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7点,“月朗坪山行”~
月圆之夜,诗意盎然
古朗月行,醉美坪山
今晚7点
当明月在夜空中冉冉升起
坪山区中心公园流光溢彩、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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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开启“月朗坪山行”
回溯李白笔下的诗意仙境
探寻传统佳节的厚重底蕴
本次“月朗坪山行”——坪山区2023年“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中秋国庆活动以坪山区中心公园为主会场,策划以游园、集市、手作、传统游戏、艺术打卡及民俗快闪表演。
汉服与快闪碰撞
古风歌曲唱响坪山
曲艺表演展示传统艺术
麒麟献瑞,迎祥纳福
还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客家舞麒麟
精彩的游园活动不停歇
@坪山er,快来参加吧~
市民朋友在坪山游公园、看表演的同时,还可以畅享购物的乐趣。“月朗坪山行”结合“乐购节”联合各大商家推出系列“节日+消费”的促销活动方案,为市民群众购物、买车、住宿提供大量便利优惠,点亮大家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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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到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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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坪山融媒体中心
《月朗星稀》
月朗星稀夜宁静,
人心如月照前程。
岁月不服坎坷路,
智商格局靠繁星。
心态安宁容大腹,
忍让待人道路平。
一技之长天生赋,
越过天险万事通。
紫微斗数星情分析续——共14颗主星
天同星:周朝没发家前的部落酋长,代表融合,温顺,锋芒不显。且人缘极好,善交友,善平衡,周边权贵朋友甚多,遇事很少激动暴烈。跟武曲星是两个极端。在斗数里算是一个福星,也是“明”福。财运来了打牌都能连十几庄,还能安全下庄,也是个吃星,吃遍天下美味,自己都能做好些个私房菜。皮肤白而嫩,胆小,反叛性低。最适合小吃业或教师业。因其脾气好的关系,抗压力较差,婚姻关系容易渗入第三者,教天同大声说“不”,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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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贞星:费仲,纣王身边的奸臣,代表歪曲邪恶。说他邪恶,实在是冤枉。纣王已经闹到这个份上了,想下“虎背”何其难哉?所以顺坡下驴呗,在斗数中一个以廉贞在申单坐的命格,叫“雄宿朝元”格。雄宿星是啥?公鸡也~朝元是啥?对着太阳咯咯叫呗。那副屌样,不做“公鸡煲”都难!所以廉贞星男女,大都善打扮,门面子都不差,最适合空中少爷,专柜小姐,站在第一线卖品牌。略带一种傲气,是他(她)的菜还可以,不是他(她)的菜,凉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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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星:纣王的夫人姜皇后。看过《甄嬛传》的人都知道皇后岂是好当的?首先是不能吃醋!老公是皇帝,她还要帮忙管理后宫,尤其不能撒!凡事以后再说。争权夺利是她的本质,不显山不露水是她(他)的外表,但绝不是艳冠群芳的人物。有心机,最适养“鸡”,养“鸭”。在不得志的时候,韬光养晦,钱基本控制范围之内,一生少借钱,倒是常被借,拖债的几率也不大,总之:不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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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阴星:黄飞虎的妻子,贞洁自持,最喜购房筑巢。“巢”对他(她)们来说,那是最安全的地方,再穷也要穷出一栋房子来。会打扮,清淡素雅,绝不浓妆艳抹。她就是月亮卫星,不分男女,一生都是绕着家在转,不缺帅哥美女,但出轨的新闻很少。台湾前领导人--,相传就是这个格,“月朗天门”格,从高干到总统一步步走来,再多的美女也休想沾到他的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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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狼星:妲己。颠覆商朝的主角之一,代表欲望和物质。葵水桃花星,主多才多艺,最适合演艺,艺术工作。一生跟酒、色、财、气必然有一项关联和嗜好。“气”者赌性也。亦水亦木,如能选对大树攀沿而上,则飞黄腾达,成功可期。如栖地无木可栖,则枝繁叶茂占领一片土地,也是自给自足生命力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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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门星:姜子牙的老婆,快70岁了还跟老公离婚。代表疑惑和是非,占有欲超强。属于他(她)的东西,除非他(她)愿意给你,吃起醋来那可是够你喝一壶的。“嫌”应该是这个星座的特征——嫌穷、嫌笨、嫌傻,没有不嫌的。任何人事处久了,都嫌。嘴上惹来的是非不一而足能和他(她)和睦相处的大概只有大度的太阳星坐命的男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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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相星:纣王手下的宰相。代表品味,衣食。天相坐命的男女,基本上素质都不差。位高而不骄,人穷而不破。吃穿方面绝不邋遢。专业在身,日子不温不火,做事仔细周详,会得到上司的欣赏而倚为心腹。任劳任怨,操心较多。故天相坐命的头发少年白的较多,肚子撑船撑多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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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梁星:老人星。不分男女都不太显山显水,守规矩,有礼貌。和太阳同渡是最佳公务员的料子。有天梁在命,父母宫必有七杀,父母宫的不安稳造成了他(她)们循规蹈矩的人生态度,也是斗数里除了天同明福以外的荫福星。逢凶化吉,是天梁星的特征,没有凶也罢,有了凶,如出车祸,他(她)们往往是幸免于难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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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杀星:黄飞虎。纣王手下的战将,代表威严和激烈。七杀男女都有强烈管人的态度,最适合军警事业或有很多人事管道的公司。老板如能善用,他(她)们则上山下海,勇猛无比;如不能赏罚分明,则立即有求去之心。七杀男女最常说的口头语:我把老板fired了。得意时,统帅三军威风凛凛;不得意时,养猪养狗,杀星见血。小钱不屑,大钱留不住。搞不好就远离国土——因为七杀的贵人往往都是紫微或天府,都在迁移宫。好高骛远是他(她)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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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军星:纣王。代表破损和消耗,也代表开创。要找合伙人,最先答应入伙的,往往就是破军星。胆大粗鄙,一言不合最先拆伙的一定也是破军。鱼死网破往往都是这类星常干的事儿。横发横破,就是最好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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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4个甲级星都已叙说完毕,下面就要谈谈星与星的组合了,何谓组合?组合成格,就是斗数最要研究的重点。他们不以单星的优缺点来定终身。让吉的不很吉,让凶的不大凶,这才让入门紫微有活下去的希望。命宫不成格,总有成格的时候。流年大限不好,总有好的地方。紫微斗数迷人的地方不只一处,各看客敬请稍安勿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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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李白的名作《古朗月行》,前四句我们都会背,然而精华却全在后面
“元嘉三大家”之一的鲍照,是南北朝最著名的文学家之一,鲍照家境贫寒,但是努力上进,文辞极佳,尤其擅长作乐府诗和七言诗,对唐代的诗歌产生过巨大的影响。鲍照有一首《朗月行》,开头四句写道:“朗月出东山,照我绮窗前;窗中多佳人,被服妖且妍……”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绚丽多彩的佳人对月吟歌图。
到了唐朝,李白沿用“朗月行”这一乐府旧题,写下了一首著名的《古朗月行》,虽然是沿袭鲍照的“朗月行”,但是在诗意上却写出了新的境界,没有袭旧的味道。这首诗,我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便学过,但似乎当时只有前四句,因为老师要求背诵,所以到现在记忆犹新,后来长大后,看到了全诗,也看到了一些关于此诗的评论,仔细品味之下,却发现这并非一首单纯的写月之诗。这首诗写于唐玄宗安史之乱前夕,很多人都指出,这是一首讽刺、隐喻之诗。
古朗月行
李白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
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蟾蜍蚀圆影,大明夜已残。羿昔落九乌,天人清且安。
此沦惑,去去不足观。忧来其如何?凄怆摧心肝。
整体来看,这首诗,李白以极其浪漫的手法,通过丰富的想象、对神话传说的加工融合,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瑰丽无比且意蕴深远的图景,同时寄托了自己的忧虑和愤懑,读罢令人感到佩服。
诗中首先写儿童对于月亮的认识,“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因为年纪幼小,不知月亮为何物,所以将其比作“白玉盘”、“瑶台镜”挂在青天之上,诗人以孩子的眼光,为我们表现了月亮的皎洁和形状,充满了稚气,但是也令人感到非常有趣和生动。李白信手拈来的这四句,乍看似乎略显幼稚,但神、情、采俱佳,活灵活现,被选入教材,确实独到。
接着李白融合了神话传说,写月亮的升起,“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在古代神话传说中,月中有嫦娥(仙人)、桂树、玉兔,李白在这四句中,便描绘了月亮升起的时候,所看到的绚烂景象。先是,仿佛看到了仙人的两只脚,接着看到了团团桂树,等月亮完全升起后,又看到了玉兔在捣药。这是诗人融合了神话传说,把月亮从初生到升起的过程描绘的宛如仙境,的确是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
但是,月亮的明亮,却好景不长,“蟾蜍蚀圆影,大明夜已残;羿昔落九乌,天人清且安”,月亮开始变得晦暗不明,古代传说,月食(或月蚀)是由于蟾蜍食月造成的,月亮被蟾蜍吞噬而残损,因此变得晦暗,蟾蜍,便是癞蛤蟆,大明,指月亮。因为月亮晦暗了,所以诗人希望能有后羿那样的英雄,因为古代后羿善射,曾射落了九个太阳,使得天上人间都免除了灾难,由此足见,诗人渴望能够挽救败局的英雄。
但现实总是缺少英雄的,所以他只能失望地感慨,“此沦惑,去去不足观;忧来其如何?凄怆摧心肝”,月亮已经被腐蚀的难以看清了,那还有什么可看的呢?不如趁早离开,不看了吧!可是即便闭目不看,心中仍然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忧愤,而且这种忧愤,更令人断肠,以至于到了“凄怆摧心肝”的程度。不看令人忧,走了更加不忍,在这种矛盾的现实中,诗人只能忧心如焚,李白曾在《梁甫吟》诗中说:“白日不照我精诚,杞国无事忧天倾”,李白并非杞人忧天,所以他会有这样的担心和忧虑。
所以,这首诗,从整体来看,是李白对当朝朝政黑暗的担忧。唐玄宗晚年沉湎声色,宠幸杨贵妃,重用外戚,奸臣当道,把强盛的大唐帝国搅和的乌烟瘴气,李白的一句“蟾蜍蚀圆影,大明夜已残”无疑是裸的讽刺。李白感慨无英雄,是因为现实中没有可以力挽狂澜的人,李白本来想当这样的英雄,可是却被排挤打压,无疑心中是非常难过的。此诗写于安史之乱前,足见李白的眼光和预见性。
后世很多人都指出了这首诗的深层寓意,比如陈沆曾说:“忧禄山将叛时作”。萧士赟更是直言:“按此诗借月以引兴;日,君象;月,臣象;盖为安禄山之叛,兆于贵妃而作也”。沈德潜也说,这是“暗指贵妃能惑主听”。由此足见,这是一首裸的讽刺或讽喻诗。
但是,李白却并不明说,而是通篇以隐语的形式写出,以蟾蜍食月来影射现实朝政的昏暗,曲折深远,可叹可哀,李白用他奇诡新颖的想象力,为我们表现了愤懑、忧虑、无奈的感情,文辞如流水般顺畅,非常有感染力,足见李白诗歌雄奇、瑰丽、清新的风格。
黄金瞳(分享20年前看过的小说作者打眼)232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章黄金屋
两千多年前的墓葬,庄睿也曾经下去过,在京大考古研究所里,更是每天面对着死人头骨,按照这胆子也不算小,最起码也是个坚定的无鬼神论者。
但是刚才所感受到的那一幕,还是让庄睿心底发寒,浑身汗毛炸起,头皮阵阵发麻,在这光天化日之下,都感觉有点阴风四起了。
庄睿虽然明明知道,这世间很多事情都是自个儿吓唬自己,不过一时间还是没胆子继续勘测地下的情况,而是出了长草丛,向一处地势略高的小丘走去。
“**,怪不得蒙古人信佛,敢情是杀人杀得多了,求佛以安本心吧?”
感受到头顶直晒的阳光,庄睿这才心神稍稍安定了下来,不过他的想法就有些偏激了,元朝强盛的时候,杀人何止百万?这地下的殉葬坑与之相比,简直就不足以道也。
心神稍定之后,庄睿开始回想起刚才所见到的一幕,其实活人殉葬,在一些古代墓葬中并不少见,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商朝男女贵族墓葬内,都有大量的人殉。
考古工作者从已经发掘的古墓中发现,殷墟侯家庄商王大墓中,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殷墟侯家庄商王大墓中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商王妃妇好墓有16人殉葬,曾侯乙墓有21具殉葬者的尸骸,全部为年青女子。
至于周朝那个喜欢玩烽火戏诸侯而导致丢了江山的周幽王,他的墓中有百余尸体,其中只有一具是男性,其余全为女性,都是他的姬妾美人,应该说都是从死殉葬的后妃宫女。
不过用活人殉葬,不管在哪个朝代,都是一项残忍野蛮的制度,秦汉以后有所收敛,往往代之以木俑、陶俑,秦汉以后就很少有人殉葬了。
但是到了明代,人殉之风死灰复燃,明太祖首开先例,后清代皇太极、顺治时都存在殉葬,后来到了康熙时期,才结束了封建时代的殉葬制度。
这些都是已有的历史所记载的,不过像蒙古元朝历史,史书上所记甚少,时至今日,甚至连一座元朝皇帝的墓葬都没发现,更不用提是否了解元朝有殉葬制度了。
不过这座还不知道是谁的墓葬里,仅仅是在外围阶段,就发现了上千具尸骨,这在已知的历代大墓中也是绝无仅有的,至少庄睿是从未听闻过。
“坑内的尸骨层层累叠,应该是先杀掉之后丢在里面的,这些死人,想必都是开凿墓穴的工匠们,先杀后葬,也是为了预防他们熟悉墓穴,另留后路逃生的……”
庄睿忽然想起自己刚才所勘测的结果,在那处空间里,没有一丝灵气的存在,这说明,这段坑道,并非是用于人殉的,而是应该埋葬着开凿墓穴的匠人们。
要知道,人殉大多都是古代帝王的妃子爱妾,用来监督墓葬的士兵们,是绝对不敢对那些女人们不敬的,并且还会有一些随身佩戴的饰物,是不可能一丝灵气都没有的。
而庄睿发现的那处殉葬坑,显然都是被剥光了衣服丢进去的,至于那些人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这些人的身份,百分之九十,应该就是修建这座墓葬的匠人们了。
在古代,为帝王们修建身后墓穴的匠人们,是一些非常特殊的存在,他们的地位十分低下,多是由奴隶和罪民们组成的。
一般来说,皇帝即位之日起的第二年,就开始着手修建自己的陵墓了,时间长的达数十年,时间短的,往往只有几年的时间,而这个时间段,就是这些匠人们的生平写照。
出于墓葬保密的缘由,一般所有参与修建皇帝陵墓的匠人们,最终的结局,就是死亡,由于墓穴本身是这些匠人们修建的,为了防止他们破坏帝王棺木或者留下后路,往往这些匠人们都是被杀死后再行掩埋。
像秦始皇去世之后,秦二世曾经下了一道命令,宣布后宫所有妃子*女,全部殉葬,再加上当时骊山的匠人们,累计竟然高达上万人。
从上个世纪秦始皇兵马俑出土以来,在骊山周围,就不断发现百人坑和千人坑,其根由就在于此了。
“不行,一定要把这座墓葬找出来,看看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手笔?”
在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后,庄睿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刚才的恐慌也减弱了不少,这些匠人们生前犹如牛羊一般任人随意宰割,难不成死后脾气变大了,还能来惊扰自个儿不成?
想到这里,庄睿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过这次没闭上双眼,而是瞪大了眼睛释放出的灵气,那地下满屋子尸骨,实在是有点太渗人了,睁大眼睛见着阳光,庄睿心里多少也安稳点。
灵气逸入到地底之后,很快就到了那个满是死人尸骨的墓道之中,庄睿此刻却是再无一丝探察的心思,匆匆略过之后,继续往前进行勘察。
“**,没完没了了啊?还是死人?”
在这个匠人殉葬坑之后,同样是一间长宽在近百平方米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庄睿同样发现了一些死人尸骨。
不过相比之前的那个殉葬坑,这里的死人数量少了很多,只有寥寥十多人,而且在尸骨旁边和墓室周围的墙上,庄睿还发现了一些蕴含有灵气的物件。
“应该是殉葬的妃子了……”
用灵气包裹住那些不大的物件,庄睿通过外型感应到,这应该是一些金银玉石饰品,至于墙壁上蕴含灵气的东西,则是制作十分精美的长明灯。
“下面应该是主墓室了吧?”
探查到这里,庄睿心里也隐隐有些激动,蜘蛛网般的地下迷宫,工程浩大的地底隧道,惨绝人寰的殉葬坑,这种种迹象都表明,墓葬主人的身份非同小可。
纵然庄睿无法说出眼中的秘密,不能将这座墓葬发掘出来,这座墓葬主人的身份,也对他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这……这……”
当庄睿通过眼中灵气进入到下一间墓室的时候,顿时感觉眼前一片光闪闪的,墓室内充满了浓厚的灵气,将庄睿的双眼滋润的十分舒适。
“好大的手笔……”
庄睿对这种灵气并不陌生,他早在缅甸的时候就曾经感受过,这是黄金所产生的灵气,只是在这座面积达到上百平方米的墓室内,全部都是黄金垒砌而成的。
顶上的天花板,四周的墙壁,脚底的地板,都是一块块金砖铺垫出来的,在这个黄金墓室的两旁,各挂着一排长长的兵器架,这些兵器架以及上面的刀剑斧钺,也全都是黄金制成。
“奶奶的,居然是实心的……”
在黄金墓室的正中,则是安放着四匹黄金打制的马匹,马匹的大小完全和真的一样,后面所来的马车,也是纯金的,庄睿用灵气感应了一下,这些马匹并非是空心的,而是实实在在全部用纯金打制的。
“**,怪不得叫做黄金家族,敢情将满世界抢来的黄金,都用到这里来了啊?”
庄睿越看越是心惊,一颗还算强大的心脏,“咚咚”地跳个不停,自己在缅甸所得到的黄金,和这里面的相比,那简直就是沧海一栗了。
庄睿根本就无法估量出,这满满一屋子的黄金,究竟价值几何,恐怕就是四九年蒋光头带到台湾岛上的黄金储备,也无法与之相比吧?
庄睿现在算是很确定了,这座大墓,一定是元朝墓葬无疑了。
别的不说,除了那个骑在马上疯狂扩张掠夺的王朝之外,恐怕换做另外任何一个朝代,都舍不得用这么多黄金来打造一个兵马武器室的。
也只有当年曾经饮马多瑙河,将王帐建立在欧洲大地上的元朝,才能有这么的大的手笔和如此之多的财富。
谁说这财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至少这位墓葬里面的帝王就成功做到了。
如果这座墓葬始终不得已见天日的话,那这些足以让任何一个国家疯狂的黄金,可能百年千年后,依然会停放在这里的。
“这里要是能发掘出来,恐怕要比开启金字塔所引起的轰动更大,如果政府知道地下蕴藏着这么大一笔财富,估计也要动心吧?”
庄睿感受着地下黄金屋中的灵气,心中思绪万千,从他本意上而言,是想让这堪称世界考古史上最大奇迹现于世间的,只是如此一来,庄睿必须暴露眼中的秘密。
“哥们今年才刚刚三十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没过两年,可不想这么快成为小白鼠呀……”
在心中思量一番之后,庄睿下了决定,反正东西挖上来也不是自己的,没必要赔了夫人又折兵,将自个儿给做进去吧?
“等哥们死了之后,将这里写进回忆录去吧,到时候政府愿不愿意挖,那咱就管不着了……”
庄睿找了个借口安慰了自己一番,不舍地将目光从黄金屋里移开了,他现在是要确定这座大墓的主人,总不能以后在回忆录里写个无名氏吧?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章富可敌国的陪葬品
“**,这……这可都是黄金啊……”
当庄睿的灵气进入到另外一间墓室后,赫然发现,这仍然是一座黄金室,成块的金砖铺在地上和墙壁上,金砖表面镶刻着精美的花纹,发出璀璨动人的光芒。
不过这间墓室除了黄金地面和墙壁之外,别的物件倒都是正常了一些,在墓室的地上,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黄金墙面上悬挂着数张强弓。
靠近墙边的兵器架上,则是放置着数把武器,又长枪斧钺,也有波斯弯刀,虽然时光流逝千年,庄睿透过灵气,仍然依稀可以感觉到那锋利的刀芒。
“奶奶的,终于见到棺木了……”
另外在墓室的别处,还摆放着一些金银器所制的酒杯器皿,如果不是墓室正中的那两个并列着的棺椁的话,整间墓室给人一种宛若蒙古包的感觉,而且就像是主人刚刚离去不久一般。
见到棺木出现在灵气之中,庄睿也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如果再没有棺椁出现的话,庄睿都要怀疑这处地方仅仅是个藏宝室而非是墓室了,因为这里积储的财富实在是太过于庞大了。
“还是黄金,元朝那会,恐怕就没有金币流通了吧?”
粗略了感受了一下那两个棺椁,庄睿发现,外面的棺椁同样是黄金铸就的,这让自诩见过大场面的庄睿唏嘘不已,敢情自个儿以前所见过的金子和这里一比,那压根就是沧海一栗了。
棺指的是装殓尸体的器具,椁,则是套在棺外的外棺,就是棺材外面套的大棺材,棺材是一种统称,绾椁则显示死者的地位。
全部用黄金制造的绾椁,在国内还从未被发现过,只有埃及曾经出土过一座黄金木乃伊棺椁,当时震惊了整个世界,而那也不过是部分使用了黄金,还掺杂有一些别的材料。
通过这两个黄金棺椁,庄睿能想象得出,当时的蒙古帝国是何等的强盛,内战灭西辽,灭西夏,降吐蕃,灭大理,最终灭宋。
外战西征中亚花剌子模,也就是今日的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并一直进攻到东欧的伏尔加河流域,锡金、不丹、克什米尔、缅甸、泰国、老挝、朝鲜等国家,都在蒙古铁骑下战栗。
只是元朝建国百年,流传到后世的文物却不是很多,尤其是金银类的物件极少,这让很多史学家都极为不解,因为那时所征伐的国家,有很多都是盛产黄金的。
所以在史学界一直都有这么一种猜测,那就是元朝四处征伐的战利品,都被皇帝们带入了陵墓之中,这也是千百年来,无数探险家和盗墓者对元朝墓葬孜孜不倦追求的主要原因。
庄睿心中一直是不赞成这个观点的,他认为古采出来的黄金本就极少,经过后世的不断消耗分流,流传至今的也不算少了,但是此刻,他才知道自己大错特错了。
虽然不能准确地判断出这些黄金加在一起的重量,虽然并不知道国库内的黄金储备数量,但是庄睿可以断言,这么大一笔黄金,就是中央政府掏光家底也是拿不出来的。
“这墓不是铁木真估计就是忽必烈的,也只有这二人才有这么大的手笔……”
庄睿在心中惊叹一番后,重新将目光对准了棺椁,这是一座元朝帝王墓,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不过墓主人的身份,还有待庄睿进一步探寻。
黄金棺椁并不是很厚,灵气透过那蕴藏着浓郁灵气的棺椁后,一股股胜过黄金棺椁数倍的浓郁灵气,瞬间和庄睿眼中灵气融合在了一起。
在黄金棺椁与棺木之间的夹层里,被堆放了无数的金银珠宝,浓厚的灵气拥挤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如同在给庄睿做着眼部按摩,滋润的庄睿舒服的差点呻吟了出来。
由于所有的物件都堆放在了一起,庄睿也无法准确地感应出这些物件的形状,目光在这里停留了一会之后,继续向里面的棺木探去。
整个棺木保存十分完好,没有任何腐朽的痕迹,棺木本身也散发着淡淡的灵气,想必用料极好,穿透厚度长达一寸的棺木后,庄睿眼中的灵气,终于进入了棺材之内。
庄睿没有去管棺材内那些丰厚的陪葬品,而是用灵气包裹住里面的尸骨探查了起来,短短几分钟后,他得出了结论。
“嗯?这……是个女人?”
考古学是一门涉猎颇为斑驳的学科,对人体构造的了解也是要求很多的,庄睿通过对棺材内尸骨头骨以及盆骨的勘察,发现这是一具女人的尸骨。
“应该是这座墓葬帝王最亲近的人……”
庄睿心中转着心思,从棺椁中收回了灵气,进入到了另外一个棺椁内,这个房间一共就两个棺椁,想必二者其一必定会是墓室主人了。
“还……还是女人?”
只不过勘察的结果让庄睿再一次失望了,这个棺椁内的尸骨,仍然是一个女人,而且陪葬品的规格和刚才的完全相同。
“**,调戏哥们啊,都是女人,干嘛不和前面墓室里的那个人安置在一起?”
庄睿有些恼羞成怒地骂了起来,今儿他的心情就像是坐过山车一般此起彼伏的,先是被千人殉葬坑吓得不轻,再有就是受到了黄金屋的刺激。
而最接近揭开墓葬真相的时候,又出现了乌龙,这让庄睿自诩还算强大的心脏,也有点受不了了。
“佛祖,耶稣,默罕默德,玉皇大帝们,别玩哥了行不行啊?”
庄睿双手合十,嘴里念叨了一句,他自从拥有灵气以来,还从来没有像今天感觉这么累过,如果下面还不出现墓主人的话,庄睿不知道自个儿是不是还有勇气继续勘察下去。
当灵气穿越这安放着两座棺椁的墓室后,庄睿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在下面的这个墓室中,同样摆放着一座棺椁,而且从灵气所传回来的感应中,这座棺椁在体型上,要远比那两个大的多。
这间墓室倒不是很大,而且也没有用黄金铺就,但是里面所蕴藏的灵气数量,要远超前面几个墓室,浓郁的灵气几乎成了实质,布满了墓室的每一个角落。
“这……这是钧瓷,这个是哥窑的瓷器,嚓,定窑也有?”
当庄睿分辨出一些物件的形状之后,各种精美的宋代瓷器印入眼帘,这些瓷器摆放得十分整齐,堆积在墓室的右下角处。
而在棺椁的左边,则是一排兵器,其中一把长约两米的硬弓,通体是黄金打制,也不知道使用的是什么弓弦,历经千年还是完好无损。
旁边的那些兵器,有的把柄已经腐朽,但是一把把兵器所蕴藏的灵气中,却是带有凌厉的寒气,显然都是一些曾经饱饮人血的神兵利器。
“地下到底埋藏着多少财富啊?”
庄睿心中暗叹一声,这仅仅是一个蒙古帝王的陵墓,就埋藏着富可敌国的财宝,在泱泱中华大地上,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所在。
“在我有生之年,一定要让更多的地下陵宫显著于世……”
庄睿在心里发了一个宏愿,这些金银珠宝,原本就是属于人民的,没有道理深埋地下,让这早已消逝了的生命去独享。
深深吸了一口气,庄睿将注意力放到了墓室正中的棺椁上面,这座棺椁并非是用黄金铸就的,而是一种庄睿无法分辨出来的木料,里面蕴含着极为浓厚的灵气。
在棺椁上,还镶嵌着无数钻石珠宝,有如日月星辰一般星罗密布。
穿过外面的棺椁,里面是一个稍小一些的棺材,棺木用料和外面一样,庄睿甚至有种错觉,在自己与之接触的灵气之中,都蕴含了棺木的香气。
“金丝锦被……”
当庄睿的灵气进入到这个小棺材中之后,首先感应到的,是几床厚厚的用金丝编织而成的锦被,上面布满了卍的图案。
大家不要把这个符号与纳粹标识联系在一起,实际上这这符号出现的时候,德国还不知道在世界上哪个角落里呢。
这卍图案,其实是一个佛教名词,是佛教如来胸前的符号,象征吉祥福瑞,到唐代武则天的时候,被定为汉语读“万”。
在每一层金丝锦被之下,都被放置了一些玉石饰品,古人相信,玉石可以使身体不腐,看来粗犷的草原人,也接受了这种理念。
“这……这是什么?”
当庄睿的灵气穿透了厚达近半米的金丝锦被和各种陪葬品之外,终于来到了棺木的最底层,不过庄睿的注意力却是没有第一时间去关注墓主人的身体,而是被摆在棺木最顶方的一个物件吸引住了。
那个物件成方形,高约十公分,直径在三十公分左右,通体圆滑湿润,是由一整块的玉石磨制出来的。
之所以庄睿的目光在第一时间被吸引住,是因为这个物件如同太阳一般,向外散发着璀璨的光芒,其醇厚的灵气,竟然呈现出实质般的紫金色。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章传国玉玺(上)
“这……这是什么?”
庄睿口中发出了一声没有任何意义的呻吟,原本紧闭的双眼,猛的睁开了,他再也无法保持住镇定,因为他现在所感应到的灵气,是庄睿从来未曾见到过的。
从眼内拥有异能至今,庄睿眼中的灵气经过了几次升级,神秘的大昭寺,异域缅甸的佛塔林,荒无人烟的海外孤岛,这一次次的升级,也让灵气产生了不同的变化。
从最初的白色到浅黄色,再到金色,庄睿眼中灵气所感应到的范围,也在一步步的扩大,但是,他从来没有遇到过如眼前这个物件所发出的灵气。
这是一种深紫近妖艳的灵气,无比的充沛,虽然只有小小的一团,但是所散发出来的能量,竟然将庄睿眼中金黄色的灵气都压制住了,这是一种质的区别。
庄睿之前也不是没见过紫金色的灵气,但是其纯净度与之相比,都相差甚远,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那种纯净的能量,融入到庄睿眼中的灵气后,让庄睿的双眼似乎又产生了一丝变化,原本金黄色的灵气,似乎也掺杂了一丝紫金的色彩。
双眼被那股灵气包裹住的庄睿,已经深深的迷醉了进去,每一次眼睛发生变化,那种舒适的感觉总是让庄睿飘飘欲仙,好像从身体到心灵,都得到了一次净化一般。
庄睿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他甚至连探查这个物件都忘记了,整个人沉浸在了这种升级的快感之中,飘飘然似乎要乘风归去。
“庄哥,庄哥……”
忽然,一个似乎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的声音,飘忽不定的传入到了庄睿的耳中,顿时将庄睿惊醒了过来。
“彭飞,我在这里,怎么了?”
庄睿坐起身来,刚刚问出口,就感觉到了不对,因为此时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天空中再不是白云朵朵,而是繁星点点了。
庄睿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是下午,这一个静坐,居然就已经是月上梢头,看了下手表,庄睿才知道,敢情距离初来此地已经过去了七八个小时。
“庄哥,你怎么了?没出什么事情吧?”
在听到庄睿的声音后,原本已经跑出十多米外的彭飞,调转马头跑了过来,满脸紧张的神色。
这也不怪彭飞,庄睿从下午骑马出去,到现在已经有八九个时辰了,原本彭飞和任博士都以为庄睿自行返回到阿尔寨石窟了,但是晚上回去一看,竟然没有庄睿的人影。
这么一来彭飞着急上火了,连忙冒着夜色出来寻找庄睿了,只是这夏季的草原青草茂盛,庄睿坐在草地里,从外面根本就看不出任何迹象。
所以彭飞围着这片草原转悠了好几个小时,都没发现庄睿,正准备再向前搜寻的时候,却听到了庄睿的声音。
“咳咳,怎么这么晚了?”
庄睿装模作样的揉了揉眼睛,开口说道:“下午骑着你的大白兔出来,在草地上坐着坐着,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
庄睿总不能说自个儿一下午都在和古墓下的千年老鬼神交吧?只能临时瞎编了个理由,不过夏日的大草原温差比较大,到了下午的时候,躺在厚厚的草地上睡觉,的确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是白兔,不是大白兔……”
彭飞没好气的纠正了庄睿一下,接着说道:“庄哥,不带您这样的啊,您这一睡着不要紧,我都急得差点上吊了……”
最近两年庄睿已经老实了很多,除了前几天追踪野马群之外,很少再有无故失踪或者是冒险的事情发生了,彭飞怎么都想不到,只是出去遛个马,就发生了这种事情。
彭飞马上还带着帐篷呢,他是打定了主意,要是找不到庄睿的话,他也不会返回营地了。
庄睿打了个哈哈,说道:“嗯,是我不对,彭飞,你有没有觉得大白兔被我下午调教一下,比之前厉害一些啊?”
“庄哥,是白兔……”彭飞有气无力的说道。
“你才是白兔呢……”
“……”
彭飞感觉自个儿已经无法和庄睿沟通了,这哥哥干嘛就非在一匹马的名字上和自己过不去啊?
“白兔就白兔好了,我说彭飞,我到现在一点东西都没吃呢,整点儿吃的吧……”
成功转移开话题之后,庄睿感到自己肚子咕咕直叫了起来,不由看向彭飞马背上的包裹。
彭飞注意到庄睿的眼神,不好意思的说道:“没,只有两个水囊,傍晚出来的急,忘带食物了……”
其实彭飞倒不是忘了,而是拿错了包裹,装满风干肉的包裹被他放在了屋里,而现在这个包裹里,则放的是油盐调料。
庄睿闻言翻了个白眼,说道:“你小子,喝的睡的倒是没忘,就把吃的忘掉了,现在回去估计都要半夜了,算了,就在这凑合一晚上得了……”
这里距离阿尔寨石窟,足足有三四十里路,两人只有一匹马,庄睿也不想和彭飞共骑,这要是一人骑马一人跑路的话,恐怕最少要三四个小时才能返回阿尔寨石窟。
更重要的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探明那件灵气充沛的物件到底是什么,墓主人的身份也没搞清楚,庄睿当然不想返回阿尔寨石窟了,正好用这个借口留了下来。
彭飞听到庄睿的话后,想了一下答应了下来,他也不想让自己的白马搭乘两个人,于是说道:“也行,庄哥,你搭帐篷然后清理块地方生火吧,我去看看能不能打到几只兔子烤着吃……”
彭飞一边说话,一边将马背上的帐篷拿了下来,另外从马背一侧还取出了一把弓和一个箭囊。
“行,这季节兔子最肥,多射几只来……”
庄睿看着那把弓和箭囊,嘴角轻微的撇了一下,要是放在今天之前见到这玩意,他或许还有点新鲜感,但是见识过地下墓葬中的黄金巨弓之后,彭飞手里的那玩意简直就像是小孩子的玩具了。
等彭飞离开之后,庄睿用最快的速度搭好了帐篷,然后将帐篷前面五六米处的青春都给割掉,在地面挖出一个三十公分左右的浅坑来,夏天青草湿润,很少有干枝枯叶,倒是不怕形成火灾。
干完活后,庄睿见到彭飞还没回来,于是在帐篷前盘膝坐了下来,凝神静气,将眼中灵气逸入到身下的大地之中。
紫金色的灵气差点让庄睿又迷醉了进去,好在他还记得这次是要探明物件的来历,费了好大劲,才用灵气将这个底座是四方形的玉石包裹了起来。
“嗯?”
突然,庄睿感觉到灵气似乎和之前有些不同,因为他似乎“看”到了那个物体的形状。
就是“看”到,而不是根据其形状去做出判断,这个发现让庄睿心头剧震,难道这是灵气升级后所带来的功能?
不过还没等庄睿去细查灵气的变化,他就被升级后的灵气所“看”到的第一件物品给震惊住了,这……居然是一方玉玺。
玉玺从秦代以后,皇帝的印章专用名称为“玺”,又专以玉质,称为“玉玺”,皇帝、皇后、皇太后所佩谓玺,玉玺是御玺的俗称,专指帝王所用。
帝王墓中发现玉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们,都有将随身印章陪葬的习惯。
而考古人员往往就是通过墓葬中的玺印,才能判断出墓主人的身份,这实在是墓葬中最为常见的东西了。
但是这方玉玺,却是让庄睿双目圆睁,嘴巴张得足以吞下一枚鸡蛋下去,满脸的惊骇之色。
整块玉玺通体雪白,虽然藏于棺木之中,却是没有任何沁色流入其中,底座印章处呈四方形,长宽均为二三十公分左右,上面是螭兽钮,雕琢着虎形龙相五蟠螭,惟妙惟肖,犹如活物一般。
而让庄睿吃惊的却是他透过玉玺所看到的八个鸟篆书字,上面分明篆刻着:“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这几个大字。
“莫……莫非……是传国玉玺?”
饶是庄睿见惯了各类珍稀古玩,但是此刻,仍然感觉到嘴唇发干,不是他眼窝子浅薄,实在是这玩意,意义过于重大了。
“庄哥,怎么这幅表情?见鬼了啊?”
正当庄睿想进一步勘查的时候,彭飞的声音突然在面前响起,这就像小孩子做坏事被抓住了一般,吓得庄睿猛的打了个寒颤,连忙将灵气收了回来。
纵然是心急如焚,庄睿也不想被彭飞发现什么端倪,定了下心神之后,半真半假的说道:“没错,刚才见到一个千年蒙古老鬼,他告诉我这附近有蒙古帝王的墓葬……”
“切,庄哥,您考古考傻了吧?这光天化日……不,月朗星明之下,哪有什么千年老鬼?得,您帮忙生火,我把这两只兔子的屁给剥掉……”
彭飞对庄睿的话呲之以鼻,伸手扬了扬,露出了两只身上插着箭矢肥硕无比的野兔,一只估摸着都有五六斤重,足够两人食用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章传国玉玺(下)
庄睿笑了笑,一边把收集到的枯枝聚在一起引火点燃,一边说道:“嘿嘿,千年蒙古老鬼就没有,不过这里地势起伏,山丘连绵,像是一处龙脉所在,说不定就藏有蒙古帝王的陵墓呢……”
“得了吧,庄哥,就算是有,您也找不到,不是说了嘛,这蒙古人的墓葬习惯很独特,就连他们的子孙后代都找不到,别说您了……”
彭飞撇了撇嘴,对庄睿的话颇是不以为然,他虽然对于考古一窍不通,但是这段时间一直跟着庄睿和任博士厮混,耳熏目染之下,也了解到一些常识。
像是蒙古帝王陵墓,除了埋葬极深之外,就连施工的匠人们都会被灭口,这还不算完,那些灭口匠人们的士兵,在返回地面之后,也会引颈自刎。
如此一来,不但绝了盗墓贼的念想,就连其子孙后代都摸不清祖宗墓葬的位置了,只能知道一个大概的方位。
所以彭飞对庄睿的话是呲之以鼻,如果这样都能被庄睿找出来的话,那这千年间的盗墓贼真可以羞愧而死了。
“彭飞,你小子还别不信,庄哥的感觉什么时候错过啊?”
听到彭飞的话,庄睿有点急眼了,在他发现这座墓葬而又难以发掘之后,这心里委实憋屈的慌,是以才和彭飞说这番话的,不料却是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这哥们根本就不搭理他。
“还真有?庄哥,那这墓葬在哪里啊?我可听说了,成吉思汗那老小子灭宋灭金灭西夏,抢掠的金银财宝多了去了……”
彭飞见到庄睿面色严肃,也认真了起来,不过说出的话却是不那么靠谱,让庄睿有些哭笑不得。
“行了,和你小子谈考古,那纯粹是对牛弹琴,我告诉你,宋朝不是成吉思汗灭的,而是他孙子干的,去去去,整你的兔子去……”
庄睿没好气的对彭飞挥了挥手,转过头来却是陷入到了沉思之中,彭飞的话虽然错的离谱,但是却提醒了庄睿。
公元1206年的时候,成吉思汗在斡难河源建立蒙古汗国,蒙古国成立后,不断发动侵略战争扩张其疆域。
公元1218年成吉思汗灭西辽、1219年西征中亚花剌子模,一直进攻到东欧的伏尔加河流域,于1225年东归,1227年灭西夏,不过成吉思汗也在对西夏的远征中死亡。
但是蒙古灭宋的时间,则是公元1276年,直至1279年的时候,才消灭宋朝的残余势力,统一了中国。
不过这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庄睿刚才所猜测的这个墓葬,极有可能不是成吉思汗而是其三子孛儿只斤.窝阔台的陵宫。
大家看到这里可能不理解,1276年灭宋,那会窝阔台早已死了,而是建立了元朝的忽必烈当政时期,这墓葬怎么说也应该是忽必烈的呀。
但是历史在这其中曾经有一个拐点,是大家所不知道的,那就是传国玉玺并非是在南宋,而是在宋靖康元年,金兵破汴梁,徽钦二帝被掠时,“传国玺”就已经被大金国掠走了。
而率兵灭金的人,正是成吉思汗的三子窝阔台当政时期所为。
说到这里,就有必要追溯一下传国玉玺从诞生到失踪这千年来所经历的磨难。
朋友们都知道,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是用历史典故中“完璧归赵”中的和氏璧所雕琢出来的。
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最重要信物,在秦之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之为国之重器。
得到传国玉玺的皇帝们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天下共可伐之,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
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公元前207年的时候,沛公刘邦行军灞上,秦王子婴跪捧玉玺献于咸阳道左,秦亡,传国玺得归刘汉。
到了西汉末年的时候,外戚王莽篡权,时孺汉帝年幼,传国玉玺被藏于长乐宫太后处,王莽遣其弟王舜来索,太后不从,一怒之下取出玉玺摔在地上,将之摔掉一角。
王莽见玉玺受损,连声叹息,忙招来能工巧匠修补,那匠人倒也聪明,想出用黄金镶上缺角的奇招,修补后竟也愈加光彩耀目,遂美其名曰“金镶玉玺”,这便是“金镶玉”的由来。
后来王莽兵败被杀,禁卫军校尉公宾得传国玺,献于更始帝刘玄。
更始帝刘玄三年,赤眉军杀刘玄,立刘盆子,后刘盆子兵败宜阳,将传国玺拱手奉于汉光武帝刘秀。至东汉末年,宦官专权。灵帝熹平六年,袁绍入宫诛杀宦官,段珪携帝出逃,传国玉玺第一次失踪。
至献帝时,董卓作乱。孙坚率军攻入洛阳,某日辰时,兵士见城南甄宫中一井中有五彩云气,遂使人入井,见投井自尽之宫女颈上系一小匣,匣内所藏正是传国玉玺。
孙坚如获至宝,将其秘藏于妻吴氏处,后袁术拘吴氏,夺玺,袁术死,荆州刺史徐璆携玺至许昌,时曹操挟献帝而令诸侯,至此,传国玺得重归汉室。
汉献帝延康元年,献帝被迫“禅让”,曹丕建魏,改元黄初,曹丕使人于传国玺肩部刻隶字“大魏受汉传国玺”,以证其非“篡汉”也,实乃欲盖弥彰。
不过魏朝并没有流传多久,到了魏元帝曹奂咸熙二年的时候,大臣司马炎依样而行,称晋武帝,改元泰始,传国玺归晋。
此后的时间里,传国玉玺可谓是命运波折,晋永嘉五年,前赵刘聪俘晋怀帝司马炽,玺归前赵,十九年后,后赵石勒灭前赵,得玺。更别出心裁,于右侧加刻“天命石氏”。
南朝时,传国玺历经宋、齐、梁、陈四代更迭,隋一统华夏,将传国玺收入隋宫,不过在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江都(今扬州)后,萧后带着太子元德携传国玺遁入漠北突厥。
唐初,太宗李世民因无传国玉玺,乃刻数方“受命宝”、“定命宝”等玉“玺”,聊以自*,贞观四年,李靖率军讨伐突厥,同年,萧后与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传国玺归于李唐,太宗龙颜大悦。
唐末的时候,天下大乱,群雄四起,朱全忠废唐哀帝,夺传国玺,石敬塘引契丹军至洛阳,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残,由此,传国玺第二次失踪于世间。
到了北宋哲宗时,有农夫在李从珂的废墟中找到这个玉玺,送至朝廷,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认定乃始皇帝所制传国玺,传国玉玺又得以重现于世。
但是徽钦二帝被掠,传国玉玺归于金,一直到金朝被蒙古所灭,传国玉玺却是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明清两代,时有“传国玉玺”现身之鼓噪,然皆附会、仿造之赝品。
所以后世的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们,均是怀疑传国玉玺被元朝帝王用于陪葬了,也只有这个信封长生天的游牧民族,才不会把汉族视为珍宝的传国玉玺当回事。
只是苦于找不到元朝皇帝的陵墓,传国玉玺的下落,也由此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个悬案。
虽然庄睿还没能得窥那方玉玺的全貌,但是他心中已经是波涛起伏,不能自已了,或许失踪千年的传国玉玺,真的在这座陵墓之中
……
“庄哥,庄哥,怎么了?火都烧到你手上了,你也不疼啊?”
正当庄睿陷入到沉思之中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彭飞的声音,庄睿猛然惊醒,却发现火苗真的舔到了手背出,连忙把手缩了回来。
定了定神后,庄睿看着一脸迷惑的彭飞,信口胡诌道:“蒙古老鬼又给我托梦了,说这里有他们祖先的墓葬,彭飞,明儿我要在这附近勘测一下……”
彭飞以为庄睿是和他开玩笑的,笑着说道:“靠,庄哥,您吓唬不倒我,别说是蒙古老鬼了,就是成吉思汗再生,哥们也不怕他……”
“得,肚子饿了,先吃东西吧……”
庄睿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让彭飞将洗剥好的兔子架到了篝火上,不一会,香气扑鼻而来。
吃完烤兔肉后,庄睿对彭飞说道:“一人睡半夜,你先睡吧,我2点左右叫醒你……”
虽然草原现在已经很少见大批的狼群了,但还是要防备的,即使只有三五只草原狼,在人熟睡的时候仍然可以致人于死命的。
“行,庄哥,你小心点……”彭飞也不矫情,点了点头钻入到帐篷里,不一会就传出了打鼾的声音。
“一定要是传国玉玺啊……”
庄睿等到彭飞睡着之后,盘膝坐在了帐篷前面,释放出了眼中灵气,直奔那个墓室的棺木而去。
“**,这能看清楚也不是好事啊……”
灵气刚刚进入到棺内,庄睿赫然发现,在那方玉玺的旁边,竟然是一颗有如木乃伊般的人头。
第一千一百六十章古墓主人的身份(上)
“靠,诈尸啊?”
庄睿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差点没直接从地上跳起来,任谁乍然在一座千年古墓内见到这种情形,恐怕都会有如此反应,甚至要比庄睿还激烈。
“还隔着一两百米深呢,纵然成鬼他也跑不出来……”
庄睿用只有自己能听得见的声音,在低声给自个儿鼓着劲,足足过了半晌之后,才又鼓起了勇气,往那具肌肉还未腐烂的头颅看去。
经过仔细观察,庄睿发现,这具未曾腐烂的头颅,和埃及的木乃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木乃伊是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
完成以上步骤后,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
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这种费用昂贵的处理尸体的办法,一般适用于法老、达官贵人和富翁。穷人制作木乃伊的办法则简单多了,将腹部用泻剂清洗一下,然后把尸体放到泡碱粉里浸40天,取出后,让风吹干,葬于干燥的沙丘中。
不过不管是用哪种方法制作出来的木乃伊尸体,都是呈现出干枯瘦小的模样,肌肉虽然不会腐烂,但是会紧贴着骨骼,再也无法辨认出其生前的模样。
但是庄睿现在所看到的这个头颅,和埃及木乃伊有很大的不同。
最直观的表现在这个头颅的脸部肌肉,并没有完全萎缩,在其脸上依稀还有看出一丝红润来,双眼紧闭,似乎就像是熟睡过去一般。
这人的年龄在六十多岁的样子,脸庞很大,犹如圆月一般,虽然双眼紧闭,但自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
即使像是在睡梦中,这个人也表现出一种让人想要膜拜的气质来,庄睿很难想象,如果这人双眼睁开的话,将会带给人一种什么样的压力。
“这……到底是死是活啊?”
虽然明知道这是个死人,但是庄睿心中还是忍不住的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在国内也曾经出土过不少干尸,像我国著名的楼兰美女,庄睿就曾经亲眼见过,不过所谓的“美女”,也是体型干枯瘦小,面目狰狞丑恶,胆子小的人看了都会做恶梦的。
“嗯?这是什么?”
庄睿刚才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头颅本身吸引过去了,这精神一分散,顿时发现,原来在这个棺木内,还有一个完全透明的水晶棺。
而这具穿戴着蒙古人服饰的老人,就是躺在水晶棺内的,在里面还有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将整具尸体浸泡在里面。
那方散发着浓郁紫金色灵气的玉玺,还有诸多充斥着浓厚灵气的物件,则都是摆放在水晶棺以外的棺木内,只是由于棺体透明度极高,而且又是按照里面尸身的体型打制的,所以庄睿才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
“奶奶的,这是什么技术啊?看来这科技进步也不能抹杀掉古人的智慧啊……”
庄睿尝试着用灵气分析了一下那种液体,却发现这种液体非但无色,甚至连一丝灵气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什么成分构成,如何能将这具尸体保持千年而不腐的?
现代也是木乃伊存在的,比如说前苏联的领导人列宁,他的尸体,就是世界上保存最完好的木乃伊之一。
列宁于1924年死亡之后,便一直处于冷冻状态,苏联科学家在列宁墓下的秘密实验室内对其尸体进行保存工作,他们取出他的内脏,将他的整个身体浸入福尔马林内。
负责保存工作的科学家在列宁的身上切开口子,让福尔马林加快渗入体内,数星期后,列宁同志便获得了永生。
只是这种保存尸体的方法,每隔上一段时间,就需要进行一次修整维护,而像墓葬内水晶棺内这种一劳永逸的做法,显然比现代科技要胜出一筹。
……
“人都死了,还抓着宝贝不放,别给哥们机会,否则一定把你给挖出来……”
庄睿在分析出了尸体不腐的原因之后,注意力又被水晶棺旁的那方玉玺吸引了过去,这玩意实在气场过于强大,让此刻庄睿都顾不得去判断墓主人的身份。
“果然有金镶玉……”
虽然早在心中判定了这方玉玺的来历,但是见到玉玺一角处被黄金镶嵌的痕迹后,庄睿还是忍不住的激动了起来。
强自压抑住心中的震动,庄睿的目光又转向玉玺的肩部,传说中的“大魏受汉传国玺”,以及侧面“天命石氏”这几个字赫然在目。
结合玉玺本身那浓郁的紫色灵气,庄睿此刻心中再无怀疑,这……就是已经消失了千年的和氏璧……传国玉玺
虽然到了今时今日,帝王制已经被取缔,所谓的传国玉玺也失去了其本身代表着的意义,但至少它是一种象征,牵动中华亿万人的一个象征,是中国古文明历史发展的一个见证
“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虽然这些年庄睿的身份,开始由商人向学者转化了,不过骨子里还是遗留了一些商人的特制,激动过后,不自觉的在心里衡量起这方真正的“传国玉玺”的价值来。
只是在心中衡量再三,庄睿也无法给“传国玉玺”定出一个价位,单从玉质上来说,和氏璧代表了中国玉文化的顶峰,单单是这么大一块完整无暇的整玉,其价值就要在数亿以上。
这还只是材质的价值,而数十位帝王对之趋之如骛爱不释手的经历,加上传国玉玺本身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王权象征,庄睿感觉就是给它开出个500亿RMB来,估计都会有来自中国的富豪砸锅卖铁去买的。
要知道,这传国玉玺要是放在古代,谁得到了就是天命所归,可以忽悠全国人民造反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即使放在王权早已没落的今天,那也是意义非凡。
可以想象一下,得到这传国玉玺的富豪们,在日常公文中盖上这么一个章,那绝对是倍有面子的事情啊,这待遇在古代只有皇帝才能专享,而且自宋以后的皇帝都没这机会。
想到这里,庄睿同学的脸上露出一丝傻笑,虽然世人整天骂着封建制度不好,但是又有几个男人没做过身为皇帝的美梦啊?至少那后宫三千佳丽,绝对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梦寐以求的。
当然,这些全都是庄睿的臆想而已,别说他现在无法发掘出这个墓葬,即使发掘出来的,这里面所有的东西也都是归属国家所有,和他庄睿同学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庄睿如果能借的几件在他的博物馆里展览的话,那已经是高兴的做梦都能笑醒了。至于将其据为己有的心思,那是万万不敢有的。
……
“这个人,究竟是谁啊?”
做了一番睁眼美梦之后,庄睿慢慢排除了心中的臆想,将注意力放在了墓葬本身上,想要解读这个蒙古大墓,首先就要弄清楚墓主人的身份。
庄睿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此人一定是蒙古的一位帝王,并且还是比较早期的,如此一来,似乎可选择的余地并不是太多了。
蒙古早期的大汗,铁木真活了六十六岁,在他之后,窝阔台活了五十五岁,蒙哥活了五十一岁,忽必烈则是活了七十九岁,从年龄上来看,此人当是铁木真或者窝阔台。
当然,也不能排除忽必烈他老人家保养的好或者长得面嫩,七十九岁和五六十岁的相貌,差异或许也不是那么的大。
不过此刻庄睿心中天枰,却是向窝阔台一边倒去了,原因很简单,窝阔台是蒙古灭金之后的第二年去世的,而被金朝掠夺的传国玉玺,也应该是此时落入窝阔台的手中。
这时的成吉思汗,也就是窝阔台的老爹,已经去世八年了,除非秘而不葬,否则这方传国玉玺,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在成吉思汗的墓葬之中。
只是看着棺木中那个坚毅的面容,庄睿更愿意相信这就是蒙古的开国大汗铁木真或者元朝的第一位皇帝忽必烈,传说中的窝阔台是个老好人,应该不会长成这幅王八气十足的样子吧?
“嘿,废这劲干嘛啊?找找看有没有墓志不就完了?”庄睿被自个儿纠结的心情给逗笑了。
但凡各种墓葬内,一般都会有反应其主人身份的一些记载的,有些会将主人生平事迹显著与墓葬墙壁上,或者是陵必有碑。
当然,也有些古墓内没有任何介绍主人的文字,这就要从墓葬内的陪葬品中寻找蛛丝马迹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章古墓主人的身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