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追回!流日国宝“曾伯克父”青铜组器归国之路
从日本追回的国家一级文物“曾伯克父”青铜组器,从接到举报到接收文物,成功追索历时仅5个月。
文 | 郜超
今年5月,湖北省博物馆馆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方勤收到了一份来自国家文物局的委托,其内容是鉴定今年3月9日被日本一家拍卖公司“下架”,当时仍在日本的一批青铜器。鉴定工作进行了两周。方勤告诉本刊,“当时我们判断这应是在20年以内,出土于湖北省随枣一带的春秋早期曾国文物。”
这批青铜器就是9月10日国家文物局宣布由日本追回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是近年来我国在国际文物市场成功制止非法交易、实施跨国追索的价值最高的一批回归文物,其中包含1鼎、1簋、1甗、1霝、2盨、2壶,共8件器物,每件均有铭文,一共多达330字,铭文的笔画圆滑,字体饱满,布局错落有致,被认为极具艺术价值。“8件器物上分别刻有「鼎」、「盨」、「壶」等铭文字样,例如组器中鼎的表面就刻有「鼎」字本身,这种为自己注释的青铜器是很稀有的。”方勤认为“曾伯克父”青铜组器在考古上也很难得。
部分铭文
方勤还注意到:“「曾伯克父」的字样也被铭刻在每一件器物上,很有特色。”它包含了三层意思:“曾”是国名,“伯”是称呼,“克父”是器物主人的名字。
历史上的“曾国”位于现在湖北随枣一带,由于缺乏传世的历史文献记载,它被称为考古发掘“挖出来的历史”。在殷墟出土的商代甲骨中就见有“左比「曾」”的卜辞。不过,曾地成为人们认知中的诸侯国,要到周成王时期的分封建国。1978年,在湖北随州出土的曾侯乙编钟曾轰动一时,“曾侯乙”就是当时曾国的诸侯,现在这批国宝收藏在湖北省博物馆中。
那么,“曾伯克父”是谁?他和曾侯乙又有什么关系?方勤告诉本刊,“根据「伯」的称呼,克父很可能是春秋早期曾国统治者的长子,但当时家族长子也未必加冕为诸侯,故虽其年代在曾侯乙之前,但未必是乙的直系祖先,不过他确实是乙的先祖辈,有助于完善曾国世系研究。”
争分夺秒
2019年8月23日深夜,当从日本东京起飞的CA168次航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降落, “曾伯克父”青铜组器也安全着陆,并于次日凌晨入库,这时工作人员终于舒了一口气。
5个多月前的3月3日,国家文物局接到举报称,疑似从我国非法流出的文物“曾伯克父”青铜组器将出现在日本“东京中央2019年春拍”3月12日现场。组器中的“簋”器还被印在拍卖会的宣传海报上。这场拍卖会的举办方“东京中央”成立于2010年,为日本首家以公开形式拍卖中国艺术品的公司。在拍卖时间表中,有中国字样的专场出现了四次,宋末元初书法家赵孟頫的《洛神赋行楷卷》、清雍正时期的“青花喜上眉梢抱月瓶”等文物均拍卖过,抱月瓶以近9000万日元的价格成交。
3月9日,国家文物局赶在拍卖会之前向日本驻华使馆提供了文物流失的证据,并依据两国共同加入的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提请日方采取紧急措施。在日本政府协助下,东京中央于3月9日当天中止了“曾伯克父”青铜组器的拍卖。
之所以争分夺秒,是因为拍卖一经成交,标的物“所有权”就变更了,“由于外国国内法对于物权有不同程度的保护,我们将更难以索回文物。”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复旦大学考古学博士谢银玲告诉本刊,“例如2015年前后在欧洲展出的肉身佛像被疑为福建省大田县1995年被盗的那尊,中国虽然第一时间展开追讨,但被收藏者以文物为善意购得而拒绝,至今仍未回国。”另一例是2010年“武惠妃石椁”,其从美国古董商处送还我国的过程就更加曲折。因为此文物经过了转手,调查和追索工作长达6年,仅说服美方买家归还就用了两年多的时间。
追溯困境
不过对于中止拍卖的理由,拍卖公司东京中央在3月9日也并未公布实情,而是对外宣称“涉及家族遗产纠纷”。
这是因为,东京中央方面记载着一个不同版本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的身世——“经专家繁复考证,乃柯莘农挚友,近代名人萧振瀛因时局动荡,为躲避战火,代友转藏至西安柯莘农处。”故事还附有“萧振瀛致柯莘农书信资料”的照片。按照卖方的这套说法,这组青铜器是旧藏,经由合法途径流传,最终进入日本。
但中国国家文物局在接到举报后的3天内掌握了关键情报:该批文物曾于2014年现身上海,全国的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单位却均未查得其进出境记录。3月8日,上海市公安机关查明文物委托拍卖人和实际持有人周某有走私犯罪嫌疑。警方从刑侦角度初步判断:这批文物实为近年来走私出国。
之后,收到国家文物局鉴定委托的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现,该批青铜组器的器型、纹饰、铭文符合春秋早期青铜器的典型特征;铭文显示器主为‘曾伯克父甘娄’,锈色呈‘新锈’状,缺少流传的历史痕迹。随后经历两轮进一步鉴定,我国方面得出了“该批青铜器应是20年以内出土于湖北省随枣一带”的结论,又从考古角度进一步否定了卖方的流传故事。
于是,此次文物追索在 “1970年公约”框架下顺利进行。但是,刑侦和学界对文物的最后出现时间和出土时间如此较真,也是出于这份公约实在缺乏“追溯力”。首先,“1970年公约”并未强制规定“被请求国”归还其加入公约前非法取得的文物。谢银玲教授再次以福建“肉身佛像”为例解释,“当时荷兰持有人声称购买坐佛的时间是在1996年,据说其持有收据等证明。而荷兰加入「1970年公约」是在2009年,其时间在坐佛流入荷兰以后,公约目前也尚未在国会通过,因此造成公约在本案的适用存在困难。”也就是说,此次我国能在“1970年公约”框架下展开行动,有赖于能够证明文物是在2014年以后被走私出境的。但如果“曾伯克父”青铜组器是抗日战争期间被掠文物,或是在日方加入公约的2002年以前被走私出国的文物,公约将无能为力。中国同时加入了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其追溯力仍有类似缺憾。于是在加入同时,我国特别声明了“保留对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的追索的权利”。谢银玲告诉本刊:“近年来中国一直在参与草拟文物返还的另一个国际公约,试图合理解决固有公约追溯年限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即使加入公约,若没有在国内法批准执行,公约本身也没有约束力。”谢银玲指出。日本这次的配合,是依据了日方践行“1970年公约”的《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控制法》等日本国内法律。相较之下,荷兰加入公约至今,其国会都没有批准公约在其国内生效,所以也无相应国内法可依。
在公约框架下由国与国签署制约国内法的文物归还双边条约,是目前解决此类问题的另一种思路。例如,中美于2009年1月签署了合作打击文物走私的谅解备忘录。今年3月,美国在该框架下向中国一次性返还了361件文物。
根据中国文物学会的统计,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超过1000万件。“在现行国际法以及各国国内法的的现实下,国与国之间的善意相当重要,尤其许多缔约国的国内立法程序还很漫长。” 谢银玲还表达了另一层忧虑:“除了推动国际合作,我们自身对文物的保存和研究的后续配套力量也有待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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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制造偶像】
若子女身上出现这三个现象,要及时止损,是“克父克母”的征兆!
缘分,是一种神秘的力量,时常让我们在不经意间与特定的人相遇。有人说,前世不欠,今生不见,若是相见,定有亏欠。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总是如此注定,如此命中注定。而这个世界,没有理所当然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每段今生的爱恨情仇,都可能是前世未完结的缘分。父母和儿女之间的相遇,同样承载着前世今生的缘分。有的儿女,因为前世对父母有亏欠,今生来报恩;而有的儿女,因为前世与父母有仇怨,今生来讨债。如果儿女身上有以下三个特征,多半是今生来讨债的,是“克父克母”的征兆,务必要警惕了。
忤逆不孝,对父母暴力相向,这是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不久前,一则新闻让人心情沉重。浙江某地,一名女子当街殴打年迈的父母,毫不留情。据了解,女子先打的是她的母亲,她薅着母亲的头发,用力把母亲的脸和脖子都挠破了。在一旁,她的父亲努力地把女儿拉开,嘴里还不停地喊:“别再打你妈了,要打就打我吧!”女子随即放开母亲,又开始对父亲拳打脚踢,而父亲一直没有还手,任由女儿打骂。这一幕令人深感痛心。父母给予儿女生命,含辛茹苦地把他们拉扯成人,不论恩情是否沉重,儿女都不应该对父母动手。儿女的忤逆不孝,虽然可能与父母的教育方式有关,但作为人,应该有自己的做人原则和道德底线。不管儿女多么有理,不管父母有多么不完美,但儿女动手打父母的那一刻,不仅会破坏自己的福报,也会导致整个家庭的福报荡然无存。这是一种道德的沦丧,也是一种深深的悲哀。
生性懒惰,一心“啃食”父母,这是另一种问题。在现代社会,年轻人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和职业压力,向父母寻求帮助,请求他们照顾孩子或做家务,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也有一部分儿女,他们生性懒惰,不愿意适应社会的高压工作,宁愿直接依赖父母,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依靠父母微薄的收入来养活自己的家庭。曾经有一则报道,一位七旬老人含着泪,赶走了儿子一家四口,坚决不要儿子为他养老。乍一看,很多人会认为老人太无情了。然而,了解情况后,许多人对老人表示同情,并对儿子的不孝行为表示谴责。原来,儿子以“孝顺父母”的名义,把妻儿全家都拉到了父母家里。七旬的父亲每天不辞辛劳地外出摆摊,而母亲则忙于家务,为儿子一家四口洗衣做饭。而儿子和儿媳呢,年过四十,却一事无成,既不负担养老,也不照顾孩子,整日里躺在家里玩手机,让年迈的父母养活自己一家四口。父母开始时出于关爱,让儿子一家与他们同住,照顾他们的生活。然而,多年过去,现在父母年迈体弱,无法继续照顾儿子一家,只能决然地赶他们离开。这种不思进取、一心啃老的儿女,实际上是在来“克”父母,榨干他们,败坏家庭。遇到这样的儿女,对于父母来说,是一生的劫难,是一种巨大的不幸。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儿女因身患重病,导致家庭财力耗尽,父母的心也离散。在现代社会,罕见病的知晓度不断提高,一些罕见病患者家庭的艰辛和坚韧也得以以视频等方式被广泛传播。我曾看到这样一个视频:一个年仅一岁的孩子被诊断患有罕见病,为了给孩子治疗,父母不惜卖掉房子,将积蓄都花在了医疗费用上。然而,虽然家庭已经付出巨大代价,孩子的病情却仍然没有好转。家庭承受的经济压力和心理煎熬难以承受,最终父亲不堪重负,选择离开了孩子和妻子。此后,母亲一人肩负着孩子的治疗和生活,每天医院看病,晚上通过直播寻求帮助,几乎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这位不到三十岁的母亲,却因为生活和精神压力,看上去已经像五十岁一般苍老。前方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一个单亲母亲在这条艰辛的道路上,不知疲倦地前行,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
家庭中有一个患有严重疾病的孩子,对整个家庭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只有经历过孩子生病的痛苦和治疗的辛酸,才能理解:孩子的健康和快乐是给父母最大的礼物,也是他们最宝贵的财富。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往往是希望他们幼时不生病,儿时不受欺,成年能自立,中年不孤单,老年有人养。这是每个父母最真诚的愿望,但有时现实并不允许。
总结而言,每个父母都期望自己的儿女能够出人头地,孝顺父母,来报恩。然而,现实中,也存在一些来“讨债”的儿女。当儿女表现出以上三个特征时,很可能是来讨债的,是“克父克母”的征兆,父母需要警惕。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是父母为子女付出的爱的化身。但当家庭关系被忤逆、懒惰、或疾病所困扰时,整个家庭都会遭受巨大的痛苦。这不仅仅是一种家庭伦理的沦丧,也是一种深刻的悲哀。因此,在家庭中,亲情的呵护和尊重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前世今生的缘分,使父母与儿女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每个家庭都能成为亲情的温床,让爱和理解相互交融,共同创造美满的生活。
人死犹如灯熄,八字可断丧事,你知道么?
人固有一死,而生命的长度有许许多多的因素决定,有的人长命百岁,有的人英年早逝,皆是造化弄人。如今生活越来越好,人们也是越活越有滋味,因此人们也越来越怕死。所谓人老三件宝——贪财、怕死、瞌睡少。之所以贪财排在怕死之前,还是因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缘故……但无论如何,生命终究有个轮回,生下来就要死过去,如同灯燃一样,或者熬到油尽灯枯而熄,或者经受风吹雨打而灭……那么八字到底怎么断丧事呢?
推断丧事第一步为看八字月令父母宫的喜忌。凡八字父母宫为喜有伤或为忌无制,就有幼年丧父丧母的征兆。若八字父母宫为喜而受时柱刑冲穿克,就很可能在出生前后即丧父母。这里所谓的“伤”是指刑冲穿克、入墓库、虚浮无根气、土厚埋金,水大木漂等情况。
推断丧事第二步为看岁运与八字命局的作用结果,即在父母宫为喜受伤或为忌无制的情况下,仔细排好出生后的大运流年,再根据偏财正印所处的吉凶状态而推断应事时期。刑则应值应冲,害则应值应合,冲则应值应合,墓则应冲刑,旺则应墓绝,衰则应生旺、无根则应有根等情况。
推断丧事第三步为分清命局是克父还是克母,还是克祖父祖母等情况。具体方法还是八字宫位结合十神喜忌而论之。例如财星害印,有的八字为克父,有的命局却是克母,到底怎么区别呢?自然是看十神喜忌了。忌神无制忌神死,喜神受伤喜神亡。财旺为忌必丧父,印无生源母无妨。若是财印不相让,则为父母一并亡。意即财旺为忌无制,印无生源,就是丧父的标志。印旺为忌无制,财无生源,即为丧母的信息。若是财印交战则多为父母双亡的情况。
如果八字年月二柱无财星则以七杀为父,财杀皆无就以食神作父。如果八字年月柱无印星则以官星为母,印官皆无就以伤官作母。但有一点要记住,流年带财带印的时候就要以流年所现财印代表父母。下面就举例说说八字断丧事的思路方法。
张作霖造:乙亥 己卯 庚辰 辛巳。此八字以假从杀格论,月干己印为忌神,丁运14岁己丑年,官印齐透而破格,其父亲被追债者生生打死。为什么印为忌却不是母亡呢?因为巳丑拱金而去掉巳杀,格变用财配印,则印变为相神,财旺克印,相神受伤所致。
冯潜斋造:壬午 庚戌 甲寅 庚午。此八字为杀印格,杀重印轻,为杀父赶母之命,因此命主尚未出生时,其父即远出不归。7岁戊子年,财星害印,故命主丧母。
韩琦造:戊申 庚申 庚申 庚辰。此八字纯阳,以月劫用食格论之。其年月有食伤临长生,故命主生于世官之家。可惜比劫重重,有浊水之嫌,故比劫不利父母。2岁庚戌年,辰戌相冲而印食相战,财印损格,故父母双亡。
王世贞造:丙戌 庚子 甲申 辛未。此八字为印赖杀生格。其月令为正印,月日申子合,印偏重,故财不为忌。命主的祖父、父亲皆为名臣。卯运阳刃,有克父危险。33岁己未年,卯未拱木而克财刑子,故其父被杀害。辰运44岁庚午年,子辰合印而冲午,枭神夺食,故丧母。
杨公骥造:庚申 己丑 己卯 庚午。此八字为伤官配印格。其年上伤官高透,午印难制,故有早年丧母的信息。时支午印被月令丑害,伤官为母,因此命主在出生时其母即因难产而死。
以上几例表明,十神益格者,杀伤劫刃四凶神也为吉;十神损格者,财官印食四吉神也主凶。命理书籍上几乎都是只以吉凶神而论丧事,八字年月见吉神就论吉,见凶神就论凶,这是不准验的。比如昨日文中所举许崇智的命例,其年月透伤杀这两个凶神,但其却出身于一方望族,就是因为伤杀成格的缘故。而上述张作霖八字的年月都是喜神财星,可出身却卑微,这一点就很能说明道理了。因此,八字断丧事,都是有据可依。
校对准确时辰的秘法——千金君子不轻传
校对准确时辰的方法
(1)根据兄弟姐妹多寡来核定
子午卯酉兄弟多,不用请客一张桌,寅申巳亥两三位,辰戌丑未独一个。
子午卯酉,四个不少,如若煞旺,五个必保。
寅申巳亥,三四来分,若是二个,休囚来临。
辰戍丑未,一个定准,或是夭折,或是过继。
(2)根据父母健康寿亡先后来核定
初刻 中刻 未刻
子时 父寿母先丧 父母高寿 父先亡母寿
丑时 父母双全高寿 先克父母寿 先丧母父寿
寅时 父先亡母寿 父母俱全 先克母
卯时 先克母 父母皆寿 先克父
辰时 父母全 先克父 先克母
巳时 先克母 父母全 先克父
午时 父母全 先克父 先克母
未时 父母双全高寿 先克父 先克母
申时 父母双全 先克父 先克母
酉时 父母双全 先克父 先克母
戍时 先克母 先克父 父母双全
亥时 先克母 父母双全高寿 先克父
(3)根据脸型特征头发上旋的位置和数目来核定
子午卯酉圆,寅申巳亥方,辰戍丑未长。
子午卯酉旋当中,寅申巳亥旋偏左或偏斜,辰戍丑未旋偏右或双顶旋。
(4)根据小手指长度与无名指端骨节横纹的高平低来核定
高于无名指骨节横纹的为子午卯酉时生
平与无名指骨节横纹的为寅申巳亥时生
低于无名指骨节横纹的为辰戍丑未时生
(5)根据小儿降生时的身态来核定
子午卯酉面仰天,寅申巳亥侧身眠,辰戍丑未腹卧生,千金君子不轻传。
9、推算头胎生儿生女方法
(1)以男女命生日和生时的干支阴阳看头胎是男是女
男命,阴日干,阳时支,头胎为男。阳日干,阴时支,头胎为女。
女命,阴日干,阴时支,头胎为男。阳日干,阳时支,头胎为女。
(2)以男女命生日和生时的天干相克、相生、相合看头胎是男是女
男命,时干克日干,头胎为男。日干克时干,或日干与时干相生、相合、比劫等头胎均为女。
女命,日干克时干,头胎为男。日干克时干,或日干与时干相生、相合、比劫等头胎均为女。
(3)以夫妻二人日柱和时柱看头胎是男是女
如夫妻日柱均为阳,时柱均为阴,先生男,后生女。
如夫妻日柱均为阴,时柱均为阳,先生女,后生男。
(4)以年干时干与日干的阴阳关系看头胎是男是女
男命,年干和时干为日干阴阳同性之物,头胎生男。
年干和时干为日干阴阳异性之物,头胎生女。
女命,年干和时干为日干阴阳同性之物,头胎生女。
年干和时干为日干阴阳异性之物,头胎生男。
(5)以日干和时干的阴阳来看头胎是男是女
其诀为 日阳时阳阳先到,日阴时阴阴先生,日阳时阴头胎女,日阴时阳定生男。
10、生儿生女岁月对照(岁数为虚岁,怀孕月份为农历)
18岁 除正月为女,其余皆为男。
19岁 除二三六腊月生子,其余皆为女。
20岁 除十月生女,其余皆为子。
21岁 除正月生子,其余皆为女。
22岁 除二三五九月生子,其余皆为女。
23岁 二三四五七八生子,其余生女。
24岁 除三六七生子,其余皆生女。
25岁 除正三四六月生女,其余皆生子
26岁 除正三六八生子,其余皆生女。
27岁 除正三五六十生女,其余皆生子。
28岁 除正二四五六腊月生女,其余皆子。
29岁 除九十冬月生女,其余皆生子。
30岁 除十腊月生子,其余皆生女。
31岁 除三冬腊月生子,其余皆生女。
32岁 除三腊月生子,其余皆生女。
33岁 除二四腊月生子,其余皆生女。
34岁 除三冬腊月生子,其余皆生女。
35岁 除正二四腊月生子,其余皆生女。
36岁 除正四六七八月生女,其余皆生子。
37岁 除三四六十腊月主子,其余皆生女。
38岁 除正四六八十腊月生女,其余皆生子。
39岁 除二六八九冬腊月生女,其余皆生子。
40岁 除正三五八十腊月生女,其余皆生子。
第二篇、紫微斗数术语解释
1、本宫(本方):是指主事的宫位。命盘中的十二宫各有所主。如论一生命运,命宫为本宫,论事业吉凶,官禄宫为本宫,论大限宫,大限宫为本宫,……以此类推。
2、对宫:本宫的对面宫位称对宫,即从本宫顺或逆数至第七宫。
3、邻宫:本宫的前、后二宫,称为邻宫。对某些双星来辅或夹,邻宫是很重要的。
4、四方:指本方、对方、合方和邻方。
5、三方四正:三方指与本宫地支有三合关系的宫位,即从本宫顺或逆数至第五宫。加上对宫,就构成了四正。论各宫的吉凶,主要看其一、五、七、九宫星情的吉凶与组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