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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逼到极致》想听请律师帮忙解答。
当你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贱。记住这并不可耻!相信很多人听过这句话,但今天我用自己的见闻告诉大家,犯罪这条路并不好走。8年前我从法学系毕业经手了第一起刑事案件,是帮我学弟打的这个案子让我永生难忘。
事先告诉各位,这不是一个多么高能的案件,没有把人剁碎做成猪饲料的血腥力。没有婆婆砍下儿媳脑袋的伦理惊悚,他就是那种发生在你我身边,每个人都有可能经历的平凡。这是一起农民工杀人案。案发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地点是工地宿舍201。凶手先是在下午3点给警方打电话,向警方预告杀人的时间和地点,并希望警方现在动身将他抓获。
期间警方试图劝阻凶手,但凶手只是和警方简单沟通一番,就挂断了电话。在电话挂断的同一时间,凶手找了根绳子,穿过宿舍顶部挂电风扇的铁钩。然后在绳子的一端打套马结,趁着被害人还在熟睡,轻轻地放在被害人的脑袋周围,然后站在远处蓄满力气。用拔河的姿势向下拽绳子,套马节收紧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将其拖拽下床,高吊在半空。一般而言,吊死一个人需要5分钟,被害人会痛苦的挣扎痉挛,眼球充血气管闭合,所以他会不断抓扯颈部试图呼吸,在这5分钟内,只要凶手有那么一瞬间良心发现,只要他收手被害人就不会死,但凶手铁了心要被害人的命。
于是5分钟后被害人停止挣扎,过了2分钟也就是下午3:18警察赶到。当他们推开门的一瞬间,能看见一个壮年男子被吊在房间,正中央而那名凶手则坐在下铺,把绳子绑在了双人床的栏杆上。警方当场对凶手实施了抓捕。事后警方询问凶手为什么杀人,凶手的回答让人出乎意料,居然只是因为二人在平日里干活的时候,所以怀恨在心。
这起刑事案件是给我学弟打的。这位学弟在本案中不是被害人,我学弟叫张和篮球社认识的。趁着大三暑假去工地打工赚生活费,竟在工地杀人。事发后过了5天他才想起要找我,理由是法院给他派的法律援助律师。私底下已经推辞了好几次,和担心如果由这个律师帮他打官司,许会出现律师当庭拒绝辩护的情况,为了能减刑,他需要一个靠谱的律师。所以他想到了我。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张和父母双亡家里穷请不起律师,我当时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接下他的委托,可能是因为大学的情谊,也可能是因为我不相信他会杀人,反正糊里糊涂的就接了。
但是当我真正接手这个案子后,我才明白这是个多么错误的决定,师行业里其实也有所谓胜率的说法,所以很多律师都会选有把握胜诉的案子接。张和的法律援助律师就是这种人。他之所以想要拒绝张合,大概是因为这个案子几乎没有辩护空间,是个彻头彻尾的铁案。犯罪现场完整,凶器在场嫌疑人认罪人证物证据权,这种几乎板上钉钉的案情。不论任何一个律师接手,都不会得到什么好结局。我这个第一次打刑事诉讼案的新人,我花了3天的时间研究案件卷宗,尽我所能制定了一份辩护方案。之后和看守所方面提出了见面申请,在会面试与张合见面。第一句便告知他你至少会被判无期,张合当时的反应就是很惊讶,怎么会是无期呢?我有自首情节应该轻判,闹半天他给警察打电话,就是为了能获得轻判。这行为多少有点法盲。于是我给他科普,自首是指犯案后主动投案。你是犯案前主动告知警方,属于明知故犯行为罪加一等。他大约是后悔也可能是不甘,可我为了让他认清现实。我告诉他吊死一个人大约需要5分钟,在这5分钟里,你会受到强烈的道德折磨。这5分钟内只要你松手,被害人就能活下来,你没松手你是铁了心要被害人的命。无期已经是最好的归宿了。无期,难道我余生都要蹲监狱吗?如果你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减刑成有期徒刑。张和侧过头看我。如果我表现良好什么时候可以出狱,快的话服刑13年就可以出狱。
他当时听完我的回答,就像放弃挣扎一样,低下头用恳求麻烦学长了,我俯视着他的后脑勺。我那时候是真的想不明白,这个家境贫困,在校期间老实本分的大男孩,怎么就会因为推搡而杀人呢?我向张合提出我的疑惑,你真的只是因为推搡结仇而杀人,他给的回答让我有点意外。但凡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忍不了,但充其量就是上去打一拳,不行就把人按地上打,张合就把人杀了,看似奇怪其实也算情有可原。张和的父母早两年在矿洞里工作,后来矿洞塌了两个人全埋在里面,张和就这样一夜之间痛失双亲。家里就只剩下一个哥哥。从那之后,有人在他面前开父母的玩笑,就连国骂他都听不得,只要让他听见少不了干一顿架,因此对这个理由我没有深究,只是认真的和他确认了一下。
检察院提供的笔录,卷宗是否有误,在得到张合无误的答复后,我又问他警方在记录证词的时候,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或者疲劳审讯的情况。张合答复没有,他的回应无疑更打击了我的信心,我为张合做减刑辩护,但眼下我看不到减刑的希望,只能按照原计划对张合说,我打算请你的同学来做人证,表明你家庭困难生活窘迫为人正派,也许能为减刑起到一点作用。
张合点头最后,我拿出被害人孙华的尸检报告,交到张合面前,说孙华的骨架肌肉存在严重劳损,关节腱鞘炎胃溃疡。通过病理切片,检查出了他有呼吸系统癌症病灶,已经是中晚期。我把尸检报告递到张和面前,仿佛希望以此谴责张和好唤醒他的良知。工地的农民工,你不吊死他他也没多少日子了。我话只说到这,和大约是真听进去了,低头沉默不语。
第一次庭审于8月26日开始,我请来了张和的同学,少数几名愿意出庭的老师。张和在校期间勤工俭学店里的老板,以及工地的部分工友。我原本想把张和的哥哥请来,但无论如何都联系不到他,尝试过几次只好作罢。我这次的辩护思路是,通过张和平日里的为人,以及张和主观意愿自首的行为,为张和争取减刑。公诉人那边则持有全套证据,列他请来了工地项目经理周倩,些工人,还有被害人孙华的妻子女儿。本次庭审,方公诉人请求法庭对张和判处死刑,而我则主张15年有期徒刑。具体的庭审过程比较复杂,我只挑几点说,我的主攻点是孙华对张和屡次挑衅。在本案中孙华存在一定过失,加上张和认罪态度良好,希望法院酌情轻判。这番话则引起了孙华妻子的不满,他抱着女儿指着我和张和痛骂,我老公活生生的一个人,他那么好的一个人,从不和人吵架,你把他杀了还侮辱他的清白,你们不是人,我当时心里压力很大,只能对孙华妻子的咆哮视若无睹。张和则低着头一个劲的说对不起。后来孙华妻子情绪失控,在证人席脱离晕倒,看着孙华妻子被人抬出法庭,他的女儿追在一边哭着叫妈妈。我的内心第一次出现了职业素养和为人道德的冲突。公诉人一直抓着张和提前打电话,告知杀人行为,张和没有在孙华被吊起的5分钟内,停止迫害为主要控诉点,将张的行为描述为,蓄谋已久还妄图减刑的明知故犯行为。公诉人的这句话是我印象最深的,每个人心中都有恨,若人人有恨都如张一般,那法律便是一纸空文,道德便是遮羞面具。合的这一行为仅仅是为了宣泄恨意,与其风评为人都无关系,公诉人仅用这一句话,就将我的辩护方向全盘否定。之后我据理力争,但还是没能改变本次庭审的结果。最后法官宣判张和处以死刑。老法官宣判完结果后,张和被狱警驾着代理现场,他没有激烈的挣扎,只有一双空洞的眼睛,一直望向我的方向,直至消失在门的那边。而我在原地不知所措。下午我就去看守所找了张和,我坐在他对面一言不发。当时的心情挺复杂的,我不光是他的律师,还是他的学长,你大学的熟人成杀人犯。你该如何面对他?一方面我替他感到惋惜。另一方面又觉得可怜之祈求人证完整,第二空有一个公道。
还有一方面则是认为自己能力不足,不能为他争取到践行。反正我们两个谁也没说话,僵持了5分钟张合才开口,我不接受死刑,我要上诉。死刑案件都有上诉的权利,法院一定会受理,但你得想好用什么理由上诉,如果没有合适的理由,大概率还是会维持原判。
很多死刑案上诉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宣判结果,而是为了让犯人多活。那几个月的上诉期,谁知道张和忽然狂躁,他捶打一下桌面,后把头埋进去不断揉搓自己的头发,我不能接受死刑。是啊死了就一无所有了,我不能死。孙华也死了他的家人也一无所有了。这话我只在心里想没说出口,不出意外张合就是死刑了。
现在我作为张和的律师,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联系张和的家人,你有办法联系到你哥哥吗?这么大的事情应该让他知道,和忽然抓住我的手一口气深吸到底,别找我哥别让他知道,可他有知情权,求你了当时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到这个案件结束的那一天我才看懂,此时的我只以为唯一的亲人知道他成了杀人犯,所以我松口。
是不是只要有新的证据,就有可能改变死刑判决,只要证据合理合法。张合坐回椅子上,好像犹豫再三,最后咬牙拍桌下定决心一样。学长我要翻供,想起本案铁证如山的证据链和供词。我真的不太理解张合翻供的行为,所以我提醒他张合,你的审讯记录全部有视频存档,讯过程不存在严刑拷打和疲劳审问,证据链都指向你,你不要为了上诉而说假话。张合点头,学长我不能接受死刑。
为不是我想杀孙华是周前想杀孙华,周前这个名字我有印象,我刚准备思索,张和就说出了那人的身份,工地的项目经理。这话才说出口我就蒙了,伸出手比划了好半天才捋清楚思路。
周前项目经理,公诉人的证人,我把脑子里那些凌乱的语言,汇总成一句话:买凶杀人,就看见张合直视我,他给我120万让我杀孙华,为什么你现在才说120万,只要我能出狱就能拿到120万的巨款。
所以我之前自首配合警方做口供,都是希望能轻判。我只要挺过在监狱的日子,一出狱就能拿到120万。可现在我被判了死刑,我根本没有命拿到这笔钱,那我不如保住性命。原来如此,我好像搞明白了这其中的逻辑,难怪当你听到最快13年就可以出狱,的时候就封口了。慢着不对呀。
孙华只是外来务工人员,周前是项目经理,他要是讨厌孙华,大可以直接用职权把孙华赶走,何必杀人呢?我将疑惑问出来,就得到张合这么一个回答,我不知道具体原因,只猜到一点点,孙华大概知道经理的什么秘密,他好像已经用这个秘密威胁过经理。听完这个解释我坐回椅子,拧紧眉头捂住眼睛,这个案子好像没看上去那么简单,我又仔细想了想又觉得不对。于是问那里是工地,周前完全可以用施工事故来杀孙华。为什么要找你?他给我的回答也很真实。经理说如果孙华死在项目上,项目就要停工整改会影响进度,但是房产工地一旦停工,他话不说完,点到为止。如果问题按照这个逻辑来解释,那就太合理了。孙华屡次用秘密勒索周钱,周钱不堪忍受于是满胸杀人。而张和因为未出社会,虽被周钱教唆实施了杀人行为,张和知道自己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于是打算通过自首的方法获得减刑。好早日出狱得到这笔巨款。之前在供词里不说这件事是为了钱,而现在翻供是因为被判死刑就得不到钱了。如果以此为上诉点,证明周前买凶杀人的罪行,或许能为张和减刑至15年有期徒刑。我将张和的翻供提交给了法庭。本案需要递交回公安机关重新审理,事后刑警来看守所对张和进行审讯。我那时候就坐在张和左边。他们当时提问的重点就是证据,警方需要证据证明周前买凶杀人。张和的共词可以算作人证,想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还需要物证,结果这么一询问,和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周前的罪行。他在工地趁张和做工的时候将张和拉到一边,和张和提了这件事,并口头承诺给现金。施工现场唯一的监控探头在塔吊上,所以就变成了如下情况。没有通过短信通话社交媒体联系。
二没有留存的合同字据。三没有监控记录,我和警方面面相觑,都觉得头疼,是张合的社会阅历太少了。一个口头承诺都能教唆他动手杀人。眼下警方只能从周前入手,看看能否取得进展。
在警方调查周前的这段时间里,我也不能闲着。对刑事案件来说,如果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对量刑能起到很大的帮助。是我去警局的招待所找到孙华妻子,他是个没什么文化的乡下女人。女儿在一旁预习英语,她只能坐在一边空着急。
在我说明来意以后,她先是欲言又止然后哭笑不得。掩面低头沉默了几秒,然后终于爆发。就看她抓起招待所的玻璃杯,在半空迟疑了几秒然后还是摔了下去,在摔杯子的同时激动的叫出声。我当时挺害怕的,有点手忙脚乱。拿起公文包就挡在自己面前,生怕他一会暴起打人。叫声结束后他没打我反而痛哭起来。
子刚刚死了爹你现在让我写谅解书,我现在连以后怎么生活都不知道,你要我原谅那个杀我老公的恶魔。不可能这是确实不合理。如果这是部电视剧我大概是反派,而且是那种穷酸反派,希望得到孙华妻子的谅解,却又无法给孙华妻子任何补偿。我都有点唾弃自己。但是我作为张和的律师,有些事情不能不做。关于孙华这件事我很抱歉,但是如您所见,孙华在工地期间多次欺凌张和,确实是本案的导火索。如果您不谅解他,他大概率会被处以死刑,他才20岁。我可以感觉到孙华妻子再尽全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站起身拿起我的公文包向门外走,我不谅解他,让我孩子没了爹我就要他偿命。
你现在就出去以后不要来找我,我不可能写谅解书的,我还想和她再争取一下。然后就看见她抄起一个玻璃杯,做出要砸我的样子。我当时就跑了,为律师我不会只去找孙华妻子一次,为了谅解书我至少去了7次。只是她后来一次都没见过我。警方针对项目经理周前的调查,也有了结果。周前新城工地项目经理不是什么黑恶势力,就是个领工资的打工人,一个月工资6,500。他名下的车房和账户余额加一起都不到200万。单论存款他只有20万,一点也不像是有能力。花下120万海口的人,不论是监控还是通讯,他们两人都没有明显联系。
后来警方对周前单独审问,周前更是一脸懵逼。他直说自己就是个打工的,跟人没那么深的仇怨,算真有已经到了要买凶杀人的地步,他也应该开一个自己出的起的价钱。120万,他要真有120万还打什么工。而且他还反问警方,不是说孙华用秘密要挟自己吗?那要挟的钱呢?周前一个月工资就那么多,全都打进工资卡里了。每一笔都有记录。如果是因为忍受不了孙华的要挟,那也得拿出要挟的证据。警察听完也沉默了。综合以上所有信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周遣与买凶杀人有关。于是在这为期9天的调查结束后,立刻再拿一个进传送。警方选择结案,都轮不到我们这边提起上诉。法院已经主动启动二审,2014年9月5日第二次庭审,旁听席上零零散散坐着张和的同学。还有一些记者,因为案件牵扯到了买凶杀人,所以记者们都分外安静,仿佛这就是明天的头版头条。本轮庭审项叫第一轮庭审。除了原本的案情陈述外,公诉人又多提出了一些内容,包括张和针对周前买凶杀人的控诉。针对这条控诉,公诉人的陈词是这样的,我们已经经过系统的调查,查证没有物料可以证明周前与张和,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周前与孙华有私人恩怨。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无法为周前定案,因此公诉人意见不变,请求法庭维持原判。这话刚说出口。旁听席上的记者和同学们发出嘘声,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警方的调查结果。周前可是工地的项目经理,他肯定有钱有权,一定是警方在包庇周前,伴随着法官洛垂和几声肃静,法庭也就安静了。公诉人的陈词才刚讲完,我就看见张和情绪激动的大喊,我说的都是真的。前买凶杀人他说给我120万都是真的。虽然此刻我也觉得周前花钱打通关系了,但作为一名律师,法律就是我的信仰。我只能坚持我的诉求。我偶然间瞥到周前坐在证人席,相当耐人寻味的表情看向我和张和,我也说不清,那种表情,就好像在说你能拿我怎么办一样。我当场就气的发抖,这个家伙买凶杀人,仗着自己没留一点证据,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
本次案件的结果不意外,既没有证明是周前满凶杀人,也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因此第二次评审维持原判,依然是死刑。这次我去看守所找张和,相较前两次张和看上去憔悴了很多,从他攥紧的拳头来看,我知道他依然不服从这次判决,服不服从判决已经不重要了,他当然可以选择继续上诉,但大概率还是这个结果。眼下唯一的转折点,只有尽快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才有可能帮张和获得减刑。
我刚想说话来着,张和先开口了,不是没证据,他声音不大,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和像是下定决心一样忽然抬头看我,我有证据,我立刻打开本子准备做记录。
什么证据?张和看了一眼大门,然后接过我的笔边写边说学长的云盘账号和密码出去后你找个地方,里面就一个视频,那就是证据文件。证据那个视频是什么?是孙华死前的遗言。我本来想在这里问个清楚,但张合说什么都不肯再提,反而一个劲的跟我说。
工人转管理岗后,退休年龄怎么定?
本报讯(记者卢越)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应当依据所从事的岗位类型依法确定。最高检日前发布指导性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检察院发现行政机关未依照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审批退休,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予以错误维持的进行依法监督,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女职工陈某于1964年4月出生。1981年经招工成为江苏省某市印染厂职工。2001年7月,经招聘进入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某投资公司工作。2005年起,某投资公司多次行文,委派陈某到其下属的石化公司、纺织公司任财务科长、财务部副经理等职务。某投资公司也多次发文明确陈某享受管理岗待遇。
2014年8月14日,某投资公司以陈某已年满50周岁达到工人退休年龄为由,为陈某办理退休手续。同月18日,某市人社局批准陈某自2014年4月起退休。陈某认为自己属于管理岗位人员,按规定应在55周岁退休,于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人社局退休审批手续。
2016年3月,某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陈某的工作岗位已按照程序被确定为管理或技术岗位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某申请再审,被以相同的理由裁定驳回。
陈某不服,向某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某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提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经查明,陈某自40岁起在某投资公司下属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向某市人社局了解退休审批的政策规定,检察机关发现其为陈某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依据的是原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2015年12月21日被废止)。该《意见》规定,企业内生产操作岗和技术管理岗的划分,由企业根据编制定员和生产经营实际自行确定,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因某投资公司自成立到该案争议时从未召开过职工代表大会确定区分工人岗、管理岗的目录,故人社局以无证据证明陈某工作岗位已按照程序被确定为管理岗或技术岗为由,以其工人身份审批50周岁退休。
2019年8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期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多次联合走访陈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省市两级人社部门,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和解。陈某书面撤回监督申请,某集团有限公司补偿陈某被提前退休的损失。2022年1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来源: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