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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老话“楼上加楼,家败人亡”,什么意思,有道理吗?
北方的农村,不比江南,由于气候的差异,在房屋建造中也有不同的讲究!北方的农村,冬季寒冷,夏季多风雨,因此考虑的是通风以及保温!而南方,夏季湿热,冬季阴冷,更多的讲究是通风和防潮,因此在建筑的样式和格局中也有所不同!在农村,房屋的建造讲究甚多,不仅要求外观的大器,结构的稳固,以及布局的合理,往往还蕴含着农民对于以后生活的向往,因此,很多村民在盖房中,也遵循一些先辈流传下来的俗语!这些俗语,虽然有不同的解读,但是在老人看来,为的也就少寻个美好,寻一个心安!以下的三句俗语,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一,废井之上盖屋,家败主病生
前不久,在我们家乡邹城的一处农村小院,发生了一起意外,突然间院子坍陷了,幸好没有人员出现意外,但是院子中喂养的一些畜禽却遭了秧,其实根据当地介绍,这几户人家的房屋建造在了以前村里的荒废的井口上,这才遭来了灾祸!由此可见,废井之上不要盖屋,否则影响家人的安全!
二、有水方有地,无水地不成
在很多的农村,人们对“水”的喜爱可见一斑,俗话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农村的房屋建造时,也希望能够聚“水”,以求家业兴旺!但是得“水”须有法,更应讲究来去的形式,比如老人常说“水势弯环屈曲长,人丁千口福寿长”也就是这个意思!
三、楼上加楼,家败人亡
在农村我们常听老人说“墙上加墙,家败人亡”,其实是说在房屋的结构中,一定要保证它结构的稳定,不可多加荷载!其实,在盖房中,如果为了节约成本,直接在平房的屋顶增加层高,这就容易造成,房屋整体的荷载增加一倍,对房屋的梁柱的承载会出现问题,一定在细节出出现承载力不足,很容易危机房屋整体的结构,造成屋倒房塌的悲剧!
以上的三句俗语,是北方农村盖房的一些讲究,在你看来有意义吗?现在还需要讲究这些“老古董”吗?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评论,感谢大家的关注!
在农村老话“楼上加楼,家败人亡”,什么意思,有道理吗?
北方的农村,不比江南,由于气候的差异,在房屋建造中也有不同的讲究!北方的农村,冬季寒冷,夏季多风雨,因此考虑的是通风以及保温!而南方,夏季湿热,冬季阴冷,更多的讲究是通风和防潮,因此在建筑的样式和格局中也有所不同!在农村,房屋的建造讲究甚多,不仅要求外观的大器,结构的稳固,以及布局的合理,往往还蕴含着农民对于以后生活的向往,因此,很多村民在盖房中,也遵循一些先辈流传下来的俗语!这些俗语,虽然有不同的解读,但是在老人看来,为的也就少寻个美好,寻一个心安!以下的三句俗语,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一,废井之上盖屋,家败主病生
前不久,在我们家乡邹城的一处农村小院,发生了一起意外,突然间院子坍陷了,幸好没有人员出现意外,但是院子中喂养的一些畜禽却遭了秧,其实根据当地介绍,这几户人家的房屋建造在了以前村里的荒废的井口上,这才遭来了灾祸!由此可见,废井之上不要盖屋,否则影响家人的安全!
二、有水方有地,无水地不成
在很多的农村,人们对“水”的喜爱可见一斑,俗话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农村的房屋建造时,也希望能够聚“水”,以求家业兴旺!但是得“水”须有法,更应讲究来去的形式,比如老人常说“水势弯环屈曲长,人丁千口福寿长”也就是这个意思!
三、楼上加楼,家败人亡
在农村我们常听老人说“墙上加墙,家败人亡”,其实是说在房屋的结构中,一定要保证它结构的稳定,不可多加荷载!其实,在盖房中,如果为了节约成本,直接在平房的屋顶增加层高,这就容易造成,房屋整体的荷载增加一倍,对房屋的梁柱的承载会出现问题,一定在细节出出现承载力不足,很容易危机房屋整体的结构,造成屋倒房塌的悲剧!
以上的三句俗语,是北方农村盖房的一些讲究,在你看来有意义吗?现在还需要讲究这些“老古董”吗?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评论,感谢大家的关注!
举报违建最高奖5万!擅自加层最高罚10万!湖南拟推出居民自建房新规
省司法厅网站近日发布通知,《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8月7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意见。
草案送审稿提出,本规定所称自建房,是指城乡居民自行组织建设的房屋。城市、县城建成区内不得新建自建房,建成区外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建成区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既有自建房拆除重建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管理要求,且不得超过原高度、原面积;建成区外两层以下的既有自建房拆除重建,不得超过三层。草案送审稿提出,建立健全自建房巡查制度,对自建房的建设和使用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发现违法建设、危害房屋安全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安全排查方面,草案送审稿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自建房安全排查机制,加强对全省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评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每五年至少组织一次本行政区域内的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建立复核和抽查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自建房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排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提出书面处置意见。排查活动应当有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内用作经营的餐饮旅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养老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自建房具有以下情形的,自建房所有人应当依法委托安全鉴定:安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倾斜、腐蚀等情形的;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导致房屋受损的;用作经营的餐饮旅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养老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过设计的自建房,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明确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和鉴定程序等内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开展鉴定活动,对其出具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自建房建设和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违法建设、危害房屋安全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建房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并对投诉人、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自建房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擅自加层最高拟罚10万元
草案送审稿提出,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擅自加层或者拆改房屋主体承重结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规定,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承担。草案送审稿提出,自建房所有人违反本规定,未进行安全鉴定将自建房用作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政法频道)
扩建加层、拆承重墙……自建房安全问题百出
居民自建房扩建加层现象
在多地普遍存在
近年来,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多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居民自建房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安委会先后印发了《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那么,各地居民自建房
到底是什么样的现状?
相关部门都排查出
哪些安全风险隐患?
跟阿消一起来看看!
墙体开裂等潜在
建筑安全风险多被忽视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基础不牢造成地基沉降、在原有建筑上私自加盖楼层等因素引发的居民自建房墙体开裂现象在多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而这种潜在的建筑结构安全风险容易被大多数房主忽视。
建筑结构安全检测人员表示
一旦发现墙体出现开裂现象,预示着建筑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要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倒塌的潜在风险。
擅自拆除建筑承重墙现象
在多地均有发生
除了在原有建筑上私自加盖扩建、墙体开裂等影响建筑结构安全风险外,在改建、装修过程中,在建筑承重墙上开洞甚至擅自拆除承重墙的现象在多地都发生过。
建筑结构安全检测人员表示
由于擅自拆除建筑承重墙的行为较为隐秘,带来的安全风险更高,造成建筑倒塌的几率更大。
各地根据风险等级分类整治
逐步消除存量
目前,各地住建、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正在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
居民自建房的安全风险主要源自于“住改商”后,擅自扩建加层、改建装修时破坏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和临街居民自建房“破墙开店”等后期行为。
目前,各地相关部门都在对居民自建房进行摸排梳理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居民自建房安全风险。
来源: 中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