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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只丝光椋鸟聚东湖,香樟树吸引它们留汉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13日讯(记者陈奇雄 实习生夏谷)几百只红嘴黄脚、长有白色羽毛、体形比麻雀略大的丝光椋鸟,聚集在东湖绿道边的树林中,它们时而从游人头顶掠过,时而站在树枝上东张西望。11月12日,网友“钰迪钰迪”在东湖绿道上散步时,看到了如此壮观一幕。为什么它们会成群结队出现在东湖?
丝光椋鸟群飞场面 网友“钰迪钰迪”摄
网友“钰迪钰迪”介绍,当天中午,他携单反相机在东湖绿道上游玩时,突然瞅见数百只丝光椋鸟从东湖绿道湖心阁处飞出来,扇动着翅膀从游人头顶掠过,场面非常壮观。
数百只丝光椋鸟抱团飞舞 记者姚笑 摄
稍后,有少数丝光椋鸟轻盈地降落在湖中已枯萎的荷叶上,用嘴叼湖水清洗自己的羽毛;更多的丝光椋鸟则在树枝上跳来跳去,似乎在寻觅什么东西。
武汉市观鸟协会会长颜军说,十几年前,丝光椋鸟是武汉地区的夏候鸟,它们会在武汉度过夏天。到秋季时,它们就会飞往更温暖、食物更丰富的南方地区如广东、海南等地过冬。
数百只丝光椋鸟抱团飞舞 记者姚笑 摄
从五六年前起,部分丝光椋鸟就变成了武汉地区的留鸟,它们不再迁徙到其他地方过冬,而是一年四季都留在武汉生活。
据介绍,这些丝光椋鸟之所以下决心长期居住在武汉,是因为武汉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到冬天时,也能为它们提供充足的食物。武汉市的香樟树越种越多,更让丝光椋鸟有留在武汉过冬的理由,因为丝光椋鸟特别爱吃香樟树的果实。
数百只丝光椋鸟抱团飞舞 记者姚笑 摄
东湖沿线香樟树数量多、环境安静,是丝光椋鸟理想的越冬栖息地。2016年冬天与2017年冬天,武汉市观鸟协会会员曾在东湖观测到个体数量超2000只的丝光椋鸟群体。
颜军称,丝光椋鸟吃香樟树籽的场面十分有趣,它会先飞到香樟树上囫囵吞枣一番,一股脑地将肚子吃得饱饱的,然后飞到僻静处,将一粒粒的香樟籽反刍出来,将其果肉吃进肚中,而把果核吐出来。
据了解,丝光椋鸟是中国特产鸟类,属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编辑:付豪】
临终前她将骨灰托付,欲葬在鲁迅身边,历经多次辜负,颠沛一生,唯有鲁迅给她尊严
导演: 霍建起
编剧:思芜 / 乙福海
主演: 宋佳 / 黄觉 / 王仁君 / 张博 / 李依玲
类型:剧情 / 传记
制片国家/地区:中国大陆
上映时间:2013-03-08(中国大陆)
2012-06-20(上海国际电影节)
片长:120分钟
文:钰迪丨主播 钰迪
白露
《萧红》
白露,掀过夏天的最后一页,翻到秋了。但有时候又分不清是夏的晌午还是秋的清晨,就好像萧红的作品是和她的人生是高度融合的,有的人在字里找生活,有的人在行间品艺术。翻看她的作品,会觉得“女性的天空是低垂的,羽翼是稀薄的”,但是她们想飞的心,却一直是“认出了风暴而激动如大海”一般。
电影《萧红》是从她的《呼兰河传》讲起的。我开始喜欢萧红,也是因为《呼兰河传》。
对很多人而言,这部小说是我们认识她的开始。
然而《呼兰河传》却是即将离世的萧红对童年温情回忆的终结。
里面的故事极具画面感,好像有一种力透纸背的力量,把我心底莫名的一种能量搅动起来。感受到那些我并未经历的年代的真实气息:大地满地裂着口子;脚心上好像踏着一个鸡蛋一样,在冰天雪地里站不稳艰难卖馒头的老人;一年中必有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还有娘娘庙大会,他们和他们的生活一样呆板而单调……这都是萧红的童年,忘却不了,难以忘却。
《呼兰河传》里面的人物,都像是自然中最下等却最顽强的植物,只要极少的水分、土壤、阳光,甚至没有阳光都能够存活。茅盾先生说:“这不仅仅是一部小说,还是一篇叙事诗、一副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其实,对萧红的定义也一样难以齐整统一,所以写《萧红》这篇影评,我压力很大,不知道对于这样一个传奇女子,该从哪里寻找灵感的DNA。为了能写好,我对比了许鞍华的《黄金时代》和霍建起的《萧红》。
两部电影在拍摄风格和叙事手法上各有不同,《黄金时代》更多的笔墨是描述萧红所处的那个时代,用萧军、白朗、丁玲等不同当事人的讲述,以伪访谈的方式拼出一个萧红,更有舞台味和间离感。
而电影《萧红》更倾向于萧红本身这个人物的自传,以她自己的独白讲述了短暂又震撼的31年。
后者于我而言更像是黄昏村落的袅袅炊烟,自然、流畅、一气呵成,又绵绵不绝。
宋佳和汤唯演绎的萧红感觉差异也很大,看了对她们的一些访谈,二人都提到,对于萧红这个人物的把握,很难去超越真实本身,因为太经典的东西,还原起来是很困难的,但是抛弃杂念,真正成为自己理解的那个萧红,这样的角色,至少是舒服,不拧巴的。
我更喜欢小宋佳演的萧红,因为她的气质更像我内心多年从文字中生长起来的那个萧红。
无比悲苦贫瘠又无比浪漫热情的时代和人们,那么短又那么沉的一生,轻薄的身体里住着太多争相恐后溢出的坚韧力量和丰盛情感。
萧红曾经对端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坚持写作吗?因为我没有更快乐的事情可以做。不是每个人都能拯救世界,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创造未来,但是为苦难的世界担当精神痛苦,却应该是一个作家的追求。”
电影永远是遗憾的艺术,传奇女性张爱玲、陆小曼、林徽因,哪个荧幕上的还原不是向死而生的,那遗世独立的萧红,又为何要过分求全责备呢?萧红离世前曾写到:“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她的一生都是用力而裸露的,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从情到义,从爱到伤,从异乡到异乡。
/ Part 01
「在阴暗潮湿的破旧阁楼上,萧军的出现就像一束阳光,让萧红的灵魂也跟着干爽气派起来」
从她的第一部小说《王阿嫂的死》她就知道再也不会停止写作,在写作中呼吸,在写作中燃烧,在写作中死亡。萧军就是她的信念。
每段伟大的爱情都有一个不可预设的初见。萧红被前夫抛弃,欠下旅馆巨额债款,怀有身孕。
在这样一个生存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萧军作为国际协报的记者去探望多次求助的萧红。
萧红挺着大肚子转身都困难,却在墙上刻下了如此灵动明丽的诗句:“晚来偏无事,坐看天边红,红照伊人处,我思伊人心,有如天边红。“ 这诗句仿佛夏天燥热难耐后突如其来的一场暴雨,冲开了二萧两人试图压抑又澎湃不已的内心,仿佛地面被狂乱的雨水激起的层出不穷的水花,再也难以平息。
她和萧军在艰难的战争时代度过了最与众不同的蜜月,因为欣赏彼此的才华,和那份体己的相知,爱到浓处,把一切世俗的苦都自动续了糖。穷到连旅馆的铺盖都租不起,在冰冷的硬板床上,两个人拿着仅有的面包蘸着盐,一口一口,就着热水,窗外的冰凌,呼出的呵气,凄冷的冬天,真实的笑脸,如此简单的构图,却成就了爱情最温润美好的时光。
萧军在外面拼命赚钱,萧红在旅馆奋力写作,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向生活抗争,保护着彼此最珍贵的爱情。
萧红饿到极点,只能在对面门口挂着的大列巴前闻闻味道,想偷窃随即又因自己卑劣的思想而深深自责,只能把仅有的力气用到文字上。她说有时候听到对面顶楼的笑声,都觉得羡慕的不行。
“那边是清溪唱了,这边是树叶绿了,姑娘啊,春天到了。“那段日子虽然艰苦,但是她和萧军活得很积极,他们很少抱怨,生活给什么,就用好什么,得不到的,就紧紧拥抱,也活得洒脱。彼此对文学的灵感和热爱,就在这样野草般生命力的爱情中激荡碰撞、燎原喷发。
1934年他们因战乱逃到上海,希望能见到鲁迅先生。萧红曾说,在那些战争岁月,先生的信,就是我们的空气。
在鲁迅和许广平的帮助下,萧红和萧军逐渐融入了上海的文人圈,也相继发表了更多的作品,萧红的《生死场》就有鲁迅亲自写的推荐序,并赞扬萧红有“越轨的笔触”。他们的名气渐渐有了,日子也好过起来,可是她和萧军之间的感情却开始出现了无法修补的裂缝。
其实裂缝的基因一直都在,只是还没遇到那片土壤。从这个角度看,萧红遇到萧军,是一种救赎和缔造,也是一种更深远意义的毁灭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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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诗是为一个人而写的,但写出来就是千万人的”——萧军爱的圆心或许始终是萧红,但爱的扩张半径从未停止跋涉」
女人的战争,总是杀敌八百,自伤一千,萧红觉得自己像一只被萧军擦亮的火柴,就那么等待着熄灭,而萧军又在自己眼前再去点燃别的火柴。这种血淋淋的背叛,让萧军成了萧红人生中的死穴,离远了怕冷,走近了怕痛。
如果没有遭遇萧军频繁的出轨和背离,萧红不会毅然决然的离开,怀着萧军的孩子急于和端木结婚。
她每次的离开都是因为逃避和胆怯,而不是直面问题本身,这就是萧红文字中的B面人生。她的文字可以切口很小、一针见血,而她的感情总是随性又任性,迷乱又自伤。就是这些真实未果的断舍离,夹杂着那个时代的分崩离析,让萧红的文字在现实和理想塑造的二元世界中起舞飞扬,激荡回响,不问东西。
不过我想,如果没有这些真实的经历和感受,也不会有之后那么多基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丰富作品。
张爱玲说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但萧红不同,她不得不离开的人,最后都是点燃了自己的。每次带着爱的仓皇逃离,都是矛盾又痛苦的,但萧红太骄傲了,太倔强了,她不想在被动中认输,只想在主动中逃离。每次想飞都是欲念,每次怕摔全是执念。
电影艺术地呈现了萧红一生中无缝对接的男人,爱得越浓,伤疤就越重。萧红曾为了逃避萧军对自己的伤害,在日本独自度过了几个月时光,但是回来后,看到自己的好朋友竟然怀上了萧军的孩子,当她质问萧军的时候,萧军竟然义正言辞的说:“我会留在你身边,我已经让她打掉孩子了,我遇到的女人都太需要爱,而我,不愿意让别人失望。“
女人到最后,即便是情敌,或许因为在对爱情最纯粹的向往上一致,也能获得最终的宽恕和谅解;但是对于一个自私的男人而言,却会彻底失去这两个女人。因为爱情对女人是目的,而爱情对男人,却大多只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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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萧军是一个问题的结束,和端木是另一个问题的开始”——我们要不要把萧红作为女人和作家两个独立人格来看」
作为女人,她太需要被爱。萧红一生遭遇了父亲、汪恩甲、萧军、端木蕻良等男性,在爱她的同时也给了她更多伤害。但唯有祖父和鲁迅不同,祖父给了她“温暖”,鲁迅给了她“尊严”。
后花园里的无忧无虑和上海滩立地成名的荣光,是太珍稀的两段时光。所以萧红在生命最后写下《呼兰河传》怀念祖父,决定葬在鲁迅身边作为最终的归宿。
七七事变之后,她和萧军、端木三个人一起去往山西,辗转颠沛中萧红怀了萧军的孩子,困难时期他们三个彼此照料,有时候挤在一张床上睡觉。端木对萧红事无巨细,百依百顺,这也使得遭遇萧军背叛后的她,决定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嫁给端木。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重要的。
有人觉得萧红的一生都在梦里没醒过,从一个男人的枕边逃到另一个男人的臂弯,做不完的梦,受不完的伤。这扇囚笼的门刚刚关闭,另边悲剧的窗又狠狠把她拉去。虽然端木给了萧红人生中第一个婚礼,但是他的爱,带着太多的犹豫和怯懦,根本扶不起要飞的萧红。
如果说萧军的爱是在光亮下看着萧红燃烧又熄灭,那端木的爱,就是在黑暗中丢给萧红的一只荧光棒,无法取暖也不能照亮。
1940年他们逃到香港,炮声一响,端木就消失了。萧红的梦,还在延续,在香港最后漫天的战火中,她写下了《呼兰河传》、《小城三月》、《马伯乐》,这应该算是她短暂一生中创作最旺盛的时期。
萧红或许一直在自己的梦里,怕被吵醒,写作可以让她在疼痛难忍的时候换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去。
她最终在文学上的精神轨迹和成长路径已经离端木越来越远。与其说端木抛弃她,不如说萧红再次选择了离开。萧红的每次别离都是很疼的,越疼,文字的精神高度越靠近星空,越疼,文字的精神厚度越根扎千尺。
只是这些,身边那些男人恐怕很难懂。他们只是爱上了萧红的假灵魂,却根本看不到她的真自我。
作为作家,萧红有她超越时代的一面,她于现代文学的意义在于“独具我见,不合众嚣”,笔下人和事都入木三分,她有一种能力让生活可以自然的走进文学的后门,而文学的光又可以很好地照亮生活的前方。
萧红在挣扎博弈中,有时也是懦弱和胆怯的。就像她在《萧红语录》中所说:“你知道吗?我是个女性。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女性有着过多的自我牺牲精神。
不错,我要飞,但同时觉得……我会掉下来。”
她的爱太浓烈,只能借助外力去淡化这种心底灼烧又驱散不了的痛。深爱着、背叛着、撕扯着、又逃避着。萧红和端木坐上火车离开萧军的那一幕,我哭了。
萧军奔跑过来拿着两颗梨,两个人拥抱在一起,一言未发,泪如雨下。我觉得我懂他们的爱,但好像又不太懂。毕竟,萧红是一种时代精神在薪火相传中的女性形象丰碑,她有自己的基因序列,我们只能去成就,却永远不会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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钰迪:国家级资深电视主持人,一级播音员,高级工程师。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本科,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专业研究生。曾在三联生活周刊公众号连载24节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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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合法,不孝绞刑?现代人回到古代可能活不过一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舒适区,一旦离开了这个区间,就会发现到处都是竞相断裂和互相矛盾的声响。
于是我们蜷缩在手机屏幕前,看别人一脚踏空又支离破碎的生活,来撑大自己的内心,慰藉饥渴的灵魂和瘙痒的肉体。李子柒消失后,各路网红争相屠榜,向我们展示回归田园牧歌的自然生活有多疗愈。天地为席,则一生足矣。
但我却想说,恰恰就是去古代溜达一圈再回到现在,你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现在人大多的烦恼是怎么活得更好,古代人的痛苦是怎么才能活下去。
瞿同祖老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在业界盛名很高。书名挺吓人的,但是这是我读过的少有的不枯燥、不晦涩,而且非常有趣有用的专业理论书。书中讲了很多颠覆我们现代人认知的刑罚和伦理。
在古代,你被家暴是合理的,但因反抗打了夫君,女人很可能被法律处死;夫妻间如果丈夫会减刑,女人出轨则重罪;你对父母不孝,很可能被法律处死;如果你有仇不报则立刻社死。
现在我们习以为常的安稳以及相对公平的生活都是古人筚路蓝缕、披荆斩棘用生命一点点为我们争取来的。
瞿同祖先生虽不是著作等身,却业界威望极高。
他一生治学严谨,就出过4本论著,却足以像一生只写过一本《飘》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一样永世留名。他把“法律和社会”两个如此宏大严肃的命题,用史料、风俗、信仰、轶事层层剥开迷雾,四两拨千斤,直呼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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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家暴在古代合理合法,女人必须忍受且无权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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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所谓的“家暴”是非常合理体现和维护夫权的。不会追究丈夫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反过来妻子要是对丈夫有不敬及伤害,那是罪上一等。
而且女人还不可能随便提出离婚,但是男人想离婚是随时随地。唐宋律法中,夫过失杀妻是不问罪的,但是妻之于夫却无此权利。清律中也提到:“盖夫为妻纲,妻当从夫,妻殴夫则妻应坐罪,离合听夫可也。”
现在的离婚率放在古代,估计会把几辈的祖坟祖宗都搅翻吓醒。古代的婚姻根本就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代”。完全以家族为核心,没有社会、没有个人、更没有感情。所以也不难理解若女人独身及无嗣,是被公认为大不孝的行径。
女人永远是男人的附属品,没有人身自由。在古代兄收弟妻,弟收兄嫂都是相当普遍的习惯。妻子如果殴打丈夫,按照唐明清律都是要加重处罚的,杖一百,关押一年,而如果殴打丈夫致死的,不论原因,就算女人因家暴反抗也不行,明清后律法规定,妻子一律被凌迟处死。但是丈夫殴打妻子则一律采取减刑主义。
凌迟是最残酷的重刑,陆游形容此刑“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除元律以外,绞刑都不在五刑之内,为刑外之极刑。一般这种刑罚只用于处分谋反大逆,杀一家非死罪之人这种重大罪行。
古代对男女处以凌迟的方法还不一样,如果是女人被凌迟,是先把她关禁闭几天几夜,然后心神崩溃之时,再将其肺腑器官逐一取出,人虽已痛苦至极,但意识尚存,再一点点肢解其骨肉分离。残酷可想而知。
所以在中国古代,并不存在一种范式的“公平的正义”。正义这个词在西方由来已久,最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指人的行为。后来演变为一种评价社会制度的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美国著名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说过,人自出生就受到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的深刻影响,这些不平等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最初应用的对象。
他通过概括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进一步提出“公平的正义”理论,正义的原则要通过调节主要的社会制度,来从全社会的角度处理这种出发点方面的不平等,尽量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的偶然任意因素对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
由此可见,男尊女卑,在中国古代就是一种公开的违反“公平的正义”的法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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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可以直接被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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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孝,在古代可以直接被父母赐死。书中提到:“父母如果以不孝的罪名呈贡,请求将子处死,政府是不会拒绝的。”
清代的法律与父母以呈送发遣的权利。忤逆不孝的子孙因父母的呈送,常由内地发配到云、贵、两广。且这一类犯人向例是不准援赦的。”清代的云贵可不像现在,云南和贵州地处南疆,交通非常的不方便,当地非常贫穷,战乱不断,所以云贵总督是清朝八大总督里面地位最低下的一个。
现在我们觉得孝顺父母是道德层面的事情,怎么可能触及法律呢?有时候对父母发脾气,甚至情急之下爆粗口,他们也大多会包容忍让。但这要搁古代,你可能就没命了,或者被发配边疆永远不得自由。
对父母“有顺无违”不是是非问题,而是伦常根本。对父母的责骂辩解和顶撞,在古代是绝不可想象的。清代启蒙哲学家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中说:“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古代的个体自由和现在提倡自由的价值理念是完全不同的,在古代我们没有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财产自由,我们的一切、一生都永远是属于父祖的,不可能与家庭分离。
如果子女以下犯上伤害了父母,哪怕就是父母打你,你躲开或者自卫,反而伤及父母,你也要被判入狱,甚至被流放,被绞刑。
中国古代法律对于不孝罪是采取加重主义的,如果你骂祖父母、父母便是绞刑,而且是重罪,在十恶之内。《清现行刑律》因废除凌迟重罪重订死刑,才由绞决改为绞监候。我们经常说的“千刀万剐”就是指凌迟,一刀一刀把身上的肉割尽,不同朝代割肉的残忍方式和工具还各不相同,这是在古代酷刑中最惨无人道的一种。这种极刑往往用于女人及子孙身上。
而且子女对父母不存在过失或者误伤误杀,只要结果是父母由子女而死(不论何种原因),子女必受极刑。清朝有一个人因为不小心推了母亲一把,导致母亲推跌毙命,这人直接被兄长活埋,而且全家族的人都要围观,之后还要对其剉尸示众。法律对于殴伤殴死父母是要处极刑的,就是刑余之尸还要再接受二次刑罚,被剉尸,也就是碎尸万段的意思。
《刑案汇览》中也有很多类似的故事:父亲让儿子斟茶,结果因茶水温度不合适,父亲当众责罚并将杯子摔碎茶水泼在地上,要棍仗儿子,儿子害怕跑到外面,父亲拿着棍子追赶,但是因为地上茶水滑到了,磕伤了后脑直接毙命。刑部以违反教令且畏惧逃跑为由,直接判儿子绞刑。
法律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依存着一种社会制度和社会规范。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家族和阶级是两个最核心的概念。“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家本位”才是古代中国法律的真正立足点。
所谓法之大,不及伦理之大。在古代中国的法律中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叫做“容隐”。
简单来讲就是家族有人犯罪,家人互相包庇。虽然现在也存在大量这种情况,但是古代的“容隐”是公然存在与律法之中的。虽然从国家法律讲,有罪当然是鼓励人民告发,但是伦理角度却不成立。这就要提到我们中国的法律和西方法律重要的不同,我们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儒家思想支配自古一切法典。
《论语·子路》中说“儒家自来不主张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办法,而提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而且唐以后的律法,容隐的范围更广,同居的亲属,无论是否同族,都可以援引此律,正大光明的互相包庇。
当然说到在严苛的法制之下,儿女对家族的反叛精神,古代也是有的——贾宝玉。不过《红楼梦》第一回太虚幻境的对联中就提到:“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在一开始就已经暗示了这个虚幻的大观园中家族的悲剧,处处体现着主体的反抗精神。
贾宝玉自“抓周”开始,到后来“孽根祸胎”的种种反叛行径,使得家族悲剧命运作为一个现实的劫难,使得贾府的实权阶层极为忧虑和悲哀。在红楼梦里存在着几对明显的对立并举的概念:女儿与男子、闺阁与世道、意淫情痴与仕途经济、清爽与浊臭。贾宝玉和林黛玉身上那种对封建礼数的反叛精神,其实是一种人物对时代的主体性超越,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要求。马克思说过:“当旧制度自身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是合理的时候,旧制度的历史就是悲剧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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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是古代荣膺的使命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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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来看颠覆我们认知的——复仇,在古代被赋予一种神圣的任务和使命。个人的仇恨就是全族的仇恨,报仇是一种凝集群体愤怒最简单且高尚的方式。你如果有了仇家,意外一定比明天先来。
而且不仅在中国古代,在美洲印第安人会把布浸在死者的鲜血里当做纪念品;澳洲西部的土著人如果不能报家族的仇恨,会遭全村唾骂,众叛亲离;在古阿拉伯复仇的义务是高于一切义务之上的;在古代斯堪的纳维亚,如果父仇未报是不能享有任何继承权的。
而且复仇者一旦在这种集体的狂欢中开始杀人,往往会意犹未尽,不仅杀戮仇人,还会真的株连九族。巴西的印第安人、格灵人甚至仇人家族后,连牲畜都不放过。
可以看到古代的法律是不成熟的,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种宣告的手段,而不具备执行的力量。自助者天助也是古人遵从的信仰。直到后来随着国家权力的强大,才开始限制这种野蛮行径的自助。
《周礼》对古代人的复仇做了明确的规定,甚至有法定的手续,还有专门分管报仇事务的吏使。只要复仇的人在朝士处登记仇人的姓名,将仇人杀死就是无辜的。
后来复仇与国法逐渐不相容,在纪元前的一世纪中法律便开始尝试将生杀予夺的权力收归国家,但是直到西汉末年才有了明确禁止复仇的法令。
但是法与礼之冲突,法与人情之冲突根深蒂固,所以复仇主义一直深入人心,牢不可破。
/ Part 04
「儒法之争,中国古代法律的迭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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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秦汉的法律是法家制定的,后来在西汉以后儒法思潮的争辩逐渐消失。汉以后,儒者虽以德治为口号,但是也不排斥法治。儒家在魏晋后,渐以礼入法,君臣、父子、夫妻,纲常伦理始终大于法理。
儒家提倡的是“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承认差异性分配,承认阶级不同、贵族特权、良贱之分,但法家却主张平等正义,去私任公。归根到底,礼法之争本质上同一性规范和差异性规范之争。
儒家注重修身而后正己,正己后方能治人的道理。修身不是个人主义,而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
而法家完全处在对立立场,否认社会可以借德化力量来维持,真正需要的是必然之治,法之功用是禁奸,而非劝善。探讨的是一个良善不为恶的人和一个畏刑不敢为恶的人,在客观行为上并无二异,不必注意内心的差异,因此也就无需像儒家所言,用仁义教人为善。
中国古代法律更像是古代思想文化一个侧影,是由儒法之争到德治、法治的融合体现。礼法之争,理刑之辩,归根是“以儒为体,法为用”的折中调和。
为何要了解古代的法律呢,有一种关于因果论的说法我觉得很对:有A才有B,这不一定是因果关系,但是没有A就一定没有B,这才是因果关联的实质。所以没有过去,就不会有我们的今天。你不想看看你的过去真实的模样吗?
现代人总觉得“法”多数时候离自己比较远,触碰的多是非富即贵,自己安分守己即可不用去触碰那些肃杀冷峻又极为繁琐的法律条目,但其实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反而可以让我们更好更踏实地去生活和奋斗。
不用总是羡慕古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我们现在很多人要是重回古代,不见得活得好一岁光阴。
晚清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说:“由小学入经学者,其经学可信;由经学入史学者,其史学可信;由经学、史学入理学者,其理学可信。”理性才是自由的前提和强大的羽翼。
我想只有寄托了经学大义,不断探寻真理,才能渐次还原和荡涤出历史的本真和意义。孔子不孤独,是因为500年前他可以梦见周公,司马迁不孤独,是因为400年前左丘明写了《左传》。历史,不仅仅是过去的故事,更是当下我们随时随地可以借助到的力量。
只有对中国的古代律法规范和社会秩序有所熟稔,辩证取舍,站在历史另一头回望的我们,才能丢弃那些当下的习得性无助,并对我们曾经惯之以日常的平淡倍加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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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
古斯塔夫.勒庞《革命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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钰迪:国家级资深电视主持人,一级播音员,高级工程师。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专业本科,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专业研究生,北京语言大学现当代文学博士。曾在三联生活周刊公众号连载24节气文章。
这部7分电影,16年后翻盘成8.5分,它告诉我们小人物如何打通自己的“任督二脉”
导演: 周星驰
编剧: 曾瑾昌 / 陈文强 / 周星驰 / 霍昕
主演: 周星驰 / 元秋 / 元华 / 黄圣依 / 梁小龙
类型:喜剧 / 动作 / 犯罪 / 奇幻
制片国家/地区:中国大陆 / 中国香港
上映时间: 2004-12-23(中国大陆/中国香港)
片长:95分钟
文:钰迪 丨 主播 钰迪
春分
《功夫 》
今年北京的春天不像往常那种忽然而至的春风,一夜就忽然扑面了,今年的春天更像清晨破土的春笋,来的厚重而坚定。
它走近我们的每一步,都是因为太多平凡的人自我救赎与齐心奋斗的光辉,点亮着我们这个时代和国家的希望。让人可以紧紧抓住,狠狠依靠,稳稳相信。那些不想谱写宏大诗篇的可爱的人们,却勇敢地在过去的冬天共同讲了一个最感人的春天的故事。
春分,是通过一次次升温的局部突破,最终成就了中华大地上春天的礼赞。而有一部电影16年前带着喜剧的微光而来,16年后却留下人生的强光而去。
是的,今天我想和你说说周星驰的《功夫》。
每个小人物在从喜剧到悲剧再到喜剧的反转中,成功反转了现实,反转了认知,反转了人性,实现逆袭,最终成就了自我人生的救赎和功夫世界的博大。
那些在眼前路过的人们,天空飞舞的花瓣,夜里流窜的歌声,地上留下的掌印,在心里深深扎了根,看到他们,就好像看到某个人生阶段的自己,破碎又完整,此刻就那么真实地站在你眼前,无言也无惧。
/ Part 01
「谢谢你的虚情假意,可以让我更加真情实意地勇敢生活」
《功夫》上映的时候, 是2004年的圣诞前夜,那个时候我们刚刚经历完不久,星星点点的温暖都可以在心里有燎原之势,上映的时间又是贺岁档,所以很多人觉得这是一部典型的爆米花电影,笑着闹着温暖着也遗忘着。
但此时,已是2020年的春分,我们还身处在新冠疫情的笼罩中,再翻看这部电影,看到那些笑着闹着哭着跳着的小人物,最后那么勇敢地把自己血淋淋的生活中,在极度自卑忽而又极度自信的两个“我”中,狠狠划开一道理想与现实间的裂缝,去面对自我,审视自我,寻找自我,升华自我。
电影中的场面再血腥,人性再叵测,社会再无情,人情再虚假,总有一种善的底色,在肉体和灵魂静悄悄的丰满中,变得耀眼。
黄圣依饰演的哑女阿芳第一次的出场,就好像春日暖阳下洗干净的白衬衫,在春风中自由舒展。精致的五官,凌乱的秀发,澄澈的眼神,白皙的双手……
她始终那么温暖真情,在她身上,我也感受到了功夫世界以柔克刚,以静制动的力量,在电影中所有又变又乱的元素中,她是唯一又静又稳的中轴点。她始终没有语言,只有眼神。
那些生活在她身上碾压出的印记,都被她善良坚韧,充满希望的内心抚平。
这些年,她一直拿小盒子珍藏着那只破碎的棒棒糖,糖的这一端是善的化身,那一头是恶的迷失。但就是这个破碎的棒棒糖,承载了她内心所有的希望和等待。
不幸的童年需要用一生去治愈,幸福的童年可以治愈人生的诸多不幸。影片最后,糖果屋那么多漂亮的棒棒糖,熠熠发光,两个小孩子手牵手走进那个虚幻又真实的世界。
在这部电影看似无序荒诞、眼花缭乱的场景中,有那么多的虚情假意,但阿芳的出现,却让这个世界挤进了一束宝贵绚烂的人性光辉。它就那么规规整整,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地坐在功夫世界的一角,看到它你会相信,就算有N个寒冬,总会有N+1个春天。春分到了,咱们就回家!
/ Part 02
「春分的淡然不争,如同《功夫》对每个平凡小人物的刻画」
时间走到春分这天,季节版图上其实还有一家独大的冬和悄然滋生的夏。但是万物相随而出的春天,不跨界,不干涉。
万物争春的时节,春分的气质却是隐忍的、包容的、勤勉的、自洽的,就像《功夫》每个镜头都藏着一把人生的味道。
看似平凡卑微到泥土中的小人物,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一点点放低自己的尊严,但是遇到大是大非,却可以为彼此不问来路地牺牲性命,展现出不为人知的高手的一面。做不了时代的英雄,我们可以做自己的超级英雄。
16年前看的是包租婆的狠、包租公头的贪、龅牙珍的傻,现在看到的是包租婆面恨心善背后藏起的悲伤往事,看的是包租公头不正经背后对社会规则的太正经,看到的是风骚傻气的龅牙珍对人情善意的无比珍视……
曾经让我记住的是那些小人物的正面,因为他们的粗鄙、卑微、滑稽;如今电影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那些小人物的背面,他们的背影都在发光。
他们是小人物,他们用小眼神,他们有小毛病,他们占小便宜,然而最终这份“小”却在人心里生长壮大,带着起初自己不曾觉察的善与恶,带着无数的社会价值符号,冲破禁锢人性的生活枷锁,在真正的恶来临的时候,变得强大善意,光芒万丈。
初看只道笑闹平常,细品方懂已是绝响。
/ Part 03
「《功夫》电影里折叠着一个更大的功夫世界」
所谓《功夫》之后再无“功夫”。功夫世界中,谁才是高手?
电影中依次出现的有十二路谭腿、洪家铁线拳、五郎八卦棍、六指琴魔、太极拳、狮吼功、蛤蟆功和如来神掌,是它们吗?
我觉得都不是,真正的高手是周星驰在完全不懂功夫时候,为了救人,那根轻轻敲向火云邪神背后木棍的勇气。
这一刻,他心底离散多年的善的溪流,终于汇聚成海,坚定勇敢地淹没了那些所有试图隆起的恶的山峰。这轻轻地一敲,敲开了一个被折叠已久,更宏大的世界和世界观。
真正的功夫世界里折叠着对人性善恶更透彻的认知。
这个世界把快与慢、静与动、善与恶、博大与狭隘、淡泊与功利都拿的死死的。这里要提到的就是影片中反复出现的“恶之花”,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图腾。
莲花在东方文化中象征纯净、善良、美好,而斧头帮群舞时的地板花纹和火云邪神的暗器都采用了“莲花”的构图,但恰恰矗立在莲花之上的斧头帮和邪神“莲花杵”里的毒针,是隐藏在善良之花中不被觉察的人性之恶。
这朵花的寓意在电影的最后体现的淋漓尽致,它完成了从恶到善的彻底救赎。
电影最后,阿星心底的善意被一层层激发,一夜间进化成真正的绝世高手,飞上天空,脚下远去的地面衬托出他不断在功夫世界中升华的视角,这时候他的境界,已经达到了虚空和顿悟,像每个人的梦一样,那么轻盈又那么真实。
后来他带着电光火石般地如来神掌,把火云邪神狠狠拍在大地的掌心里,邪神在这个虚假的掌心里,渺小的如此真实。
邪神的武功是“唯快不破”,如来神掌则是“以静制动”,在那一掌马上就要劈下去的时候,邪神悲惨地求饶,阿星收手,然而就在此刻邪神靠莲花毒针偷袭,阿星又巧妙躲过,并轻轻抽掉毒针。
被抽掉毒针的莲花杵,蜕变成真正灿烂绚丽的金色莲花,飞舞升空,悠然人间。那句看似轻描淡写却给人心灵一击的:“想学啊?我教你啊。”更是尽显功夫世界的博大与浩瀚,万物之本,以善为源,邪神跪地,彻底溃败。
电影中意识流的部分在夸张的梦境和苍白的现实中闪回,在电影世界和现实世界中给我们心流体验,在人生现状和金色童年中让我们勇往直前。
梦醒时分,重回到两人小时候,两小无猜的手牵手,梦醒前棒棒糖那一端只有你,梦醒后,一群棒棒糖里全是你。
这个梦真长啊,好像用尽全身力气也讲不完他们的一生,曾经在梦里卧虎藏龙的那些人,却都是现实中的路人甲乙,有的在指挥交通,有的在谈情说爱,有的在吃吃喝喝,有的继续行骗与被骗……放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折叠的世界已经打开。
这个世界很少给你奇迹,但是当你愿意主动醒来,并勇敢和它肩并肩对抗的时候,奇迹已经在悄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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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简介
钰迪: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本科、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研究生。主持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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