅气、志存高远;他,品学兼优、敢于担当;不仅是同学们心目中的好榜样,更是老师眼中的“智多星”,他开朗活泼、热爱生活,勤奋上进、乐于助人。为宣传冬奥,他积极参加学校“迎冬奥讲文明树新风”志愿者宣讲团,参加“我是环保小卫士”“绿色校园志愿者”“小手拉大手”等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办好冬奥意义、普及冰雪运动知识。疫情期间,劝阻同学不扎堆、不外出!不传谣不信谣!当好义务宣传员。

来源:枣强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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