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加法”“减法”
近年来,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坚持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集主责主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放管服”改革为关键点、生态环境治理为基础点、生态环保监管为着力点,促进营商环境释放新活力,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环境执法开创新局面,为建设“富美漳州台商投资区”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是漳州台商投资区的环境内涵。近年来,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把生态环境建设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漳州台商投资区,让绿色成为漳州台商投资区最鲜明、最厚重、最牢靠的生态底色。
“在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上,可以实时查询全区的大气情况。”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吴鑫强介绍,台商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日益完善,从最初的纯手工监测,到在线监测,再到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污染源监测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也在不断升级。
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管理“加码加力”,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切实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建设,通过全区46个微型大气热点网格自动监测站的日常实时空气质量数据和历史空气质量数据的调取,对辖区内空气质量预警作出预判和追溯,及时排查疑似污染源、解决空气指标高值问题。同时,协调沟通基础设施及设备日常管理,维持各大气热点网格正常运行,为全区大气工作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在全市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时,强化各项污染源监管,及时共采取8次臭氧和颗粒物污染防控应急措施,精准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全心解决台商区百姓的“心肺之患”。通过专项整治,1至9月,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5%。
漳州台商区还着力在生态环境整治方面下功夫,围绕低干渠龙池段和洪岱港周边河道,坚持“一河一策,精准施策”,采取截污、精细纳管等措施,结合就地一体化设施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此外,辖区内福龙、文圃、龙池三个重点工业园区的15条污水连接管,日平均收集生产污水量达9000吨,区域23个行政村建成污水主管道总长度约118公里,有效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日前,漳州台商投资区加大力度整治水环境,该区成立区域水环境重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整治办,精细溯源致力辖区水环境“减污减排”,对河道排污口溯源情况分组跟踪督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每周安排巡查,并结合执法日常工作追本溯源,持续排查河道排污口及非法养殖排污。截至10月,入河排口整治的目标总计数量为14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9个。
漳州台商投资区通过自建立非现场执法动态管控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大气网络化精准监控平台、环保管家平台四大平台,实时监控企业排污行为,为辖区生态监管提供有效凭据。为保障群众信访效益,积极解决“邻避”问题,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区分局通过实施“执法人员入驻小区业主群”措施,保证能在第一时间“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第一时间“与群众沟通”、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核查办理”、第一时间“引导群众正确投诉反映渠道”,有效息诉息访。(记者 黄长秋 通讯员 陈燕贤 林诗颖)
流浪狗在桥上“安家”,过路司机心慌慌
“厦漳跨海大桥漳州往厦门方向车道上,过厦漳大桥收费所不远处,一条狗多日在中央分隔带上流浪,有时还窜到车道上,非常危险。”10月18日,一过路货车司机陈先生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0596-2056315反映此事,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安排好流浪狗,消除此安全隐患。
陈先生说,他经常运货从厦门到漳州,经过上述路段时,好几次都碰到那条流浪狗,流浪狗有时蹲在中央分隔带上,有时就窜到车道上,高速上行车速度都很快,很危险。10月17日晚,他开车经过还看到那条狗在那流浪。
10月18日,漳州高速12122有关负责人表示,两天前曾接到司机反映此事,当时就通知养护人员上去清理,养护人员想把狗带下来,可发现狗会咬人,就报110了,110说要叫漳州动物保护协会的人过来将狗带走。18日,养护人员上去巡查时,流浪狗已经不在那里了。
导报记者 林晓琪 实习生 林诗颖 编辑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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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自2018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还要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赔偿。
福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围绕“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在坚持程序正当的前提下以点治面,在坚持损害担责的认知上主动磋商,强化索赔追偿、以案促治。目前,台商投资区已完成首例三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依据《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在疑似线索经核查符合索赔条件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告知当事人损害事实、鉴定评估结论及是否同意磋商的答复期限及后果,并主动向当事人提出磋商邀请,给予当事人专业指导与帮助,明确双方责任,有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制度实施。
“动态跟进、应赔尽赔”。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与辖区各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组织开展磋商、签订协议及司法确认、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等,落实刑事、行政、民事等责任“多责同追”。根据专家提出的环境修复意见,与赔偿义务人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共识并开展生态修复,赔偿义务人选择补植复绿的方式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由于赔偿义务人没有补植复绿的相关信息,执法人员遂联合相关部门对树苗苗木的来源给予指导,对涉事的补植复绿地块进行现场勘察,并选取合适补植复绿点位。
漳州台商投资区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实现了台商投资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新突破,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有益的制度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扭转“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对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走向常态化运转具有参考意义,同时警示广大企业经营者,“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务必要强化环保意识、守法经营,如非法生产排污,必将严厉追究责任。(记者 黄长秋 通讯员 陈燕贤 林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