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9(2469是什么意思)

“双十一”将至“先涨价再降价”老套路为何难禁止

10月24日晚8点,各大电商平台的“双十一”预售正式开启,今年“双十一”大促进入实质性阶段。近日有网友发现某平台在售的手机在悄然涨价。山东的沈女士爆料称,某品牌同款型号的手机,10月18日的价格为2069元,10月19日忽然调至2469元。等到10月24日,虽然价格有所回降,但用完平台提供的优惠券后为2299元,依然比之前贵了230块钱。

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平台补贴活动走向日常化,低价早已不再是“双十一”的特殊优势,个别商品假借“降价”之名暗行“涨价”之实,早已让消费者生厌。今年“双十一”将至,一些商家又开始玩起“先涨价后降价”的把戏。这种老套路为何屡禁不止?

商家先涨价后降价,制造降价假象,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构成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其中专门提到严格规范促销行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 ’、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先涨价再降价”难以禁绝,“双十一”期间价格顶风违规现象屡屡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风险小。商家修改价格的行为往往比较隐蔽,如果不是消费者有意识地对同一件商品进行持续跟踪,往往很难发现价格的变化。即使事后发现价格上涨,倘若没有对之前的价格页面进行截图,消费者也难以提供有力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二是代价低。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实际执法中,有关部门往往对“先涨价再降价”一罚了之,难以形成有效震慑。2020年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对三家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不正当价格行为各处50万元罚款。这虽然属于顶格处罚,但在价格欺诈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很难收到预期效果。

“先涨价再降价”,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戕害了电商行业健康的市场生态。有关部门不能坐视“先涨价再降价”成为“双十一”等促销季的老套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首先,建立“人防+技防”价格监督体系。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的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电商平台商品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对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报警,从而解决监督难题,彻底打消商家的侥幸心理。

其次,提高价格欺诈违法成本。对于“先涨价再降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除了依法处罚,还应责令商家对所涉及的消费者给予三倍赔偿,使其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同时,将价格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以便消费者用脚投票。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双十一”将至“先涨价再降价”老套路为何难禁止

10月24日晚8点,各大电商平台的“双十一”预售正式开启,今年“双十一”大促进入实质性阶段。近日有网友发现某平台在售的手机在悄然涨价。山东的沈女士爆料称,某品牌同款型号的手机,10月18日的价格为2069元,10月19日忽然调至2469元。等到10月24日,虽然价格有所回降,但用完平台提供的优惠券后为2299元,依然比之前贵了230块钱。

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平台补贴活动走向日常化,低价早已不再是“双十一”的特殊优势,个别商品假借“降价”之名暗行“涨价”之实,早已让消费者生厌。今年“双十一”将至,一些商家又开始玩起“先涨价后降价”的把戏。这种老套路为何屡禁不止?

商家先涨价后降价,制造降价假象,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构成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其中专门提到严格规范促销行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 ’、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先涨价再降价”难以禁绝,“双十一”期间价格顶风违规现象屡屡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风险小。商家修改价格的行为往往比较隐蔽,如果不是消费者有意识地对同一件商品进行持续跟踪,往往很难发现价格的变化。即使事后发现价格上涨,倘若没有对之前的价格页面进行截图,消费者也难以提供有力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二是代价低。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实际执法中,有关部门往往对“先涨价再降价”一罚了之,难以形成有效震慑。2020年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对三家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不正当价格行为各处50万元罚款。这虽然属于顶格处罚,但在价格欺诈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很难收到预期效果。

“先涨价再降价”,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戕害了电商行业健康的市场生态。有关部门不能坐视“先涨价再降价”成为“双十一”等促销季的老套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首先,建立“人防+技防”价格监督体系。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的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电商平台商品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对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报警,从而解决监督难题,彻底打消商家的侥幸心理。

其次,提高价格欺诈违法成本。对于“先涨价再降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除了依法处罚,还应责令商家对所涉及的消费者给予三倍赔偿,使其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同时,将价格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以便消费者用脚投票。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一天栽俩实控人!身价百亿被调查,摊上啥事了?

作者/星空下的锅包肉

编辑/菠菜的星空

排版/星空下的炒肝

2021年,吃了一整年明星的瓜。2022年开篇,吃瓜轮到了上市公司实控人。

1月24号,华宝股份(300741)、华宝国际(00336)发布公告,实控人朱林瑶女士被立案调查。同一天,昊志机电(300503)发布公告,实控人汤秀清先生被刑事拘留。

朱林瑶(左)汤秀清(右)

其中这位朱女士,还是荣登胡润富豪榜的人。截止2020年2月26日,朱女士身价高达210亿。另一位汤先生,按其持股比例计算,身价也有十几亿了。

这些有钱人都怎么了,一个接一个的糊?

接下来,咱们就来好好扒一扒,看看这俩人到底摊上了什么事?

一、都是叶飞惹的祸

汤先生的故事比较简单,猜也能猜出来,必然跟叶飞有关。

1.违规实锤

这事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去年中旬,前私募大佬叶飞自爆式点名多家公司有市值管理行为。其中被翻牌的就有汤先生实控的昊志机电。

这里所说的“市值管理“”,通俗点讲就是操纵股价。去年10月13日,已经证实,自2019年起,昊志机电股价确实在被人为操纵。

资料来源:网站

2.操纵手法

那么,具体是怎么干的?

结合公布的内容,汤先生应该是找了专业的市值管理团队(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通过连续交易及对倒,即在不同的券商,开多个账户,同时买卖股票的方式,进行拉抬或打压股价。

不过,应该还不只如此。结合财报来看,更有意思。

昊志机电主营产品是金属精密部件。业务规模虽然不大,但正常年份基本都能净赚几千万。然而好巧不巧,偏偏是2019年,亏损了1.55亿!

亏损原因也挺奇葩。有俩拖欠应收账款的客户,都处在破产或濒临破产的边缘,导致应收账款减值损失8000万。另外由于当年行业不景气,导致库存积压,存货减值又损失了8200万。

图片来源:昊志机电2019年年报

事出反常必有妖。我们阴谋论一下,假设2019年的亏损是故意而为之,再结合操纵股价,汤先生一方能收获什么?

第一,2020年4月,公布2019年年报后,昊志机电股价大跌。那么此时就给了资金方低价入场的机会;

第二,如果是套用獐子岛的套路,进行业绩腾挪,那么2019年的亏损就可以为2020年业绩提供支撑。即便不能,2020年只要正向盈利,也能形成利好反差。

事实证明,2020年前三季度,昊志机电确实分别盈利1400万、5100万、2469万。结合业绩释放利好,是不是就更容易拉抬股价,找韭菜高位接盘了?

不过,以上内容纯属虚构,财务造假纯属猜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股价绝对不是正常上涨。

3.获利动机

根据公告,昊志机电股价是从2019年开始纵的。这一年有一个关键时间点,3月19号,汤先生及其家人持有的限售股解禁。

汤秀清持有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图片来源:iFinD

从2019年中旬开始,一直到2020年底,剔除因公布2019年度亏损出现的短暂下滑外,昊志机电股价一直都是上涨的。

在此期间,汤先生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减持1500多万股,套现上亿元。

资料来源:iFinD

这个规模,对于这些大佬来讲不算多,也就一个小目标。然而这是多少人,一辈子都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二、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与已经被刑拘的汤先生相比,刚刚被调查的朱女士,故事更精彩。

1.高抛低吸净赚8500万

这位朱女士,在资本市场有一个绰号,叫抽水女王。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她经常高抛低吸,套现获利。而朱女士频繁操作的股票其实也就一只,就是她自己实际控制的——华宝国际。

我统计了一下,从2006到2018年,朱女士累计卖出了15.77亿股,套现77.58亿。而后又在股价低点累计买进了41.52亿股,斥资76.73亿。

也就是说,神操作之下,朱女士不仅没有丧失控制权,持股数反而还增加了25.75亿股,同时还净剩了8500万现金。

大写的佩服!

这么想想,那些靠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的,简直弱爆了。

2.三年分红拿走27亿

此外,朱女士还有一项神操作,实控上市公司巨额分红。

华宝股份是华宝国际的子公司,主营烟用香精。去年曾跟着电子烟的风口,大涨了一轮。这家公司2018年才登陆A股,至今三年已累计分红46.68亿。而其净赚不过才43.45亿。分红比例高达107.45%!

资料来源:iFinD

目前,朱女士通过华宝国际持有华宝股份57.64%的股权。假设都按这个持股比例计算,三年分红朱女士累计拿走近27个亿!

3.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不过,以上只能说明朱女士赚钱技能神乎其神,但是不违法不犯规,还不至于被调查。另外,根据华宝股份最新公告,朱女士的儿子林嘉宇先生也已经被立案调查了。那么他们到底干了什么事?

有个信息值得关注一下,或许能从中看出一些端倪。

前面我们提到的汤先生,当初是被立案调查,如今是被公安局刑拘。而这位朱女士和她的儿子,都是被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资料来源:华宝股份公告

既然不是出手,说明一定不是操纵证券市场这种事。那我们来看看监察委员会是查什么的?

我特意去翻了一下监察法,其中明确指出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对所有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这句话透露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监察委员会,查的是公职人员。

朱女士是谁?上市公司实控人。即便同时担任某协会副理事长、以及政协委员,严格来讲这也不属于公职人员。怎么会是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

除非,正如投资者提问(↓)这样,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似乎就能解释的通了。

资料来源:新浪财经

而且,还有一种巧合。

通过iFinD查询,云南中烟一直是华宝国际的大客户。而就在公司公告朱女士被调查的同一天,云南中烟恰好也发生了一件大事,高层地震(↓)。

资料来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不过一切都还没有实据。个中故事,只能留给吃瓜群众自己猜测了。

三、断崖or企稳,实质大于形式

回到公司层面,实控人被调查,被刑拘,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影响也不致命。

对昊志机电而言,自去年被爆出市值管理后,日子就一直不太好过。如今再曝实控人被刑拘,影响也没那么大。这一点从昊志机电的股价走势也能明显看出来。截至撰稿,平稳下滑。

而华宝国际、华宝股份,则与之形成了鲜明对比,股价断崖式下跌。毕竟事发突然,冲击太大。不过从最近几个交易日来看,已经恢复平稳。

但在乐观之余,还得保持警惕。如果事件的前因后果真的与云南中烟有关,而云南中烟又是华宝的大客户。那么日后,至少短期内,华宝的销量恐怕要严重受挫。

从左到右依次是:昊志机电、华宝国际、华宝股份,图片来自同花顺

回首去年,明星陆续塌房。今年开篇,上市公司实控人接连垮台。看来2022年,富豪们要小心了,小心一不留神,瓜就吃到了自己身上。

注: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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