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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被日军侮辱,她怀孕7个月与3个鬼子厮杀,身中37刀后奇迹生还
2004年12月4日,南京市鼓楼医院里一位耄耋老人悄悄地离开了人世。对于新中国今日的繁荣昌盛而言,她或许只是一位平凡的劳动妇女。
但她生前不平凡的经历,却时刻提醒着我们要牢记那段惨痛的历史,今天的一切都是老一辈们用血和泪换回来的。
老人名叫李秀英,她是为数不多亲历了南京大这场惨剧,但却幸存下来的人。
只是她的幸存并不是因为侵华日军的仁慈,没有置她于死地。而是因为她自身顽强的意志,家人及时的救治,以及另一条小生命的寄托。
打破幸福的开端回首85年之前,李秀英刚刚和丈夫陆浩然结婚两个多月,一起住在上海东郊的川沙县。小两口甜蜜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上海便爆发了第二次淞沪会战。
当时川沙县的江边驻扎着日军的一个轰炸机编队,每天一大早就满载着飞向上海执行轰炸任务,直到傍晚天空能见度不足时才飞回江边,回来途中竟还把剩下的无差别的全部投完。
回娘家避难为了避免哪天一不留神就成了小日本炮弹下的冤魂,李秀英决定和丈夫一起前往南京的父亲家里避难。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她的这个决定险些要了她的性命,还给她留下了终身难忘的伤痛。
在驶向南京的列车上,李秀英丝毫感觉不到以往回娘家时的喜悦。
为了躲避轰炸而时不时会停滞的列车,让全车的人都备受着煎熬。
车厢内压抑的气氛迫使李秀英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也不知道是缺氧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她迷迷糊糊地就失去了知觉。
等到李秀英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并不在那令人忐忑的列车上,而是躺在了一张熟悉的床上,眼前站着父亲、丈夫还有一位正在为他号脉的郎中。
很显然他们已经顺利地来到了南京的父亲家里。
国难中的安慰值得高兴的还不仅如此,郎中号完脉,扬着眉告诉众人,李秀英之所以在车上晕倒了,是因为她有喜了身子虚,在逃难的路上累着了,休息几天就没事了。
突如其来的喜讯让原本因国难当头而哀愁的一家,在此刻稍稍得到了一丝慰藉,但也只是得知时那一片刻而已。
出生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年代,孩子会有怎样的将来,没人可以预料。
夫妻俩刚在南京落脚没几日便得到了上海沦陷的消息,日本鬼子正以三路兵力围向南京。
此时此刻南京城里的百姓,唯一可以躲避战火的方法就只有在下关码头乘船从长江逃离南京了。
一家人的下一个逃难地点选在了汉口,想要尽可能地远离这帮侵略者。
可是任凭他们再早去码头排队,前面总会有比他们更早到的人,甚至有人就干脆吃住在了码头。
无法逃离的命运因为李秀英有孕在身,没办法一个劲的往船上挤,连续几日下来一家子也没能抢到上船的机会,总不能让一个孕妇也风餐露宿的等船吧。
无奈之下李秀英的父亲做了一个决定,让年轻力壮的女婿独自一人先上船离开南京,自己留下来照顾女儿。
在他看来自己和女儿是老弱妇孺,不是鬼子主要攻击的对象,而女婿这身板铁定会被鬼子当成军人打死。
可是这个结论是成立在对方还是人的情况下,遗憾的是鬼子并不是。陆浩然怎么也想不到他们这一次分别就差点成了永别。
战争爆发之前,南京市的城乡居民数量有一百多万,仅凭下关码头的运力,想要让所有人都脱离险境,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
大量来不及逃走的民众只好跑到当时与日本是盟友关系的,德国所设立的安全区避难。
安全区的负责人就是凭一己之力庇护了二十多万南京的同胞,写下了《拉贝日记》向全世界揭发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滔天罪行的约翰拉贝。
安全区?李秀英的父亲本打算也把她送去安全区里的金陵女子大学暂避,不过在经过多方打听之后他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拉贝设立的安全区的确可以阻止鬼子的杀戮行为,但却无法阻止这帮禽兽在那里掳掠。
聚集了大量女性难民的金陵女大,更是成了它们发泄兽性的重灾区,每晚都有无数只禽兽翻过学校的院墙肆意妄为。
尽管拉贝多次打电话回德国给日方施压,但对丧失了人性的野兽而言根本无济于事。
再三思量之下,李秀英被父亲安排在了五台山小学的地下室里,在他看来唯一能逃过这帮禽兽魔爪的唯有不被它们看见这一个办法。
李秀英并不是这地下室里唯一的住客,在她之前早有从老到小不下二十位妇女躲在了这里。
就此刻而言她们无疑是幸运的,因为外面的世界早已成了人间地狱。
满地的尸骸若非慈善组织及时地掩埋,都会成为野狗的口粮。
刺耳的枪鸣声时不时的伴随着惨叫划破天空,早已人去楼空的民宅里,总是隐约可以听到无助的哀嚎声。
但是这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还能保她们多久的平安这谁也无法预料,每天晚上工作人员前来送饭时开门的那个动静都会让地下室里的众人心头一紧。
看到是熟悉的那张面孔才把提着的心放下来,急切地询问其外面的情况。可是,她们得到的永远是比上一个更糟糕的消息。
若不是阳光透过门缝告诉了李秀英她们日夜的变化,在这地下室中她们根本不知道熬过了几天。
终日里提心吊胆地祈祷,只求能不被外面的妖魔发现。但是她们最害怕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连环噩梦1937年12月19日的早晨,一辆满载着日本兵的卡车来到了五台山小学,停在了李秀英所在地下室的不远处。
鬼子们从车上一个接一个地跳了下来,径直走向了地下室。
此时有几个妇人正从门缝里张望,想要搞清楚外面嘈杂的声音是什么情况。
可当她们看清蜂拥而来的是鬼子时,嘴里就只来得及喊了声:“糟了。”
地下室里年纪尚轻的姑娘们都被上了年纪的妇人挡在了身后,但是破门而入的鬼子们丝毫不理会她们这堵无力的人墙。
蛮横地拉开老妇人后就把身后藏着的年轻人拉出了地下室,逼上了它们的卡车。
当时年仅19岁的李秀英也被拉出了地下室,险些就被拽上了卡车。可是她无法接受已经怀孕近7个月的身体被鬼子玷污,不想对不起自己的丈夫。
所以她毅然决然地挣脱了鬼子的束缚,一头撞向了土墙,她知道唯有死了才能摆脱眼前的困境。
鬼子看见李秀英满脸是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没有再继续纠缠。
因为它们的卡车也就只够多挤上几个人而已,抓足了数量它们便扬长而去了。
余下的难民们发现李秀英还有一息尚存,就把她搬回了地下室的床上,简单处理了下伤口。
等到她醒来时四下早已经没了鬼子的身影,可她的脑海中却全是鬼子们狰狞的嘴脸。
李秀英的心里越想越气,一起共患难的难友少了一半,自己还差点带着肚里的孩子一起见了阎王,不值当,真的不值当,要是可以拉着鬼子一起同归于尽就好了。
想到这里,李秀英的眼神瞬间变得异常坚定,嘴里还念叨着:“对啊,反正鬼子铁定还会再来,到时候我就跟它们拼了,弄死一个不赔,搞死一双血赚。”
不出所料,到了傍晚时分,果然有三个日本兵又折了回来,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地下室。
其中的两人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标,硬拖着就走出了地下室,还有一个日本兵则是在地下室里弯着腰一个个的仔细打量着。
当它走到李秀英的床前时突然停下了脚步,一把抓起李秀英的领子把她拉下了床。
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为死里逃生的李秀英不敢再反抗,可谁料对鬼子恨的咬牙切齿的她,打从鬼子一进门就盯上了它们身后背着的刺刀。
被拉起来的一瞬间,李秀英猛地扑向了那个鬼子,伸手就去夺它身后的刺刀,没想到真还让她把刺刀抢了过来。
可没等她用鬼子的刺刀扎穿鬼子的身体,她握刀的手就被鬼子紧紧地按住了。
在激烈的争抢过程中,那个鬼子嘴里还叽里咕噜地嘶吼着,显然是在向同行的鬼子求援,它自己一个人搞不定了。
外面的鬼子生拉硬拽着自己的目标,所以都还没有走远,听到了同伴的求救声便提着刺刀冲回了地下室里。
眼前是它们不曾见到过的景象,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年轻女性,非但没有束手就擒,也没有哭喊着求救,反倒是横眉怒目和它们的同伴拼抢着刺刀。
俩鬼子愣了一下,然后就朝着李秀英包夹了过去,对着她的大腿猛扎了几刀。
可是此时的李秀英就好像没有痛觉一样,脸上仍旧是毫无惧色,手上的力气反倒是越来越大。这大概就是人在危难时刻被激发出的潜能吧。
但在鬼子眼里,她无疑不再是它们发泄的猎物,而成了它们潜在的威胁。
两名鬼子的刺刀开始疯狂攻击起了李秀英的面部,她的眼睛鼻子嘴巴等处都被划开了口子,顿时血流如注。
被李秀英牵制着的鬼子乘机挣脱了束缚一把抢回了自己的刺刀,而李秀英却已被满脸的鲜血模糊了视线,只能拼命冲着鬼子们吹气,把流到嘴边的血液喷洒出去阻止鬼子们靠近。
以一敌三终究是寡不敌众,李秀英还有可能带着鬼子们同归于尽吗?
很遗憾,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愤怒的鬼子一刀扎在了李秀英隆起的小腹上,剧烈的疼痛瞬间卸掉了李秀英最后的力气,她倒下了,倒在了满是自己鲜血的地面上一动不动。
三个鬼子喘着粗气擦拭着被溅的满身的血迹,并没有再对剩下的难民们动手。
经历了李秀英的激烈反抗,它们显然担心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更害怕在场的所有人要是一起反抗,它们甚至无法全身而退,于是就灰着脸退出了地下室。
劫后余生闻讯赶来的父亲,看到躺在血泊中的李秀英,以为她已经遭了毒手,一个劲地捶胸顿足,后悔当初把她送到了这里。
但是当大家准备让她入土为安时,刺骨的寒风却把李秀英吹醒了过来,原来她只是晕了过去还没死。
趁着夜色父亲赶忙将奄奄一息的李秀英送进了南京鼓楼医院,负责接待的护士是他的熟人,但她丝毫没有发觉他送来的血人竟然是他的女儿。
因为李秀英的脸上大面积的浮肿加上密密麻麻的伤口,根本让人看不出她原来的样子。
万幸的是,经过医生们的抢救,身中37刀的李秀英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就连腹部那最深的一刀也没取走她的性命。可是,这真的只是医学上的奇迹吗?
医生在对李秀英的身体进行检查时发现,她腹中六个半月的胎儿已然没了心跳,而原本位于小腹的脏器都被胎儿挤到了上腹,那一刀分明是有人替她挡了!
父母赋予了孩子生命,而她未出生的孩子却用自己的生命挽回了母亲的生命。
得知自己失去孩子的李秀英悲痛欲绝,她甚至希望能用自己的命换回孩子的命。
但她也知道,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她能做的唯有用她的余生向日本人讨回公道。
梦境与现实痊愈后的李秀英曾无数次在梦中“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也曾无数次地梦见自己怀里抱着她和陆浩然的孩子。
值得让人欣慰的是,好在这些梦最后都慢慢实现了。
建国后的李秀英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次年2月15日,南京军事法庭成立,数万万同胞翘首以盼的正义即将到来。
一个个罪大恶极的战犯被押解到了南京这片被他们无情伤害过的土地,等待它们的将是最严厉的审判和制裁。
李秀英在丈夫的鼓励下勇敢的站上了指证南京大主犯谷寿夫的证人台,那一刻她的心里只有倾诉它的一切罪孽,让它赶紧的下地狱。
至于那些什么虚无缥缈的面子和痛苦不堪的回忆,在对日本人的憎恨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终于在1947年的4月26日中午,欠下中国人累累血债的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李秀英近十年的血海深仇终于得报,但她对日本人的恨意却丝毫没有减少。一条走狗的性命怎么能和三十多万死难同胞的生命相提并论。
漫漫诉罪路但是中国并不可能做出和日本军国主义那帮禽兽那样残暴的行为,对无辜的百姓下手。
所以李秀英选择了用她南京大幸存者的身份,屡次赴日演讲,她要用自己的经历告诉这帮禽兽们的子子孙孙,当年它们的国家和前辈犯下了多么滔天的罪行。
不仅如此,李秀英还多次和不承认那段历史的日本人对簿公堂,铁一样的事实摆在眼前,日方的法庭也无法视若无睹,只好判决李秀英胜诉。
哪怕已经八十多岁了,李秀英也依然活跃在揭露日本往日罪行的路上。她一次又一次的撕开自己的伤疤,用自己的痛苦向全世界证实着那段屈辱的历史。
据她的子女回忆,李秀英生前床头总放着两根棍子,它们的作用不言而喻,即使用不到,也能给她带来一丝安全感。
愿他们余生幸福说到她的子女,没错,李秀英并没有因为那次暴力的流产而丧失生育能力,她和她的丈夫陆浩然先后生育了9个孩子,受伤时的梦境一个不落的都成为了现实。
老人的后半生做为南京大的活证据,过的相当的充实。
赴日的演讲也颇见成效,时不时的还会收到来自日本的跨国信件,内容尽是表达对自己先辈的歉意。
截至目前,南京大的幸存者仅剩下了61位,他们经历的伤痛,目睹的惨况至今无法忘怀,没有人可以替他们原谅日本人,更没有人可以在他们这些活证据面前否定那段历史,质疑那段历史。
华西医院两医生因婚外情,发生持刀伤人事件,纪检部门:暂不知情
前言就在刚刚,川大华西医院被爆大瓜!
华西某科室的两名医生出轨,二人本来约好,双双离婚后和彼此结婚,可女医生离婚之后,男医生却当庭反悔并要求分手。
于是女医生一气之下,在大庭广众之下,持刀捅伤男医生,随后自己抹脖自杀!
那么,这两名当事人的现状如何呢?
由爱生恨据知情人称,案例中的这位女主人公名叫黄麟,毕业于华西大学临床医学院,是一名高学历的博士生,案发时只有三十多岁,年轻有为。
而那位男主人公名叫秦昌龙,也是华西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博士生,学历和黄麟相仿,但更加年轻有为,年纪轻轻已经是主任医师,同时也是华西医院的四级专家了。
这两位当事人,都是非常专业且优秀的肿瘤科医生,秦昌龙更是能力非凡,还是《中国肺癌杂志》的青年编委,前途非同一般。
那么,这两位专业的年轻人,又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呢?
据知情人称,黄麟和秦昌龙是校友,又是学的同一个专业,在学校的时候关系就非常要好。
但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在学校里擦出爱的火花,反而在毕业工作、各自成家之后,开始暗生情愫。
由于他们两个被分到同一个科室,成为了朝夕相处的同事,两个人逐渐发现,彼此之间有着说不出来的默契,就算在工作之余,也有很多共同语言。
于是,两个人偷偷摸摸的,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办公室恋情。
情到浓时,较为感性的黄麟,已经不再满足于这样的地下恋情了,于是两个人商议,打算一起离婚,跟彼此结婚。
但还不等他们离婚,秦昌龙的原配妻子,就发现了自己丈夫和同事之间的恋情。
一气之下,秦昌龙的妻子直接找到医院,在那里大闹了一场,将此事弄得人尽皆知,而秦昌龙和黄麟两个人,也在同事面前丢尽了脸面。
由于事情闹得较大,黄麟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和自己的原配丈夫离了婚,并开始满怀期待的等待秦昌龙离婚。
但让黄麟做梦也没想到的是,秦昌龙竟然突然开始反悔了,不仅没有离婚,反而公开在医院里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宣布,自己会引咎辞职。
或许,对于秦昌龙来说,他和黄麟的感情,只是一时冲动酿成的错误,回归家庭,才是他目前为止最想做的事情。
于是,在取得了妻子的原谅之后,秦昌龙决绝的离开了黄麟,但他没想到,一个孤注一掷、失去一切的人,会让他付出怎样的代价。
被迫“殉情”2023年9月12日,黄麟和秦昌龙像往常一样,来到医院上班。
秦昌龙已经做好了离职打算,并且已经和黄麟分了手。
可黄麟为了和秦昌龙在一起,甚至抛弃了自己的家庭,结果秦昌龙却拍拍屁股,干脆利落的抽身离开,家庭破裂、名声受损的黄麟,怎么会接受这样一个结果?
于是,越想越觉得不公平的黄麟,心中逐渐升起了一个极为恐怖的想法。
这天早上,她表情如常来到医院,即便听到周围的风言风语,黄麟依旧不为所动,因为她知道,这件事马上就要彻底结束了。
再见到秦昌龙走进来之后,黄麟突然毫无预兆的抽出来一把刀,对着秦昌龙就捅了过去!
眼看着秦昌龙倒在了血泊中,黄麟又决绝的用同一把刀,捅向了自己。
但本能的求生欲,导致黄麟这一刀,并没有捅到自己的要害,在经过简单的治疗之后,黄麟被带到了派出所,而被毫不留情捅了一刀的秦昌龙,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抢救,生死不知。
悲剧发生之后,许多人为之感慨。
有些人认为,黄麟的做法实在是太极端了,一开始只是感情不顺利,可伤了人之后,黄麟的一辈子就可以说是彻底毁了,这对于一个博士毕业的高材生来说,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但还有人认为,秦昌龙会有这样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毕竟出轨这件事,肯定是他自己自愿的,而非黄麟用刀架在脖子上,逼他和自己出轨的。
两人本来约好一起离婚,但秦昌龙却在黄麟离完婚之后反悔,做法太不地道。
这就相当于,两个人合伙出资做生意,一个人抵押了自己的全部资产,但另一个人,却在紧要关头宣布撤资,导致生意破裂不说,第一个人的投入,也就相当于打了水漂了。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谁会善罢甘休?黄麟会在冲动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完全是人之常情。
案例解析那么,大家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起案件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本案例中,秦昌龙和黄麟的行为,已经属于出轨,但在宽泛的范围来看,、通奸、同居、重婚等行为都属于出轨,而这些行为,由于其危害性不同,在法律上的定义也有所不同,所以,秦昌龙和黄麟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第一个,。
指的是,不特定的异性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我国,、被严厉制止,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所谓通奸,指的就是有配偶的男女之间,或者有配偶的男女一方,自愿和婚姻之外的他人之间,自愿发生的婚外性行为。
这样的行为,一般被认定为是外遇,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被认定为犯罪。
而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得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指的是: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而另一种指的是,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种同居行为,是被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而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后一个,就是重婚。
重婚的性质,比前面提到的三种情形都要严重。
所谓重婚罪,指的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本案例中,秦昌龙和黄麟的行为,应当在通奸和同居区间,而不构成重婚罪,但黄麟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了。
在本案例中,黄麟因爱生恨,用菜刀捅伤秦昌龙后自杀,如果秦昌龙死亡,那么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如果秦昌龙没有死亡,黄麟的行为,究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故意伤害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么,要如何区别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伤害呢?
从概念上来讲,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之间的界限是比较明确的,前者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而后者,指的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却由于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是决定其行为的主观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这二者,应当遵循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在事实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而总和分析,一般包括以下几点:侵害行为的起因;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使用的工具以及打击的部位;侵害行为的实施方法;犯罪行为有无节制;犯罪后的态度以及表现。
回归到本案例之中,大家不难发现,黄麟持刀捅伤秦昌龙的原因,就是因爱生恨。
基于此种原因,黄麟持刀捅向秦昌龙的要害部位,致使秦昌龙生命垂危。
随后,黄麟又用同一把刀自杀,其行为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同归于尽”,所以,由此来看,如果秦昌龙被抢救回来,那么黄麟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屏幕前的你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中给出你的答案,我们下期再见。
梦见与姐姐,觉恶心将她砍成重伤,江苏一男子被控故意杀人
极目新闻记者 赵德龙
出狱才7个月,男子因为梦见“天官”让自己的二姐和他发生关系,觉得恶心,竟拿菜刀将二姐砍成重伤。近日,中国检察网的起诉文书披露此案,32岁的郭亮(化名)因故意杀人被江苏沛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披露,2020年12月22日16时许,在徐州沛县某村郭亮老家,郭亮午睡做了个梦,梦中“天官”让他二姐和自己发生关系。郭亮睡醒之后,因其认为二姐在梦里的行为很让人恶心,遂产生了要砍死二姐的想法,随后在厨房拿菜刀朝正在厨房做饭的二姐头上砍了数刀,并把其二姐左手拇指指头砍断,右胳膊砍伤。案发后郭亮主动报警。经法医鉴定,其二姐头部及左手损伤程度均属重伤二级,右上肢损伤程度目前属于轻伤二级。2021年2月18日,经南京市脑科医院鉴定,郭亮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而郭亮此前就有多次犯罪记录,此次被拘留据上次出狱刚满7个月。2005年10月,郭亮因被沛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二日并处罚款200元;2014年12月,因吸毒被沛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0元;2016年2月因吸毒被沛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2019年5月10日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10000元,2020年5月22日刑满释放。
江苏省沛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郭亮故意杀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亮曾因犯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郭亮故意杀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郭亮犯罪后主动报警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亮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据了解,本案由江苏徐州沛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郭亮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1年4月25日向沛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2021年5月19日被告人郭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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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梦解的是什么
通海节度使段思平被杨姓一氏的人忌恨,屡受磨难,后来他索性就逃离了通海。在路上,段思平拣到一个核桃切开,里面隐约有“青昔”两个字,他拆开这两个字说:“青”是十二月,“昔”是二十一日。我应当在这一天讨伐杨姓。”于是从东边借援兵,到了黄河边准备渡河。渡河的前一天夜里,段思平梦见别人把他脑袋砍下来了,又梦见王瓶瓶耳打破了,还梦见镜子碎了,心里有些恐惧,因此不敢进军,军师董伽罗对他说:这三个梦都是吉样之兆啊,您是大夫,夫字去掉上面的头,就是天字,这是您要做天子的吉兆,玉瓶少了耳朵,剩下的就是“王”字,镜中有人影,好像是另一个人与您相对峙,镜子破碎了,人影也没有了,这等于您的敌手不存在了。”段思平听了董伽罗这一席话,立即决定继续进军。不久就把杨姓打跑了,占领了他的国家,更名叫大理国。
南朝梁的殷菩编著的《小说》这本书上也有这样一段记载:秦王赢政梦见日落山崩,海干花谢,群臣们听到这段梦都不知道怎么来解释。而吕不韦的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家臣甘罗解释这段梦说:“太阳落下去以后,‘天帝’星才能显露出来,山脉塌了大地才能显得越加平阔,海水干了龙才会把珍宝献出来,花朵谢了才能收到果实。”这段记载虽然荒诞不经,但也是很善于应对的。
【阿唔悟道】 要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对待同一个梦境,从正面解释有理有据,从反面解说也言之有理。但是,在特殊的情景下,军师巧解梦,借此鼓舞军心,帮助段思平坚定进军的信心,起到了正面强化的作用。相反,如果军师也像段思平一样,一味地回顾梦,担心梦会成为现实,那就没有胜利可言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首先要相信科学的力量,正确地认识梦的成因和梦的意义;另一方面,我们要学会辩证地看待梦,既不要因为做了恶梦就举步不行,做事情畏畏缩缩,生怕恶梦成真,也不能因为做了美梦就整日痴心妄想,想入非非,沉迷于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